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宋学管窥2
孟子答道:“因为象虽然受了封地,但天子还派了官吏来治理这片封地,安排上贡纳税,所以象就不能在自己的封地上为所欲为,于是便有人说象是遭到了流放。总之,在这样的安排下,象再坏也没可能虐待封国里的百姓。象在受封之后,舜还是想经常看到象,象也经常来看望哥哥。古语说‘不必非要等到规定的朝贡时间,即便是平常的日子也假借政治上的需要来会面’,说的就是舜和象的事情。”
舜和象的这段故事,很难说真实度能有多高,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历代学者大多把它“当作真的”。于是,这段故事便有了道德训示、垂法万世的意义。
从现代角度来看,这个故事很像是一则寓言,因为人物刻画实在太典型化了:舜是大好人,好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象是大坏蛋,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而这极端化的两个角色还偏偏是兄弟。所以,现实生活中的兄弟矛盾哪怕再严重,也不会超过舜和象的矛盾程度,那么,既然舜都可以用自己的方法把象感化,其他人为什么就不可以?再者,天下最坏的父母恐怕也坏不过舜的父母,既然舜可以良好地处理和父母的关系,其他人为什么就不可以?
回到克段事件:姜氏再坏、再偏袒叔段,也不可能超过瞽瞍对待两个儿子的程度;叔段再坏、再怎么想谋害哥哥,也不可能超过象对待舜的程度,既然舜都可以把这些关系处理好,为什么郑庄公就不能?
政治之道,首在人伦,“修己以安人”,这是儒家的一个普遍观念。真德秀《大学衍义》在修齐治平的序列上仅仅论及齐家,因为“四者(格物致知之要,诚意正心之要,修身之要,齐家之要)之道得,则治国平天下在其中矣”。朱熹曾经概括《春秋》的开篇大义,说:“《春秋》一发首,不书即位,即君臣之事也;书仲子嫡庶之分,即夫妇之事也;书及邾盟,朋友之事也;书郑伯克段,即兄弟之事也。一开首人伦便尽在。”《春秋·隐公元年》寥寥几件事,便述尽了君臣关系、夫妇关系、朋友关系和兄弟关系,这些既是切身小事,也是政治要诀,故而“修身而后齐家,齐家而后治国,治国而后平天下”,按部就班,顺理成章。
那么,如果再问一步:当叔段已经具有京邑、并吞廪延之后,乱象已生,这时候郑庄公又应该怎么做?换句话说:如果在这时候把大舜放到郑庄公的位置上,他又会有什么妥善的解决之道吗?
苏轼就曾经议论过这个问题。作为宋代蜀学的领军人物,苏轼虽然没有《春秋》方面的专著,倒是有过一些相关散论的,其中便有一篇《论郑伯克段于鄢》,认为到了叔段乱象已生的时候,就算大舜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对叔段是非杀不可的。《春秋》之所以称“郑伯克段于鄢”,而不称“郑伯杀其弟段”,是认为到了这个时候就算圣人也无法保全兄弟之情。夫妇、父子、兄弟之亲,都是天下之至情,至情之间酿成这般相互残杀的局面,定非一日之寒。郑庄公到底应该怎么做?苏轼品评“三传”的解决方案道:《穀梁传》给出的解决之道是“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但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因为矛盾之深都已经到了这种田地,就算真的缓追逸贼,恐怕也保全不了亲亲之道了。所以说,真到了这种时候,就算圣人也会杀弟,但圣人显然有办法防患于未然,不会使事情恶化到这般地步。《公羊传》说“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又分析当国、内外云云,见识短浅。《左传》认为“段不弟,故不称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若要探求圣人的深意,《左传》还是比较可取的。
