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枸杞,谁都知道是良药。但在病人垂死之际,走数千里去求购,希望借此治愈病人,岂非痴人说梦?这是医生迂阔而能杀人。头上戴着“君子”名号的腐儒治国,其害事一同庸医杀人。
世俗之人,“但知小人之能误国,不知君子之尤能误国也”。这绝非李卓吾危言耸听,而是一再为历史经验所证实。小人误国犹可解救,若君子而误国,则只能付之奈何。何也?李卓吾解释道:“彼盖自以为君子而本心无愧也。故其胆益壮而志益决,孰能止?如朱夫子亦犹是矣。”顺着这一思路,卓吾更是引出以下惊世骇俗之论:“故余每云贪官之害小,而清官之害大;贪官之害但及于百姓,清官之害并及于儿孙。”[123]
晚明以来,士大夫精神已经明显堕落:在朝的士大夫为了矫正张居正综核名实之弊,而好为容与需缓,以致百事堕坏,使士大夫的精神悉趋于巧侫阴柔之术。而一二廉节有意之士,困而在野,则倡导虚空迂远无用之学,鼓动意气,树立风声,认为只要君子、小人之辨明白,则天下可以不治而平,四夷可以不战而屈。这无异痴人说梦。于是,“奸人实有乱天下之心,而贤人亦无治天下之术”。[124]真正可以济世之君子,概不多见。这是事实。因此,东林党中的智者,同样倡导君子必须建功立业。如赵南星认为君子之责在于救民,他说:“君子在救民,不能救民,算不得帐。”[125]姚希孟在《上蒲州书》中云:“方今君子之破小人,不当以口舌胜之,而当以功业胜之。”[126]
换言之,同为君子,其实亦有名实之分。君子之名尽管好听,但若是一味求名,却不顾实效,甚至名实不副,必然也会落下笑柄。对于此,明人江盈科引用了下面一则寓言加以证明。寓言云:有一乞丐,偶然来到江边,看见仙人借助一瓢渡江,也想效仿。但刚踏上瓢,立刻下沉,几乎淹死。于是,乞丐问旁人道:“同一瓢也,彼渡我沉,何也?”旁人告诉他:“彼仙人瓢,尔丐者瓢。”[127]可见,所谓的君子,不仅仅是有好听之名,尚须具有用之实才。江盈科引用这一寓言,就是为了讽刺那些“不能纯为君子,而妄窃君子之作用”之人,这些人名实交丧,不齿于世,最后也就如同“丐者之瓢而已矣”。
一般说来,人在顺境中趁着心头,难得回头;只有在逆境中没了世味,方寻真味。正是这种顺、逆之境,才得以区分君子与小人。明人高攀龙说:“尝谓造化,每以逆境成全君子,以顺境坑陷小人。”高攀龙坦承,自己半生受用,“实缘圣主一谪”。[128]可见,君子之真品,当在逆境中方可显现。
鉴及此,于是有人开始对君子朋党加以理性分析。譬如,魏禧尽管肯定讲学,而且肯定君子在“世愈降而趋愈下”的情势下,可以部分抑制流祸,但他同时对讲学而引起的朋党之争,表示了自己的担忧。[129]为此,魏禧主张消除讲学中的门户之见:“若执一自用,是此非彼,始一相长之义,而成相胜之气,以径路之殊,成门户之异,则己之偏私胶固,与小人之怙势专利者,其间不能以寸。”[130]其归结点还是《易经》所云之“殊途而同归”。
众所周知,欧阳修作《朋党论》,辨君子、小人之分,其目的在于“告其君”;而苏轼作《续朋党论》,教君子去小人之术,其目的则在于“告其臣”。明末清初人魏禧深知,“惟无瑕者可以戮人”。君子自护其党,但又想驱除小人之党,其结果只能导致君主将君子也一同视为党人。在魏禧看来,自明代以来,世俗多变,君子的人格亦越发趋卑,学术更加不明,其结果就是毒坏天下人心,最终祸及君父。鉴于此,他又作《续续朋党论》一篇,将矛头直接指向“近世之君子”。首先,魏禧将“朋”与“党”作了区分。他说:“君子曰朋,小人曰党。