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总兵旺保禄创建了分段防守之法,将内火道以南、前圈的天台山以北分为八段,限定界址,以镇标两营干总、把总十五员,经制外委十五员按年轮流驻守,每段派千把总一员、经制外委一员,督率各汛弁兵,昼夜巡防。
道光十一年(1831年),马兰关总兵钟昌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后龙一带巡逻法。钟昌选定后龙居中之地兴隆山,作为总巡会哨之地,每月左右两营各派兵二起,每次两翼同日并出,分东西两路巡查,最后俱赴兴隆山会哨。会哨返回时,第二起巡逻弁兵又从两翼出发,约二十日轮流一次。
道光十五年(1835年),新任马兰关总兵容照,先后两次到内外火道亲自巡视,觉得以前所定的各种巡逻方法虽然严密周详,但仍有美中不足之处。驻守兵丁和巡逻兵丁长期在外,其勤惰优劣很难了解掌握,常有玩忽职守之弊。因内外火道纵横数百里,山深林密,路径交错,虽设有许多堆拨,但贼匪却极易隐藏,很难查拿。于是,新任总兵容照把外火道以内、内火道以外广大地面分为四段,并制作了多块木牌,牌上编写号码记号,加盖印信,把牌分发给各段巡逻兵丁,每次按汛递送,限定日期,然后将牌逐日收回,以此作为每日有巡逻之兵的凭证。因各段远近不一,故往返日期也有长短。第一段巡查东西,往返需十一日,制牌十一面,每日发牌一面,到第十一日发完,第十二日收回第一日发出的第一牌,到总兵衙门挂号呈缴,到第二十二日将十一面牌全部收回,以后再按此法循环办理。其他各段巡逻方法与第一段相同,只是往返所需时日不同。如在巡逻往返途中遇大雪封山或山洪暴发,路阻难行,迟滞时日,要在号簿内登记,可免究办。
乾隆裕陵末任翼长阿和轩(清东陵管理处提供)
为防止巡逻兵丁在巡逻途中偷懒作弊,容照还令人制作了六面合缝牌。合缝牌分上下两半面,连接起来便是一整块。在牌子上写明发往地点,在合缝处加盖印章,将六个下半面牌分别交给沿途的曹家路、墙子路、兴隆山、窄道子、大洼、黄崖关等六关汛保存,另外六个上半面牌由马兰关总兵衙门收管。何时派兵丁到某处巡查,就把某处的上半面牌交给该兵丁,查至某处,就将存留在那里的下半面牌换回,把上半面牌留在那里。容照制定的这种方法受到了当朝道光皇帝的称赞,后几经交换改进,终于使巡逻之法完善起来。
由于马兰镇绿营[6]是专门防护陵区安全的军队,具有其特殊性,因此不能像其他绿营军队那样定期集中操练,只能利用空闲季节操演训练。为了训练八旗兵丁,道光十一年经东陵守护大臣有麟、溥喜和马兰关总兵钟昌奏请,在东陵设立马步骑射公所,由八旗中的章京、骁骑校中挑选技艺娴熟者充当教官,每月轮流教习各陵八旗甲兵,要求严格,使他们具备上马能战,下马能守的良好素质和战斗能力。
按清王朝规制,除皇宫大内,皇家陵区可称得上第一禁区,许多保护皇陵的法令、规定,都明文载入《大清律》中。如法令中有“车马过陵者及守陵官民入陵者,百步外下马,违者以大不敬论,杖一百”,“如延烧殿宇墙垣,为首拟绞监候,为从杖一百,流三千里”,“树株关系山陵荫护,盗砍与取土、取石、开窑、放火者,山陵有伤,亦大不敬也。不论监守常人,为首者斩,为从者充军”。