看来,即便大家都能同意用大舜和周公来做参照系,得出的结论也未必相同。甚至还可能是完全相反的——据《旧唐书·高祖二十二子传》,李世民的手下劝他除掉李建成和李元吉,说是那两人早就想除掉李世民了。见李世民迟疑不决,大家就引大舜为例,问道:“您觉得大舜这人怎么样?”李世民自然是一番夸赞,说大舜既是孝子,又是圣君。大家再问:“大舜当初被骗到井里的时候,如果没能侥幸脱身,岂不就被困死了,哪里还有被人夸作孝子的机会?被骗到谷仓上的时候,如果就那么被烧死了,又怎么可能在将来成为圣君?小委曲可以忍一忍,但大难可一定要躲一躲!”李世民这才下了决心,要把李建成和李元吉除掉。
周公诛管、蔡的例子也被这些人援引过。《旧唐书·房玄龄传》载,李世民到李建成那里吃饭,中了毒,一众手下大为惊骇,房玄龄便和长孙无忌商量,说现在矛盾已经化解不开了,再这样下去恐怕会出大乱子,到时候不要说秦王府,就连国家社稷都会动摇,那还不如学周公好了,古人说“为国者不顾小节”,该下手就得下手。
同样是大舜和周公的例子,重要的是解释权掌握在谁的手里。
7。吕祖谦《东莱博议》:科举范文
如果不对大舜和周公的故事做出过度曲解的话,不得不承认这两个光辉形象(尤其是大舜的形象)实在是太高大了,高大到几乎遥不可及的地步。大舜和周公被树立为至高典范,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谁,和这两位大圣人比起来只能显出一副灰头土脸,其间区别只是灰头土脸的程度不同而已。
道德标准树得越高,现实批判往往也就批得越狠;圣人深意求得越深,诛心之论往往也就越诛越玄。种种议论,除了学者专著之外,还有大量的科举论文,要想把文章写得既别出心裁又不至于偏离官学划定的意识形态准绳,那就得把圣人深意比别人挖得更深。这样的例子,最典型的怕要算是吕祖谦的《东莱博议》。
吕是朱熹的好友,曾经邀集过著名的鹅湖之会,他在东阳授课期间为学生们讲述《左传》,写下了不少科举范文,辑录成册,便是后来很著名的《东莱博议》——无论是老师授课还是学生练习作文都常用这部书。比之象牙塔里的一些专著,这部书在中国传统上发挥了更大得多的影响。
科举文章,不仅要有好见解,也要有好文笔,而吕祖谦既是经学家,也是散文家,兼具两家之长,议论经学也常常从文学角度着眼。《东莱博议》的第一篇范文就是论郑伯克段的,句式多对仗排比,议论多峰回路转,很有几分炫技的味道,而诛心的技术也被发挥到了极致:
钓者负鱼,鱼何负于钓?猎者负兽,兽何负于猎?庄公负叔段,叔段何负于庄公?且为钩饵以诱鱼者,钓也;为陷阱以诱兽者,猎也。不责钓者,而责鱼之吞饵;不责猎者,而责兽之投阱,天下宁有是耶?
庄公雄猜阴狠,视同气如寇雠而欲必致之死,故匿其机而使之狎,肆其欲而使之放,养其恶而使之成。甲兵之强,卒乘之富,庄公之钩饵也;百雉之城,两鄙之地,庄公之陷阱也。彼叔段之冥顽不灵,鱼耳,兽耳,岂有见钩饵而不吞,过陷阱而不投者哉?导之以逆,而反诛其逆;教之以叛,而反讨其叛,庄公之用心亦险矣。
庄公之心,以为亟治之则其恶未显,人必不服,缓治之则其恶已暴,人必无辞。其始不问者,盖将多叔段之罪而毙之也。殊不知叔段之恶日长,而庄公之恶与之俱长;叔段之罪日深,而庄公之罪与之俱深。人徒见庄公欲杀一叔段而已,吾独以谓封京之后,伐鄢之前,其处心积虑曷尝须臾而忘叔段哉?苟兴一念是杀一弟也,苟兴百念是杀百弟也,由初及末,其杀段之念殆不可千万计,是亦杀千万弟而不可计也。一人之身杀其同气至于千万而不可计,天所不覆,地所不载,翻四海之波亦不足以湔其恶矣。庄公之罪顾不大于叔段耶?
