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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机制 社会运行的变革方式(第1页)

三、创新机制:社会运行的变革方式

在当今时代竞争机制的范围从一个国家扩展到全世界之后,创新必然成为各个国家提升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全球化浪潮中,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从表面上看是综合国力的竞争,但从深层次来看,则是创新能力的竞争。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压力下,创新行为不再局限于科技领域,而是贯穿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首先,全球范围的普遍竞争要求每个国家都要成为创新型国家,不断加大对于创造性活动的各项投入。其次,全球范围的普遍竞争使创新成为所有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基本生存方式。对于个人而言,创造性活动是人的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对于企业和社会组织而言,创新行为是他们在市场中生存与发展之道。最后,全球范围的普遍竞争在激发创新需求的同时,必然要求一个社会成为创新型社会,要求社会制度成为更有利于创造性活动普遍开展的激励性制度,要求社会观念将创新精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总之,创新行为在全球范围普遍竞争的推动作用下,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日益成为社会运行方式的内在机制。

创新机制不仅是变革社会运行方式的外部因素,更是社会运行的内在机理。创新之所以会与社会运行具有内在关联,这是因为创新是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的本质特征。传统社会之所以长期停滞不前,就是因为其缺乏创新动力。马克思曾经剖析过亚细亚社会的运行方式,认为亚细亚社会由于村社制度、土地公有制和君主专制的三位一体而形成了一种“超稳定”的社会结构,这种“稳定”具体表现为这种社会结构不断地以同一形式反复循环,而没有发展。也就是说,传统社会虽然有周期性的变化,但是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和进步,用黑格尔的话说,也就是“没有历史”。马克思专门以印度为例说明了这一点,认为“从遥远的古代直到19世纪最初十年,无论印度过去在政治上变化多么大,它的社会状况却始终没有改变”。[26]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的作为和历史首创精神”。[27]在马克思看来,没有这种“历史首创精神”,任何国家和民族都只能陷入消极被动的生存状态。严格说来,传统社会之所以会缺乏创新活力,主要是因为传统社会的经济大多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经济形态仅仅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简单物质变换,不需要太多的技术创新;更重要的是,这种经济形态是以使用价值的满足为目标的经济形态,而不是以交换价值为目标的社会化生产,所以这样的经济形态很难激发出对于创新的巨大需求。换言之,对于传统社会而言,创新可有可无,并非生存之必需。所以,在传统社会中,创新活动仅仅是少数人的个体行为,而不是社会行为;创新成果仅仅是偶然成果,而不是必然产物。

与传统社会不同,创新是现代社会的本质特征。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以富有**的笔墨写道:“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28]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各种变革,其实就是现代社会中的创新行为。这种创新不再是一种偶然的历史性活动或阶段性活动,而是贯穿在现代社会发展各个环节的普遍行为和长期行为。所以,现代社会必然是一个创新社会。与传统社会相比,现代社会的创新具有如下新特点:

一是具有必然性的特征。现代社会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而资本的本性在于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为了攫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必然要不断通过创新节约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为这既降低了成本,又提升了利润率。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大量节约,又使更多的人以更多的时间投入创新之中,这就形成了创新活动与生产实践之间的良性循环。事实上,离开了创新,资本就会因平均利润率下降而产生危机;而资本主义之所以历经多次危机还能继续存活,正是依靠科技创新而实现生产方式的不断升级,从而在重新攫取相对剩余价值的过程中减缓平均利润率的下降趋势。所以,创新是资本本性的必然结果,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续命源泉。

二是具有独立性的特征。在《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一节里,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科学日益发展成为同生产相分离的独立的力量。“为了生产过程的需要,利用科学,占有科学。这样一来,科学作为应用于生产的科学同时就和直接劳动相分离”。[29]而在此之前的生产阶段,科学总是与具体的劳动直接结合在一起的,创新始终依靠范围有限的生产经验,并没有获得独立地位,更没有实现专业化发展,所以“原封不动地保持旧的生产方式,却是过去的一切工业阶级生存的首要条件”[30]。创新活动一旦成为与生产过程相分离的独立部门,就会对生产过程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只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第一次使自然科学为直接的生产过程服务”[31]。可以这样说,创新的独立性和专业化程度越高,创新对于生产的推动作用就越大。

