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不过是官道上随处可见的驿站,刚才散布消息那黑衣人,做派倒是有几分眼熟。
只是,故意将消息散出去,有何目的?
不过,现在他这样子也再回不到当初跟原书男主一起闯荡江湖时的鲜衣怒马少年郎了。
祁山这热闹,他还是不去凑了。
“神医——!”正想间,一个他不想听到的声音打破了他的思绪。
追风脚程如此快,这臭小子怎得这么快就追上来了?
不对,他追自己干什么?
季时安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这人为何如此缠人?
“神医!”霍凌气喘吁吁,座下一匹乌云踏雪跑得热气腾腾,和主人一样喘着粗气。
好一匹千里良驹!
即便出身皇族,见过不少享誉天下的名马,季时安仍旧感叹这匹乌云踏雪的不凡,与他的照夜玉狮子不相上下。
难怪这臭小子能追上自己。
只是,这小子不是来自幽冥么?如何能觅得诸多权贵求都求不来的良马?
“神医,我可算追上你了!”霍凌下马,自来熟得一下坐在季时安对面,给自己斟了杯茶,一饮而尽。
“你追我?”季时安抬眼看着他,“少侠有何事?”
“这个!”霍凌从怀里掏出一只雪白的兔子来,“我是专程来给神医送兔子的!我看这兔子养在神医的屋前,断然不是凡品,想着万一是神医忘带了呢,就给你送来啦!”
“。。。。。。”季时安扶额。
这只兔子,除了吃,毫无用处!
这愣头青竟然为了这样一只兔子追了他这么长的距离。
“。。。多谢。”不好意思拆穿,季时安只得将兔子抱了过来,寻思待会儿找个地方放生。
只是,他心中还有一疑虑:“不知少侠,你是如何得知我走的是这条路?”
霍凌爽快回答:“不瞒神医,我自幼嗅觉特别灵敏,神医身上有股独特的松木香,我是循着味道追来的!”
。。。好家伙,这鼻子比狗还灵啊!
季时安习用怀瑾木熏衣及熏香,一方面是此木香味似松香,却又独特而淡雅,他喜好这种香味;另一方面则是怀瑾性热,长期吸入对他体内的寒有缓和作用。
话说回来,离他数里远还能嗅到他身上的味道,这小子的鼻子也未免太逆天了。
“少侠真是天赋异禀。”季时安打算与之寒暄几句便离开,“既然兔子已送到,那在下便。。。”
说罢,他起身打算离开,霍凌却急了。
“神医!你往这个方向来是去参加祁山剑派的赏剑大会的吧!正好我也想去凑凑热闹,不如咱们同行吧?”霍凌一脸期待。
“不是,我没有打算去参加赏剑大会。”季时安真不是冲着赏剑大会来的,他只是随意挑了个方向,未想恰巧往祁山的方向来了。
“啊?呃,嗯?不是吗?”霍凌震惊,“我以为此等江湖盛事,神医也会感兴趣…而且,我方才在路上听人议论,说这次退隐好几年的南宫姑娘也会来呢。”
季时安一愣。
南宫。。。不会是?
“你所说的南宫姑娘,可是前月临山庄庄主南宫慕荷?”季时安询问。
“那自然是了。南宫姑娘在江湖上久负盛名,虽已隐退数年,但江湖上她的仰慕者仍不胜其数。此次听闻南宫姑娘要参与赏剑大会,想必会有许多人慕名而来,届时祁山上一定会非常热闹!”霍凌点着头说,“神医,你不会也对南宫姑娘感兴趣吧?”
季时安的食指指尖在茶桌上轻点着,这是他思考时的习惯。
他对南宫慕荷这个名字有反应,当然不是因为仰慕那位姑娘。
他不仅对这个名字十分熟悉,与这个名字的主人还结伴而行、闯过一段时日江湖,称得上生死之交。
因为,南宫慕荷,正是原书女主。
在主线剧情结束后,她本应与男主一同归隐江湖,为何会去参加祁山的赏剑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