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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为什么哈尼骑马去找他的帽子(第1页)

第十八章为什么哈尼骑马去找他的帽子

你瞧,格兰杰福德先生是位绅士。他是一位彻头彻尾的绅士,他一家人都是。他出身高贵。俗话说,人的出身与马匹的出身同样重要,寡妇道格拉斯也这么认为,而人人都承认,寡妇是我们镇上的头号贵族。我老爸也总是这么说,尽管他的家世跟一条鲇鱼的家世差不多。老先生身材高大修长,面色灰白。他的脸上连一丝红颜色也没有。他每天早上都仔细地刮胡子。他的嘴唇薄薄的,鼻孔小小的,鼻子高高的,眉毛浓浓的。他的眼珠非常黑,而且深陷在眼眶内,于是你可能会说,他的眼睛好像在洞穴里看着你。他的额头很高,黑色的头发笔直,一直垂到肩头。他的手又细又长,他一生中每一天都穿着一件干净的衬衫,从头到脚的一套亚麻布正装白得耀眼。每到星期天,他都会穿上一套蓝色的正装,衣服后面拖着一条尾巴,扣子是黄铜的。他手里提着一根镶着银头的红木手杖。他周身上下看不出一丝儿不安稳的气息,而且他从来不大声说话。他是世界上最和善可亲的人。你瞧,你可以感觉到这一点,因此他能让你感到轻松。他有时会微笑,这让人感到非常美好。但如果他把身子像旗杆那么一挺,浓眉下的眼睛亮起吓人的光,那时你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赶紧先上树,然后再去看看到底出了啥事。他根本不需要提醒大家好好表现,因为不管他走到哪里,没有人不规规矩矩的。大家也都愿意和他在一起。他的身上几乎总是带着让人觉得暖和的阳光。哦,我的意思是,他能让人觉得天气很好。但如果他脸色一变,半分钟里,谁都会觉得乌云滚滚。而这就够了,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啥都会安安稳稳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都不会有。

当他和老夫人早上从楼上下来时,全家都站起来向他们问好,在他们坐下以前不会有人坐下。然后,汤姆和鲍勃便走到放酒啊这些东西的橱柜旁,为老先生调制一杯苦味药酒之后递给他,他把酒拿在手里,然后汤姆和鲍勃的酒也调好了。他们向父母鞠躬,说:“请老人家享用,也请老夫人享用。”两位老人微微弯了弯腰,说句谢谢,然后父子三人都喝了酒。接着,鲍勃和汤姆往他们的平底玻璃杯里加糖和少量威士忌或者苹果白兰地中倒一勺水,随后递给巴克和我。在向老人家敬酒之后,我们也喝了。

鲍勃是兄弟中最年长的,汤姆其次,他们都是英俊的男子,肩膀非常宽,棕色脸庞,黑色的长头发和眼睛。他们也和老绅士一样,从头到脚都是一套白色亚麻布正装,戴着宽边巴拿马草帽。

下一位是二十五岁的夏洛蒂小姐。她个子高高的,人很骄傲,但很有风度。她在心平气和时待人亲切,但一旦发起火来,眼神一瞟你就会觉得紧张,这一点像她的父亲。她长得很漂亮。

她的妹妹索菲亚也很美,却和夏洛蒂小姐是不同的类型。她只有二十岁,像鸽子那么温柔、甜美。

每个人都有伺候他们的黑奴,巴克也不例外。我的黑奴非常自在,因为我不习惯让任何人为我做任何事,但巴克的黑奴差不多总是忙得脚不沾地。

这一家的成员现在就这么多,但原来还更多,其中三个儿子被杀,还有就是去世的埃米琳。

老绅士拥有许多农庄和一百多个黑奴。有时候有好多人会骑着马从十几英里外到家里做客。他们会在家里待上五六天,把家里家外和河边都闹翻了天。他们白天在树林子里跳舞、野餐,晚上就在家里开舞会。他们大多数是这家的亲戚。男人带着枪。我跟你说,他们都是相当有教养的人。

附近还有一个贵族家族,总共五六家人,大多数姓谢泼德森,他们和格兰杰福德一家一样,出身高贵、血统纯正、富有、气派。谢泼德森家和格兰杰福德家使用同一个轮船港口,那里在格兰杰福德家房子上游两英里。因此,当我和我们家的人一起到那里时,也会见到谢泼德森家的人,骑着他们的高头大马。

有一天,巴克和我在外面的树林子里打猎,突然听到一匹马经过。我们当时正要过路,但巴克说:“快!跳到林子里!”

