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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阿拉伯帝国的教育思想(第2页)

军队是阿拉伯帝国的重要支柱,依据阿拉伯部落之间战时的习俗,军队由全体阿拉伯成年男子所组成,以氏族、部落为军事单位,原来的首长即为军事指挥官,每攻克一地,即按部落分开驻扎。军队分骑兵和步兵两种,骑兵主要由阿拉伯的穆斯林组成,待遇远远优于步兵。改奉伊斯兰教的新穆斯林一般只能编入步兵。此外,倭马亚王朝还仿效拜占庭的式样,建立了一支数量可观的海军。阿拉伯统治者正是依靠着强大的海陆军队的征战,才形成了一个地跨亚、非、欧三洲的大帝国。

但是,作为来自沙漠地区,经济、文化、政治水准相当落后的阿拉伯统治者来说,他们要管理好幅员辽阔、民族复杂、人口众多、文明程度高于自己的新领土,必然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为克服阿拉伯人统治上的弱点,倭马亚王朝推行了阿拉伯化或伊斯兰化政策。首先,以和阿拉伯穆斯林享受同等待遇为承诺,鼓励非阿拉伯各族人民改奉伊斯兰教;其次,规定阿拉伯语为法定的官方语言,凡官方文件、官方交谈、教育和伊斯兰教用语,一律使用阿拉伯语。这些措施尽管曾经一度引起各地人民的强烈反抗,但随着帝国统治的加强以及阿拉伯语在政治、文化上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帝国境内一些民族逐渐阿拉伯化或伊斯兰化了。这对于促进阿拉伯语在各地区的发展和普及,扩大阿拉伯人统治的社会基础,具有极大的影响。到阿拔斯王朝时,它已不是纯粹的阿拉伯国家,而是以阿拉伯人为主,包括许多信仰伊斯兰教的异族在内的“阿拉伯—伊斯兰帝国”。

750年,阿布·阿拔斯利用伊朗“新穆斯林”的力量建立起来的阿拔斯王朝,在倭马亚王朝行政制度的基础上,参照波斯萨珊王朝的政治典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中央专制政权。哈里发独揽帝国的政治、军事和宗教大权,他自称是“安拉的继承人”“伊斯兰教的保护人”,同时,制定了一套烦琐的礼仪:新哈里发继位,必须举行下属对哈里发的“效忠宣誓”典礼,并由宰相献上一个美称作为哈里发的名字;每周星期五穆斯林举行聚礼时,必须为哈里发进行祈祷、祝福。这样便为哈里发一职染上鲜明的宗教色彩,使哈里发以宗教的权威来巩固政治统治。

除了确立哈里发至高无上的权威之外,中央政府还组成了以宰相(维齐尔)为首的日益庞大的官僚机构。宰相由哈里发从亲信中选任,权力极大,可总揽全国军政大权,任免各省总督,甚至可以世袭职位。阿拔斯朝初期,宰相多由伊朗人担任。宰相之下设有行政、军事、财务、司法、驿站、工商、农业等重要部门。此外,还有维持社会治安的警察署、专管调查冤狱的平反院、负责管理官民晋见哈里发事宜的侍从室以及主管文书的枢密院等机构。阿拔斯王朝的政府机关比以前更为复杂,官僚机构比以前更加完善。在众多的机构中,国家最关心的还是财政。财政部仍是政府机构中一个最重要的单位,它管理着全国的税收,是帝国的一大支柱。财政大臣及派驻各省的财政总监成为哈里发政府里最重要的人物之一,直接由哈里发任命。

阿拔斯王朝的军队有正规军和常备军两种。正规军以哈里发的禁卫军为核心,包括周围各部族以及从各民族和各地区征募而来的部队。禁卫军主要由波斯的呼罗珊人所组成,后来逐渐由突厥人所代替,其待遇和装备都远远优于其他军队,他们训练有素、组织严密,是哈里发政府军队的主要力量。在正规军之外,还有从各地雇佣而来的军队作为帝国的常备军,他们由政府供给粮饷。

司法是哈里发统治的重要手段。在伊斯兰教社会中,宗教和司法是密切相关的。主持正义,往往被认为是一种宗教义务。因此,阿拔斯王朝的法官往往是从信仰伊斯兰教、精通教义和教律的宗教学者中选拔任命的。各大小城市都设置法官,其除负责办理穆斯林的诉讼案件之外,还负责管理宗教基金和孤寡的财产。后来,解释教法之事,也属于司法部门的职权,因此,法官的职权大,地位高。一省的大法官,其地位几乎可以同总督相比。

