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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地下朗读会(第1页)

周二晚上。

尼莫酒吧,它藏在东村圣马克斯街的最东头。酒吧外面的墙上贴满了东西。反战传单、乐队演出海报、一张有人用记號笔写著“尼克森去死”的餐巾纸、一张被雨水泡烂了一半的失踪人口启事。

林恩站在门口,把《肠子》的三页手稿又来回检查了一遍。

“嘿!老伙计!”

林恩转过身,是弗里曼。

他正从街对面晃过来,三百磅的体型一颤一颤。他穿了一件棕色的皮夹克,拉链只拉到一半,露出里面一件印著骷髏头的t恤。

“我听麦克说了,兰登书屋那边怎么样?”弗里曼搂住林恩的肩膀。

“嗯。。。只能算成功了百分之三十。”

“百分之三十的成功也他妈的是成功。今晚別想这些了。”弗里曼哈哈笑著,径直就带他走了进去。

他推开尼莫酒吧的铁门,里面的声浪像一堵热墙扑出来。

烟雾、汗味、廉价啤酒、大麻的甜腻、某种不知名的香水、以及隱隱约约的呕吐物残味——所有东西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只有曼哈顿地下酒吧才有的气味。说是酒吧,其实更像一件废弃了的地下室,管道和电线还裸露著。

酒吧里挤满了人。黑人、墨西哥裔、波多黎各人、几个穿皮衣的白人朋克、两个梳著爆炸头的女人、一群看上去像是从格林威治村漂过来的嬉皮士。

几个穿红色紧身连衣裙的脱衣舞女郎坐在黑人的大腿上,正用口红在他的脖子上画什么东西。

没有人觉得谁是异类。在尼莫酒吧,你可以是任何人。一个偷渡来的厄瓜多诗人,一个刚从监狱放出来的涂鸦艺术家,一个白天在华尔街当文员、晚上写色情小说的中年男人——都无所谓。

弗里曼领著林恩挤过人群,在吧檯旁边找了个位置。他冲酒保举了两根手指,酒保心领神会地推过来两杯威士忌。弗里曼一口乾掉一杯,然后贴著林恩的耳朵吼道:

“喂,小子,还有十分钟!你!待会儿第五个!上去念你那篇《肠子》,给这帮人点顏色看看!”

林恩也贴著弗里曼的耳朵吼回去:“万一他们要杀了我怎么办!”

“操,我带枪了。”弗里曼拍了拍皮夹克下面鼓出来的那一坨。林恩也不知道那是枪还是他的肚子。

音乐声慢慢弱了下来。

一个身高不到一米五的侏儒跳上了舞台。他穿著一件亮片马甲,头顶闪著油光,嗓门却大得像个扩音喇叭。他一把抓住麦克风,朝台下吼道:

“女士们,先生们,垃圾们!第三届尼莫酒吧地下文学朗读会!欢迎你们这群疯子,带著你们满脑子的废料袭击纽约!”

台下一阵口哨声和掌声。

“让我们有请第一位,来自阿根廷的文学巨匠!天才!马尔克斯的继承人!上台!”

一个戴著圆框眼镜、满脸雀斑的瘦小男人走上了台。他的手在抖,稿纸在灯光下微微颤动。

他看上去有点紧张,磕磕绊绊地说道:“我。。。我要给大家念一首诗歌。名字叫《越南战爭》。”

底下立刻有人起鬨:“下去!阿根廷人懂什么越南战爭!”

他紧张地缩了缩脖子,低著头开始念:

“妈妈,丛林里到处都是汽油弹。。。”

林恩环顾了一圈酒吧。

没有人在听。人们都在围著脱衣舞女郎聊天,或是挤在一起喝酒。

弗里曼点了一根烟,又递给林恩一根,说道:“看,在地下,没有人关心文学,只有人关心今天能不能那群大屁股搞上。”

第二个人上台讲了一段关於尼克森的讽刺笑话,台下笑了一阵。第三个上台念了一首乾巴巴的短篇小说。第四个人写的是大麻和古柯碱。

然后,侏儒跳回台上,扫了一眼他手里皱巴巴的名单。

“第五位!一位……”他凑近了纸条看了看,“中国人?林恩?”

弗里曼重重地拍了一下林恩的后背:“小子,给他们点顏色瞧瞧。”

林恩站到台上。

林恩攥著那三页纸,穿过人群,走上木板搭成的舞台。

射灯的光打在脸上。

台下,几十双眼睛。有好奇的,有无聊的,有醉得快闭上了的。角落里的脱衣舞女郎还在抽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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