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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饮血翻野执刀护天光(第1页)

第366章三年饮血,翻野执刀护天光

三年时光,像废弃工厂墙角的霉斑,爬满了潮湿的血腥气,蒙住了旧痕,却掩不住骨血里的戾。

城东的地下赌场换了五任主事,城西的走私码头沉了十二艘黑船,渡鸦内部人心惶惶,人人都在传,那个代号翻野的煞神,是个专噬同类的恶鬼。

翻野,翻云覆雨的翻,野火烧身的野。

这两个字,在渡鸦的地盘上,是比警察更让人闻风丧胆的存在。他是渡鸦十三煞里的第三席,是黑衣男人亲手捧上去的利刃,是能让整个组织鸡犬不宁的疯魔。

此刻,这尊煞神正靠在天台的栏杆上,指尖夹着一根烟。晚风卷起他黑色皮衣的下摆,露出手腕上一道蜿蜒的疤,那是三年前,他第一次对渡鸦自己人动手时,被垂死挣扎的杂碎划开的口子,如今成了他嗜血的勋章。

他的头发长了,遮住了额角旧疤,眉眼间的戾气比三年前更重,一双眼沉得像淬了冰的深潭,再不见半分当年那个渴望光明的少年模样。烟燃到了尽头,烫得指尖发麻,他却浑然不觉,目光落在楼下——几个穿着渡鸦制服的人被他的手下拖出来,嘴里还在歇斯底里地喊。

“是警察!是警察杀了彪哥!”

“他们早就盯上我们了!快跑啊!”

喊叫声凄厉,刺破了暮色。陆野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冰冷到极致的笑。

这三年,他就是用这样的方式,一点点蚕食着渡鸦的根基。

他太了解这群杂碎了,多疑、狠戾,却又贪生怕死。他专挑那些手上沾过无辜人命、背着血债的家伙下手——那些贩卖儿童的,那些逼良为娼的,那些枪杀过路人的,每一个,都该死。

每次动手后,他都会刻意留下些“证据”:一枚被踩变形的仿造警徽,几个印在地上的警用靴印,甚至会让手下故意在现场喊一句“警察办案,格杀勿论”。

他杀的人越多,渡鸦内部的恐慌就越重。他们互相猜忌,互相残杀,生怕身边睡的兄弟,就是穿了皮的警察卧底。

黑衣男人不是没有怀疑过他。

可每次,陆野都能拿出“铁证”——那些被他杀掉的人,手里都攥着和警方“勾结”的把柄,当然,那些把柄都是他伪造的,天衣无缝。

他甚至主动请缨,去“清理门户”,亲手解决掉那些被他诬陷的叛徒。手段狠辣,剥皮抽筋,从不留情。

久而久之,黑衣男人不仅打消了疑虑,还越发器重他,让他成了渡鸦里说一不二的第三席。

只有陆野自己知道,他做这一切,从来都不是为了渡鸦。

他是为了陆峥。

为了那个,三年来,他只敢在远处偷偷看一眼的哥哥。

这三年,陆峥伤愈归队,成了市公安局最年轻的刑警队长,破了好几个大案,胸前的勋章挂满了衣襟,肩上的星徽亮得晃眼。他站在阳光下,接受着鲜花和掌声,干净得像一汪从未被污染的清泉。

陆野见过他三次。

第一次是在表彰大会上,他混在人群里,戴着口罩和帽子,看着陆峥穿着笔挺的警服,站在台上发言。哥哥的眼神依旧坚定,意气风发,说要“还这座城市一片清明”。那一刻,陆野的手攥得生疼,指甲嵌进掌心,渗出血来。

第二次是在巷口的面馆,他坐在最角落的位置,看着陆峥和同事说笑,碗里的牛肉面冒着热气,映着他年轻的笑脸。哥哥瘦了些,眼角有了淡淡的疲惫,却依旧笑得干净。陆野看着他,眼泪差点掉下来,赶紧低头,假装吃面。

第三次,是在一场暴雨里。他刚解决完渡鸦的一个小头目,浑身是血,躲在街角的阴影里。正好看见陆峥撑着伞,送一个老奶奶过马路。雨水打湿了哥哥的警服,他却毫不在意,弯腰扶着老人,语气温柔。

三次,他都没敢靠近。

只是远远地看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守护着自己唯一的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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