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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争机制 社会运行的调节方式(第1页)

二、竞争机制:社会运行的调节方式

作为现代社会运行的主要推进方式,交往机制在全球化时代突出体现为竞争机制。竞争程度不断加剧,竞争速度不断加快,已经成为全球交往实践的突出现象。竞争机制日益凸显为社会运行的动力机制。从竞争机制和交往机制的关系来看,一方面,交往的全球发展推进了竞争的普遍化,所有国家“由于世界交往而被卷入普遍竞争的斗争中”[15];另一方面,竞争的不断发展又反过来推动了交往范围的扩大和交往层次的深化,从而成了现代社会运行的加速器。所以,在讨论现代社会运行方式时,不能不讨论竞争机制对于全球化时代社会运行的深刻影响。

对于社会运行而言,竞争机制不仅是社会运行的动力机制,而且是社会运行的调节方式。关于竞争是社会运行的动力机制的问题,有学者曾以“竞争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加速器”这一形象的说法予以高度的概括。在此,我们重点讨论的是竞争机制与社会调节方式的关系问题。社会调节方式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乃至全球性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日益凸显的重要问题。在传统社会中,由于社会结构是稳定的、社会发展是封闭的,所以社会发展始终表现为“同一形式的不断再生产”。例如中国古代的改朝换代,虽然王朝政权在不断更替,但是社会结构与发展水平依旧停留在原有的阶段而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在这种社会中,社会矛盾相对固定,调节社会矛盾的方式也相对固定,社会运行基本呈现出“一治一乱”、“一盛一衰”的不断循环往复。所以,在传统社会中无所谓社会调节问题。然而,在现代社会中,由于各个社会领域的分离,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不断发展,整个社会的结构性矛盾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社会矛盾,而是日益复杂多元的社会矛盾。可以说,现代社会就是一个由多重矛盾编织起来矛盾之网。正因如此,对各种社会矛盾加以合理调节,便成为现代社会的内在要求。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普遍联系的不断加强,社会矛盾的形成和发展已经不再限于某一国家、地区,而是扩展到了众多国家、地区,以致这些矛盾日益具有世界性。当今时代全球范围内的生态危机、能源危机、金融危机、移民危机等全球性风险的出现,都超越了国家或地区的界线,成为困扰整个人类社会的公共问题。如果说利益的驱动使全球化时代的人们不断分离,那么风险的扩展则使全球化时代的人们再度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在这种社会矛盾与风险日益公共化、全球化和普遍化的现实境遇中,社会调节问题也就成为各国社会发展必须面对并要予以重视的重大问题。

既然社会调节在全球化时代日益突出,那么,竞争机制在社会调节中究竟扮演什么角色?对此,有人认为,竞争机制是导致社会矛盾频发、社会风险扩散的“罪魁祸首”,良好的社会调节方式应当坚决避免竞争。也有人认为,竞争机制是社会调节机制的唯一方式,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全球化时代的“**裸的真理”。这些对立的意见孰是孰非,不一定要先作评判,关键的问题是要对竞争机制与社会调节的相互关系做出合理的认识和把握。

在审视竞争机制与社会调节关系问题之前,首先应当对社会调节加以必要的区分。社会调节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社会的物质调节,另一种是社会的矛盾调节。前者是指社会各种物质资源要素如何调节的问题,亦即人们常说的资源配置问题。在这方面,市场经济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经济形态,所以竞争机制自然成为资源配置和物质调节的基本方式。离开了竞争机制,各种物质资源就无法通过市场信号得以配置,社会化大生产也就无从组织,最后只能倒退回自然经济,这显然有悖于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由此说来,竞争机制无疑是社会调节的基本方式。社会的物质资源调节虽然对社会发展与调节影响巨大,但物质调节不是社会调节的全部内容,社会调节中还包括社会运行矛盾的合理调节和社会风险的有效控制。因此,仅仅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理解竞争机制,或者将竞争机制视为社会调节的唯一方式,显然是不尽合理的。应当看到,竞争机制在调节社会物质资源的同时,也在不断产生着各种社会矛盾,而这种矛盾是无法通过市场竞争来化解的。那种认为普遍竞争能够自发形成美好社会秩序的观点,要么是“前定和谐”的形而上学幻想,要么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再现。