三是具有全面性的特征。现代创新不仅仅是生产工具的创新,同时还是组织形式和社会关系的创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入分析过资本主义社会从简单协作到工场手工业再到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历程,说明这部发展史不仅仅是生产工具的变革史,同时也是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的创新史。事实正是如此,现代社会的创新是一种系统创新,而不是单纯的工艺发明。

现代社会的创新所具备的这些特征表明,创新已经深刻地融入社会运行方式之中。在一定意义上说,创新可被视为发展的代名词,离开了创新,发展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创新机制成为现代社会运行过程中须臾不可离开的内在要素。

如果说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化的现代化过程使创新凸显为现代社会的必然行为,那么从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全球化过程则使创新成为普遍行为。马克思的创新理论具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即不是就创新论创新,而是从创新与社会条件的关系着眼,从社会发展理论的视野和高度把握创新问题。今天,对创新机制的分析,同样不能离开全球化的现实语境。全球化对作为社会运行方式的创新机制具有多方面的深刻影响,主要表现为:

首先,从创新需求看,全球化为创新活动的广泛开展提供了强大的需求动力。创新机制能否成为一种长效机制,关键是看社会对于创新的需求。正如恩格斯所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32]。这就充分说明,社会需求是创新活动的根本动力。随着世界市场的开辟和世界经济联系的日益紧密,全球化时代对于科技创新产生了更加广泛和强烈的社会需求,并以此引领创新活动。实际上,早在工场手工业阶段,世界市场与创新活动就建立起了初步的联系。马克思指出:“机器劳动这一革命因素是直接由于需求超过了用以前的生产手段来满足这种需求的可能性而引起的。而需求超过[供给]这件事本身,是由于还在手工业基础上就已作出的那些发明而产生的,并且是作为在工场手工业占统治地位的时期所建立的殖民体系和在一定程度上由这个体系所创造的世界市场的结果而产生的。”[33]当生产从工场手工业阶段进入机器大工业阶段,世界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扩大,有力地促进了创新活动。在世界市场上,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尺度是世界劳动的平均时间,“棉花的价值尺度不是由英国的劳动小时,而是由世界市场上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34]。在这种情况下,谁的商品的劳动时间更少,谁的商品就能获得比较多的利益。于是,世界市场的商品交换推动着所有交换主体改进技术、加强创新,从而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抢占世界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值得注意的是,世界市场的扩大不仅加剧了商品竞争的态势,而且创造出了普遍的需要体系。“如果说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一方面创造出普遍的产业,即剩余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那么,另一方面也创造出一个普遍利用自然属性和人的属性的体系,创造出一个普遍有用性的体系,甚至科学也同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属性一样,表现为这个普遍有用性体系的体现者”。[35]所以,全球化越是深入发展,社会对于创新的需求越是普遍,创新的动力也就越来越强大。

其次,从创新内容看,全球化使创新活动的重点从要素创新转向平台创新。一般说来,生产实践活动离不开各种生产要素的参与,但是这些生产要素只有通过一定的组合方式才能结合在一起并实际发挥作用。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直接关系到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进而直接影响到生产的效率。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也就形成了一定的网络和平台。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历史阶段,对这种生产网络和平台的组织和利用是不一样的,从而导致的创新和生产力水平也是不同的。从简单协作到工场手工业再到机器大工业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劳动组织方式的变迁过程,这种劳动组织方式的创新往往比某个生产要素的创新具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以往的创新主要侧重于生产要素的创新,比如劳动者的知识更新与创造性能力的增强、生产技术的改进与产品的升级换代等。而在全球化时代,由于各种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不断重组,创新的重点开始转向平台创新,人们开始探索如何通过更加便捷、灵活和低成本的方式将各种生产要素配置和组合在一起,从而激发出集聚效应。与生产要素的具体创新相比,围绕要素配置的网络和平台的创新往往能够发挥出几何级的经济增长效应。例如,优步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出租车公司,但没有一辆出租车;Facebook是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络,但不生产任何媒体内容;阿里巴巴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却没有自己的商品库存。这些公司为何能够攫取巨大的利润呢?就是因为这些公司所占据的是重组生产要素的网络平台,这种网络平台通过信息媒介手段将各种其他生产要素汇聚在同一个平台,占据了各种生产要素汇集的“战略通道”,因此能够发挥集聚优势,降低交易成本,获取更大利润。所以,全球化不仅使创新的重点从要素创新转向了平台创新,也改变了创新的方式。以往的创新是个体在继承前人成果基础上的创新,这是纵向维度上的创新;全球化时代的创新方式更强调“集聚创新”,即在横向上吸收借鉴别人成果基础上的创新。即便是同样的生产要素,只要改变这些要素的组合方式,也就可以取得创新的效果。这就是全球化给创新实践带来的深刻变化。

