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噬小说网

吞噬小说网>庚子赔款建了哪些学校 > 第二节 京官 中央与地方之间(第1页)

第二节 京官 中央与地方之间(第1页)

第二节京官:中央与地方之间

京官,顾名思义,相对于外官而言,指官于京师者,既包括科举“正途”出身的翰詹科道及各部院司堂官,也包括捐纳出身“分发各部院的小京官”。[33]无论何种出身,京官与籍贯均关系紧密。从科举制度来看,“自明洪武二年(1369年)诏天下各府州县皆置学校,每学皆有教官与生员额数。惟生员可参加乡试,中试者成举人,惟举人可参加会试,中试者成进士。科举与学校制度不但有了密切的联系,并且科举与学校全部根据地籍”。此后又有“试子籍贯登记的通则”,“生员乡试前必须各具”“年甲、籍贯、三代”。清承明制,而执行更严。[34]毫无疑问,科举制度中有关士子籍贯的规定,强化了各省士子的籍贯意识。同时,为了保证各省各州县均有士子能够选拔出来,科举制度中又有“州县学额”“乡试中额”等规定。[35]在会试中,对于“边远省份,如云南、四川、广西、贵州,有一定名额的保障”,“计省之大小、人之多寡,按省酌定取中”,“惟各省取中名额,则大抵按应考人数多寡分配”。[36]由此可见,科举制度保证了各省均有士子得以考中进士,从而也保证了官员的来源涵盖各省。当然,京官也不会例外。也正是因为各省均有人在京做官,故庚子救援时的救援对象,以“东南各省”为主,实际包括了“江苏、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山东、河南、湖南、湖北”等十四省京官,而张之洞、刘坤一、袁世凯之“三帅款”则涵盖各省,张之洞本人更是拨款“指济”直隶京官。

从捐纳制度来看,京官与籍贯也关系匪浅,一方面是各省捐生要由各省同乡京官“具印结作保”,才有机会成为候补京官或外官;另一方面则是各省京官主要仰赖各省捐生缴纳的印结银以度日。胡思敬在《国闻备乘》中言:“军兴以后,捐例开,仕途杂,入京引见者多假冒,吏部不能诘,乃令取具各同乡京官印结,始准注选或掣签分省补用。外吏既须京员出结,即不能不稍事应酬,此亦人情之常,不须绳以苛法。其后捐生益多,出结者益众,馈遗多寡无定数,则必有相争相轧之情。于是京曹出结,官始分省,各设印结局,派专员管理而均分其数,罔有议其非者。”[37]郭则澐在《十朝诗乘》中亦有类似叙述:“捐纳例开,廷议虑品流淆杂,令同乡五六品京官具印结作保。部员众多,又恐有扶同及争执等弊,各省籍乃各设局管理,而酌取其费,同乡五六品京官匀分之,几同功令。”[38]张德昌在《清季一个京官的生活》中写道:“浙江省的印结银由浙籍在京官员中之进士出身者轮流管理分配事宜,每月结算,按总数之多少,分配于各京官。”[39]在张德昌看来,“这每月分配的印结银便成了一般京官生活之主要收入”。

此外,京官还有“冰敬”“炭敬”和“别敬”等项收入,这些收入主要来自外官馈赠。“外官多借重于京官,外官之簠簋不饬、办事荒谬者,多被京官参撤,以故外官任优缺者,岁时馈送京官,曰‘冰敬’,曰‘炭敬’,陛见后出京者,尚留别敬。”[40]师生之间并无这种利害关系,但“门生外放,岁有炭敬”也是常例。[41]再就是各省督抚以各省名义,致送各省京官之“炭敬”或“岁贴”。本书第四章便有所叙及,四川省向来送四川京官“炭敬京平足银一千”,因为庚子国变,四川总督奎俊便特别嘱咐“加二千”,交川籍京官乔树枏、高枏查收匀散。同样,湖南巡抚俞廉三在东南济急善会的号召下也汇银三千,并表示这是“岁贴京员三竿”。由此可见,各省对各省京官的津贴或补助应当也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情况。