对于竞争机制与社会调节的关系问题,在马克思之前,古典政治经济学便有比较充分的论证。按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观点,每个人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他们各自按照自身的利益要求来不断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如果竞争是自由的,各人相互排挤,那么相互的竞争便会迫使每人都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弄得相当正确……竞争和比赛往往引起最大的努力。反之,单有大目的而没有促其实现的必要,很少足够激起任何巨大的努力”。[16]在他们看来,虽然竞争的出发点是每个人的利益诉求,但是最终的结果却是社会总体财富的增加。这样一来,自由竞争无疑是一种合理的“自然秩序”,而国家和政府不是要破坏而是要维持这种“自然秩序”。

然而,在马克思看来,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在竞争问题上具有双重错误:首先是为自由竞争的理论辩护犯了前提性的错误,即把“经济人”作为理论前提,也就是将自由竞争理解为某种自然人性。这在马克思看来,无疑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虚构。竞争的出现,绝不是人性的自然体现和发展结果,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从抽象的人性出发把握竞争,还是从社会现实出发把握竞争,这是马克思和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在竞争观上的本质区别。其次是将自由竞争视为一种“自然秩序”,这实质上是将市场秩序视为整个社会秩序,这无疑属于“市场社会”的意识形态,将市场与社会混为一谈,从而使商品竞争越界成为一种普遍原则。在此意义上,这种“自然秩序”的竞争观无非是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露骨表述。

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从抽象人性把握竞争的方式不同,马克思主要是从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来把握竞争机制。在马克思看来,竞争是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首先,商品价值量的衡量和确定离不开竞争机制。商品的价值量所反映的是凝结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然而这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是由人们主观设定的,而是通过竞争形成的。离开了竞争,各种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就无法进行比较,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无法形成并得到客观评估,因而商品的价值量也就无法确定。其次,商品价值的实现离不开竞争。价格是商品价值的实现形式,两者应该是一致的。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供求关系的变动,价格与价值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偏差,这种偏差的出现常常是由竞争造成的,其纠正也常常需要通过竞争来解决。通过竞争,商品的供需逐渐趋于平衡,从而使商品的价格回到商品的价值。价值就是在这种波动中得以实现的。最后,价值规律调节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竞争。只要是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就起作用;而价值规律之所以能够调节生产、流通和消费,正是通过竞争而实现的。所以,竞争是促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商品结构以及资源配置的重要调节方式。

在把握竞争机制与社会调节关系问题上,马克思的上述观点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当代价值。在全球化时代,市场经济已扩展到整个世界,甚至可以说现代经济就是市场经济。任何一个国家要想适应全球化、走向现代化,必须坚持市场经济。这样,竞争机制作为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必然成为现代社会经济的重要调节方式。随着全球分工和世界市场的发展,竞争已经不仅在国内市场中得以确立,而且在世界市场上得到了广泛推行。世界市场把每一个国家都卷入普遍竞争的旋涡之中。任何一个国家要想不被淘汰,只能积极参与竞争。在这方面,恩格斯曾经通过分析英国和美国的差异而给予清楚的说明。在1861年6月所写的《对法国的通商条约》和《美国的食品和土地问题》中,恩格斯敏锐地发现,英国虽然在工业革命之后走入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先进行列,但由于英国仅仅满足于保持原有的工业垄断地位而丧失了竞争意识,尤其是缺乏进一步开拓创新的精神,最终被美国所赶超。所以,在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中,一个国家如果不想落伍,竞争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