清廷制定的法规、法令不仅对普通百姓严加防范,而且对专司守护陵区安全的绿营官兵,一旦触犯禁令,也绝不宽恕,严惩不贷。如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八月,绿营兵丁陶文启、张宗信在夜间巡逻时,因烤火御寒,不慎燃烧了一片荒草,但未烧毁树株。这二人被查处后,还是被杖责一番,又双双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他们的上司、把总李文瑞畏罪自杀,都司欧陛诏被革职查办。
道光六年(1826年),外委崔思通嘱手下兵丁招引外人偷入红桩(外火道内侧的木桩标志,红桩以内为风水禁地)以内打猎,从中分得猎物。此事被上司察觉,将崔思通发往新疆充当苦役。
不但绿营兵丁、普通官员如此,即是防区的最高长官及守护大臣,如违犯禁令,也绝不轻饶。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二月,时任马兰关总兵的满斗将景陵后宝山上的一段石墙拆掉,以便行走。而后又将头道沟、二道沟一带的树株砍伐八百四十多棵,被部下控告,满斗立即被革职交刑部查办,定为斩监候,待秋后处决。后来多亏家人四处活动,买动许多大员为其说情,乾隆终于开恩,由斩监候改为降职处分,满斗总算保住了一条命。当时的东陵守护大臣允祁,也就是康熙帝的皇子、乾隆帝的叔父,因未能发现和参劾满斗的违禁活动,坐失察罪,送交宗人府严加议处后,被降为镇国公。
嘉庆十一年(1806年)正月,因陵区树株被盗砍,当时的马兰关总兵丰绅济伦被革职。新接任的总兵巴宁阿刚上任四个月,因木门沟树株被盗,不仅遭到革职的处罚,还被发配到吉林边疆充当苦役。
道光元年(1821年)六月,因有兵丁用刀砍伤了陵区内树木,事发后,马兰关总兵庆惠被降为陵区内务府[7]主事。
从以上的记载中可以看出,由于清王朝的一系列禁令和法规,加上几千名八旗兵丁的日夜守护防范,直到溥仪退位,大清灭亡之时,整个东陵界内尽管时有小范围的失火、砍伐、偷盗等现象发生,但毕竟未在整体上对陵区形成危害。这个时候的清东陵应该说是生气蓬勃,风水景色俱佳。
当溥仪退位,清朝灭亡后,根据民国政府对清室的八项优待条件之规定,清东陵的护陵人员、机构仍然承袭清制。属于“皇族私产”的清东陵,按照“一体保护”的规定,还留有四百名八旗兵丁看护,同时宗人府、礼工部等机构也分别继续承担陵区的一切事务。按优待条件,民国政府每年要拨发白银四百万两供清室支配,但由于民国政府的拖欠以及溥仪小朝廷的挥霍,用于东陵各机构人员的俸银俸米被迫减半支付。这样勉强维持到1914年,民国政府将东陵红桩以内地界划归清室管辖,守陵人员以薪饷无着、急需解决旗民生活困难为由,推举护陵大臣报请溥仪在紫禁城的小朝廷,准予开垦土地,以此用以维持生计。自此,东陵界内的土地及树木开始了大规模的毁坏。
1915年,由清室呈民国大总统袁世凯批准,在东陵成立林垦局,一切由清室经营。清室派原东陵守护大臣载泽为东陵林垦督办并兼管整个陵寝事宜。但身为八旗子弟,只会要钱花钱的载泽,根本无力无计经营管理,只好委托天津“天丰益”商号筹款代办。如此一来,土地及林木的破坏又进一步升级了。
清皇室人员冒雪察看东陵树木被伐情形(清东陵文物管理处提供)
1921年,北洋政府直隶省长曹锐见东陵林垦油水甚厚,便以查办天丰益商铺盗买陵树为名,派手下爱将何谦吉率领一个团的官兵,查抄没收了天丰益在东陵地区的一切财产,设立了由直隶省辖的东荒垦殖局,由何谦吉任局长。至此,东陵落入北洋军阀之手,毁坏程度急剧上升。