反过来,各省京官对于各省的利益也十分尽心尽责。刘体智《异辞录》曾以《江西京官与本省抚藩互讦》为题,记录了这样一件事情:“先文庄简赣藩,未出京之先,时江西京官正以地方州县浮收漕粮为词,与本省抚藩互相辩论,因公宴文庄,且请纾民困,文庄诺焉。过津,见李文忠而告之。文忠曰:‘公失词。夫款项至于十余万,绝无干没之理,意者外销必有须于此者乎。’及履任,查出用途,以学政棚费为大宗,其他零星外销杂费不可胜计,乃知文忠言果不谬,据情详请覆奏。未几,江西京官由胡小蘧总宪领衔,再上一疏,愈唱愈高。谓提学使者有养廉,何可滥取之民,且责问江西岂无一廉吏耶。”[42]以胡家玉为首的江西京官为维护江西绅民的利益,一方面利用京官间的交际网络,“公宴”前赴江西布政使之任的刘秉璋,“请纾民困”;另一方面则是联衔上疏,通过朝廷向江西抚藩施压。最后的结果是两败俱伤,“朝廷两罪之”,时任江西巡抚的刘坤一降三级留任,“家玉由左都御史降通政司参议,旋即退休”。胡思敬在《国闻备乘》中如此叙述此事:“江西钱粮多浮冒,巡抚刘坤一尤苛,家玉出死力纠弹。”[43]

为“江西钱粮多浮冒”,江西京官胡家玉“出死力纠弹”,体现了一个京官在维护本省利益上的不惜一切。《清稗类钞》上则记载了一位陕西京官疏劾本省巡抚的故事,恰能道出京官为何不惜一切来维护本省利益的缘由。光绪丁丑年间,陕西大旱,陕西巡抚谭钟麟“禁属吏毋得以灾情上闻”。“陕人柏子俊、刘古愚约诸绅上书陕抚,请以灾状上闻,且设局省城,派官绅会办赈务”,谭钟麟对此置之不理。于是,陕西众绅“致书京中言路,乞援手”。当时,“陕人官西台者称极盛,南郑王炳、朝邑刘锡金、清涧王宪曾、平利余上华、三原梁经先,凡五人”。梁景先因为在庚申之变时,“弃官潜逃回籍,乡人皆薄之”,于是陕绅公函“遍致四人而不及梁”。“经先闻陕绅之遍贻书言路而不及己也,则大惭。自念为六十余老人,而为乡里所不齿,将来退归林下,何以自安,乃谋所以晚盖者。因抗疏劾巡抚骄蹇暴戾状,罗列多款,皆实有证据。”[44]后来,张佩纶也上疏“严劾陕抚”,朝廷因此“知陕灾之巨”,“廷寄询灾状甚悉”。最终在朝廷的过问下,谭钟麟“饬各州县同时办赈”。赈事毕,谭钟麟“自知已不为陕人所容”,旋移调他省。[45]