最后,从创新条件看,全球化为创新活动的充分实现创造了各种有利条件。创新作为主体的实践活动,不仅需要创造精神,同时也离不开创造所需要的各种客观条件。第一,在全球化时代,人们的交往空间扩展到全球,知识结构和理论视野空前扩大,人们不仅能在纵向维度上积累前人的文明成果,同时也能在横向维度上吸收其他地区的最新创造成果,这就为创新主体的不断提升和创造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第二,在全球化时代,创新的成本更加低廉,方式更加便捷,过程更加缩减。马克思曾经指出:“某一个地域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特别是发明,在往后的发展中是否会失传,完全取决于交往扩展的情况。当交往只限于毗邻地区的时候,每一种发明在每一个地域都必须单独进行……只有当交往成为世界交往并且以大工业为基础的时候,只有当一切民族都卷入竞争斗争的时候,保持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36]这就说明,由于交往的普遍化,一个地区的创新活动根本用不着从头再来,完全可以在相互借鉴中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创新效率。第三,全球化还使创新成果应用于实践的过程更加直接,创新成果的推广速度更为加快,推广范围更为扩大。创新成果高效广泛的推广,使创新的效益明显提升和扩大,这既给创造者带来了巨大的物质利益,反过来又激励了人们的创造性活动。这就形成了创造活动与创新红利之间的良性循环,推动创新活动持续发展。所以,全球化从创新主体、创新过程、创新推广等各个层面为创造性活动提供了各种有利条件。

正是在全球化的推动下,创新活动不再是孤立个体的偶然发明,而是社会运行的内在机理。从创新活动提升为创新机制,这意味着创新活动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全球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环境中,创新机制能否贯穿于社会运行的各个环节,社会运行能否保障创新活动的充分实现,已经成为衡量社会运行方式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准之一。因此,为了进一步适应全球化,各个国家都致力于“创新社会”的构建。要想构建创新社会,就必须以创新为主轴,从生产方式到社会制度再到观念领域实现全面变革,以此推动创新活动的持续进行和健康发展。对我国社会而言,尤其要处理好以下关系:

从生产方式看,要处理好“要素驱动”与“创新驱动”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总是依赖于廉价劳动力的规模驱动力,这既是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优势所在,同时也是中国在未来发展方面的困境所在。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增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逐步减少,中国经济原先所具有的廉价劳动力这一比较优势将不复存在。从发展趋势看,我国的经济发展必须从过去的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让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就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创新不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是我国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由于我国的产业结构仍然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体,在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落后产能不断过剩的情况下,传统的产业结构难以为继,“中等收入陷阱”的严峻挑战必须正视和面对。根据国际经验,要想真正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就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进而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如果没有创新,那么在落后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过剩和新兴的技术密集型产业不足的双重压力下,中国经济很有可能陷入“产业空心化”而进入停滞。所以,中国社会对创新的需求和期待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这就要求我国必须从“中国制造”转向“中国智造”,利用“工业4。0”、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革新成果,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

