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我……我在……」妳报上位置。
警察来了。
他准备落跑。
像以前每一次被妳揭穿一样。
妳抓起他的手机——不是为了偷看,也不是侵占,而是为了阻止他逃走,让警察能抓住他。
警察到时,看到的画面却是:妳手上拿着他的手机。
「妳为什么拿他的手机?」
「因为他要跑,我……我要等你们来……」
警察听完,不是先看妳被打的痕迹,不是先处理暴力,反而转向他。
「你可以告她侵占罪。」
而他——竟然回答:「好。」
于是,警察拿起两副手铐。
一副套在他手上。
另一副,套在妳手上。
那一刻妳终于明白——在台湾的某些司法现场,受害者跟加害者,常常被一样方式对待。
妳不是夸张。
妳是真的遇到了荒谬到极致的现实。
妳明明知道错的人不是妳。
妳明明知道,真正背着妳安排别人的是他。
可在这个瞬间,妳还是习惯性被推到那个「不对的人」的位置上。
大安分局的大门在早晨的光底下,看起来比妳想像中还要「正常」。
不像电影里那种阴暗、逼仄,只是一栋普普通通的建筑。
警局前的机车一排排队着,门口的红锥立得整整齐齐。
可妳踏进去的那一刻,肩膀还是无意识地缩了一下。
他走在前面,步伐很快,像是越快解决这件事,这一切就越不是真的。
接下来又要做笔录。
警察把妳叫回那张桌子前,纸、笔、录音机一一摆好。
妳突然想到社工以前说过的话,于是抬头问:「我可以请律师来吗?」
警察回:「可以啊,妳自己打,开扩音。」
于是妳拿起电话,打给那个妳最熟的律师朋友——陈律。
他接起来的声音一如既往稳定,听完妳短短几句说明,却只能叹气:「我今天刚好要去探监,没办法赶到现场……」
这句话像是有人在妳心里关上一扇门。
妳说「没关系」,挂掉电话,硬撑着再打给第二个不那么熟的律师——余律。
余律听完,开口就很直接:「我可以过去,但一小时八千。」
妳愣了一秒,脑子里开始飞快盘算:妳现在所有的钱、妳还没还完的那些洞。
最后妳吞了吞口水:「那先不用好了,我自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