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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陡醒,天已大亮。一抹阳光照在**,照在身上。见自己和衣而眠,还裹着床单,就有些惊诧。撑起松软的身体,坐在床边,闻酒香弥漫,一时不知昨晚自己何为。坐着静想了一会儿,不免顿生惭愧,暗笑自己。猛然地记起九点在公园门口和小伟相会,她就去洗漱。冷水激面,更加清醒,对镜梳头之际,注视着自己,双颊渐红。暗羞于“立伟”变成了“小伟”,这一颗心是怎么了呢?与姚玉慧相反,她没有卷发器,没有系列化妆品,但是她并不因此对自己缺乏信心。镜子里那个女人的脸还显得挺年轻,挺秀气。那种自己习惯做出的淡淡的微笑也挺美好。“还行。”她满意地想。
看看表,时间尚充裕,得抓紧收拾一下屋子。开了录音机,录音机里又送出一个女人的歌声。这小伟,专爱听女人唱的歌!
在歌声中,大敞门窗,散尽了酒气,将地板拖得干干净净,将桌上的盘子碗筷归拢了罩起来,将**另铺了一条床单,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按习惯擦了一遍并不存在灰尘的家具,复关上门窗,开始换衣服。
她也没有姚玉慧那么多可选择的衣服可选择的鞋,但她仍未对自己缺乏信心,她相当乐观地爱护着自己的好情绪。以一位少女要去野游那种发自内心的愉快,十分随意地打扮着自己。她穿了一件夹克式的米黄色的斜纹布上衣,束腰的,婚前买的,一直未穿过。没有面穿衣镜可照,她却能想象得出自己穿着会增添一种女性的潇洒风采。涤卡过时了,她牢记着他的提醒。今天可不能穿过时的,宁肯穿普通布的。九月底,穿裙子是不是太招摇了点儿呢?她犹犹豫豫地穿上了一条半新的女军裤,还是在兵团时期保留下来的“财产”。不好!半黄加草绿,准像只蚂蚱!便又脱了。九月底就九月底!九月底也要穿裙子!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十一”庆祝游行老师还要求女同学们一律穿裙子呢!何况今天又温暖又明媚!于是她穿上了一条蓝色的的确良裙子。是他不久前给她买的,说是西服裙。涤卡过时了,的确良大概没过时吧?否则他也不会给她买。的确良要是也过时了,那人们还穿什么?那不甘落伍的女人们不是该因衣着天天发愁了吗?
她认为自己还是穿上了那条裙子好。夹克式大翻领女上衣,内衬着雪白的圆领衫,下着西服裙,所有她那些普通的衣服中,这无疑是最佳的搭配方案了。脚和腿呢?要不要穿袜子?穿长袜子好还是穿短袜好呢?她很自豪于自己的双腿,它们大大显出了女人的修长之美,如两段象牙一样白一样光洁。她决定不穿袜子,赤足穿上了一双黑色的高跟塑料凉鞋,她觉得自己挺拔了起来。那双极便宜的鞋更加衬托出了她双腿的修长之美,脚足的束秀之美。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首先是一个幸运的女人。因为青春尚在,甚至可以说刚刚开始焕发。女人的美还在,女人的魅力还在;其次才是一个待业的女人。生活将给予她的希望和机遇,可能要远远比那些虽然有工作,但已永远失去了青春失去了美失去了魅力的女人多得多。她起码有三条理由不再将自己看成一个生活中的苦人儿,一个可怜虫。
啊哈“尤斯”,啊哈“尤斯”,
嘿!——嘿!——嘿——
录音机里,一群男女在快乐地嚷叫。
尤斯——什么意思呢?不懂。然而那种嚷叫是很煽动人的情绪的,像运动场上的啦啦队在喊“加油!”“加油!”……
难怪小伟说如今生活里没有音乐怎么行!她关了录音机,找出放在柜子最底层的那包钱,从中抽出了五元,想了想,怕少,又抽出了五元;然后写了一张借条,夹在那一沓钱中,重新包好,放回原处。她明白,那笔钱她是不能随便动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是公款,是意向尚不明确的事业的基金。
她走出家,锁了门,恨不得一步就迈出院子,她有点儿不愿让邻居瞧见她这身衣着。偏巧孙二婶也从家里走出来,瞧见了她,好奇地问:“淑芳啊,哪儿去呀?打扮得这么体面!”
她红了脸发窘地说:“体面什么呀!二婶,我去看一场电影。”
“看电影?”孙二婶的好奇陡增十倍,揶揄道,“八成会什么人去吧?”
“二婶您尽会开玩笑!我哪有心思去会什么人啊!”她不好意思就那么径直走掉,只好站下和孙二婶胡扯几句。
“去吧,去吧!别晚了,看不到片头儿多扫兴!”