阿拔斯王朝还设置了严密而庞大的警察组织,其职责主要是在案件未定之前,协助法院负责侦破工作,同时负责维持各大城市的社会秩序。警察署长还通常兼任哈里发的警卫长。后来警察的职能逐渐由突厥奴隶组建的近卫军所取代,警察组织也因之解体了。

驿站部(邮政局)是阿拔斯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其首要任务是管理全国的交通、运输和通讯工作。为保证各地贡税的运输及皇家邮政的畅通,阿拔斯王朝以首都巴格达为中心,开辟了通往各省的大道,各地重要城市也有道路相通。驿路上到处设置驿站,形成了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驿站大臣和行省的驿站长官都由哈里发任命,直接与哈里发进行联系。驿站部同时又是一个侦探组织,负责侦察和监督中央和地方官吏的动向,刺探人民群众的活动,随时密报中央。

阿拔斯王朝时,全国分为24个行省(第七任哈里发麦蒙时代为27个行省),省下设县。各省总督由哈里发任命。由于当时波斯人势力大,所以许多重要行省的长官多由波斯人担任。总督掌管全省的军政大权及宗教事务,地位显赫。为防止总督日久权大,割据地方,哈里发向各省派驻钦差大臣,并要求总督接受其监督;同时时常调任总督,以缩短其在一地的任期;地方税收除必要的开支外,也被要求解送中央,以削弱地方势力和增强帝国的势力。

(二)经济

阿拉伯帝国的经济是在吸收和改进被征服地区先进的经济制度和生产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在哈里发欧麦尔时,大规模对外军事扩张的结果,使战利品源源不断地流入麦地那。如何分配这些战利品,对欧麦尔来说,确实无所适从。在波斯人的建议下,636年,欧麦尔仿效萨珊王朝,设立了“年俸制度”,使每个出征的阿拉伯穆斯林都有固定的收入。各人年俸的多寡,一般以其与穆罕默德的亲缘关系或入教的先后而定。欧麦尔创设的“年俸制度”一直被阿拉伯各朝所沿用。倭马亚王朝初建时,年俸成为哈里发扩大军队和培植亲信部队的工具,因此也曾一度造成年俸制度的混乱。在阿拔斯王朝,随着伊朗人势力的日益扩大,伊朗兵的年俸也在不断地提高,以至于到了王朝后期,国库逐渐空虚,无法继续实行年俸制度,只得用土地取代年俸或下放给地方,由各省以地方租税来发放年俸。

作为商业发达的阿拉伯帝国来说,货币是其重要的流通手段。麦地那政权建立后,市场上所使用的主要是波斯和拜占庭两大帝国的货币迪尔汗(银币)和第纳尔(金币)。但随着社会的动**,两国的货币也十分混乱,这给商业贸易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哈里发欧麦尔曾着手对市场流通的货币进行改造,统一币制。但由于大规模的征服战争仍在继续,货币混乱的状况并未根本解决。直到7世纪末,倭马亚王朝阿卜杜·麦立克在位时,阿拉伯帝国已基本安定,政治、经济建设正蓬勃发展,统一币制、铸造真正的阿拉伯—伊斯兰货币已势在必行。阿卜杜·麦立克顺应时代要求,先后进行了三次币制改革,铸造出具有阿拉伯—伊斯兰特色的货币并在全国通用。币制的统一和阿拉伯化,促进了阿拉伯经济尤其是商业的发展。

税收是阿拉伯帝国的经济命脉,尤其是土地税,在各项税收中居于第一位,是国库主要的收入。阿拉伯国家的法律规定:一切土地都归安拉,只有先知的继承者哈里发才有权支配。倭马亚王朝建立后,将征服战争中所占有的土地定为公产,归以哈里发为首的全体阿拉伯穆斯林所有。依据原占领地的制度,凡是耕种公产的人(包括信奉伊斯兰教者在内),都得缴纳租税即土地税。土地税是分期以实物和货币缴纳的。征收的标准,依据征服的形式、年成的丰歉、农作物的种类及水利灌溉等情况的不同而各异。这就给土地税收带来了种种弊端。到8世纪中期,阿拔斯王朝哈里发曼苏尔决心革除土地税收方面的弊端,进行地税改革。他首先健全税收制度,并严格了对税吏的纪律约束。为增加税收,使国家的收支有所固定,他开始创建分成地税制。这一新税制到他儿子哈里发迈赫迪时得以完成并实行。经过改革,国家的土地税收制度得以固定,增加了政府的收入,也使民心得以安定。