从全球化的视角看,竞争机制对于社会调节具有多重作用:首先,竞争机制有助于促进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合理调节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全球化的经济必然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而全球范围内的社会化大生产则必然要求各种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合理配置。这种合理配置有赖于竞争机制的调节,通过竞争可以促进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其次,竞争机制有助于推动科技创新与生产力进步。参与全球普遍竞争的国家和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取胜,不仅要依赖于资源禀赋的优势,更要发挥科技创新的优势,从而在利润率不断下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断缩短的情况下不断获得竞争优势。在此意义上,竞争确实具有淘汰落后技术和过剩产能、保护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生产力水平的调节作用。再次,竞争机制有助于加快现代文明发展进程。主要表现是能够加快现代文明的传播速度,扩大现代文明的传播广度。在全球化条件下,合理的调节方式应当是能够促进社会整体文明水平的提高,推动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最后,竞争机制有助于加快社会运行和调节的进度,推动社会调节方式的变革。传统社会之所以“悠闲”,就是因为竞争程度较低。一旦竞争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普遍的竞争迫使所有个人的全部精力处于高度紧张状态”[17],从而就会加快社会发展的节奏,同时也加强社会调节的力度。所以,虽然竞争在当今社会发展中也引发了许多问题,给社会运行的调节带来了不少挑战,但不能由此因噎废食,放弃和排斥竞争。

竞争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有促进社会快速发展的一面,也有制造矛盾、影响社会发展的一面。在这里,需要认真反思的是:现代社会运行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和风险究竟是由竞争机制所带来的,还是有着其他更为深刻的根源?

要回答这一问题,需要再次回到马克思。

马克思不仅在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上把握竞争机制,更重要的是在资本逻辑的语境中把握竞争机制。尤其是深入资本主义社会的剖析之后,更注重从资本逻辑的视角来把握竞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竞争为什么会不断加剧?马克思认为:“竞争不过是资本的内在本性,是作为许多资本彼此间的相互作用而表现出来并得到实现的资本的本质规定,不过是作为外在必然性表现出来的内在趋势。”[18]对于资本与竞争的关系,马克思进一步做了深入的讨论:一方面,离开了自由竞争,资本逻辑无法确立其统治地位。“只有随着自由竞争的发展,资本的内在规律——这些规律在资本发展的历史准备阶段上仅仅表现为一些倾向——才确立为规律,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才在与它相适应的形式上确立起来”[19],自由竞争不仅帮助资本逻辑确立了主导地位,同时“自由竞争越发展,资本运动的形式就表现得越纯粹”[20];另一方面,资本逻辑反过来也成为自由竞争的内在逻辑和前提。“资本的统治是自由竞争的前提,就像罗马的皇帝专制政体是自由的罗马‘私法’的前提一样。”[21]资本逻辑之所以是自由竞争的前提,这是因为“在自由竞争中自由的并不是个人,而是资本”[22]。马克思关于资本是自由竞争的真正主体和实质的观点,无疑要比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所谓“经济人”抽象假定更为深刻。

从马克思对资本逻辑与竞争机制关系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自由竞争是表现形式,资本逻辑才是自由竞争的真正本质。这就意味着,现代社会运行过程中需要加以调节的各种矛盾和风险,与其说是由竞争机制带来的,毋宁说是由资本逻辑造成的。具体而言,资本逻辑对现代社会运行带来的矛盾和风险主要表现在:

第一,从社会生产的微观基础来看,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中采取货币形式进行交换,蕴含着危机暴发的可能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时谈到,如果商品之间直接以物的方式而不通过货币中介进行交易,那么买卖过程在时空上是统一的。一旦采取货币手段,那么买和卖在时空上就是分离的,这就蕴含了危机的可能性。扩而言之,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总是追求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分离、生产领域与流通领域的分离、工业资本与借贷资本的分离,这种分离在全球化时代则使得危机从一种可能性会转变为现实性,2008年暴发的金融危机再一次证明了这点。