孙二婶倒很识趣,催她走。
离开了那个院子,离开了那条小街,穿过几条胡同,走到了城市的一条马路上。严格地说,她的家,更严格地说,郭氏兄弟的家,不能算是在市区,只能算是城市的边缘。这条马路的尽头才接近城市的热闹处,而要到这条马路的尽头,得乘十几站公共汽车。马路尽头的热闹,也不过就是有一个农贸市场和一个小电影院而已。当然也就有一个派出所,夹在农贸市场和电影院之间。这是一条毫无可观之处的马路,城市的显著的发展和变化还没有推进到这里。马路两旁有些楼正在盖着,尽是灰色的简易商品楼,同样毫无可观之处,使人觉得还没盖完已经旧了。她等车的时候,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她怪不自在的。极少有时髦女人出现在这一带,而人们的目光告诉她,她仿佛是一个时髦的女人。
但一到了闹市区,她便觉得自己黯然无光了,几乎没有谁再注意她了。许许多多的女人仍穿着夏令时装,她们大多又是年轻的女人,她们似乎存心要向后延长季节似的。她竟有些奇怪,这座城市的年轻女人从哪一天起都变得这么漂亮了?比她们更漂亮的女人们的时装是哪儿卖的呢?城市又从哪一天起开始变得有点儿像所谓“花花世界”了呢?两条最繁华的马路交叉的中心,高高地矗立着一座青铜雕像——一个健美女人的**,向天空舒展双臂。她觉得它真是美极了!然而她不好意思驻足久看它。除了她,并没有谁注意它,好像它已经在那儿站立了至少一百年!而她清楚地记得,一年多以前站立在那儿的还不是那个**的健美的女人,是毛主席庄严地倒背双手,披着大衣的雕像,也是青铜的。因为她在一年多以前曾跟随二十余万返城待业知青的游行队伍经过这里。那个刘大文还爬上了毛主席的青铜雕像的底座,一手揽着毛主席的一条巨腿,一手有力地打着拍子,用他那毁灭了的嘶哑的“金嗓子”,指挥大家反反复复只唱两句歌:
兄弟们啊,姐妹们啊,
不能再等待……
那个大雨哗哗的“五一”!
如今二十万待业知青是真正地被城市所吞没了,他们再也没有向城市显示过一次集合起来的声势。城市冷静地教育了他们,盲目的愤怒的行动对于他们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他们中的每一个,毕竟都得首先作为一个人活着。
城市不是演兵场。
谁要重新做一个城市人,谁就得克服掉依赖群体的习惯,城市不管这种习惯对于谁多么重要。而事实上,即使在动物方面,习惯依赖群体的也大抵是那些弱的生命……她这么想。
她站在人行道上,默默地想,那愤怒过、呐喊过、哀唱过、示威过的二十余万中,今天是强起来了呢,还是更弱下去了呢?
耳畔忽听一阵喊:
“快来买呀,《怎样过好**》!堪称**指南!分析性冷淡心理!新婚夫妻的良友!中年夫妻的福音!老年夫妻的参考!一切男人女人**和谐畅美的保证!”
她以为是疯子在喊,转身望去,却见离她六七步远的地方,一个书摊小贩,手挥一本白皮书,热情奔放地叫卖着。几个小伙子和几个姑娘,包围着书摊,各持一本,高考前的用功学生似的在看,充耳不闻市声。
“嗨!你们到底买不买?不买别乱翻!”
小贩一一从他们手中夺下了书,于是他们纷纷掏钱来买。
那小贩背后,是一块巨幅宣传板。红漆衬底画着一男一女的黑漆头部剪影,唇若吻而未吻。黄漆写着一行正楷大字,赫然是“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好”!
她暗暗吃惊于城市竟变得如此之不害羞了!或许由于它从前正经得过了头吧?其实她心里倒极想买那么一本书。但是她太厌恶那个书摊小贩的招徕方式,如果他不那么大喊大叫,她便会真的走过去买一本。
她赶快朝公园走去,唯恐自己经受不住那令她厌恶的书摊小贩的**。
一年多,仅仅一年多,城市的变化使她耳目一新,使她吃惊不小,使她受到不少生动的刺激。无论如何,她是一点儿也不后悔的。她想,她是一个城市人,是一个并不自暴自弃的年轻的城市女人。再没有什么群体可依赖,城市也不可依赖,只可适应;所以她得将城市感觉透了。除了一个女人那种细微的感觉,她没有别的方式更了解它,更熟悉它,更接近它,更习惯它;尽管她是它养大的。
她低着头,一边走一边思想,撞到了什么人身上。抬起头,她瞪大了眼睛——站在面前的是一位穿游泳衣的少女。不,不只是一位,而是三位。三位少女都身着红色游泳衣,都赤着脚,身材都相当之窈窕,皮肤都相当之白皙。红白相映,如三朵出水芙蓉,长发也都水淋淋地披散在肩头。
“对不起……”她反应迅速地道歉,连退两步,望着三朵艳嫩的“花儿”,竟疑惑今天不是今天仍是昨夜,自己仍醉卧家中**做着离奇的梦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