吾尝反复考之,然后知庄公之心,天下之至险也。祭仲之徒不识其机,反谏其都城过制,不知庄公正欲其过制;谏其厚将得众,不知庄公正欲其得众。是举朝之卿大夫皆堕其计中矣。郑之诗人不识其机,反刺其不胜其母以害其弟,不知庄公正欲得不胜其母之名;刺其小不忍以致大乱,不知庄公正欲得小不忍之名,是举国之人皆堕其计中矣。
举朝堕其计,举国堕其计,庄公之机心犹未已也。鲁隐公十一年,庄公封许叔而曰:“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况能久有许乎?”其为此言,是庄公欲以欺天下也。鲁庄十六年,郑公父定叔出奔卫,三年而复之,曰:“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则共叔有后于郑,旧矣。段之有后,是庄公欲以欺后世也,既欺其朝,又欺其国,又欺天下,又欺后世。
噫嘻!岌岌乎险哉庄公之心欤!然将欲欺人,必先欺心。庄公徒喜人之受吾欺者多而不知吾自欺其心者亦多。受欺之害,身害也,欺人之害,心害也。哀莫大于心死,而身死亦次之。受欺者身虽害而心固自若,彼欺人者身虽得志其心固已斫丧无余矣。在彼者所丧甚轻,在此者所丧甚重,本欲陷人而卒自陷,是钓者之自吞钩饵,猎者之自投陷阱也。非天下之至拙者讵至此乎?故吾始以为庄公为天下之至险,终以庄公为天下之至拙。
从文字技巧来看,吕祖谦这篇范文确实称得上范文。先从比喻入手,说明郑庄公如同钓者,叔段好比鱼儿,这世上没有人会因为鱼儿被钓上了钩而责怪鱼儿的不是。叔段原本并不坏,只是脑瓜笨,这才一步步上了庄公的当。然后词锋一转,加以道德评论,说叔段之恶与日俱增,而庄公之恶也随之与日俱增,人们都认为庄公只是杀了一个弟弟,作者却认为庄公动一下杀弟的念头就算杀弟一次,动了千万次念头自然要算是杀掉了千万个弟弟,罪过实在太大。
接下来再论郑庄公的用心,阴险至极,骗过了举国之人,处心积虑要除掉叔段。但这还不算完,作者又举《左传》后文的两处例子,以证郑庄公的欺世之心。最后一段峰回路转,说郑庄公虽然是加害人,自己却也是个受害者。这实在是一个怪论,自然会引起读者的好奇,于是作者解释道:要想骗住别人,先得骗住自己的心,庄公得意于自己骗过的人很多很多,却没想到自己的心也同样被骗过很多很多。受了别人的欺骗,其害处无非只是身害;去骗了别人,自己却会落下心害。哀莫大于心死,心害甚于身害,欺人者本要欺骗别人,却也害了自己,好比钓者吞了自己投下的钩饵,好比猎人掉进了自己挖下的陷阱,天下只有最笨的人才会做这种事。所以说,郑庄公既是天下最阴险的人,也是天下最笨的人。
这番逻辑看似离奇,却是吕祖谦偏于象山心学的哲学观点的反映,所谓“人心皆有至理”,对“心”的伤害才是对人最大的伤害,这是对朱熹之“理”与陆九渊之“心”的巧妙弥合。
解经一路发展,从凿空之言到过苛之论,不一而足。当前人在某一点上做到极至之后,后人便容易从其他角度或其他立场来做一些翻案文章,非如此不足以出新。这大约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经学如此,其他领域亦然。如《东莱博议》论“介之推不言禄”,惊世骇俗地说道:“盗跖之风不足以误后世,而伯夷之风反可以误后世;鲁桓公之风不足以误后世,而季札之风反可以误后世”,其实这话倒也可以用到吕祖谦自己身上。一个社会里,如果道德标杆不切实际地树得太高,是不是“反可以误后世”?
