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三年前男孩化作空气。走向坍塌塔楼的路上,我思考一个人在三年间能改变多少。十六岁的孩子与他十三岁的时候有着天壤之别,说是两个不同的人都行。我见过许多这样的例子。一个母亲总是在哭泣和寻找,给我金币,请我找一个被偷走的孩子。找到被偷走的孩子,这从来不是什么问题,这是天底下最容易的事情。问题在于孩子已经完全不是被偷走时的那个孩子了。他对偷走他的人往往有着深厚的感情,对母亲却连好奇心都没有。母亲接回了那个孩子,但他的床依然是空的。绑架者失去了孩子,但继续活在孩子的渴望中。一个丢失后被找到的孩子亲口说过:没人能改变事实,我爱选择了我的那位母亲,没有任何东西能让我爱我仅仅从她身体里掉出来的那个女人。世界很奇怪,而人们一直在把它变得越来越奇怪。
我和黑豹都只字不提那个女人。那天夜里我只说了一句话:“感谢一下那个孩子。”
“什么?”
“谢谢他。谢谢男孩,因为他救了你的命。”
我走回城门。我知道黑豹做不到,就自己在经过男孩时对他说了声谢谢。
“我那么做不是为了你。”他说。
行吧。
此刻我们走向坍塌的塔楼。我们一起走,但不交谈。黑豹领头,我殿后,男孩在我们之间,拿着黑豹的弓和箭袋。我们没有谈过,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我还有一半心思打算拒绝。因为黑豹在这件事上没说实话,你在战争中落败、出身卑贱或天生为奴是一码事,而把一个女人锁起来当囚徒是另一码事,哪怕她明显被某种闪电恶魔占据了身体。我们没有谈那个女人,我们什么都没谈。而我想扇男孩的耳光,因为他挡在我前面。
坍塌的塔楼位于第一道城墙之南。这些街道、这些小径、这些巷弄都空无一人,仿佛他们都知道国王即将到来。我在马拉卡尔待的这几年里,从未踏上过这条街道。我没找到过理由要去古老的塔楼、越过山巅、前往阳光普照之地以下。或者以上,因为山坡刚开始非常陡峭,铺黏土的街道变成狭窄的小巷,继而成为阶梯。越过山巅,道路又变得陡峭,我们经过废弃已久的房屋的窗户。小巷左右两侧的另外两条小巷似乎存在邪恶的活动,因为墙上满是符号和图画,描绘形形色色的兽类做形形色色的**邪勾当。即便在向下走,我们依然位于高处,能看见整座城市和城市外的平原。我听说过这座城市最早的修建者——当时这里还不是一座城市,而他们不完全是人类,仅仅想修建足够高的塔楼,返回天国,在诸神的领地挑起战争。
“我们到了。”黑豹说。
坍塌的塔楼。
这几个字本身就不够确切。因为它尚未坍塌,而是四百年间一直在坍塌。按照老人家们说的,当初双塔是与马拉卡尔其余地方分开修建的。建筑师从某一天出了差错,他们把塔建在下山而非上山的路上。双塔,一座粗大,一座细长,建造用途是关押奴隶,等待船只从东方来带走他们。细长的一座将是所有土地上最高的塔楼,有人说它高得能看见南方王国的地平线。两座塔楼都有八层,但高的一座要直插天空,仿佛为巨人准备的灯塔。有人说首席建筑师得到了天启,也有人说他是个疯子,喜欢和鸡睡觉,然后剁掉它们的脑袋。