自秦汉以来,“中央政权为防止强大地方势力的抬头,逐渐通过了地方各级官员回避本籍的法令”。有清一代,“官员铨选之籍贯禁限粲然大备”。“在外督抚以下,杂职以上,均各回避本省。”[46]在这种选官制度下,各省官员对于该省利益有时并不能尽心尽责。如此一来,各省京官与各省绅士则成为自觉维护乡土利益的首要承担者。又因为京官身在京城,品秩达到一定等级即可上奏言事,因此各省京官某种程度上成为各省利益在朝廷的代言人。高枏在日记中曾写道,京官“一闻朝廷发赈,则群而嬲曰,皇上收我百姓粮,今散赈何独遗我乡”[47]。何炳棣亦曾言:“州县之报荒减赋,亦与一地人文之盛衰不无关系。”[48]恽毓鼎在日记中多次记录其与同乡京官因朝廷赈恤其乡而“诣西苑门谢恩”。如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七月永定河决口,顺直所属州县大多被灾,清廷一面截漕赈灾,一面蠲免钱粮。而清廷每一次有所赈恤,顺直京官不但要“具折谢恩”,还要“诣西苑门内行礼”:七月十一日,“永定河决,德旨截南漕十万石赈大兴、宛平、东安、永清灾民,顺直同乡京官诣西苑门谢恩”;十月二十五日,“德音蠲免顺直被水州县秋粮,同乡官具折谢恩,六点钟折发下,齐诣西苑门内行礼”;十二月二十六日,“德音蠲缓顺直被水灾区钱粮,同乡官诣西苑门谢恩,六点钟折发下,行礼而出”。并非顺直京官才有此举,江苏亦如是: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底,“德音蠲緩江苏被灾州县钱粮,同乡京官具折谢恩,黎明登车,辰初事下,在西苑门内行礼”[49]。由此足可证明,各省京官对于自身作为本省本乡利益在朝廷之代表是有着充分的自觉和认识;同样,朝廷对于各省京官代言本省利益也是采取认同态度的。

事实上,各省京官为本省利益而代言者,绝不仅仅是“报荒减赋”,其他如小到一件官司,大到裂土分省,只要事关本省利益,京官们都不会袖手旁观。如光绪初年的杨乃武案得以平反,浙江籍京官功不可没。江阴祝善诒所著《余杭大狱记》对此有详细叙述:“当是时,浙人官京师者,无不知杨生冤,又案悬两载有余,同乡书函往复,及京官乡试之自浙来者互相察核,尽得县令父子与门丁、漕书、讼师、医生等朋谋仇陷状。及学政、巡抚奏上,浙人大哗,于是翰林院侍读钟骏声、国子监司业汪鸣銮等二十有八人,合词赴刑部讼杨生冤,复嗾杨母妻再控于提督府,两处同时奏闻。”浙江籍京官的联名呈状,经都察院向两宫皇太后上奏,获允“将该案提交刑部审讯”,终于使案件峰回路转。[50]

同样,清末新政时期“江淮省”之“旋立旋废”,与江苏籍京官的力争也颇有关系。据谢世诚的研究,因为要裁撤漕督,张謇建议“在徐州一带建立行省”,对英德两国势力进行制衡,同时也有利于控制民情强悍的“徐州及周边之安徽、山东、河南地区”。政务处对此方案进行了修改:“将重心由徐州移往清江;将从徐州周边四省分割州县成立新省,改为将江苏北部改为新省。”这一修改违背了张謇欲建徐州行省以抵制列强侵略的初衷,只是“通过设新省来填补漕督裁后之空缺”。清廷很快便通过了“江淮分省”的方案,但这一方案遭到了江苏京官的强力阻击。时任都察院左都御史的陆润庠领衔二十余名江苏京官上奏表示:“苏省跨江,尚有徐淮得力据上游之势,今划江而治,江苏仅存四府一州,地势平衍,形胜全失,几不能自成一省”;同时指出:“各行省中,惟山西、贵州两小省,幅员最狭,今苏淮分省,江淮地势较宽,仅及中省,江苏则广轮不足五百里,较山西、贵州殆由褊小,势不能再称大省。若改为小省,则一切经制,俱需更改,而筹饷摊款,尤多窒碍”。另一位江苏籍京官恽毓鼎再次上奏表示,“江苏跨江为省,论富庶,则以苏松为首,规形胜,则以淮徐为先。一旦划江而治,则江淮无江苏,势必易富而为贫,江苏无江淮,亦必转强而为弱”。这两个奏折促使清廷再议江淮分省,该方案最终因为东南两位封疆大吏张之洞、周馥的强烈反对而作罢。谢世诚在提及“如此多的苏籍官员反对此举”时,评论道“除政治因素外,揣其心理,大概与不愿家乡被分割之乡情有关”。[51]

