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孔子文学思想研究
随着海外对儒学典籍的译介与对儒家哲学思想的研究,儒家文学批评与文学思想也引起了诸多汉学家的瞩目,目前所见研究成果以北美为盛。大致看来,北美地区与英国关于孔子文学思想的研究,有如下路向:或是由专门化的文学批评理论角度的切入,如刘若愚的《中国文学理论》(eseTheoriesofLiterature)、费维廉的《中国文学批评的相异性》(AlterityofeseLiteratureinitsCrititext)、宇文所安的专著《中国文学思想读本》(ReadingsieraryThought),柯马丁的《新出土文献与中国早期诗学》(EarlyesePoetitheLightofRetlyExcavatedManuscript)和孙广仁(GrahamMartinSanders)的《遣词:中国传统中的诗歌能力观》(WordsWellPut:VisioipeteheeseTradition);或是在对儒家教育思想的勘察中,夹杂对文学思想的探讨,如海伦娜·万(HelenaWan)的博士论文《孔子的教育思想》(TheEdualThoughtoffucius);或者是在对儒学、中国传统阐释学的研究中,涉及对儒家文学思想的言说,如雷蒙德·道森(RaymondDawson)的《孔子》(fucius),范佐伦的《诗与人格:中国传统中的阅读、注释与阐释学》(Poetryay:Reading,Exegesis,aiTraditionala),郝大维与安乐哲的《孔子哲学思微》(ThinkingThroughfucius)等。
以上研究主要围绕两大问题展开:一是孔子的诗教观和礼乐观,或探讨孔子对《诗经》的评论,或分析《论语》中孔子有关礼乐的言论;二是关于孔子的认识论或者思维方式与其文学思想的关系。下面可按照上述两大向度,对各观点加以介述。
1。论孔子的诗教观和礼乐观
刘若愚在《中国文学理论》一书中将孔子对《诗经》的评论归为“实用理论”。所谓“实用理论”,乃基于文学是达到政治、社会、道德或教育目的之手段的观念。这一思想在中国传统批评中是最具影响力的。[2]孔子在各种场合中对诗的评论,虽然向来也有不同的解释,但均被各种不同诗论视为至上权威。对此,刘若愚采用摘录句评的方式,将《论语》中所记载的关于诗的评论单独摘出,并予以讨论。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刘氏认为,这一评语明显地表示出对诗的道德内容和影响在实用方面的关切。[3]“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刘氏认为,“兴”可以译为“inspire”,或“begi”(高扬),意在描述自我修养的程序,而所关切的是诗的实际效果。“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刘氏认为,这段指的是孔子那个时代常见的一种风气,亦即引用《诗经》的句子时常也会断章取义,用以暗示一个人在外交或国事场合所抱持的意图。这段话所含的极端实用的态度也是毋待证明的。
“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刘氏认为这是孔子关于诗所发表的最完整的意见,也是最有问题的,因为对大部分的关键字都没有解释。从起句“何莫学夫诗”来判断,刘若愚认为孔子是从读者的观点,而非从诗人的观点来论诗的。此外,“可以”一词也表示孔子所关切的是诗的功用,而非是诗的起源或性质。接着,刘氏对孔子这段话中的“兴观群怨”逐一进行了解释。刘氏以为,对于“兴”的解释可分为两派:一派将“兴”解释为“唤起”“激发”或“激起”,另一派把它当作专门术语(三种修辞手段之一)。在前者中,有的认为“激发”或“激起”的对象是情感,有的认为是道德意向或情怀。对此,刘氏认为,孔子意指为何几乎是无法确定的:若是前者,那么他对诗的认识,似乎有一部分是审美的;若是后者,那么他的看法就完全是实用的。刘氏也不太赞成把“兴”看作专门术语。