所有人见到的却是这个。经过四年的修建,奴隶死于灾祸、钢铁和烈火,他们放下最后一块石头的那天,举办了一场庆祝仪式。统治要塞的军阀——当时的马拉卡尔仅仅是个要塞——带着妻子来了。在场的还有莫凯王子,国王克瓦什·莱昂戈的长子。和鸡睡觉的首席建筑师即将把鸡血洒在基石上,以此求得诸神的祝福,就在这时,细长的高塔开始摇晃和开裂,喷出灰土和摆动。它前后摇摆,东西晃动,摆动的幅度太大,甩飞了未完工的屋顶上的两个奴隶。细长的高塔倾斜、倒下,甚至从中弯曲,直到撞上粗短的塔楼,就像一对情人扑进彼此怀中拼命亲吻。这个吻惊天动地,轰然巨响仿佛雷声。矮塔像是要坍塌,但一直没有倒下。双塔就这么纠缠变成一座塔,但既没有塌,也没有倒。十年后,人们发现两座塔楼都不会倒下,甚至开始搬进去居住。它成为款待疲惫旅人的客栈,后来成为奴隶主和奴隶歇脚的堡垒,后来细塔的三个楼层塌了,于是荒弃至今。这些事情无法解释奴隶主为什么要选择那儿见面。最顶上的三层楼,许多台阶已经损坏。男孩留在外面。几层楼之下传来隆隆的声响,就像地基即将散架。
“这座塔最后会带着咱们一起倒下去。”我说。
我们爬上一层楼,我从未见过这么一个地方,周围的花纹仿佛肯特织布[2],由黑白圆圈和箭头组成,尽管一动不动,看上去却像在旋转。我们前方是一个没有门的门洞。
“三只眼睛,似乎在黑暗中发光。黑豹和半狼。所以你的鼻子才那么灵?你像大猫一样喜欢鲜血?”奴隶主问。
“不。”
“进来谈谈吧。”奴隶主说。
我正要对黑豹说些话,但他改变形态,四足着地跑了进去。房间里,火把将光线投向白色天花板和深蓝色墙壁。这儿看着像是夜间的河流。地上放着软垫,但没人坐在上面。一个老女人盘腿坐在地上,棕色的皮衣看着闻着都像牛皮。她脑袋最顶上的白发编成长辫,其余头发全都剃光。和唇盘一样大的银耳环挂在耳朵上,用肩膀托着。她脖子上有好几个项链,是用红、黄、白、黑色的珠子穿成的。她嘴巴在动,但没有发出声音;她不看我也不看大猫,大猫绕着房间踱步,像是在找食物。
“我的斑点野兽,”奴隶主说,“在里屋。”
黑豹跑出房间。
我认出了椰枣男仆。他站在主人身旁,时刻准备填满主人的嘴。房间里还有一个男人,他太高了,要不是他把重心换到左腿,我会以为他是撑起天花板的柱子,只是雕刻成了人形。他使劲跺跺脚,塔楼大概就会终于坍塌。他皮肤黝黑,但不如我黑,更像尚未风干的泥巴。尽管光线昏暗,但他的衣服依然闪闪发亮。我看见他额头有美丽的点状疤痕,排成一条线顺着鼻梁蜿蜒而下,扩展到左右面颊。他没穿罩衣或长袍,**的胸口挂着许多条项链。他腰间缠着似乎是紫色的筒裙,左右耳朵各挂一颗野猪獠牙。他没穿凉鞋或皮鞋或靴子,不会有人为他这个尺码的大脚制作鞋子。
“从没在这么西面的地方见过奥格。”我说。他点点头,我至少知道他是个奥格,来自山区的巨人。但他一言不发。
“我们叫他萨多格。”奴隶主说。
奥格一言不发。他对飞向房间中央那盏灯的蛾子更感兴趣。每次他一迈步,地板就会颤动。
那天夜里见过的高大瘦削的女人坐在角落里的凳子上,身旁是一扇紧闭的窗户。她的头发依然蓬乱,就好像没有母亲或男人曾叫她把头发梳理整齐。她依然身穿黑袍,脖子上有个白圈,向下延伸到**之间。她手里放着一碗李子。她似乎随时都会打哈欠。她望向我,对奴隶主说:“你没告诉过我他是个河畔人。”
“我在朱巴城长大,不在任何一条河流。”我说。
“你有库族的特征。”
“我来自朱巴。”
“你穿得像个库族人。”
“这是我在这儿找到的布料。”
“像库族人一样偷窃。你甚至带着他们的气味。我都要觉得我在穿过沼泽了。”
“按你对我们的了解,也许是沼泽穿过了你。”我说。
奴隶主大笑。她狠狠地咬着李子。
“你是库族人吗,还是想成为他们?说个睿智的河畔谚语吧,比方说踩着大象脚印走的人永远不会被露水打湿。好让我们夸耀说河畔小子连拉屎都能拉出智慧来。”
“我们的智慧对蠢人来说过于愚蠢。”
“有道理。换了我是你,带着那东西肯定不敢这么放肆。”她说,开始吃另一个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