人丁税也是阿拉伯帝国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人丁税是对穆斯林以外信仰一神教教徒(包括基督教、犹太教、萨比教等教徒在内的迪米人)所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尽管迪米人与阿拉伯帝国签订了契约,已表示归顺,但他们只有交纳了人丁税,才能受到生命与财产的保护,并享有信仰宗教和举行宗教活动的自由。为了逃避人丁税,许多迪米人纷纷改奉伊斯兰教,致使国库收入锐减,因此,在8世纪初,即使改奉伊斯兰教的非阿拉伯人也曾一度须交纳人丁税。人丁税不仅是非穆斯林教徒的一种沉重经济负担,而且也是其社会地位低下的标志。

此外,还有伊斯兰宗教税天课、什一税以及工业矿产、商业外贸等方面的税收,它们与土地税、人丁税共同构成了阿拉伯帝国的税收制度,为帝国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财富。农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阿拉伯帝国征战之后,在扩张的领土上保存并发展了征服地既存的封建生产关系。为发展农业经济,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建设,倭马亚王朝哈里发穆阿维叶的儿子就曾在大马士革的巴格达河上开凿了一条沟渠,使附近的农田得到充足的灌溉。阿拔斯王朝前期的哈里发都非常重视水利的兴修,曾动用巨额资金改善农田水利,并发派官吏直接进行管理。灌溉工具水车和扬水机也流行于各地,耕地面积迅速扩大,许多荒芜的沙漠地带变成了良田沃土,各种农作物收成旺盛。叙利亚的大马士革地区、美索不达米亚南部、波斯湾东岸和阿姆河及锡尔河流域成为阿拔斯王朝的四大谷仓。

农业的发展,为手工业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原料,国家的统一又为生产技术和工具的交流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到阿拔斯王朝时期,城市手工业已有了长足的发展,手工作坊蓬勃兴起,其中以纺织业最为突出。布匹、绸缎、呢绒等纺织品畅销各地,尤其是大马士革的绸缎远销西欧,闻名世界,至今西欧仍把大马士革缎作为“绸缎”的通称。中国的造纸技术在8世纪中叶由中亚细亚传入阿拉伯帝国后,到9世纪末得到迅速发展。造纸厂首先设立在中亚的撒马尔罕,这里生产的“撒马尔罕纸”成为这一地区对外贸易的主要商品,风行于整个伊斯兰世界。之后,巴格达、大马士革、埃及、北非、西班牙等地区也相继设立造纸厂,生产的纸张曾长期流行于西欧各地。到13世纪,中国的造纸技术才经阿拉伯人传到欧洲。矿藏开采业得到了政府的重视,金、银、铜、铁等矿业生产兴盛。此外,金属制品、玻璃器皿、瓷器等手工业品在西方也享有盛名。

商业在阿拉伯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伊斯兰教诞生以前,阿拉伯人就已经十分重视商业。阿拔斯王朝前期,由于大规模的征战基本结束,帝国政治统一,社会安定,工农业生产得到发展,国内外交通发达,金融流通顺畅,使曾经因对外战争而几乎被犹太人和基督教人所垄断的阿拉伯人的商业经济又重新迅速发展起来,陆上和海上贸易繁荣,穆斯林商人的足迹遍及欧、亚、非三大洲。阿拉伯的椰枣、蔗糖、棉毛织品、玻璃器皿等商品远销世界各地;东方的香料、丝绸、瓷器、染料和非洲的金粉等货物在阿拉伯各大市场应有尽有。阿拉伯帝国首都巴格达和中国水陆交通相连,在两国的都城都设有专营对方商品的市场,中国唐宋时的广州、扬州、泉州等地,也有阿拉伯商人频繁往来。

商业贸易的繁荣,促进了银行业的发展。在商业贸易中,由于金银币兑换的需要和汇票、证券的广泛使用,银行业应运而生了。在阿拔斯王朝第二代哈里发曼苏尔时,库法城出现了著名的汇兑市场。到9世纪,帝国的银行业十分发达,国际信誉极高,在国际贸易中,任何合法的商人都可以使用汇票,持汇票的穆斯林商人也可以到非伊斯兰国家兑换现金。支票得到广泛使用,一些大商人都在银行里设立账号,凭支票支付,有时连国库财金支付也采用了支票。由于伊斯兰教法不允许信徒赚取利息,因此,在阿拔斯王朝前期,从事银行经营的多为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这些人为国际贸易和银行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引起了城市结构的巨大变化。原来阿拉伯人在被征服地区建立的军事城堡,许多都成了规模大、人口众多的产业中心和贸易市场。城市里,手工作坊林立,商业贸易繁荣。阿拔斯王朝首都巴格达是当时著名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内皇宫气势巍峨,街道布局井然有序,教堂、商场、公园、医院、诗人集会所、外人居留处等场所应有尽有。水陆交通四通八达,世界各地的货物在这里集散,是当时东西方少见的繁华都市之一。此外,大马士革、巴士拉、库法、开罗等城市也都闻名于世。