小人以势利相比,有党而无朋;君子以道义相辅,有朋而无党。”这种区分的理论,显然来自于儒家传统的说法。如孔子云:“君子周而不比,群而不党。”《尚书》云:“无党无偏。”《诗经》亦云:“靖共尔位,好是正直。”换言之,只有自身正直而又不结党,方可称为真君子。若是结党,那么就会导致亡国,汉、唐、宋三朝均为其例。其次,魏禧认为,汉、唐、宋三朝朋党流行,但三朝君子党人,无论是汉、唐除宦官不胜,还是宋代因新法而取怨小人,尽管其谋迂疏,或失之过与不及,然他们无不有皭然不滓之行,生不愧于君,死可以见祖宗于地下,虽最终杀身亡国,其志向却是可悲。对于“近世”君子,魏禧显然持一种批评的态度。其矛头主要指向下面两点:一是君子以名排除异己。他说:“近世则不然,所号为君子者,其始类能廉洁劲直,崭崭然取大名于天下,言人所不敢言,为人所不敢为,及其名日盛而权日归,则异己者去之惟恐不亟。”排斥异己之法不一,或“欲去异己,必先植同己,门生故吏,荐引称誉之方不遗余力,使布列于朝廷。于是同己者众,而去异己也愈力矣。从吾党者虽其人有可斥可杀之罪,则必率众而援之,曰,是正类也,其罪可原也。不从吾党者,其人虽有可用之才,可赏之功,则必排抑之,曰,是邪类也,不可令其得志。”或“其父兄举主,偶出于吾之所忌,必且穷究其源流,绝之于吾党而后已。而一介之士,下僚之吏,其才气足以犯难扞众,而其身两无所属者,则必折节罗致之,时其缓急,而谋其荣辱,诱之以功名之途,教之以自固之术。及其得志,则甘为死党而不辞。”二是君子借名而“高收厚利”。他又说:“又其甚者,阳为名高,而即以名高收厚利,近谋身家,远虑子孙。盖尝较其争名趋利、专权怙势之私心,与彼所谓小人而急欲去之者,求其毫发之异不可得,犹诩诩然号于人曰,吾君子协定之党也,则日取小人而掊击之。”[131]综合上面所论,魏禧关于朋党之说,显然已经突破了欧阳修、苏轼之论,将批判的矛头更多地指向了所谓的“君子”之党。
揆诸明季以来党社中的正人君子,其末路、结局,亦是各不相同。一是言行合一。如复社中有很多是言行合一者。在明清易代之际,他们以自己的死践履了原本所倡导的道德理想。在弘光朝廷覆亡之后,诸如徐汧、夏允彝、陈子龙、杨廷枢这样一向以“君子”自负之人,或抱石沉渊,或流肠碎首,一时在明末济济一堂的老成君子,在清初逐渐凋零。[132]二是名不副实。在东林、复社中,言行不一之人可举周钟为例。周钟,在明末一直是被士林推崇的名士。明朝灭亡,周钟投降李自成的大顺政权。大顺军退出北京以后,他逃到南京,最后在南京伏法。正是因为在北京时的一念濡忍,缓于引决,不能做到舍生取义,最后身蒙恶声,身名并灭,甚至贻笑天下。[133]三是默默无闻。如复社的创始人张采,其名与张溥齐驱,号称娄东“二张”。其最后的结局,却并无任何轰动之举,甚至有些默默无闻。两朝鼎革之后,他先是为邑蠹里猾所“摽击”,“刺剟几无完肤”,几乎死去。两年之后,病逝于避迹的荒野。[134]
(三)对小人的平情之论
依据儒家正统的观点,小人有才,鲜不为恶。所以,王廷相言:“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135]沿袭此说,王夫之认为,君子之治小人必须用正道,不能用“权术”。他说:“君子之治小人也,至于当其罪而止,而权术有所不用。”换言之,君子当“正大持理法之衡,刑赏尽忠厚之致”。[136]为此,王夫之以宋代君子王曾之逐小人丁谓之例,具体说明君子不宜以权术对待小人。[137]
值得引起关注的是,在如何对待小人之才乃至治理小人的问题上,在明代士大夫群体中同样出现了一些新转向,亦可从以下两点加以探析:
其一,君子借“和”之说而宽待小人。心学大儒王阳明在《与胡伯忠》这封书信中,就君子与小人相处之道,作了相当平和的剖析。尽管王阳明认为君子不可能去苟同小人,但他同时又主张,君子在对待小人的问题上,不应该过于“疾恶”“激愤”,否则不但于事无补,而且还会招致小人的毒害。因此,在伯夷之“清”与柳下惠之“和”之间,阳明宁取柳下惠之“和”。这并不是说君子一味去“从俗”,而是不存一种“异俗”之心。原因很简单,柳下惠尽管以“和”待人,但其中仍然保持自己人格上的清介。[138]
阳明之论,对明末清初的学界影响颇深。如陈确认为,即使身处“圣朝”,亦难保没有小人,而且君子中亦不乏小人,所以最为紧要的则是使小人渐变为君子。假若君子、小人别辨太严,使小人无站脚处,则“国家之祸始烈矣”,东汉诸君子就是最好的镜鉴。[139]魏禧认为,论定君子、小人,各有不同的侧重点,即“论小人以心者,所以防闲小人之法;论君子以事者,所以造就君子之方”。[140]魏禧又认为,君子应该宽于待小人,不可轻绝,以免小人决裂放肆,成为君子的“狠敌”。[141]归庄更是从阮大铖的例子中,深感君子在对待小人时,应该有一种宽容的胸怀,乃至具有一种“使贪使诈的作用”,以使有才的小人为君子所用。他认为,阮大铖原本属于“清流”,“实有可用之才”。而东林诸君子因门墙太严,激成阮大铖加入阉党,实为“失计”。[142]
其二,君子借“权”之术而驱使小人。正如前述,明末清初思想大家王夫之反对君子行使权术而驱使小人。这当然是传统儒家士大夫的正统之论。然揆诸明代的事实,借权术而驱使小人之论,显然已经蔚成一时风气。毫无疑问,这牵涉小人是否可用,甚或君子如何控制小人并使其为自己所用的问题。
自古小人多有才。从正统的角度来说,小人多才,反而会增加危害国家乃至君子的程度。其实,正如冯梦龙所言,无论是“知”(智慧),还是“谲”(诡谲),作为一种才能,其实并无道德层面的君子、小人之分。换言之,一样的“知”或“谲”,小人用之为“机械”,而君子用之则为“神明”,不能简单地将“知”归为“君子”,而“谲”归属“小人”。[143]其言外之意,就是君子同样可以使用诡谲之道。
就此而论,江盈科所说的“借小人之心,济君子之事”,堪称冯梦龙之说的最好注脚。江盈科当然亦承认社会群体可以分为君子、小人,此犹如“阳”与“阴”,“昼”与“夜”,“中国”与“夷狄”之相对。但“拘儒”借君子、小人之分,而在治理天下时倡导“必尽去小人,而后天下乃治”,那么反而会成为“乱天下之道”。何以言此?江盈科的理由有下面两点:一是善于治理天下者,犹如良医之用药。譬如良医治病,其用药,“有参有苓,有杞有术,有龙骨有鸾胶,而亦有虻有堇,有钩吻有砒霜,有蜈蚣蛇蝎”,只要将这些药并罗于前,按症而投,让其各效其力,就能发挥药效,使病痊愈。二是从汉、唐、宋的历史经验来看,过分强调君子、小人之别,其危害甚大。譬如,汉、唐、宋之季,风俗渐薄,人情渐刻,于是君子、小人分门角立,互争胜负。其最后的结果,则是君子自负为君子,小人亦阴附于君子,君子斥小人为小人,小人亦斥君子为小人。当此之时,非但君子、小人黑白混淆,否臧莫辨;即使他们的同僚,亦自相猜疑,自相叛附,朝而党此,夕又攻彼,将天下大事置之度外。曹争偶战,互相斗智弄权,最后必然导致“亡人之国”。鉴于上面两点理由,江盈科认为,小人不可尽去,假若君子能善用小人,那么诸如贪诈、夷狄、盗贼之辈,均可“驾御而全其才以适于用”。他进而得出如下论断:“盖成大事,不修细谨;立大功,不胶小义。”[144]杨锵亦有驾驭并驱使小人之论,可以作为江盈科之论的补充。