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95页。
[14]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95页。
[15]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213页。
[16]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60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17]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193页。
[18]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95页。
[19]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80页。
[20]胡适:《实验主义》,见《胡适文存》1集卷2,416页,上海,亚东图书馆,1931。
[21]顾颉刚:《古史辨》第3册,9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22]顾颉刚:《古史辨》第3册,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23]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101—10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24]顾颉刚:《自序》,见《古史辨》第1册,50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25]顾颉刚:《自序》,见《古史辨》第1册,23页。
[26]顾颉刚:《自序》,见《古史辨》第1册,61—63页。
[27]王国维:《古史新证·总论》。《古史新证》是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学校国学研究院时编撰的讲义,其中第一章(即总论)、第二章曾刊载于1926年出版的《古史辨》第一册。
[28]王国维:《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见之学问》,见《王国维遗书》第5册,6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29]陈寅恪:《王静庵先生遗书·序》,见《王国维遗书》第1册,1页,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3。
[30]王国维:《齐鲁封泥集存序》,见《王国维遗书》第3册,19页,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3。
[31]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见《王国维遗书》第2册,1—2页,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3。
[32]就具体的结论而言,王国维在此文中提出的一些看法亦有可议之处,已有论者提出了这一点,此非本文的主题,这里不作详辨。
[33]傅斯年:《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见《傅斯年选集》,146—147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
[34]傅斯年:《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见《傅斯年选集》,149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35]傅斯年:《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见《傅斯年选集》,195—196页。
[36]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见《傅斯年选集》,193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37]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见《傅斯年选集》,174页。
[38]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见《傅斯年选集》,176页。
[39]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见《傅斯年选集》,192—193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40]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见《傅斯年选集》,180—181页。
[41]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见《傅斯年选集》,177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42]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见《傅斯年选集》,195页。
[43]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见《傅斯年选集》,178页。
[44]傅斯年:《考古学的新方法》,见《傅斯年选集》,184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45]傅斯年:《战国子家叙论》,见《史料论略及其他》,97页,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
[46]傅斯年:《傅斯年选集》,72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47]傅斯年:《傅斯年选集》,71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48][德]兰克:《兰克〈教皇史〉选》,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49]参见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绪论》,5页,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