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余论
切音字运动一直坚持为下层民众提供一套读写工具,希望借此提升国家的整体竞争水平。不过,在接近20年的时间里,随着政治、社会局势的变化,以及与其他思潮的互动,它的具体论述也发生了不少改变。文字一向被视为华夏文明最核心的表征,因此这个运动从一开始就面临着文化认同的质疑。不过,一直到庚子年以前,切音字运动的波及范围还非常有限,有关的争议也尚未尖锐化。1900年以后,切音字的观点乘着教育普及思想的东风而广泛传播,国粹主义也上升为最具影响力的时代思潮之一,而其重点之一就落实在语言文字上[81],这不能不使二者的关系日渐紧张,各种对立言论纷纷出现,切音字的角色与地位也随之起伏。
1910年,陶成章(1878—1912)、章太炎在日本合办《教育今语杂志》。其“章程”云:“我国文字发生最早,组织最优,效用亦最完备,确足以冠他国而无愧色。”唯“自唐、宋以降,故训日湮,俗义日滋,致三古典籍,罕能句读,鄙倍辞气,亦登简牍”,以致“不学者遂视为艰深无用,欲拨弃之以为快”,实贻害无穷。盖“文字者,国民之表旗,此而拨弃,是自亡其国也”。[82]“艰深”二字正是切音字运动诸子对汉字最多的批评之一;“无用”二字,则更近于在巴黎提倡万国新字的无政府主义者如吴稚晖等人的立场,不过切音字运动者也认为汉字实用性不足,故此处的批评也可以适用于切音字运动。就在同一年,章太炎更明确指出,科举时代,小学虽不盛,然“习惯相承,非易骤革”。可是近年以来,破坏之风,却“变本加厉”。其中要负主要责任之人,“文辞之坏,以林纾、梁启超为罪魁。(严复、康有为尚无罪。)厌闻小学,则拼音简字诸家为祸始(王照、劳乃宣皆是。)此辈固当投畀魑魅,而咎不在后生”。[83]其言辞激烈,愤愤之状,可想而知。
1908年,《中外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说:“吾国政体、学术、风俗、技艺,无事不当改良,独至于文字则当仍旧贯,而断断不可轻言改作。”应革之事已近乎全盘,独对文字一往情深,因其为“一国精神命脉之所系,历数千年之习惯与数十百圣贤豪杰之所讲求”者。从表面上看起来,它“不过记号之符”,究其实质,“而国粹之菁华在焉”。改革文字“势将举四千年来之武功文治、学问文章而尽亡之,不至于亡国灭种不止”。该文作者承认:“吾国民智之不开,以识字人少之故,此诚百喙无可能免者。”但他强调,这不应归咎于“华文难识”,而是系于“教育之兴废”。[84]换句话说,普及识字,应从教育方法上着手,与文字性质毫无关系。
反过来,也有人站在教育普及的立场对国粹主义加以批评。1910年8月《申报》上的一篇时评就抱怨,在中国教育思想中,“国粹主义”占了上风,严重干扰了“常识主义”的思路:“一国自强之源泉基于教育,而教育之良窳又视乎高初两等小学之进退以为标准。此各国通例所以汲汲于人民之常识也。”中国却相反,“有国粹主义而无常识主义”。以国粹主义为教育指导思想,结果是“多一次改良即加一番严重之保守,取六七八岁之童子,而使之刻意于圣经贤传,无怪人民之常识有日退而无日进也”。[85]这里针对的是“读经”课,而它所展现出来的思路不免将保存国粹与普及教育放在了对阵双方。
有意思的是,这两种不无紧张的观念同时存在于不少人的头脑中。《时报》上一篇文章就指出:“中国教育之所以难于普及者,虽原因复杂,条绪万千,然就其要者言之,则语言文字实为发达进步之一大阻力焉。”汉字“字形繁琐,难于辨别”,加以“文法艰深,苦于求通”,一般民众“可以出之于口者,不能应之于手”,识字自然不易。该文作者提出:“语言文字者,一国精神之所寄。必出之浅显,便于记诵,然后可以节省脑力,而收事半功倍之效也。”把语言文字视为一国精神所在,是国粹主义的常言;但文章主旨却是要强调汉字艰深,必须革新。作者并未明言其所谓“语言文字”与“国家精神”之间的关系是固有的抑或可以再造,如是后者,则新文字造成新精神,问题不大。不过作者在后文明言:“语言文字贵乎由浅入深。小学以讲习平常切用之语言文字为先,所谓实用主义也。至于中学以上,则另立文学一科,专以高雅之古文词授之,所谓保存国粹主义也。”[86]如是,其所谓“一国精神”大抵仍是固有者。如此,改革文字岂非将此“精神”也随之革掉?
