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婭一页一页地翻。
“预付金能不能到六千?”蕾婭说。
“五千五。这是我给新人作家开过最高的数字。”
“首印量呢?一万五太少了。两万。”
“一万八。”
“版税?精装本百分之十二。”
“百分之十。超过两万五千册售出后调整为百分之十二。”
蕾婭和汤普森你来我往地过了七八个回合。
每一条数字都在拉锯。预付金从五千涨到了五千五。首印量从一万五涨到了一万八。版税的阶梯保持不变。
最终,蕾婭合上了合同。
“没问题。”
汤普森从笔筒里抽出一支钢笔,旋开笔帽,递给林恩。
“签吧。”
林恩低头看著合同最后一页。签名栏。两根横线。一根写著“作者”,一根写著“出版方代表”。
他把笔尖按在“作者”那根横线上。
linen。
一笔一划。像在刻石碑一样用力。
汤普森拿回笔,在“出版方代表”那根横线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billthompson。
蕾婭在经纪人的副签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蕾婭·诺。
三个签名。一份合同。
汤普森站起来,绕过了那张巨大的胡桃木办公桌,走到林恩面前,伸出手。
林恩伸出了手。汤普森的手掌乾燥、有力。
“一个计程车司机。”汤普森嘴角终於露出了一个真正的笑。
“以前是。”
“以后呢?”
“以后是……一个曾经开过计程车的、拿了五千五百美金预付金的作家。”
汤普森哼了一声。然后他又瞥了一眼桌上那本《午夜惊奇》。
“你那篇《肠子》。”
“嗯?”
“我也读了。”
林恩愣了一下。“你什么时候读的?”
“那位法国经纪人把杂誌拍在我桌上之前,我已经让秘书去东村的便利店买了一本。”
“然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