“观”也有诸如“观风俗之兴衰”“观政治之得失”“自我观照”“观民情”“观宇宙万物”以及“视所引之诗句以观其人”等多种解释,不能很好地确定其准确含义。[4]但总起来看,刘氏认为,就孔子的一般兴趣以及对诗的其他评论来看,很可能他所指的是对一个人的观察具有实际帮助者(不论是关于社会道德和习俗,或关于个人的品格),而不是自我观照或观照宇宙的手段。对于“群”,刘氏认为其字面意义是“群众”或“群体”,在此可能是指作为社交成就的优雅谈吐。这一解释,得到前面所引“不学诗,无以言”这句话的支持。刘氏指出,这个字被赋予道德家的解释:“群居相切磋”。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孔子主要关心的仍然是实用层面。[5]“怨”,刘氏认为孔子所意指的可能是:一个人可以借着“吟咏”适当的诗句而消除怨情,然则位于底层的诗观可以说部分是审美的(就着重诗的立即感情效果而言),部分是实用的(就具有实用目的之观点而言)。
总之,刘若愚认为孔子的文学观念主要还是实用性的;当然孔子也注意到了文学的情感效果和审美特质,但这些对他而言,是次于文学的道德和社会功用的。若以对孔子一般思想的研究来看,将其文学思想归纳为一种实用诗学,并未有什么新颖之处。但如果考虑到北美汉学界长期以来受英美新批评影响,而偏向于注重中国诗学的超功利与审美特征,那么对这一模式特征的观瞩与阐明,也有某种纠偏的作用。
颇值一提的是,围绕孔子的诗学观,海外汉学界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曾形成“潜性论争”的局面。华裔汉学家陈世骧在1971年为“美国亚洲学会年会比较文学组”所作的开幕发言《中国的抒情传统》中,曾提及孔子谈诗的可兴、可怨、可观、可群。他认为:“对于仲尼而言,诗的目的在于‘言志’,在于倾吐心中的渴望、意念或抱负。所以仲尼着重的是情的流露。”[6]而以英文写作的法国汉学家侯思孟(DonaldHolzman)却否认了孔子作为文学批评家的地位,认为孔子没有视文学为审美经验,而是注重文学实用的一面。[7]他认为散见于《论语》的有关《诗经》的评论是社会学意义上的论说,而非文学性的;而且,孔子纵容对《诗经》的有意曲解,以便用它来做道德标签。芝加哥大学费维廉针对侯思孟对孔子实用主义文学观的诘难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侯氏对孔子的批评过于苛刻。费氏说,孔子用前代的文化遗产以教育王公子弟,《诗经》对孔子而言不是缅怀过去的挽歌,而是其思想的当下言说以及施教的典籍。中国古时有在社交场合引《诗》的传统,而孔子正生活在这一传统的没落期。故此,侯氏批评孔子未将诗歌视为艺术的做法是毫无意义的。[8]费氏进一步分析说,《论语》所关注的基本问题是“文与质”(cultivatednessandsubstance)的关系。对孔子来说,“文”本身绝不是目的,优秀的文学作品应该同君子一样,必须文质彬彬。孔子的思想对后来中国文学的主题,乃至历代批评家对文学风格与文学史的态度,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此次关于孔子文学思想之论争,焦点集中于审美抑或实用的问题。陈世骧有意彰显孔子对诗歌情本体的关注,实为论证其所谓的中国不同于西方叙事传统的“抒情道统”,援孔子为己张目。侯思孟与陈世骧的观点恰相抵牾,以为孔子论诗乃纯粹实用主义的,称不上是文学批评。可见,侯氏是以非功利化的审美标准作为文学批评的单一尺度的,以此考量孔子诗学当然有失公允。相对于陈、侯较为情绪化的言说,费维廉的论说显得相对冷静与客观一些。他结合中国春秋时期的历史语境,指出了孔子实用诗学的生成动因。
汉学界的这场“潜性论争”似给我们诸多启示。由于中国文论家身份、发展道路与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西方存在巨大差异,依据不同文学体系价值观对文学批评等问题的判读往往看法相异。不同国家与民族研究者的交流与对话,并不一定能使各种看法趋向一致,而且也不应以一种价值观屈从于另一种价值观为代价来寻求这种统一。
但实际上,在20世纪80年代,如仅限于对孔子文学思想的研究,“实用论”的界认显然是占上风的,海伦娜·万、雷蒙德·道森亦持此说。
