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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第1页)

学习在他害怕的时候停下来,即使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想要更多。

这比他做过的任何事情都要困难。

但每次他看到甄珠对他笑,那种小心翼翼的、慢慢从壳里探出头来的笑,他就觉得,这样也很好。

爱人如养花,他听人说过这句话。

但他的爱人不是花,是一颗珍珠。

珍珠不需要阳光和雨水,它需要安稳、需要细心、需要漫长的时间。

它被埋得太久,埋地太深,壳已经裹得太厚,不是用蛮力就能撬开的。

他得用体温一点点焐着,用时间慢慢养着。

他愿意等。

等他不再躲他的目光,等他能坦然地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字,等他某一天想起他时,眼睛里只有笑意,没有一丝阴影。

他不知道这一天要等多久。

但他知道,他会等到。

因为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想看到甄珠难过的人。

也是这个世界上,最想看他笑的人。

——

裴宣礼曾经问过甄珠一个问题:

“你知道我的网名为什么叫p吗?”

甄珠想了想,猜道:“宣……x?礼……l?不对,p是裴的首字母?”

裴宣礼没有回答。

他那时候想的是,p也可以是pearl。

他是他的珍珠。

从他十六岁那年在周家客厅里,看到阳光落在那双浅水洼一样的眼睛上时,就注定了他这一生,是甄珠的养珠人。

嫂子香喷喷1

化妆镜前,林清音把耳边的碎发拢到耳后。

镜子里的人穿着白色西装,长发披在肩头,化妆师正在给他扑散粉,细细的粉末飘落在空气里,在灯光下泛着淡金色的光。

他眨了眨眼睛,长睫毛扑闪一下,化妆师笑着说:“好了,新郎官今天真好看。”

林清音弯起嘴角,算作回应。

他其实不太习惯这样的场合,二十五年来,他穿得最多的是棉麻衬衫和素色开衫,领口总是洗得微微泛白的那种。

今天这一身是陆家订制的,面料硬挺,领子硌着下巴,袖扣是银色的,刻着小小的陆家家徽。

他抬手想摸摸领口,又怕弄皱了,悬在半空的手指蜷了蜷,最后放回膝盖上。

化妆师收拾着工具,嘴里絮絮叨叨说着吉利话,林清音听着,偶尔点头。

别人说话,他默默听,从小就这样,他已经很习惯了。

化妆师走后,房间里安静下来。

林清音垂下眼睛,看着自己的手指,指甲剪得很短,干干净净的。

小时候帮陆景琛抄作业,钢笔水染进指甲缝里,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他急得要哭。

陆景琛瞥他一眼,说你笨死了,然后把他的手拽过去,用湿毛巾一点一点擦。

擦完也没松手,攥着他的指尖看了一会儿,忽然说,你手还挺好看的。

那时他七岁,陆景琛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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