经济的发展为阿拉伯帝国提供了大量的财政税收,为帝国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使它能对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民族和宗教结构复杂的国家统治延续几个世纪之久。

三、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与特点

(一)伊斯兰文化概况

“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主要由三种文化源流汇合而成:一是阿拉伯人的固有文化;一是伊斯兰教文化;一是波斯、印度、希腊、罗马等外族的文化。伊斯兰文化是阿拉伯帝国境内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帝国境内丰富的文化遗产是这一文化形成的主要渊源,而政治的相对稳定、交通发达、经济繁荣、阿拉伯语成为官方语言与学术研究的主要工具,这一切又为伊斯兰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和必要前提。8—11世纪,伊斯兰文化进入了繁荣时期。数学、天文学、医学、文学艺术、历史地理、哲学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1。数学

这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阿拉伯人在数学方面的重大贡献之一,就是改进并推广了印度人的数字系统。8世纪下半期,印度的数码和十进位法传到阿拉伯后,大数学家花刺子密在9世纪初第一个进行了使用,并在他的关于印度运算法的著作中首次介绍了印度数字及其优点。12世纪,欧洲人通过花刺子密的著作才知道了印度数码,所以称之为“阿拉伯数字”。以后,阿拉伯数字便取代了欧洲人使用的繁杂的罗马数字,到近代,阿拉伯数字又经过欧洲传遍了全世界,大大促进了计算科学的发展。

代数是数学中最基本、最古老的分支之一,但代数知识能发展为一门独立学科,是与花刺子密和欧麦尔·海雅木等数学家做出的巨大贡献分不开的。花刺子密是最早编写算术和代数的学者,12世纪他的代数学著作《积分和方程计算法》被译成拉丁文后,到16世纪一直是欧洲各大学的主要数学教科书。他的《代数学》一书还系统地论证了6种类型的一次方程和二次方程的解法,提出了方程根的几何证明,阐明了一些代数式的运算法则。较花刺子密更晚的数学家欧麦尔·海雅木进一步发展了代数学,他提出的三次方程的几何解法,即利用两条圆锥曲线相交的方法求解,被认为是中世纪阿拉伯数学家最杰出的贡献之一,在代数学的发展史上,可以说是一大创举。

阿拉伯数学家还在三角、几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确定了正弦、余弦、正切、余切等概念并发现了正切与余切、正割与余割、正弦与余弦间的函数关系,建立了若干三角公式,制定了很多三角函数表,使三角学开始脱离天文学而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在几何学方面,他们打破了中国数学家祖冲之保持了1000年的纪录,成功地计算出π的具有17位准确数字的值。

2。天文学

由于穆斯林的宗教生活和海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天文学的研究在阿拉伯显得日益重要。穆斯林学者在吸收印度、希腊等地天文学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经过几百年的观测和研究,把天文学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巴格达、大马士革、开罗、科尔多瓦、撒马尔罕等许多城市,政府设立了天文台,作为专门的研究机构。穆斯林天文学家创造出了中世纪最新的精密仪器,如天球仪、地球仪、观象仪、象限仪、星盘仪等。9世纪时,穆斯林天文学家凭借这些精确的仪器,进行了第一次正规的天文观测;在幼发拉底河的辛闸平原和约旦的巴尔米拉附近做了地球子午线一度之长的实地测量工作,并以此推算出地球的圆周及直径长度、体积大小;提出了地球绕太阳运转的学说,论证了地球是圆形体、地球自转以及潮汐与月球运动的关系;绘制了天文图和星象图,编制了多种天文表。穆斯林天文学家还翻译了许多希腊和印度的天文学著作,其中包括托勒密的《天文大集》和印度的《信德欣德》,并在系统观测天体运动的基础上,根据精确的数据结果,校正了托勒密关于黄道斜角、二分点的岁差和岁实等错误。花刺子密、巴塔民等人编制的天文表,也被译成拉丁文传入欧洲,对欧洲乃至对世界天文学的发展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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