有意思的是,该文作者在文末进一步补充道:“实用主义与国粹主义二者,似相冲突,而苟折衷至当,无所偏失,则于教育之本旨,岂有悖哉?所愿当世之教育家,斟酌而行之。”显然,该作者自己也感到了二者的紧张,遂又欲回到双轨制的方案以做调和。实际上,由于文字双轨制的中和立场,其确实获得了更多人的赞同,不过其中也还有侧重点的差异。一般而言,大多数切音字运动者多少都受到过士大夫的训练,并不反对甚至根本就是国粹主义的拥护者,面对国粹主义的进攻,往往处在守势,一面强调切音字只是汉字的补充,一面竭力挖掘二者的逻辑关联。另如沈学等人,既坚信汉字在文字进化序列中等级甚低,故不能自我保存,但又忧惧“千古之精英”一旦沉沦,不免如埃及、印度一样,而埃及、印度之事正是国粹主义者论证“亡人国者先灭其语言文字”时常举的例证,亦可见双方的思想资源之重叠错出。
不过,文字双轨制本身也导致了一些新的问题。1906年3月,有朋友向学部主事许宝蘅(1875—1961)介绍说:“近日某人新著减字法,仿东西各国以字母拼音,现已有专门教授此种字学。将来识字简易,可望人皆识字云云。”这位朋友所说的“减字”即劳乃宣日日萦怀的“简字”,当时直隶、江宁均在推广,已颇有影响,而许氏浑然不知,可知其平时确未留意。闻听此言,许宝蘅“意不甚谓然”。他认为,“字学惟中国最精,若用减字法教授国民,则将来国文必致澌灭。所有书籍皆当改用减字本,既甚繁重,而古书将无人能读。若书籍仍从古字,而识字则从减法,是又多费一重时光,似未尽善”。[87]
1908年,许宝蘅再次在日记中谈及此一问题:“玉初(劳乃宣字——笔者注)来谈。玉初在江南创办简字学堂,以谋下等社会人识字之利益,著有《宁音简字》、《苏音简字》等篇,并以都质夫所作《简字利弊说》见示。”许氏此时对简字的了解已较前丰富,但他仍然固执己见:“余于此事窃不谓然。玉初谓,国文者锦绣膏粱也,简字者布帛菽粟也,二者必不能偏废。质夫之说以为非广行简字不能谋教育之普及,其言甚辩。余谓地球上,无论何国,决无一国之中并行两种文字者,此中是非殊难解决。”不过,许氏的态度已较前软化,对切音字运动产生了部分同情。可是他仍旧担心“一国之中并行两种文字”会带来大麻烦,至少会使学者“多费一重时光”——对于切音字运动追求的“易简”目标来说,这无异于一个大大的讽刺。
《直隶教育杂志》在同一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也注意到类似的问题。文章作者提出,从“世界学术之大势”来看,汉字迟早必废。“然在今日则诚有未易言者。盖欲知新字之可以推行与否,必先审汉字之可以并立与否。今日欲废汉字,此为事实上必不可能之事,而并立焉,世界各国无此例也。各国之字,自为一种,无两种并用者。其有不废拉丁罗马等文者,则考古及专门学家为之,不作国民教育用也。”日本字“夹用”和汉,“其字体则厘然二种”,而“应用则融为一贯,故能行之而不悖”,但也已是“积重难返”,正“举国亟亟谋废汉字之不暇”,中国又何必“故投死辙”?[88]立废汉字在“事实上必不可能”,“一国两文”也于世无征,欧洲保存拉丁文又并非将其作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则文字双轨制的论据也出现了漏洞,新字与汉字并立纯是空想。
“一国两文”的主张也对中国传统的文字观提出了挑战。前引马体乾的文章一面强调文字作为“器”,要在简易;另一面又把汉字视为中国“数百千年以来之文物声明”的代表,则其在一定程度上已接近“道”。这两种不同的取向在文字双轨制中分别由切音字和汉字承担,看起来并行不悖,实则非驴非马,提示了马体乾认知中的矛盾与徘徊。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文字同样属于“器”的范畴,但它是载“道”之“器”;而切音字运动所谓“器”与“道”无关,只是一种纯粹的沟通工具,所承载的只是“信息”。虽然都是“器”,实际距离却不可以道里计。这可以再一次通过“惜字”的行为看出。孙宝瑄言:“敬惜字纸,惟我国有此风气,若西人则直用之拭秽,毫不为怪。余始未能断其是非也,今乃恍然于我国字纸不可不敬惜之故。盖外国文字,记号而已;我国文字,能载道,岂可轻视。”[89]谢觉哉(1884—1971)曾在日记中引录一篇题作《序长沙习字会》的文章:
今之言者曰:文字一物也,甲乙之符号也,奚敬惜为。不知二气之中,有知无知,莫不物也。人一物也,鸟兽一物也,草木一物也,百物器具一物也;然人怜草木之心,必厚于百物器具,爱怜禽兽之心,必厚于草木,爱怜人之心,又必厚于禽兽,何也?其所凭之精气多寡攸殊,则所视之情意,厚薄有别矣。今世等人于鸟兽草木,故屠杀之不忌,又妄欲等字于百物器具,何其昧也![90]
同是“物”也,文字因人而贵,遂与“鸟兽草木”有别。但在新观念下,文字连“鸟兽草木”都不如,竟与“百物器具”无殊。可见同是“器”,同是“物”,也有质的不同。文字双轨制却试图把这两套相互冲突的认知并置一处,不能不让人困惑:文字只是单纯的“记号”呢,还是维系着特殊的民族“精神”?面对此问题,彷徨不定的恐怕不止马体乾。[91]
实际上,文字双轨制如果成立,不但意味着过去合一的“道”“器”关系成为可分者,且进一步和文化的社会分层观念连在一起。虽然中国传统人性论有上智、下愚之分,社会观念亦有匹夫匹妇与士君子的差别,但主流强调的仍是不同社会层级文化分布的连续性。《中庸》云,“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即此之谓也。切音字运动的最初动力只是普及识字,也包含了“合群”的目标(如前引王照所谓“朝野一体”)。然在双轨制中,下流社会通用切音字,上流社会通行汉字,虽然上流社会的成员在入门阶段或亦曾学过切音,但下流社会很可能由于掌握了一套“易简”的文字工具而终生不识汉字,有何“一体”可言?其结果仍不出“官自官而国自国,士自士而民自民”,王照和《南洋日日官报》的那位“来客”设想的合群之效终究落空。
更重要的是,如果承认切音字与汉字皆是文字,而文字又寄寓着民族文化精神的话,“一国”之精神又如何可以寄寓在两种完全相异的文字中?如果切音字无法寄托民族精神,则塑造国民的任务仍需由汉字承担;然而文字双轨制方案等于把“保存国粹”这样的任务交付“上流社会”,又无异于认可“下流社会”可以不需“民族精神”,“国民”二字又如何着落?若“国粹”只对“少数人”有意义,则又有何资格号称“国”粹?
实际上,如果仅仅欲使“教育普及”与“保存国粹”二者得兼,问题本不必这样尖锐。问题正出在“两种文字”上。1907年春,一位江宁士人李训铎提出,切音字运动“无非欲使下流社会易于识字起见”,然而这并不需要别创新字。因为“下流社会的文字止可较上流社会文字稍浅,万不可绝然离为二物。日本之用假名,下流社会全用之,上流社会间用之,非二物也。若吾国简字,即使通用于下流社会,而上流社会必不屑习,则上下流社会文字又复各不相通,此尚成何世界乎?”其实,真“欲教下流社会习字”,本有“简便之法”,就是把通用文字分为最浅、次浅两级。李训铎自己的实验结果是,“最浅”一级,“每义一字,大约至多二千字,少则一千数百字可以略备”。倘“音以极正确之官音,注以极简明之浅注,作为初等小学堂必要之字典”,此后“凡著书出报,为小学生及下流社会说法者,即限于此典中字”,慢慢推广,自可普及。字数较少,推行较易,“而进之可以通于学问无限之途,退之可以交于举国上下流社会之人,较之习合声简字,其得失相去为何如也?”[92]
李训铎的办法与简易识字政策基本一致。重要的是,他提出上流社会和下流社会的文字只应有深浅之分,而不能判然二物;选取常用字不但可以避免社会上下不通之弊,且对个人来说,亦可由此进退,而不必成“另一世界”的人。这一建议基本秉承了“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那种彻上彻下的思路,与韩德铭等人赋予切音字的理想有若桴鼓相应,而具体主张则恰好针锋相对。
前引《中外日报》的文章也提出了类似看法。该文作者指出,“吾国文字,其为农工商贾所用者,不过一千余字。此千余字者,虽最鲁之资,日识两字,不过两年可毕”。但若是按照有些切音字运动者的建议,蒙小学堂使用切音字,等到高等小学堂再教以汉字,“是昔之浅字仅一层功课,而今之识字乃增为两层功课也。斯不亦治丝而棼也乎?”[93]如此,“一国两文”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与其初衷越走越远。