杨锵首先从《易经》中找到了依据。《易》曰:内君子,外小人,为泰。那么,作为小人之“外”,显然是与君子之“内”相对,而不是说无小人。将小人视为“外”的本义,就是让君子使用小人。假若君子不能用小人,那么小人就会流为“自用”。首先,杨锵认为,所谓的小人,无非是“竞进而寡廉,机变而善严,公不胜私,义不胜利”之辈,而且这些人“更多才干可用之人”,如果“能驾驭而驱使之,涵容而调剂之,使之长有所展,而势不可得肆”,那么未必都会流为王莽、曹操之辈。惜乎世间的君子,分别黑白太严,必不使一个小人“厕于其间”。其实,国家的治理,并不是那些正心诚意之君子,仅凭褒衣拱手于廊庙之上,就可以达到“赫胥无怀之世”,还需要善于利用小人,以供使令。鉴于此,杨锵将君子对待小人之法分为三个层次:最上者,是“驾驭而用之”;其次,是“有策以去之”;最下者,则是“盛怒而去之,严扃以绝之,搜索攻击以穷之”,尽管可以博得“清正疾恶”的美誉,但结果则反而“使小人得肆其反噬”,这就是“名节行谊”同样可以危害国家。[145]
揆诸明末党社诸君子,同样可以找到相关的例子。如同是东林党人的黄尊素,与杨涟、魏大中在处世方式上却略有不同。史载当万燝遭到杖责之时,黄尊素劝杨涟去职,而杨涟却说:“苟济国,生死以之。”针对杨氏此言,黄氏则认为:“言不用,何济?君子不顾生死成败,不可不顾出处。”又在魏大中上奏攻击阁臣一事上,黄尊素亦认为“小过”可以不必计较,否则就会带来危害,而魏大中却说:“一死可以尽节。”针对此言,黄氏又认为,作为君子,“爱国之心”,理应大于“爱臣节”。当然,绝不能因此而认定黄氏有明哲保身倾向,其实黄氏之志向还是为了弘济艰难,所以“每有搏击,飞章廷争,未尝不为人先”。他曾经有言:“吾宁不与诸君子同其功,不愿不与诸君子同其祸也。”[146]相较于杨、魏二人,在君子、小人之争时,黄尊素更讲求“权”变策略,“雅不欲婞直偾事”。
在明末,东林诸公素矜节义,以弹劾宦官为高义。至后,冯元飚、孙晋等人倡为“法门广大”之说,东林的门户之见开始有所变化。于是,吴昌时开始与东厂结交。这在消除朝内党派意见方面,无疑是有作用的。但由此也带来一些不良后果。如当时官场中行贿、受贿相当盛行,此类事情一旦被东厂缉获,“必托昌时数千金方免,昌时亦扬扬居功,不以为愧”。[147]
毫无疑问,在君子、小人之辨中,不能不关注那些“真小人”。这可以谢三宾、阮大铖两人为例加以阐释。谢三宾任嘉定知县时,“以贽列钱受之门下”,成为钱谦益的门人,还替钱谦益付梓娄坚、唐时升等人的集子。后来,谢氏因为与钱氏争夺妓女柳如是,于是成为“贸首之仇”。弘光朝立,钱谦益复出,且有大拜之望,谢三宾又“称门下如故”。[148]小人反复,竟然如此。据朱彝尊《静志居诗话》,阮大铖原本名列《东林点将录》,外号“没遮拦”,后来却露刃以杀东林,[149]名列阉党。阮氏流寓南京之后,通宾客,畜声伎,一直希望与复社内如陈贞慧、侯方域、冒襄等人结好,甚至用自己家所养的歌伎去侍奉复社诸公子饮酒取乐。复社诸公子门墙很严,尽管用了阮家声伎侑酒,并且在听曲时还不时冒出几句称好之语,但到酒酣之时,还是破口大骂:“若奄儿媪子,乃欲以词家自赎乎!”自此以后,阮大铖将复社众君子恨之入骨,并且一意报复。[150]大铖虽在文才上多有可称之处,但并非治世良才,更非那种定乱安邦的大才。所以,尽管他的官瘾一直很大,也很想建功立业,一显身手,但看他在弘光朝的所作所为,诸如在江上视师之役中,他手下原本的梨园旧工,亦都得以典兵,这无疑是将军容视若儿戏![151]世俗的论者,认为阮大铖不过“志在一官”,假若当时假借边才之说,让他开府远方,或是河南,或是贵州,一旦志得意满,绝不会流为后来那样的“决裂”。对此之论,清代史家全祖望却不以为然。他说:“小人之欲无厌。试观其一起即夺贵阳之枢枋,寻觊其黄扉一席矣,安得饱彼腹乎?且以为豫抚耶?是导之使北降也。以为黔抚耶?亦不过称臣于孙可望而已。谁更能挽之反正者?”[152]换言之,阮大铖确乎可称真小人。