海伦娜·万在博士论文《孔子的教育思想》中探讨了孔子的诗教观(poetryeduusicedu)。孔子赋予诗歌以重要的教育功能。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在此,孔子指出诗歌是彼此交流的工具,是常识性知识的宝库,又是表达情感的渠道。海伦娜·万认为在诗歌的所有功用中,孔子最为重视其情感教育功能,这表现在“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提法中。从中可见,诗歌可以使人的感受与情感得以适当的宣泄,使之趋于缓和并向合乎规范的方向发展。[9]为保证诗歌给人以积极的影响,就必须审慎选择供阅读和欣赏的作品。据说孔子删定《诗经》,并评价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havenotwistythoughts)”。在孔子看来,《诗经》具有道德教化的社会功能,有助于净化与唤起情感。海伦娜·万指出,诗歌在孔子生活的时代有着重要的社会和政治功能。《左传》中就有关于在外交场合赋诗酬酢以表达思想、体察他人动机的记载,这是一种重要而又微妙的交流方式。这也就是孔子为何要敦促儿子伯鱼学习《诗》,“不学诗,无以言”。海伦娜·万说,在孔子所处时期的《诗经》集子中,有很多关于人伦关系的赞歌。《关雎》赞美夫妇间的亲密关系,孔子评价说“《关雎》乐而不**,哀而不伤”;还有“唐棣之华”感华以讽兄弟;“采采芣苢”,美草以乐有子。总之,海伦娜·万认为,在孔子看来,诗歌是知识的源泉,可以丰富人的经验,同时也能使人在道德、智力等层面上获得提升。
紧接着,海伦娜·万谈到孔子的乐教:乐与诗不分,因为在孔子生活的时代,诗歌是被谱曲用以吟唱的。乐与礼有联系,在于乐是为礼仪伴奏的。和诗一样,乐在情感教育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乐的教育功能在于培养道德品性,促进情感的和谐。孔子认为应该对过剩的情感进行疏导和调和,而非粗暴地加以清除;而好的音乐就可以产生这种效果,所谓“成于乐”,即音乐有助于人格的完善。孔子本人就是音乐爱好者,同时也是音乐鉴赏家。他认为好的音乐可以给他带来愉悦,以至“三月不知肉味”。《论语》中记载孔子评《韶》“尽美矣,又尽善也”,《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将音乐与德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说:“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最后海伦娜·万发挥说,意识到音乐对情感和感受的教化与规训功能,孔子或许提倡以音乐为媒介来普及教育,他极有可能赞同国家对音乐的审查制度,禁止一切腐蚀青年人思想的有害音乐。例如,孔子“放郑声”,就是因为郑国的音乐**。[10]海伦娜·万的论证的特点在于,不是直接地将孔子的诗学主张纳入对道德政治的证明中,而是通过情感教育这个中介,指出其中灌注的儒家人格建构的实用主义目的。
雷蒙德·道森的《孔子》是绍介孔子生平学说的一部论著,其中也探讨了孔子的诗教观和礼乐观。他分析说,《诗经》作为一部诗歌集,早在孔子之前就已经被普遍视为文学遗产,孔子删定《诗》三百的说法是不可信的。[11]原因有二,首先,《诗经》是由荀子倡导纳入儒家教育科目的,在西汉时期才被尊为儒家经典;其次,由于孔子被奉为圣人,以至于人们过分夸大了孔子在经典传统确立过程中的作用。《诗经》收录了民歌与祭祀的颂歌,代表了周代文学的最高成就。对于《诗经》,孔子所关注的并非其审美趣味,而是实用目的。[12]雷蒙德·道森进一步分析说,孔子说的“小子何莫学夫诗”,表明孔子认为诗歌可以丰富人的感性,使其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此外,学诗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仕。例如,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这表明如果不是用以行政和外交,就算能吟诵也是毫无用处的。正如陈汉生(sen)所说:“中国哲人,特别是儒家一派都是实干家、政治家。”[13]对于通晓《诗》有助于从政的原因,雷蒙德·道森认为主要在于《诗》可以作为外交活动的润滑剂,语词可以从具体语境中剥离出来,被言说者赋予其他任何意义。