从社会观念看,要处理好“创造精神”与“传统文化”的关系。我国经济发展要从“中国制造”转变为“中国创造”,离不开人的能动性、创造性的增强,离不开全社会创新精神的培育。既然创新已经成为一项社会参与的公共性事业,那么,越是在创新活动由于现代社会分工而不断专业化和精细化的时代,就越是需要对创新精神加以全社会的全面培育。没有人的创造性力量在全社会范围内的竞相奔放,就不可能培育出全社会的创新精神。在我国传统文化能否为创新精神的培育提供文化土壤的问题上,有些学者从“李约瑟问题”出发,认为创新精神的缺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原罪”。事实上,这种看法并不全面。所谓“李约瑟问题”,是指中国古代曾经有非常丰富的创新成果,为什么科技创新到了古代晚期之后则不断衰落?如果传统文化是扼杀创新的罪魁祸首,那么这又如何解释中国古代的创新成果呢?其实,中国创新的落后并不仅仅是文化观念问题,而更重要的是社会结构问题。我国古代长期处于自然经济阶段,而没有完成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结构性转换,所以创新没有成为社会行为,即使古代的创新成果居于世界前列,这种创新也都是偶然的发明,而不是基于内在的需要。如果一味地从传统文化的角度分析创新,则无疑会陷入“文化决定论”。不容否认,我国传统文化中有着积极进取的文化基因,但也确实存在着因循守旧、故步自封等消极因素,这对创新精神的培育具有负面效应。所以,在培育创新精神的问题上,既不能全盘否定传统文化,也不能盲目迷信传统文化,而是应当以是否有利于创新为标准,改造传统文化,激活传统资源,推进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

从激励制度看,要处理好“常规劳动”与“创新劳动”的关系。对于创新精神的培育,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倡导上,而是应当通过具体的体制机制建构和相应手段,充分鼓励和保障创新精神从理念向现实的转化。培育创新精神的关键是建立起对创新劳动的正向激励机制。而要建立对创新劳动的正向激励机制,重要的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创新劳动的价值创造。长期以来,人们只是把创新劳动理解为复杂劳动,仍旧机械地沿用劳动价值论衡量创新劳动的价值。现实的情况是,如果用传统意义上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创新劳动的价值,根本无法反映出创新劳动对于生产力推进的巨大价值,从而低估创新劳动的价值。对此,有论者提出,应当将劳动区分为“常规劳动”和“创新劳动”,常规劳动是社会既定生产条件下的劳动形态,因此可以用劳动时间衡量常规劳动的价值量;而创新劳动则是创造和改变生产条件的劳动形态,“通过提高社会人的价值创造能力而创造劳动价值,其数量等于这种社会变革过程中劳动价值增长的历史积累。其创造价值的时间过程是宏观层次的社会历史时间过程”。[37]这就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合理解释了创新劳动的巨大收益,改变了原先单纯用传统劳动时间衡量创新劳动而带来的价值低估现象。只有在尊重并承认创新劳动巨大价值的基础上建构起激励创新的利益机制,创新社会化才能成为现实,创新精神的全面培育才能具有现实意义。

从创新方式上看,要处理好“学习创新”与“自主创新”的关系。所谓“学习创新”,是指在模仿和借鉴国外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和改进;而“自主创新”则是具有充分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行为。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在创新方式必然要经过一个“学习创新”阶段,这也是许多后发国家实现赶超战略的必经之路。以日本为例,如果没有经过向西方引进所谓“兰学”的学习阶段,那么日本此后高度自主的创新则无法想象。虽然“学习创新”是后发国家的必经阶段,但是后发国家要想实现自主发展,就不能仅仅停留于、满足于学习创新。近年来,我国在创新方式上过分依赖于学习模仿,人们把这种低水平模仿现象讥讽为“山寨中国”,对这种简单模仿的诟病,实际就是对自主创新的呼唤。经济发展到了今天,自主创新确实成为我国参与全球竞争的关键一环。综观世界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因其技术水平落后,一般处于产业分工的低端,产品的附加值很低;而发达国家则掌握先进技术,处于产业分工的高端,因而产品的附加值高,不仅可以获取垄断超额利润,而且还紧紧掌握着产业结构调整的控制权。这样一来,世界经济发展的格局必然是富者更富、穷者更穷,弱者受制于人。我国要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并在全球竞争中取胜,必须把学习创新与自主创新相结合,进而从以学习创新为主转到以自主创新为主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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