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叙事理论
叙事的传统在中国诗学中由来已久,从《诗经》中“赋”的手法到《尚书》佶屈聱牙的记事文本,再到《左传》中关于战争的描写,我们从中国文学的源头处总能看到叙事的影子。但是,在中国的文论传统中,对于虚构性叙事文体(即英文中的fi)一直比较忽视,甚至有所贬斥。从六朝志怪到变文与唐人传奇,再到宋元之际的说唱文学,中国文学的叙事理论一直没有发展起来。到了明清之际,中国文学中涌现出以《阅微草堂笔记》《聊斋志异》等为代表的文言小说和以明代四大奇书和清代的《儒林外史》《红楼梦》为代表的白话小说。至此,受文人关注的影响,明清小说批评的领域出现了胡应麟和纪昀等史评家的文言小说评点,以及由金圣叹、李卓吾这样的才子文人进行的白话小说批评。但由于受到传统的所谓诗文为正道的思想的长期影响,对中国古代小说理论的研究一直未取得和诗文研究平等的地位,包含在中国文学中的叙事传统也一直未被加以足够的重视,没有获得类似西方那种对于叙事的系统性表述与自觉意识。
美国汉学界对中国小说的研究由来已久。20世纪70年代,汉学界开始出现了从“叙事”角度命说与考察中国小说的趋势,这也与受到其时西方盛行的叙事学理论的影响有密切的关系。1977年,浦安迪主编的《中国叙事:批评与理论论集》(arrative:CritidTheoreticalEssays)在美国出版,以一种集体出场的方式宣告了新的研究话题的出现。白之撰写的序言及浦安迪撰写的《走向一种中国叙事的批评理论》(TowardsACriticalTheoryofarrative)一文,均对中国叙事学的研究理路做了较为完整的梳理。1981年,汉学家韩南出版《中国白话小说史》(TheeseVernacularStory)一书,也开始将叙事学理论应用于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中。正如后来的学者所评述的:“韩南很重视叙述学的研究方法,在本书各章中都注意到小说中叙述者层次的研究。在最后关于凌濛初、李渔的两章里,分析尤其细致,在关于艾衲居士的一章里则等于这方面的总结。这种研究方法也是新鲜的,值得借鉴的。”[220]当然,该书还只是把叙事学理论作为研究方法之一种,且研究对象主要是白话小说。此后,关于中国古代小说的叙事学研究在汉学界进一步发展起来。就个案研究来看,高辛勇(KarlS。Y。Kao)的《〈西游补〉与叙述理论》(TheoryandPraarrativeintheHsi-yuPu)[221]等均属比较有分量的撰述。
在诸多研究者当中,浦安迪等人不仅重视个案的研究,而且冀望从更为完整的角度出发,建构出有别于西方的中国叙事理论框架。1987年,浦安迪出版了《明代小说四大奇书》(TheFourMasterworksoftheMiaCh’i-shu),对中国古代长篇章回小说的结构、文理、修辞、寓意等问题,做了从叙述学理论角度入手的、别开生面的分析。[222]1989年,他在北京大学中文系开设“中国古典文学与叙事理论”的讲座,同样基于叙事理论的视野,同时立足于中国古代文化语境,探讨中国小说传统中的结构性意识,并对许多问题有深入的阐释。后浦安迪将其整理成书,为《中国叙事学》。
总体看来,北美的汉学家们不仅将注意力集中在叙述的各种呈示上,而且也通过对大量批评话语的发掘与重新阐释来印证自己的发现,体现出较为明显的理论意识。通过对这些意识的抽取,他们可以将之纳入文论研究的范畴。与之同时,他们在处理中国古代的叙事文本时并未把小说当作俗文学,而是有意模糊与消弭雅俗之间的界限,并通过对作为“史余”[223]的叙事性虚构的历史化对比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完成了对中国叙事传统的思想还原和叙事确认。关于这种研究方法,浦安迪认为:“研究叙述的视角可以相当多元,不妨从历史学、心理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美学等各种不同的角度去分析去讨论。即使我们将讨论的范围仅仅局限于文学性叙事,研究的角度也依然五花八门。但是,说到底,叙事就是作者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把人生经验的本质和意义传示给他人。”[224]由此可见这类研究的广泛包容性,它既聚焦于叙事的理论概念,又容纳了多种多样的研究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