庚子年间京官与本省之间的关联,更多地体现在南省京官身上。陆玉芹在其博士论文《庚子事变中被杀五大臣研究》中认为,浙江籍京官许景澄、袁昶被朝廷所杀,本质原因是“帝后之争”和“中央与地方权力之争”。所谓“帝后之争”,在陆玉芹看来,《吴永庚子西狩丛谈》中所述慈禧太后对于光绪皇帝在御前会议上执许景澄手而泣的情形耿耿于怀,表明“御前会议上许、袁异常行为触动太后敏感的神经”,遂罪以“语多离间,大不敬”。“自戊戌政变后,康梁亡命海外,但勤王之声不绝于耳。慈禧太后惟恐新党死灰复燃,扶植光绪,迫她归政,许景澄、袁昶虽算上不帝党,但主和的主张与皇帝一致,又与皇帝结成一团,这是太后最不能容忍的。”[52]实际上,己亥立储时,浙江籍绅士经元善领衔1231人联名致电总署进行抗争,亦为浙江籍的宋恕便得意地表示:“此次首次名皆浙人,又如汪穰卿之弟贻年及章枚叔等浙中名士颇多列入,于是政府内外始有‘浙中帝党’之目而忌及浙人,海外则亦因之看重浙人焉。”[53]“看过经元善等人的奏电,慈禧勃然大怒,较诸康有为事败时犹觉利害,连在场的各太监及进呈电报的礼亲王亦惊慌异常,恐遭怒及。”[54]由此可见,陆玉芹关于许袁死于“帝后之争”的分析是有道理的。

所谓“中央与地方权力之争”,在陆玉芹看来,主要是指“许景澄、袁昶与东南督抚亲密关系”触动慈禧太后“内轻外重”的顾虑。[55]许景澄和袁昶均是张之洞于同治六年担任浙江乡试副考官时选拔出来的门生,两人后来均考中进士,但也都将张之洞奉为自己的座师,并长期与张之洞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庚子国变期间,许景澄、袁昶多次致函致电张之洞,陆玉芹将二人视为张之洞的京中“坐探”。在六月二日的去函中,袁昶表示,“总署形同虚设”,载漪等人踌躇满志,而董福祥不受荣禄控制。陆玉芹认为:“这封密函给张之洞最大的信息就是朝廷已为‘乱党’控制”,而“这就为他们的‘东南互保’提供了理由”,“五月二十五日诏旨是‘伪诏’也就顺理成章了。”[56]有意思的是,当许景澄、袁昶被害的消息传到上海后,《新闻报》发表社论指出:“吾于许侍郎、袁京卿之被戮,恍然大悟:两宫之不能自主矣!夫天理、国法、人情三者为立国之具,今二公之死,朝廷盖无天理、无国法、无人情。自团匪起衅,朝廷颁诏有治命、乱命之别:治命者,两宫之命;乱命者,端邸、刚相之命也。”[57]显然,正是通过许景澄、袁昶之死,东南互保拥有了更多的合法性。后来当“浙江三忠”的灵柩运送回南并得到东南社会的隆重祭奠时,《新闻报》曾发表社论言,“东南之绅商皆得庇于东南之约,然而东南督抚毅然决然显违廷意而毫无顾忌者,既有荣中堂密告宗旨,复有诸朝贵密通消息之故”,“东南之约,二公与有功焉”;同时还表示,浙江三忠是“为东南而死”,东南互保是“三忠”以血的代价换来的。[58]“浙江三忠”几乎被东南媒体塑造为东南利益在朝廷的“代言人”。

或许正是因为各省京官与各省利益之间的这种紧密关联,使得庚子年的救援行动很快便得到各省的积极响应。李鸿章在为东南济急善会请奖的奏稿中说:“当去冬商情凋敝、财源枯竭之时,创办维艰,亦未敢遽望得巨款,不意一呼响应,事集众擎,推广皇仁,嘘枯起瘠,固由救灾恤难,人有同情。”[59]庚子年救援行动得到各省响应之积极与热烈,以至于超出李鸿章的意料,反过来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各省京官与各省利益之间的紧密关联。

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