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本论》的主要经济假设
科琴认为,《资本论》所陈述的经济理论是由9个假设所构成的,它们是:
1。包含在商品中的抽象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简称SNLT)的总和决定着商品的价值量。
2。所有商品通常按照其价值进行交换。
3。劳动力是一种商品。
4。劳动力商品的价值量与任何别的商品一样取决于相同的方式。
5。但是,劳动力是唯一一种能够生产出较它自身更大价值的商品。这种额外的价值被称为剩余价值。
6。利润因此仅仅是超额或无酬劳动时间的货币形式。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货币形式。
7。剩余价值采取两种形式,产生于延长工作日的“绝对”剩余价值,借助改进了的机器而提高活劳动每小时的生产率产生的“相对”剩余价值。
8。相对剩余价值的积累趋向于在增加商品量的同时降低所有商品价值。
9。相对剩余价值的增长仅能不断地产生于不变资本(“C”)的量的增长快于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V"+"S”)的量。因此,随着资本主义的技术进步,价值利润率趋向于下降。
换言之,在《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中,马克思提出了这9个关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分析性假设。对于假设1和假设2,他并无赞誉,因为它们直接来自李嘉图。假设3至假设9是他自己的,特别是假设3至假设5构成了他的政治经济学“发现”——“剩余价值理论”,它们解释了在所有商品都按照其价值进行交换的情况下利润是如何产生的。
科琴依次讨论了这9个假设,并尽力阐明马克思每个假设是指什么。
假设1:包含在商品中的抽象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量决定着商品的价值。因此,按照马克思的术语,我们应该说一张桌子的价值是多少小时的SNLT,一所房子的价值是多少个月的SNLT,一架飞机的价值是多少年的SNLT,等等。换言之,包含在商品中的SNLT越多,商品的“价值”(在马克思的意义上)就越大,包含在商品中的SNLT越少,商品的“价值”就越小。
然而,尽管在制造商品中花费的SNLT的量决定着商品的价值——即是说决定它具有多大的价值——但它并不使商品具有价值。对马克思来说,“商品”(它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它被生产出来是为了被卖掉或交换)对人类有价值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它们有价值是因为它们是有用的。面包有用是因为它能使我免于饥饿,牛奶有用是因为它能使我免于口渴。桌子有用是因为我们可以在它上面吃东西或写字。卫星有用是因为它可以侦察别的国家、实施科学实验、监测天气,等等。马克思称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
其次,对人类而言商品有价值同样是因为它们可以被用来交换别的商品。在马克思的术语中,这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在劳动分工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中是尤其重要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自己只生产产品的一小部分或者“使用价值”(食品、衣服、庇护所等),尽管它们所做的只是生产一种产品,或者只是一种产品的一小部分(例如一家汽车工厂的工人),但借助于金钱,他们交换他们所生产的以换取他们所需要的其他商品。
于是对马克思来说,一件商品以及任何商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看待或考虑。第一,它是一件有用的产品,它对人类有一种用途,满足人类一种需要。这是它的使用价值。第二,它可以用来换取其他商品,因为它对其他人比生产它的人有用。这是它的交换价值。
但是这种交换价值的量(即任何能够通过它交换而获得的商品的总和)是由包含在商品中的SNLT的总和决定的。马克思把它——任何商品的交换价值的量——仅仅看作它的“价值”。例如,包含6小时SNLT在其中的一张桌子,按照马克思的模型,可以交换1个包含6小时SNLT的台灯,或者交换两盘包含3小时SNLT的录像带,或者6个包含1小时SNLT的茶杯。桌子的“价值”是6小时SNLT,每盘录像带的“价值”是3小时SNLT,每个茶杯的“价值”是1小时SNLT,如此等等。
