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襄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地。
不然当年军队怎么能随随便便屯田三万多亩呢。
不过这片地从几十年前军屯起,谁种谁赔。这和租金无关,就是收不回种子和工钱那种。
杨淩年轻识浅啊,从今以后,就走上了或是每年交官府六百吊租金,或是一次违约金六千吊的不归路。
新襄官府日常开支以后不用愁了,可喜可贺。
典史崔户熟悉杨淩这个杀人魔王,他面露狐疑:杨淩怎么这样敢下注?
难道这个杨淩确定种地能赚钱?
他亲眼见过杨淩的狠辣,他可不信杨淩是善男信女,认吃亏那种。
租期三十年,那都不一定换多少任县太爷了,你杨淩不赚钱还好,赚了钱眼热的人就多了,土地就会想方设法收回,你难道和官府打官司?
你难道不知道断案的是县太爷吗?
这是明显吃大亏的契约。
崔户看向兰畴,兰畴苦笑。
崔户不了解杨淩是什么人,兰畴可太知道了。
兰畴猜想这份契约杨淩要的就是个名正言顺,别人不能赚钱,杨淩肯定能,这家伙有鬼神不测之能。
至于哪任县令敢找他麻烦,那是活得不耐烦了。
杨淩这家伙是杀人越货出身,人命不知道背了多少。
作为新襄县令,利用好了这个人,那杨淩就是县令手里一把刀。
惹恼了杨淩,就是砍向自己的一把刀。
希望下任县令好自为之吧。
契约如杨淩愿签了,双方皆大欢喜。
县里官员喜在有了一笔办公经费,而且以后年年有。
杨淩喜在喜提三万亩地,三十年内都是自己的。
有的人在大明有个房就牛哄哄,哥们有三万亩地!
签完契约,约定三日内缴纳600吊租金,杨淩就离开县衙,首奔书坊。
人家倪虹都没书装逼了,杨淩可把这件事当回事办了。
新襄是小县,只有一家书坊,规模也远比不上清远县。
兼且门可罗雀,只他这一个顾客。
杨淩见里面除了八股文文集,居然以小说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