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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方敬的名次(第2页)

方敬心里一凛,赶紧放下笔,起身跪倒:“臣……臣方敬,叩见陛下。”

“起来。”朱元璋摆摆手,“接著写,朕看看。”

方敬:“……”

你站我后面,我还怎么写?

但他不敢说,只能硬著头皮坐下,继续写。

朱元璋就站在他身后,盯著他的卷子。

踏马的!我不玩了!方敬甩手把笔一丟!

好吧,这只是方敬的脑內小剧场……

有这种监考老师吗?

方敬心里有一万句能被诛九族的吐槽,但是面上不敢显露什么,只能硬著头皮作答。

朱元璋在方敬身后,却有点拿不准方敬了。

上次夸方敬的会试卷子,有一半是有意为之,但是这次倒是真让他惊著了。

方敬的文章自然在他眼里还是太白话了,而且格式上也不太符合,但是偏偏,和其他考生规规矩矩的试卷相比,有那么一点不同。

“然刑之为用,可使之不敢,而不能使之不愿。民虽不敢犯,而心未尝忘犯。一旦刑有所不及,吏有所不察,则犯者如故。此秦之所以速亡也。”

这就是现代思维了——刑罚只能压制,不能根治。高压政策一放鬆,反弹更厉害。秦始皇就是例子。

这是辩证法。

朱元璋在身后轻轻点头。

“使民不愿犯者,教也。设学校以明伦理,立乡约以敦风俗,选廉吏以劝善行,施仁政以养民力。民知礼义之可贵,知廉耻之当守,则虽无刑戮之威,亦自不肯犯法。此三代之所以长也。”

然后再讲教化的作用。这是儒家那套。

但他没停在这儿。

“今有商贾贸易於市,若税赋过重,则必偷逃;若税赋適中,则愿输纳。非民之性有善恶,乃法使之然也。”

“今有农夫耕于田,若田產不足以养家,则必弃农从盗;若田產足以养家,又有余力可图,则虽驱之不从盗。非民之志有向背,乃利使之然也。”

“故曰:善治国者,不恃民之畏法,而恃民之无法可犯。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所以使民不为非者,在法之外,在政之善也。”

方敬彻底当成申论在写了,全篇几乎没有引用任何一条子曰孟云。

这卷子应该是零分的。

“陛下欲民不犯,臣请三策:”

“一曰省刑薄敛,使民有以养。民富则知荣辱,知荣辱则耻犯法。”

“二曰择吏安民,使民有以诉。吏清则民信,民信则法行。”

“三曰立法从简,使民有以知。法简则民易从,易从则少犯。”

“三策並举,刑可得而省,教可得而施,陛下宵衣旰食之劳,可得而少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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