科琴指出,当我们今天谈到“价值”时,即使用经济学的术语,我们通常是指价格,货币价格。比如“去年日本出口录像机价值达50亿英镑”或者“那条钻石项链值钱吗?是的,它值2。5万英镑”,等等。科琴强调,这并非马克思所意指的,它不是“劳动价值理论”中一般所说的“价值”。在劳动价值理论中价值与价格是非常明显地相互区别的。因此,我们必须把“价值”理解为一定单位的时间,一定单位的劳动时间。
第一,马克思的第一个假设认为不是“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时间的量决定它的价值”,而是“包含在其中的抽象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通过“社会必要的”,马克思在此指在整体的经济中代表平均生产率的劳动时间的量。
例如,设想在一个经济结构中有20个企业生产滚珠。17个企业使用机器每小时可以生产2000个或者更多的滚珠。然而在另外3个企业中,滚珠是手工生产的,每小时只能生产2个。但它们是非常完美的,每一个都被技艺精湛的工匠煞费苦心的精心制作,每一个都由略微不同的金属合金制成,于是它们具有略微不同的质地和颜色。唯一的问题在于,当另外17个企业生产的滚珠每个价值6~9便士时,这些手工制作的滚珠每个价值10英镑,它们一点也不更加耐用。对马克思而言,这些煞费苦心的工匠花费的劳动时间,尽管技艺完美,但它并非滚珠生产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因为这些滚珠卖不出去。可以说,作为滚珠它们不是独立的商品,于是在一定的意义上,花费在它们身上的劳动时间被浪费掉了。这种浪费的方式,低于平均生产率,“社会非必要”劳动时间当然会造成损失,如果这3个企业不快速现代化,即不能确保它们的工人配备平均生产率或者在其之上的机器,它们将被淘汰出这个行业。
通过“抽象”劳动(在抽象的社会必要劳动中),马克思是指一种平均类型和“平均”技艺与强度水平的劳动时间。换句话说,为了达到把劳动时间作为价值衡量尺度的目的,马克思是在对“现实世界”中的实际劳动进行抽象,也就是说,存在着许多不同类型的劳动(编织、钻孔、切割、采掘、擦亮、油漆,等等)和不同水平的技艺与强度,在其中任何特定类型的劳动被从事。存在着技术熟练和不熟练的木匠,技术熟练和不熟练的计算机程序员,强壮和不强壮的矿工,懒惰和积极的装配工,等等。马克思是在对这些不同进行“抽象”,通过假定对整体的经济而言的“平均”水平的技术和强度,通过对不同类型劳动的“抽象”,把所有劳动时间看作一种“平均”类型的劳动时间。
假设2:所有商品通常按照其价值进行交换。
科琴认为,原则上讲,这条假设的含义是非常简單的。在整体的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中(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所认为的),交换是如此被安排的,所有的商品通常都按照其价值进行交换。于是如前所述,一件包含4小时SNLT的商品通常会换取另一件包含4小时SNLT的商品(或换取2件包含0。5小时SNLT的商品,或换取8件包含2小时SNLT的商品,如此等等)。在这种经济结构中,如果商品交换的发生借助于货币——这是马克思所设想的——那么商品的价格将会是这样的,“4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格是4英镑(或40便士或4便士),“2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格是2英镑(或20便士或2便士)。换言之,商品的相对价格将表明它们的价值(在SNLT中)。
科琴指出,这时候马克思没有忽视“供应和需求”对相对价格的影响。他立即承认如果对商品的需求由于某种原因急剧上升,或者它的供应突然下降,那么它的价格会上涨“超出它的价值”。反之,如果对商品的需求突然下降或者它的供应急剧上升,那么它的价格就会下跌“低于它的价值”。
但是马克思仍然认为,对于所有商品来说,如果把它们放在一起并经过长期的考察,我们将会看到由供应和需求导致的价格波动,其实是围绕着一个“平均的”或“中间的”价格,中间或平均价格的长期运动是由价值的运动所决定的。换句话说,在这个长时期内,如果包含在一件商品中的SNLT的总和下降,那么它的长期平均价格也下降。反之,在这个长时期内,如果包含在一件商品中的SNLT的总和上升,那么它的长期平均价格也将上升。马克思实际上主张在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中存在一些作用因素,这意味着包含在所有商品中的SNLT的总和在经历一段时间后趋于下降。这当然意味着所有商品的价格将同时下降。
假设3:劳动力是一种商品。
科琴指出,马克思在他的理论中特别强调“劳动”与“劳动力”之间的区分。根据《资本论》第1卷,当“自由”的工人(也就是在法律上是“自由”人的工人,不是奴隶或农奴,已经从他们自己的生产工具中“解脱”出来,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借以保证自己生存的土地、机器或原材料)与一个资本家或一个资本主义企业签订合同时,他们约定只出卖他们的劳动力,而不是他们的劳动。如果工人出卖他或她自己的劳动,按照马克思的说法,那么他或她将成为一个奴隶,他们将出卖他们自身。