这种做法在孔子生活的时代是被普遍认可的[14],也可以从孔子论《诗》中看出。雷蒙德·道森举例说,《诗经》中的“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本是用以比喻年轻的情人形体如玉般优美,但出于教育目的,该句必须被予以更富有道德性的阐释,故此在《论语》中引用时,被用来指培养道德修养,而其表示“形体优美”的原义也就**然无存了。雷蒙德·道森说,《论语》对《诗经》进行有意的误读,使之成为道德的标签,子贡就因对《诗经》的这种重新阐发而得到了孔子的首肯。这种解读法使语义彻底发生改变。例如,“思无邪”本是对马的描述,“无邪”在其原初语境中指的是马负重而日行千里,“从不突然转弯”;“思”也非“思想”的意思,在《诗经》中是一个感叹词。雷蒙德·道森认为孔子对《诗经》的阐释很有意思,不仅在于他的这种误读方式,而且在于由此产生的结果:对“思无邪”的解读明确表明孔子视《诗经》为道德教化的工具书,于是在汉代,一方面为了保证《诗经》“经典”的地位,更为重要的是《诗经》被认为是由孔子删定的,《诗经》中的诸多爱情诗被予以了更为庄重的阐释,被认为是表现儒家伦理中的臣子对君王忠诚的隐寓(allusions),而非对男女传情的描述。
此外,雷蒙德·道森还论及了孔子的礼乐观。《论语》中有多处与音乐有关的记载。孔子本人据说非常喜欢音乐,《论语》中说他抚琴而歌。雷蒙德·道森说,在汉语中,“欣赏”(enjoy)与“音乐”都写作“乐”,“赏乐”(enjoymusic)与“享乐”(es)都作“乐乐”。道森解释说,《孟子》中就有这样的用法。一位国君向孟子陈说其由喜好音乐而产生的焦虑,因为他只好当时的流行音乐而不好古乐。针对这一情况,孟子说,国君只要能做到与民“乐乐”,至于喜好何种音乐并不重要。
雷蒙德·道森指出,中国古人已充分认识到音乐能给人带来愉悦并对人的情感产生强烈的影响,而且除了娱乐之外,音乐还有更为重要的价值。音乐通常与“礼”联系在一起,即所谓的礼乐舞一体。音乐被认为同礼一样,有助于维持宇宙的和谐。[15]伴礼之乐的巨大影响尤其体现在一些重要的节令时节,如冬至或夏至。《汉书》中就有冬至奏乐的记载。冬至时分开始从“阴”向“阳”过渡,人们认为音乐可以推动这一转变。音乐由此在中国古代具有深远的意义。孔子在齐闻《韶》,竟“三月不知肉味”,赞叹道:“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对此,雷蒙德·道森解释说,《韶》乐对孔子产生了非同寻常的影响,这并不意味着孔子完全沉浸于音乐的审美愉悦中,孔子所看重的乃《韶》乐的道德教化功能。《韶》,为舜时的音乐,赞美舜以德受禅于尧,因为舜的统治使得天地间和谐融洽,与音乐的境界是一致的。天人合一的观念使音乐在个体生活中变得非常重要。通过好的音乐,国君可以在百姓中培育出和谐与美德。礼乐并用,有助于改造和完善人性。故此,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音乐以其中立的、神奇的、与天地宇宙相系联的特质使人心归于太和。由此可见,道森的论述又在一个更广的知识与思想论证的层面上支持了海伦娜·万的观点。
借此我们也能隐约地看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北美汉学界对孔子文学思想的研治或是以西方的标尺来加以截取,在方法论上有时会存在“以西解中”的歧误;或是停留于“实用”与“审美”、“功利”与“抒情”的二元对峙,解释的尺度仍较为单一,以至于有时不能充分考虑到它的多重“混杂性”。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新一代汉学家的出现,孔子文学思想受到更多的关注。这或许意味着北美汉学界研究趣味的某种转向。而在研究理念上,后继者同样有所推进,纠正了前期或“抒情”或“实用”的“过度概括”之偏,由宏观上的定性转为对细部的多向度稽查,尤为注重在中国传统诗论语域中对孔子文学思想意蕴的深层探讨,以及新方法论的运用。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有范佐伦、柯马丁与孙广仁等人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