第二,从社会生产的宏观层面来看,资本逻辑支配下的社会化大生产蕴含着两大部类比例失衡的风险。随着分工的发展,现代经济部门不断增多,部门之间的生产比例和结构平衡的难度日益增大。在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过程中,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之间极易出现失衡现象,尤其是在生产资料部类的剩余产品中,用于积累的部分在实物上分成为第一部类追加的生产资料和为第二部类追加的生产资料两个部分,而这两个部分在价值量上未必能够恰好满足两大部类的需求,从而极易引发经济危机。这是因为,在两大部类的比例协调过程中,扩大再生产的条件问题在资本作用下变成了市场实现的条件问题。这自然给社会运行带来了巨大的矛盾和风险。

第三,从社会运行的个体基础来看,资本逻辑使人的发展进一步屈服于物的力量,竞争则是这种异化现象的加速器。有人认为,自由竞争是个人自由的终极表现形式。针对这一观点,马克思指出,“这种个人自由同时也是最彻底地取消了任何个人自由,而使个性完全屈从于这样的社会条件,这些社会条件采取物的权力的形式,而且是极其强大的物,离开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本身而独立的物”[23]。所以,自由竞争非但不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形式,反而是人在资本逻辑中丧失自由的表征。

第四,从社会运行的总体过程来看,资本逻辑在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内在矛盾的加剧和两极分化。这表现在竞争机制上,就是竞争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生产着贫困。这种贫困不仅仅是对工人阶级的物质财富的剥夺,同时也是对工人阶级全面发展能力和生命的掠夺。如果说社会矛盾根源于资本逻辑的内在本性,那么竞争机制无疑加剧了这种社会矛盾。这种矛盾的扩大化在其根源上还是由于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正如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所说的那样,资本的收益率和劳动收入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构成了当今时代贫富差距之间的一道鸿沟。从表面上看,这种社会不公是由竞争机制造成的,其实根源仍然是资本与劳动的对立。

由上可见,困扰当今时代社会调节的许多难题的发生,并非是竞争机制的“原罪”,而是资本逻辑的统治使然。由于竞争机制是资本占据主导地位的现代社会的普遍方式,因而只能随着资本逻辑的扬弃而得到扬弃。至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将自由竞争视为实现公共利益的“自然秩序”的看法,马克思早就给出了有力的回击:“在自由竞争的范围内,个人通过单纯追求他们的私人利益而实现公共的利益,或更确切些说,实现普遍的利益,那么,这无非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下他们的相互压榨,因而他们的相互冲突本身也只不过是发生这种相互作用所依据的条件的再创造。”[24]

总的说来,正是由于竞争机制与市场经济难以分割的内在联系,竞争机制才成为现代社会调节的基本方式;同时由于竞争机制与资本逻辑的特殊关系,竞争机制又不能成为调节社会矛盾、控制社会风险的唯一方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竞争机制在调节社会矛盾的过程中无所作为。首先,应当看到,零和博弈并不是竞争机制的唯一表现形态。在零和博弈之外,还可以通过竞争机制实现合作共赢,从而使竞争机制成为一种普惠性的调节方式而非利益独占的垄断方式。实践证明,垄断格局反而会终结竞争机制的良性发展而使其不可持续。其次,市场竞争并不是竞争机制的所有内容。在经济竞争之外,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程度、社会发展的和谐程度、文明的提高程度等也是国际竞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指标,全方位的竞争可以推动社会发展的总体进步。此外,私人利益领域也不是竞争的全部舞台。每一个个体在私人领域具有利益诉求之外,在公共领域也有公共性发展的诉求。为此,一方面要限制竞争机制对公共领域的破坏,另一方面又要利用竞争机制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从而缩小个体之间日益扩大的不平等,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竞争机制仍然是现代社会调节的重要机制,离开了竞争机制,社会调节就会丧失动力和活力。正如马克思所说,“竞争的条件,即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条件,已经被人们当做限制而感觉到和考虑到了,因为这些条件已经成为而且越来越成为这样的限制了”[25],也就是说,正是由于竞争机制中存在着限制与反限制的辩证法,才会推动社会调节不断趋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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