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奉军大举入关。张宗昌部进入东陵大肆抢掠之后仓皇南下,奉军将领李景林任直隶督军,东陵林垦之事又落入李景林之手。1925年,冯玉祥的国民军第一军派兵来东陵驻扎,东陵林垦又落入冯玉祥之手。到了1926年,张作霖、吴佩孚、阎锡山联手将冯玉祥赶出北京,奉军再次大举入关,并把持北洋政府,东陵事宜全部归还清室。天丰益也随之恢复旧业,仍由清室的载泽当挂名经理。但好景不长,奉军三、四方面军团探知东陵奇货可居,又将其垦殖业务夺回自己的手中。1927年,南方的国民革命军和奉军在中原展开决战,奉军三、四方面军调往前线,东陵的垦殖事务由清室的原马兰关总兵兼任。1928年6月,国民革命军北伐入京,奉军溃退关外,东陵陵寝及荒垦殖局由北伐军战地政务委员会接收,但未派人负责经营,更未派一兵一卒前来保护。
随着政治时局的风云变幻,人事的不断更迭,东陵荒垦殖局已变成公开毁坏土地,盗伐陵树的代理机构。在虎去狼来,你争我夺的短短十余年中,东陵陵树遭到了空前洗劫,前圈、后龙的“仪树”和“海树”被盗伐一空。当年群松蔽日、苍翠弥望的万顷青山,到1928年已变成童山濯濯了。更为严重的是,东陵的地面建筑,也被各路军阀和当地土匪盗劫拆毁。先是各殿宇所有铜制装潢,如铜钉、铜字等全部被盗,继而各殿槅扇[8]、槛框、窗棂被拆盗一空。尤其在奉军溃败,北伐军来到之时,东陵处于无人过问管理的真空状态。身为护陵大臣的毓彭,见时局如此混乱,也不再尽心守护,开始串通监护人员,索性将各陵隆恩殿前月台上陈设的大型鼎炉、铜鹤、铜鹿等拆运偷售,中饱私囊。当地的好事之徒见护陵大臣都监守自盗,认为陵寝宫物可自由取夺,于是纷纷拥进陵区,群起拆毁殿庭,肆意盗卖。其间有一伙盗贼趁着混乱,竟掘开了惠妃陵寝[9],进入地宫,抛棺扬尸,盗走了大量珍宝。此风一开,许多土匪、强盗都盯上了陵内地宫中的珍宝。而这时奉鲁两军大举溃退,整个京津地区遍布着一股股、一撮撮亦兵亦匪、由兵变匪的队伍,许多散兵游勇因不愿随奉军退往关外而四处流窜,清东陵正成为他们最合适的蚕食和劫掠之地。
奉军将领在孝陵前留影
注释:
[1]马兰峪:营房集中区和重要衙署所在地称为“镇”,与城镇的“镇”定义不同。清东陵风水墙外东侧,由北至南共建立马兰镇(即马兰关)、马兰峪、南新城等三镇。马兰峪于康熙二年(1663年)建立了孝陵营房(供该陵之八旗兵丁和礼部员役居住),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又在其东面设立了孝东陵营房。雍正二年(1724年)起派郡王一员、奉恩辅国公二员至东陵任守护大臣,在马兰峪城东面建立王府一座、公府二座、房一百七十间,东南面建立一座侍卫城。到清代后期,派来的守护大臣由王爵改为贝子爵,员额由三名减为两名,撤销了侍卫城,王公府也迁到镇内,分别称为东府、西府。镇内设有“东陵承办事务衙门”,由东西府陵寝守护大臣和马兰关总兵官共同主持;主要负责东陵与朝廷之间的往来文牍,代表皇家处理陵寝事务。
[2]火道:以人工开辟出来的防火隔离道。本为天然山沟,沟中的草木都被割净砍光,以遏止沟外的山火蔓延到陵区里来。