我们进了树林,然后透过树叶往外看。没多久,一个气度不凡的年轻人骑着马顺着路跑了过来。他从容地坐在马上,看上去像个军人。他的枪横在鞍桥上。我过去见过他。这是年轻的哈尼·谢泼德森。我听到巴克的枪在我的耳边响了,哈尼的帽子从头上飞走了。他抓住自己的枪,打马直接向我们藏着的地方冲来。但我们也没在那里干等着,而是跑着穿过树林。这片林子并不密,所以我不断回头,躲避子弹。我看到哈尼两次向巴克瞄准。然后他骑着马沿原路回去了,我想是回去找帽子的,但我看不见,没法确定。我们一口气跑回了家。老先生的眼睛亮了一下子,我估摸着主要是因为高兴,然后,在脸色平和下来之后,他温和地说:“我不喜欢那种在灌木丛后打枪的做法。为啥不到大路上打呢,我的儿子?”

“谢泼德森才不这么干呢,父亲。他们总是玩阴的。”

当巴克讲述事情经过时,夏洛蒂小姐像个女王一样昂着头,鼻孔张开,眼睛一眨一眨的。鲍勃和汤姆面色阴沉沉的,但一句话也没说。索菲亚小姐脸色苍白,但在知道哈尼没有受伤后恢复了血色。

不一会儿,我把巴克拉到树下的玉米仓房旁,那里只有我们俩。这时我问巴克:“你真的想杀了他吗,巴克?”

“是啊,我当然想。”

“他对你做过什么?”

“他?什么也没有哇。”

“哦,那你杀他干吗?”

“什么?不干吗呀,还不就是因为世仇呗。”

“什么叫世仇?”

“什么?你在哪里长大的呀?你难道不知道啥叫世仇?”

“从来没听说过。你给我说说。”

“好吧,”巴克说,“世仇嘛,就像这个样子:某人跟另一个人打了一架,把他给杀了。然后死者的兄弟就把这个某人给杀了。这个某人的兄弟又回头杀了第一个死者的兄弟。接着双方的其他兄弟们杀来杀去,随后堂兄表弟什么的也加入了。到后来两家人都死光了,世仇也就消了。说起来简单,其实很慢,要打很长很长的时间。”

“你们的这个世仇也很长了吗,巴克?”

“是啊,我觉得是的!这个仇是三十年前开始的,或者说大概那个时候吧。不知为什么事打起来了,于是就打上官司了。审判的结果出来了,对其中一个人不利,他就跑去开枪把赢了的那个人给打死了——他当然该这么做啰。谁都会这么做的。”

“最初是争些啥呢,巴克?争土地?”

“大概是吧。我不知道。”

“开始是谁开枪的?是格兰杰福德家的人还是谢泼德森家的人?”

“老天,我怎么会知道?都过了这么久了。”

“谁都不知道了吗?”

“哦,我想老爸是知道的,还有其他老辈子的人知道。不过到了现在,他们也不知道最初是怎么干起来的了。”

“死了好多人吗,巴克?”

“是啊,时常有出殡的时候。但挨了枪子也不一定就死。老爸就挨过几枪,但他不在乎,因为他说,反正那些子弹加起来也没多重。鲍勃被猎刀砍过几下,汤姆也受过一两次伤。”

“今年有人死吗,巴克?”

“有啊。我们死了一个,他们死了一个。大约三个月前,我一个十四岁的堂兄巴德真他妈的犯傻,竟然枪都没带,就骑马穿过河对面的树林。在一个僻静的地方,他突然听到背后有人骑马过来,接着就看到巴尔迪·谢泼德森老头儿拎着枪追上来了,一头白发在风中乱飘。巴德没有下马躲进灌木丛,而是决定试试他能不能骑马跑赢。两人一追一逃跑了五英里,结果距离越跑越近。这时巴德知道跑下去没有用了。他停下来面对老头儿,这样可以让子弹从正面打进他的身体,你懂的。那老头儿上来就是一枪,把他撂倒在地,但他自己也没高兴多久,因为我们的人没到一个礼拜就把他给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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