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的,斯蒂芬说。
但是,他感到恶心的并不是那里。他想,他是从心里感到恶心,如果那个地方也能恶心的话。弗莱明真不错,倒来向他问好。他直想哭。他把胳膊肘倚在桌上,用手一会儿按住,一会儿又放开他的耳搭。每当他放开耳搭的时候,他就听到食堂里一片嘈杂。那巨大的嘈杂声简直像夜里过火车一样。而当他把耳搭按住的时候,那声音也便像火车驶进山洞一样听不见了。有一次,在达尔基度过的那个夜晚,火车声就像现在这样不停地吼叫,后来当它驶进山洞的时候,那声音就停了。他闭上眼睛,火车向前行进着,吼叫一阵然后又停住,又吼叫一阵又停住。听到它吼叫一阵停一阵,然后吼叫着从山洞里钻出来,然后又停住,感到很有意思。
接着高年级的一些学生踏着饭厅中间的草垫,开始走过来,爱尔兰佬拉思和吉米·马吉,以及那个被准许抽雪茄的西班牙人,还有那个戴着毛线帽的小葡萄牙人都走过来了。然后低年级的桌子和三年级的桌子上的人也跟着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走路的样子。
他坐在游艺室的一个角落里,假装看别人玩多米诺游戏,有一两次他终于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听到煤气灯低声歌唱的声音。队长和其他几个孩子站在门旁边,西蒙·穆南正在把他的两条假袖子系到一块儿。他在对他们讲关于塔拉贝格的故事。
然后,他从门边走开,韦尔斯却向斯蒂芬走过来说:
——告诉我们,迪达勒斯,你每天上床睡觉的时候吻你妈妈吗?
斯蒂芬回答说:
——我吻的。
韦尔斯立刻转身对其他人说:
——哦,我说,这家伙每天晚上上床睡觉的时候都要吻他的妈妈。
其他人都停止游戏,转过脸大笑起来。斯蒂芬在众目睽睽之下不禁脸红了,他说:
——我不吻。
韦尔斯说:
——噢,我说,这家伙每天上床睡觉的时候,根本不吻他的妈妈。
他们又都大笑起来。斯蒂芬也想跟他们一起笑。他感到浑身发热,一时间给弄得有点莫名其妙了。对那个问题要怎样回答才对呢?他给了两个回答,但韦尔斯总是大笑。韦尔斯一定知道正确的回答,因为他是文科第三级的学生。他试着想想韦尔斯的妈妈是什么样子,但是,他不敢抬头看韦尔斯的脸。他不喜欢韦尔斯的脸。前一天,因为他不愿意拿他的小鼻烟壶换韦尔斯的曾经打败过四十个敌手的老干栗子,因而把他推到那方形水坑里去的就是这个韦尔斯。他那么干真是太混账了,所有其他的人都那么说。那坑里的水又冷又黏啊!而且,有人有一次还看到一只大耗子扑通跳到那浮渣中去了。
那沟里的冰冷的泥水沾满了他的全身,等到上课铃响各班排队走出游艺室的时候,他感到走廊上和楼梯上的冷空气一直钻到他的衣服里。他还在琢磨着什么才是正确的回答。是吻他的母亲对呢,还是不吻他的母亲对?什么叫吻,吻是什么意思?你把你的脸像那样抬起来说一声晚安,然后你母亲把脸俯下来,那就是接吻。他母亲把嘴唇贴在他脸上。她的嘴唇很软,而且嘴唇会弄湿他的面颊,她的嘴唇还发出很小的声音:吧嗒。人们为什么用他们的两边面颊干那个?
