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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此时汉朝(第2页)

可问题的关键是你光武帝等统一天下以后赶紧把这个河堤给修了呀。咱也不知道光武帝是忘了还是怎么的,反正这堤坝到他死了都没修,以至于汴水向东扩散,面积一天比一天大,淹没了很多良田和建筑。相关百姓都因为这件事埋怨光武帝,说他并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明君。

估计这也是光武帝这一生少有被百姓诟病的事吧。

公元三十五年八月,光武帝下诏,禁止任何人无故虐待奴隶,但凡发现,直接依法治罪。

十月,光武帝下诏,解除奴隶伤人便弃市斩杀的法律,将奴隶的社会保障进一步提高。

同月,光武帝裁掉了朔方州,将其并入并州,首次停止了州牧每年年终亲自上朝汇报工作的惯例。

公元三十六年,蜀地平定,光武帝下诏将本地所有的奴隶改为平民,一切政策和中原接轨。

好了,讲到这里,光武帝之前的一些内政措施也被补上了。而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新朝代的建立也代表着制度将有所不同,所以在继续进入正题之前,我们还需要全方面的了解一下东汉的各种制度。

一、东汉的政治体系:

1。中央仍以三公九卿为政治核心

所谓东汉三公便是指大司马(掌全国军事)、大司徒(掌全国民政)、大司空(掌全国水土)。

此三公权利平均分配,再也没有西汉初期时丞相一家独大的局面。

西汉末及新莽时期,在三公之上还设置了上公之职(养老院),分别是太师、太傅、太保。而在东汉,光武帝则取消了太师和太保,仅设太傅而已。

至于九卿,和西汉一样,设有太常(掌神鬼祭祀的最高长官)、光禄勋(负责保卫宫殿门户的宿卫之臣)、卫尉(宫廷守卫总长)、太仆(主管宫廷马匹、御车及天下战马的培育问题)、廷尉(掌刑狱)、大鸿胪(掌诸侯、藩国事物)、宗正(章皇族及外戚的相关事宜)、大司农(国家财政总长)、少府(皇帝私人大管家)。

其中太常、光禄勋、卫尉三卿由大司马管辖。太仆、廷尉、大鸿胪三卿由大司徒管辖。宗正、大司农、少府三卿则由大司空管辖。

2。设置尚书台,大权集皇帝于一身。

光武帝有鉴于西汉末年帝权旁落,致使王莽成功篡权,为了使大权都集于皇帝一身,乃设置尚书台,总掌中央大全。所以《后汉书》说尚书台设置以后,三公的权势被大大的削弱了,只不过备员而已。

尚书这个官职在秦朝的时候为少府管辖,其职能紧紧是传达皇帝的命令而已。到汉武帝的时候,他老人家更是改尚书为中书,任用的全是宫中宦官。所以尚书这个职位没几个人是真正喜欢的。

汉成帝时,又恢复尚书旧名,也不再任用宦官为尚书,可尚书的地位依然没有提升,还是老样子。

可到光武帝设置尚书台以后,这尚书的含金量可就不一样喽~~。

尚书台,分有尚书令一人,尚书仆射一人。台内有六曹,分别为三公曹(掌管年终对州郡官吏的考绩)、吏曹(掌选举和祭祀)、民曹(掌管一切和修建有关的事宜)、两千石曹(掌管司法诉讼等诸多事宜)、南主客曹(掌羌胡朝贺、皇帝出行护驾等事宜)、北主客曹(职同南主客曹)。每曹各设尚书一人,左右丞各一人,侍郎六人,令吏三人。其实际大权远远凌驾于三公之上。

《通考·职官考》载:“至后汉尚书台尤重,出纳王命,敷奏万机,盖政令之所由宣,选举之所由定,罪赏之所由正,斯乃文昌六府,众务渊薮,内外所折衷,远近所禀仰。”

这么说有的朋友大概听不懂,说白了吧,尚书台就是朝廷以外的另一个三公九卿,并且是皇帝的私人机构,此机构人员皆为东汉皇帝之鹰犬,大大的削弱了三公九卿的职能,将天下大权总揽到皇帝身上(所有机密重大之事皆报送尚书台)。

这还不算,因为之前光武帝大大提高了地方官员的职能,为了不让地方官员做大,他还对地方官员频繁调动,不让他们彻底掌权。

同时,光武帝还从中央选取一国太傅和一国之相前往各个诸侯国,并给他们大权,让他们死死的看着那些个皇亲国戚们。所以《后汉书·百官志》言:“王国之傅,同于太守,侯国之相,同于县令。”

以此来看,东汉的王侯只不过有个虚名,坐领封地赋税而已。

3。各个将军的职能划分

至于将军的编制,东汉和西汉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最大的依然是大将军,依次为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后左右四将军。

可自东汉中期以后,大将军的地位向上急速蹿升,合三公、太傅共称为五府,不过那是以后的事了,以后再说。各位熟悉汉史的想想梁大将军和何大将军就知道了。

4。东汉的地方政府

东汉的地方政府在最开始的时候也是实行的郡县二级制度,和西汉一模一样。可到建武十八年以后(建武十八年便是公元四十二年,不过为了故事的流畅性,我在此直接说完了),光武帝裁掉了州牧之职而设州刺史。至于首都一带则不设刺史而置司隶校尉一人。首都所在之郡,郡守也不称太守,而叫尹。

西汉时候,所谓的州牧不过是中央派过去监察地方的检察官而已,手中并没有什么实权。可自从光武帝将州牧改为刺史以后,给了刺史大大的实权,让他从此有了自己的衙门,并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管制地方郡县。

于是,自公元四十二年以后,汉朝传承二百余年的郡县二级制遂改为州、郡、县三级制度。

5。东汉地方官员的权利

东汉地方官员的权利要比西汉地方官员大很多,《后汉书·百官志》载:“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

西汉创立以后,高祖刘邦为了将地方叛乱的危险降到最低,乃设都尉一职,将太守的权力分开。这样太守主政,都尉主军,各司其职,谁想叛乱都需要经过另外一人的允许,这就大大降低了反叛的成功性。

可光武帝改革之后却将都尉这个职位并入到了太守的职能之下。这就是说太守从此以后军政大权一把抓,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分他的军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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