以前者为例,则有周之夔、张捷、杨维垣。周之夔号称“宿名士”,原本亦注名复社第一集,但后来周氏反戈以攻复社,[153]草《复社或问》,对张溥、张采“危言丑诋,陷以不轨”,[154]沦为小人党。尽管如此,周之夔的末路还是值得称道的。清人全祖望曾获见吴锺峦所遗文稿一卷。过去通常认为,周氏在明亡之后,已经“殉难”。但从此文稿中吴锺峦请恤一疏,全祖望发现了周之夔的结局,可知周氏后来是“扼防三山,劳瘁而卒”,虽然不是殉难,但“晚节固不可谓不善”。[155]即使在明末身列“邪党”,与东林、复社这样的君子党相争的小人,在遇到两朝鼎革的大事,也并非都是见风使舵的小人,有些人还是选择了死,为大明王朝殉葬。如吏部尚书张捷、都察院左都御史杨维垣,都属于马士英、阮大铖之党,但他们都是“晚节自全”。[156]
以后者为例,则有马士英、阮大铖。南京陷落、弘光朝覆亡之后,马士英逃到杭州,被杭州人所拒。不久,又进入浙东,持两端观望。最后是屡战屡败,与总兵方国安、大学士方逢年一同降清。在降清以后,还是与隆武朝廷私通,清兵素有察觉,最后被“骈斩于黯淡滩”。[157]当然,同是降臣,马士英与洪承畴相较,尚有细微区别。[158]阮大铖的结局,也是降清,但从行径上看,比马士英辈更为无耻。他先是从芜湖逃向浙江,被曾经与他同事现任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朱大典收纳,暂时进入金华城内。后清兵得阮大铖内应,攻破金华城,朱大典自杀,全家500人全都焚死。清兵相继攻破金华、衢州等府、县,准备翻越仙霞岭,进入福建。其时大铖新降,追随清军而行,一副志得意满之态,猝死于五通岭上。他的家人后至,看此情景,只好下岭买棺。当时正好是夏天,等到买回棺材,已是尸体腐烂不堪,仅存腐骨而已。[159]
(四)从佛教的角度辨别君子、小人
明代士大夫深受儒家文化的浸染,儒家道德伦理渗透于士大夫的精神世界,其最为明显的体现就是君子、小人之辨,以及对君子儒人格的追求。毋庸讳言,随着儒、佛、道三教之辨而来的三教合流之风,佛家思想不能不对儒家士大夫的君子、小人之辨产生一定的影响。换言之,佛教的因素逐渐波及于传统的君子、小人之辨。就此而论,曹学佺堪称从佛教的角度判别君子、小人的典型个案。细绎曹氏之论,主要有下面两个层次:
一是从传统的“邪正曲直”区分君子、小人,转变为以“为道为公”与“自私自利”区分君子、小人。曹学佺认为,天以生物为心,而其“用”不能遍及,于是托付于君主,让其“教之养之”,借此“遂其生物之心”。为此,称人君为“天之子”,可见,君主可以代天生物为心。有了君主,其用还是有所不能遍及,于是又托付于贤者,让其“教之养之”,借此达到由他们代天“生物之心”。为此,称贤者为“君之子”,即所谓的“君子”。按道理说,人者,仁也,其生理应无所不该,而故意闭绝之;生计应无所不鬯,而故意壅阏之。一旦生理闭绝、生计壅阏,此即自小其仁,所以称为“小人”,其意即“小仁”。可见,君子、小人之辨,就是“为道为公”与“自私自利”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