[3]界桩:清东陵的外火道长320里,沿内侧每里原立红桩三根,共计940根,并在火道的关隘山口等四达之地立界石十块。有鉴于界石距离遥远,不足以相互照应、标示界线,乾隆七年(1742年),马兰关总兵布兰泰带领员役、工匠,在外火道外十丈处设立白桩,共计960根,位置与红桩对等。这些白桩高八尺,埋深二尺,与十处界石相连,界石上书“风水外界”四字。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直隶总督杨廷璋上奏,说红、白桩之间相距太近,白桩之外听民自便,容易引起火灾,对陵寝威胁甚大,因而建议在白桩以外十里处安竖青桩。朝廷奏准,故设立72根青桩,每根桩上挂一面牌子,上面写着:“后龙风水重地,凡木桩以内,军民人等不准越入设窑烧炭,各宜禀遵。如敢故违,严拿从重治罪。”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马兰关总兵保宁又上奏,说青桩之间相距数里,界线不明,百姓常误入界内,兵弁也不便巡逻稽查,因而建议增设青桩。朝廷又奏准,故添补青桩228根。乾隆六十年(1795年),马兰关总兵爱兴阿在桩牌中间随火道曲折之处,相度形势,又添补了858根青桩。以后历经几次增设,依红、白桩每里三根之例,青桩总数达1500多根。
[4]清东陵在风水墙下有通水孔,并设置水关,派兵弁防守,依其数目而定地名为“道洞”。
[5]传筹:清代禁卫制度之一。“筹”是一种类似令箭、竹签的东西,护军以之传递作为检查值班的标志,如某处无人侍值或睡熟,则此物不能下传。
[6]马兰镇绿营:清代兵制,总兵所统率的绿营兵称镇标,凡镇均加地名。由于马兰关设有总兵署衙门,该镇之绿营就称为“马兰镇绿营”。
[7]陵区内务府:全名“东陵总管内务府衙门”,也称“内关防”,简称内务府,当地旗人称之为内府。专门为管理皇家陵寝,并采办和加工供品,为祭祀活动服务的机构。康熙二年(1663年)始设,最高长官是东陵总管内务府大臣,从雍正元年(1723年)起由朝廷降旨简派,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起由马兰关总兵兼任,直至清亡。分设于帝后陵寝的内务府,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员(昭西陵无郎中)。妃园寝也有内务府,一般以内管领主其事。
[8]槅扇:亦称隔扇、格扇、槅扇门、格扇门,为柱与柱之间用以隔断室内空间的活动门扇,具有丰富景观的装饰作用,并利于采光。每扇槅扇由直的边框(亦称为大边)和横的抹头构成,可划分为三段。上段为槅心,亦称花心,由棂条组成各种菱花,多为双面,中可夹纱、绫等或镶玻璃、字画。中段为绦环板(或称腰华板),表面刻出各种条环;下段为裙板(或称障水板),表面刻出卷曲的云纹,或镶嵌玉石、螺钿(贝壳薄片)、珐琅等。此种木作装修创于宋代,常用于宫廷、府第、大宅等建筑内。有六扇、八扇乃至十余扇不等,必要时可全部拆卸下来,以扩展室内空间。
[9]惠妃陵寝:位于惠陵西侧的西双山峪。光绪元年(1875年)四月开工,光绪四年(1878年)九月完竣,按清代妃园寝的标准规制建造。内葬淑慎皇贵妃富察氏[原为慧妃,光绪三十年(1904年)薨]、恭秀皇贵妃阿鲁特氏(孝哲毅皇后之姑,原为珣嫔,1921年薨)、献哲皇贵妃赫舍里氏(原为瑜嫔,1931年薨)、荣惠皇贵妃西林觉罗氏(原为瑨贵人,卒年不详,在1931—1935年。“荣惠”为生前所封的徽号,其谥号待考)。淑慎皇贵妃的宝顶居前排正中,另三位皇贵妃的宝顶居后排,由东向西依次排列。1935年3月15日,献哲皇贵妃和荣惠皇贵妃的金棺同时奉安于惠陵妃园寝,是最后入葬清东陵的皇家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