但在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中,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而是工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出卖他们的能力、力量、技艺、智力——一天多少小时或一周多少天,如此等等。在其余时间——在他们的闲暇时间——在某种程度上这些能力又“回归”到工人。在他们不是资本家雇主的所有物的时间内,他或她可以以任何他们愿意的方式使用这些能力。实际上,马克思把劳动界定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①因此,“对马克思而言,核心问题即是劳动力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变成一种商品”②。劳动力是自由的工人拥有的唯一的所有物。全部事实即是他或她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劳动力是资产阶级从工人阶级那里买来的商品。换句话说,资本家购买了工人的能力。科琴指出,随着我们继续深入,这个看似简单的观点将证明具有极大的重要性。
假设4:劳动力商品的价值量与任何别的商品一样取决于相同的方式。
或者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独特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①“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占有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②现在,如果我们进一步说明这个假设,即所有商品通常按照其价值进行交换,那么劳动力商品也必须按照其价值进行交换或者被购买。
换言之,假定按照生产率的平均水平,需要花费20小时的SNLT去生产维持一个普通工人一周所需的生活资料,那么我们将会得出那个工人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周工资,则必须保证他或她足以购买相当于20小时SNLT价值的生活资料。换一种说法,生产和再生产整个工人阶级一年的劳动力需要花费多少SNLT,整个资产阶级为了按照其价值购买这种劳动力,就必须在那一年支付一个工资总量,它使那个SNLT总量的生产可以被购买。或者再换一种说法,工资通常等于“劳动价值量”。马克思对这一点非常坚持。在他的理论中,资产阶级并没有欺骗工人阶级。资产阶级付给工人阶级充分的商品即劳动力的“价值”(在马克思的意义上),这是他们从工人阶级那里买到的。
但是,对马克思来说,这又产生了一个难题。他认为这个难题是从李嘉图的著作中发现的,但李嘉图永远不能解决。如果包含在商品中的SNLT的总量决定着所有商品的价值,所有商品包括劳动都按照其价值进行交换,那么对资产阶级来说怎么会有可以侵占的利润呢?马克思解决这个难题(a)通过坚称资产阶级购买的是劳动力而非劳动,(b)通过提出他的第五个假设。
假设5:劳动力是唯一一种能够生产出较它自身更大价值的商品。这种额外的价值被称为剩余价值。
换句话说,当资产阶级付给工人阶级的周工资等于工人阶级劳动力那一周的价值时,这里并没有欺骗。工人阶级仅有的商品按照其价值被购买。但是“普通”资本家(代表整个阶级)一旦按照其充足的价值购买了“普通”工人20小时SNLT的劳动力,他就可以使用这种劳动力,使它每周工作比20小时多得多的时间。资本家可以安排工人,可以使用他的劳动力达到每周40小时或50小时。如果那个劳动时间处于生产率的平均水平或者其上,那么所有额外的劳动时间将生产出一种额外的价值——用马克思的术语说是“剩余价值”——这是资产阶级的利润的来源。
科琴认为:“或者换种方式说——按照马克思有目的地‘显著的’方式——整个资产阶级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从整个工人阶级那里获得的产品,超过了工人阶级维持生计所需要的产品。”①那种维持生计的产品的总量和类型在整个时间内是变化的。在某一个时间它仅仅包括充足的衣物和住所,接着又包括合适的地毯、彩色电视机、小轿车、西班牙度假。但是在任意特定的时间,它如此所是,即对资产阶级雇佣工人阶级而言是“值得的”,工人阶级必须生产超过“维持生计的”产品的大量物质产品。当这种超额的物质产品(超额或剩余劳动的产物)被出售时,资产阶级获得它货币的利润,并用其再投入车间、机器、原料,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通过红利、薪水提高等)。于是,这把马克思引向他的第6个假设,从先前的5个得出的“革命性”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