他坐在阅览室里,打开书桌的上盖,把贴在里面的数字从七十七改为七十六。可是,圣诞节假日还离得很远:但不管怎样它一定要到来的,因为地球不停地在转动。
他的地理书的第一页上,有一个地球的图形:那是在一片云彩中的一个大球体。弗莱明有一盒彩色铅笔,有一天晚上自习的时候,他把地球染成了绿色,把云彩染成了绛紫色。那颜色完全像丹特衣柜里的那两把刷子,一把给帕内尔的绿绒背刷子和一把给迈克尔·达维特的绛紫色绒背刷子。但是,他并没有让弗莱明用那些颜色涂那张画。是弗莱明自己那么干的。
他打开地理书,学习他的地理课,可是,他没法记住美洲的那些地名。那里老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叫着不同的名字。它们全都在不同的国家里,不同的国家又在不同的大陆上,不同的大陆在世界各个地方,世界又在宇宙中。
他翻开地理书的扉页,看着自己在上面写下的一些字:他自己,他的名字和他所在的位置。
斯蒂芬·迪达勒斯
基础班
克朗戈斯伍德学校
沙林斯
基德尔县
爱尔兰
欧洲
世界
宇宙
这些字全是他自己写下的:有一天晚上弗莱明为了好玩儿,在那一页的背面写下了:
斯蒂芬·迪达勒斯是我的名字,
爱尔兰是我的国家。
克朗戈斯是我待的地方,
而天堂是我的希望。
他把这些字倒着念,就发现它们不通了。接着他从下往上念着扉页正面的字,一直念到他自己的名字。那就是他:然后他又从上往下念。宇宙之后应该是什么呢?空无所有。可是,包围着宇宙的会不会有什么东西表示宇宙已到尽头,空无所有的地方该开始了呢?那不可能是一堵墙,但很可能是一条非常非常细的线把一切都包围住。要能思索一切东西和一切地方必须要有很大的头脑才行。那只有上帝可以办到。他试着思索一种巨大的思想应该是什么样子,但是,他只能想到上帝。上帝是上帝的名字,正像斯蒂芬是他的名字一样。“迪尔”(Dieu)是法国人用来称呼上帝的,那也就是上帝的名字。任何人向上帝祷告的时候要是说“迪尔”,那上帝马上就会知道向他祷告的是一个法国人。但是,虽然全世界用各种不同的语言给上帝取了多种不同的名字,上帝还是懂得所有的人用他们各自不同的语言向他祷告时说了些什么,而且上帝永远还是那个上帝,上帝的真正的名字就是上帝。
老这样想着,使他感到非常疲倦。这使他感到他的脑袋都变大了。他翻过扉页疲倦地看着那个绿色的地球和围绕着它的绛紫色的云彩。他拿不准怎么才是对的,应该赞成绿色的还是赞成绛紫色的,因为丹特有一天把给帕内尔预备的那把刷子上的绿绒背用剪子给剪了下来,还对他说帕内尔不是好人[7]。他怀疑他们现在是否还在争论这个问题。那就叫作政治。这里有人站在不同的两边:丹特是一边,他的父亲和凯西先生站在另一边,而他的母亲和查尔斯大叔却哪一边也不在。每天在报纸上都能看到类似这样的情形。
他很不清楚什么是政治,也不知道宇宙在什么地方完结,这使他感到很痛苦。他感到自己非常弱小。什么时候他才能够像诗歌班和修辞班的那些人一样呢?他们声音很大,都穿着很大的靴子,而且他们还学三角。那离他简直太遥远了。先得过一个假期,然后下一个学期,然后又一个假期,然后又一个学期,然后还有一个假期。这简直像火车驶进又驶出山洞一样,那也像你在饭厅里放开和按住你的耳朵时听到的吼叫声一样。学期,假期;山洞,出来;乱叫声,停止。那离现在该是多么遥远啊!最好上床去睡觉吧。先到礼拜堂去做个祷告,然后就上床。他身子有点发抖,并连连打哈欠。睡在**把被窝焐热一点后,你会感到非常舒服。最初你觉得被窝太冷不敢往里钻。他一想到开始钻被窝那冰冷的情景就发起抖来。可是慢慢被窝就会变热,他就可以睡觉了。感到疲劳真是一件舒服事。他又打了几个哈欠。做完晚祷,然后上床:他浑身发抖,直想打哈欠。几分钟后他一定会感到非常舒服的。他感到一股热气从冰冷的、发抖的被窝里慢慢爬出来,渐渐暖一些,又暖一些,直到他感到浑身都很暖和,甚至是非常的暖和,可是他仍然有些发抖,有点想打哈欠。
晚祷的铃声响了,他从阅览室排队出来,跟着别人一起走下楼梯,沿着走廊到礼拜堂去。走廊上灯光很暗,礼拜堂里的灯光也很暗。一会儿一切都会暗下来,都会入睡了。夜晚,礼拜堂里的空气非常寒冷,大理石和深夜的海的颜色一样。大海白天黑夜都非常寒冷,可是,它在夜里更要冷一些。在他父亲的房子旁边那海堤下面就显得又冷又黑。可是水壶要往炉架上放才会砰然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