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看到,他们的旧棉甲、旧衣服,都被扔进火堆里,烧掉了。
旁边有俘虏微微抽一口冷气:“嘶。恁好的棉甲,就这样烧掉了?”
棉甲多珍贵啊。
如今各地战事频繁,哪怕是破旧棉甲,也十分稀缺。
更何况,里面还有许多做工精良的新棉甲。比如李自成身上穿的那两套,棉片厚实,内里缀的铜片很密集,价值昂贵。
榆树湾缴获了,应当作为战利品,发给将士们才是,或者售卖掉,能换不少钱。
可他们竟然直接烧掉。
旁边一名绿衣警察闻言一笑:“你们的衣服上,有跳蚤虱子,可能会传染瘟疫病毒。以后几年,大明有可能会爆发大瘟疫,在我们榆树湾,防瘟疫和打仗一样重要。知道为什么先让你们洗澡,换衣服了吗?防瘟疫啊。”
那俘虏震惊:“只是因为有跳蚤虱子,怕传染瘟疫,就要烧掉?这……这也太浪费了吧。”
绿衣警察脸上带着自豪:“我们榆树湾,是受玄清公眷顾的。我们的制衣厂、制鞋厂里,每天都能造出大批衣物鞋子。穿不完,根本穿不完。”
“我们榆树湾不缺吃喝。这种旧衣服,白给人也没人穿。你们现在觉得烧了可惜,等你们在榆树湾待一段时间,就知道这没什么了。”
“好好干活,老实改造吧。过一阵子,你们就知道了,今天被俘,对你们来说是好事。”
被俘是好事?
那俘虏眨巴眨巴眼睛,有些懵。
李自成则是撇撇嘴,有些不屑。
他承认自己小瞧榆树湾了。
榆树湾不仅仅是民团战士善战,老百姓,也是富庶如斯。
但让他留在这里做俘虏,他是万万不情愿的。
现在看来,榆树湾是不准备杀他了。
这样正好,他可以找个机会,就偷偷溜走。
李自成对自己的身手,还是很有信心的。
他孔武有力,擅长搏杀,骑射皆佳。尤其一双长刀,近战冲锋,十分彪悍。
李自成觉得,榆树湾民团也就是火器犀利。近战搏杀方面,没见到有多强。
等入了夜,若是让他找到机会,反杀一名哨兵,抢夺一支火枪逃走……那就是因祸得福了。
“我李自成自起事以来,屡次兵败,每次都能绝地逢生。”
“这次,我定然也能东山再起。等天黑了,反杀一名哨兵,抢走火枪,遁入夜色之中……他们即使人再多,又如何能抓得住我?”
“唯一可虑的,就是那个叫做玄清公的神仙……”
李自成抬头看看天,有些心虚。
榆树湾,似乎是真有神仙的。
但那神仙,想来也并非无所不能。
否则的话,为何从未见过他在榆树湾之外显灵?
李自成只能赌一把。
赌玄清公不可能时时刻刻,注意到一草一木。
老虎还有打盹儿的时候呢。
李自成就赌玄清公也会打盹儿。
只要玄清公注意不到他,他就能逃走。
抢了火枪,逃出去之后,找工匠仿制,组建一支像榆树湾民团一样的强兵。
至于榆树湾的神仙会不会怪罪……
大不了以后不来榆树湾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