“一国两文”引发的诸多问题,关键在于怎样认识切音字的性质:易言之,切音字是不是一种“文字”?切音字运动之初,切音字运动者对此并无明确意识,表述非常含糊;劳乃宣提出“简字”概念后,切音字运动者的建议中,都隐隐将其看作一种“准文字”,但也没有人明确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切音字的批评者们对“一个国家,两种文字”的质疑,逼迫切音字运动者不得不做出更为清楚的表示。
因此,随着切音字运动的发展,开始有人主张,废黜切音字作为“文字”的资格。章太炎指出:“切音之用,只在笺识字端,令本音画然可晓,非废本字而以切音代之。”[94]吴稚晖的意见和章太炎颇像:“中国文字,本统一也。而言语则必有一种适宜之音字,附属于旧有之文字以为用,于是音声亦不能不齐一。”[95]所谓“附属于旧有之文字”者,当然就是为汉字注音。因此,他虽然使用了“音字”这种说法,实际并未真将其视为“字”。须知,彼时二人正打得不可开交,势不两立:吴稚晖主张汉文低劣,迟早必废(短期内可以保留),中国将来须采用“万国新语”(参看第四章);章太炎力主保存国粹,当然要迎头痛击。[96]然而,两个人在切音字问题上却殊途同归,切音字之为“字”的命运可想而知。
如前所述,1910年,资政院先后接到五份请求颁行官话简字的说帖。说帖作者的地域范围覆盖直隶、江宁、四川等地;在社会阶层上,既有民间士人也有政府官员;从族属来看,既有汉人,也有满人。以严复为股员长的特任股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指出,切音字虽有利于教育普及,然必经若干修正方可,其中第一条便是“正名”:“简字当改名音标。盖称简字,则似对繁体之形字而言之。称推行简字,则令人疑形字六书之废而不用。且性质既属之拼音,而名义不足以表见。今改名音标,一以示为形字补助正音之用,一以示拼音性质,与六书形字之殊。”[97]劳乃宣此前将“字母”改称“简字”,严复等人又将“简字”改名“音标”,他们所担忧的,正是出现“一个国家,两种文字”的状况。经此“正名”之后,“切音字”的作用被明确限定于为汉字“正音”,“一国两文”的紧张也就可一扫而清。
严复起草的审查报告立刻被资政院通过。1911年夏,各省教育会联合会通过的《统一国语办法案》的决议也指出,“近今主张简字者,欲离固有之文字而独立,既乖保存国粹之义,转滋文字纷歧之弊。其法未为允当。然非审正字音,实无统一语言之良法。兹经详细讨论,佥谓宜利用简字,改称音标,将音标附注字旁,作为矫正土音之用,较易施行”[98],所顾虑的问题和所提出的解决方法均与严复的报告一致,可知此论已渐成社会共识。因此,1912年,杜亚泉(1873—1933)总结清季思想界有关切音字问题的讨论时就指出:“最近数年来,世人对于切音字母之用途,乃渐变其初意。专以字母为象形文字读音之标准,即不以为象形文字之代用品,而以为象形文字之补助品。”[99]
这个态度并没有随着政权更迭而改变。1913年教育部召开了读音统一会(详见第七章),明确规定会议任务是“审定国音”“核定音素”“采定字母”。[100]所谓“字母”,就是严复所说的“音标”。参加会议的会员朱希祖(1879—1944)、马裕藻(1878—1945)、陈浚、许寿裳(1883—1948)、周树人(鲁迅,1881—1936)、钱稻孙(1887—1966)等强调:“音标须用简单之汉字,不用新造之简字。”盖“一国不许有二种文字,如日本、朝鲜,此其最要关键也”。[101]此处的表述小有不确,似乎把“音标”也放在了“文字”之中,不过,其剑锋所向在于“一国不许二文”,是非常清楚的。
读音统一会既选定“字母”之名,就是为了区别于“文字”。不过,这个名称还是不免遭人非议。1914年,读音统一会会员姚华(1876—1930)提出,中国文字是代表语言,而非标示声音的。使用“字母”一词,“必使人疑字以为音,甚则猜音以为字”。至于劳乃宣所谓“简字”,“使一国文字,忽然两歧”,当然更是他所反对的。[102]其时多数人所知的“字母”,还是传统意义上的“字母”概念,姚华担心此二字会使人误解,当然不无道理。在事实上,这个批评也被采纳了。1930年4月21日,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88次会议通过吴稚晖的提案,将“注音字母”改称“注音符号”。吴稚晖的理由是:注音字母的功用“不过或注字音,或注语音”,类似于日本的“假名”,“仅适注音,不合造字,称为字母,名不副实,徒滋歧误”。[103]改作“符号”,更加直观,避免使人想入非非。
