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了他往后寸步不离,守著懵懵懂懂的仙草。
谁敢靠近,直接杀了就是。
这样就没人能哄骗仙草了。
易卜以地毯脏乱为名,再次將仙草打横抱起在怀中。
他一低头就可以闻见仙草发间的清香。
他从来没接触过这么脆弱的东西。
魔族生来嗜杀、好战,断手断脚都是常態,想要的东西都得牢牢抓在手里、融进骨血,死也要一同灰飞烟灭。
可他对待她的时候,甚至不敢抱重了。她眼波流转的碎光像易碎琉璃,像霞光映雪,美得窒息,给人一种隨时能消散的错觉。
“那个是魔兽的脑袋吗?还在滴血,我可以摸一下吗?”
时沅拍拍他的肩膀,指著嚮往已久的兽首,让他快快抱自己过去看。
於是堂堂魔族君主、冥界三主之一的无相魔君变成了临时代步工具,顺著她手指的方向缓步前行,停在血淋淋的兽首面前。
他担心吸风饮露的仙子不习惯杀戮带来的血腥气,“会脏了你的手。”
转念又想到她异於常人的共情能力,语调有些严肃:“不要碰,你会哭。”
这头兽死前非常痛苦,她这不諳世事的小仙草哪见过那些腌臢。
“好哦。”
时沅收回想送它魂魄去轮迴的手,眨眨眼睛,很无辜的样子。
她没见过这么大一个兽首,这头兽站起来怕是一脚就能踩死她。
易卜见她目不转睛盯著,心中微微泛著酸意,“这只兽活著的时候穷凶极恶,十分难驯,每日都要吃十几个活人才能饱腹。”
“……天呢。”时沅立即不看了,要去写信。
易卜血眸划过一丝愉悦。
他唇角微提,似是不经意问道:“你喜欢毛茸茸的东西?”
“是啊!毛茸茸的小动物多可爱啊!”时沅顿了顿,觉得自己说得不严谨,“大动物也可爱!”
魔族没人知道易卜原型是什么,这也是一种保护。
绝大多数常见魔兽都有致命弱点,比如魔狼的弱点是眼睛,魔狐畏火……
而凤凰只能涅槃一次,再陨落就得千万年才能甦醒。
他想到自己那几根尾羽,毫不犹豫將自己也化作『毛茸茸的行列,心安理得被仙草『可爱。
魔族的书写工具实在简陋,易卜翻找半天都没找到合適的纸笔。
他乾脆从路过魔狼的身上揪下一些毛炼作狼毫笔,又从千年魔树上扒下几层皮变成纸
事实上,千年魔树的皮都能入药让人寿命延长了!
魔狼的毛都可以做阵法困住修士了!
都是何其珍贵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