吕的道德标杆可以说已经达到宗教标准了——庄公动一下杀弟的念头就算杀弟一次,动了千万次念头自然要算是杀掉了千万个弟弟,这就像《新约·马太福音》的逻辑:“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了。”
但和宗教不一样的是,神自然有能力洞悉人的内心世界,人又有多大可能隔着肚皮、隔着粗糙的史料、隔着千百年前史官的眼睛、隔着千百年前辗转了不知几手的传闻来洞悉古人的内心?湛若水称吕祖谦“深诛其心术之微”,但无论他深诛得对与不对,都是无从证实的了。
要论诛心之重、发掘之深,似乎吕祖谦可以瞠乎其后,但事实远非这么乐观。比如我们还可以看看明代黄正宪的《春秋翼附》,把罪魁祸首跨过郑庄公而追溯到郑武公的头上,说他这个做父亲的当初没把事情处理好,这才给儿子们留下了致命的隐患。
这道理乍听上去实在令人吃惊,细想一下却也真有几分道理,可见对经义的发掘是没有止境的,像吕祖谦那样把加害者说成受害人也一样能说得通。
但是,事情到此却有一转:吕祖谦写这种科举范文,这到底是直抒胸臆,还只是为了展示文章技巧?吕祖谦另有一部《左氏传续说》,也有专文论及克段一事,这回多用口语,毫不顾及文章华彩,而立意却与《东莱博议》那一篇完全相反,说一开始姜氏为叔段请制的时候,庄公没有答应,这全是出于一番好意,不是因为制地险要才不敢封给弟弟;后来祭仲两次进谏,一是追溯先王之制,一是谈到君之宠弟,也没有看出兄弟不和的意思——尤其是“宠弟”二字,并未露出庄公要害叔段的意思,直到后来公子吕出来劝谏,语气才开始激愤。看来庄公一开始并没有要害弟弟的心思,只是后来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这才有了克段之事。
同一个人,两部书,截然相反的两番说辞,也不知道吕祖谦是想法有了变化还是一篇发自随想,一篇只为技术示范?
不管吕祖谦的观点变化,单看他立论的基点,主要都是从《左传》出发,甚至“舍本逐末”,抛开《春秋》而专攻《左传》,其分析议论与其说是琢磨经义,不如说是发表史论,从史事当中引发一些人情世故的道理。
当时,朱熹、陆九渊、吕祖谦各为一派宗主,吕在史学上着力尤深。一般在古人而言,史学毕竟要低经学一头,而《左传》的意义在于解经,如果仅把《左传》当作史料来看,似乎辱没了它。况且,读史很容易读出权谋利害,会把人的精神境界“带得低了”——朱熹就这么说过吕祖谦:“伯恭(吕祖谦字伯恭)无恙时爱说史学,身为后生辈糊涂说出一般恶口小家议论,贱王尊霸,谋利计功,更不可听。”
朱熹这番话是批评吕祖谦的,却也间接地批评到了《左传》。吕重视《左传》,劝人读《左传》,甚至是远离经义而径读《左传》,而《左传》恰恰多有“贱王尊霸,谋利计功”的论调。孟子很硬朗地说过“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而《左传》却每每对齐桓公、晋文公这些霸主的事业津津乐道,所有早有人议论过《左传》的是非标准大异于孔子,所以作为《春秋》的解经之作是很不合格的,甚至顾炎武还举出了这样的例子:《左传》记载周王室之事,居然有“王贰于虢”,“王叛王孙苏”这样的话,周室以王者之尊而称“贰”称“叛”,好像与对方身份相当一样。孔子说过“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可见《左传》实在是不了解春秋大义。
顾炎武的批评是否得当,尚存异说,而《左传》“贱王尊霸,谋利计功”,这风格总是看得出的。但是朱熹反对吕祖谦劝人读史,并没有否定《左传》的意思,他自己曾说“看《春秋》且须看得一部《左传》,首尾意思通贯,方能略见圣人笔削与当时事意”,又说“《左氏》所传《春秋》事,恐八九分是”,再有“‘三传’唯《左氏》近之”,可见朱熹对《左传》还算很推崇的,他之反对吕祖谦,应该是不满后者把《左传》做了史论而脱离了经学的高度。
吕祖谦由经入史,自然不会入得那些所谓醇儒的法眼,也算是经学阵营中的一个异数。而在王霸义利之辨上,朱熹的死对头并不是吕祖谦,而是陈亮,但这就属于另外的领域了。
8。赵鹏飞《春秋经筌》:为叔段辩护
随着道德标准越树越高,郑庄公的罪过也越来越大,而在一片对郑庄公的苛责声里,也有为叔段辩护的声音。赵鹏飞挺身而出,说诸位实在错会了孔子的深意,而要真实领会孔子的深意,就需要把握一项原则,并引进一个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