但吴稚晖此议,绝非向章太炎投降,转而投奔国粹主义。他始终认为汉字必当废去,但这在短期内是不可能的,汉字还须使用一段时间,正不妨因陋就简,为其提供一个辅助工具。因为只是临时性质的东西,只要足用即可,不必求其完备:“既然并非文字,讲些什么优劣?”注音字母也不过是“数十百种”切音方案里的一种,“与他种都是哥哥弟弟的一物。不过用它注注音,便当便当‘灶婢厮养’,不能数十百种并用,终要牺牲了其余的,留起一种,方能大家通用”,如此而已。这里的关键在于,我们必须分清“拼音”和“拼音文字”:
“拼音”是“拼音”,“拼音文字”是“拼音文字”。二者相似而不同,相去有十万八千里。古时斐尼基之为“拼音”,希腊文为“拼音文字”。今之日本假名为“拼音”,欧洲各国文为“拼音文字”。就是所谓蒙古文、满洲文,皆“拼音”,并非“拼音文字”。朝鲜的“谚文”,自然更是“拼音”。……因“拼音”而非“拼音文字”,一不能述高深学术;二不能为契约。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分。因吴稚晖连切音字运动诸子念兹在兹的“假名”也归入“拼音”之中,那么切音字和注音字母更是“拼音”,当然“决不能代替文字”。
吴稚晖的思路其实是非常曲折的。他刻意地在“拼音”和“拼音文字”之间划出界线,并只承认西洋的才是“拼音文字”,其他的只是“拼音”,在西化道路上其实比切音字运动者走得更远。因此,他嘲笑切音字运动诸子争做“苍颉第二”,并非因为他反对拼音文字,而是因为他们混淆了“拼音”和“拼音文字”:“凡是打算造拼音新文字的人,没有一个不是简简便便把拼音的原理应用起来:管着一子一母,叫两个音扛一个音;做成一种改良反切,便手舞足蹈,大声疾呼,说:‘拼音文字,唾手可成。’”[104]明明尚在塔下,却以为已探相轮。同理,他对劳乃宣等人所为也不以为然:“注音字母,止是注音字母。他是‘苦社会’里最有用最廉价的交通福音。何苦学者替他拉扯着音韵学啦、发音术啦,逼他穿戴着靴帽袍套,又加上什么四声啦、五声啦,逼他挂满了金鱼玉佩;叫他止好见官,不便于周旋朋友呢?”[105]然而这都不意味着,中国将来不应该有一种完善的“拼音文字”。
显然,杜亚泉1912年的观察过于乐观了。事实上,新文化运动之后,随着文化观念的嬗变,“国粹”二字日益走向“负面化”,有关汉字存废问题的争论反而更加激烈。在这方面,胡适在1935年写的一段话极具提示性:“教育工具是彻上彻下,贯通整个社会的”,因此,“一个国家的教育工具只可有一种,不可有两种。如果汉文汉字不配做教育工具,我们就应该下决心去废掉汉文汉字。如果教育工具必须是一种拼音文字,那么,全国上上下下必须一律采用这种拼音文字”。[106]他的担心与前人是一样的:一个国家怎能通行两种文字?但他们解决的方法恰好背道而驰:前人是要把拼音字变为音标,胡适则以为不如废去汉字——中国社会三十多年思想变迁之迹,于此可见。
[1]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471页,长沙,岳麓书社,1994。
[2]王汎森:《晚清的政治概念与“新史学”》,见《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203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3。
[3]有关讨论参见PaulBailey,ReformthePeople:gAttitudestoularEduEarly20thturyburgh,EdinburghUyPress,1990,pp。17-97;李孝悌:《清末的下层社会启蒙运动:1900—1911》,13~16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柯继铭:《理想与现实:清季十年思想中的“民”意识》,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179~191页。
[4]佚名:《论造就国民为富国之本》,载《大公报》,1903年10月9日,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