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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第1页)

这晚陈夕和陈默聊了很多,从小时候的糗事聊到对未来的憧憬,她们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待在一起,认真聊天却是很久没有过了。

四人间两人住,房间内是上下铺的格局,于是陈夕和陈默都睡在下铺,两张床正对着,中间隔的走道不宽,两人躺在床上同时伸手,就可以碰到对方的手。

吃饱喝足后分别躺在各自的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陈夕说她以后想当个小卖部老板,因为能想吃什么就进货什么。

陈默说她以后要成为超级有钱人,然后投钱给陈夕开小卖部。

陈夕好奇地问:“要有多少钱才能算超级有钱?”

陈默微微一笑,说:“谁知道呢,也许是一千亿吧。”

一千亿!

陈夕听得咋舌,“天呐,这么多的钱,八辈子也花不完。”

陈默枕着头,看着头顶上的旧床板,随口道:“做梦么,当然要做得大一点。”

“但是我觉得对于阿默来说,一千亿也只是小意思,不是做梦。”陈夕转头看向陈默,眼里亮晶晶的,“阿默,你一定能做到。”

陈默翻身过来,面对着她,唇角勾起,“夕夕,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

“现在的日子我已经觉得很好啦。”陈夕傻乐,“吃得饱,穿得暖,同学们都很友善,老师虽然严厉了一点,但那也是为我好,是我自己不争气,达不到他们的要求。”说到这,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陈默暗想,就一班那群眼高于顶的家伙,仗着出身好,平常都用鼻孔看人,也就陈夕会用“友善”形容他们。

他们只是矜持倨傲,不愿意搭理陈夕罢了。

精英阶层就是这样,霸凌孤立一个人竟能做到滴水不漏,当事人都察觉不到,只有李栋梁这种暴发户出身,缺少家教,才会把看不起明晃晃写在脸上。

对陈夕来说,目前确实已经是十八年来生活得最开心的一段时光,不用被叫做野种,不用被人往铅笔盒里倒牛奶,不用每天吃不饱饭,还能和最好的朋友在同一间教室念书、同一个食堂吃饭、同一间寝室睡觉。

已经够好了,人要学会知足。

“还能更好。”陈默执拗地说。

陈夕却觉得知足常乐。

后来她们又聊到大学生活,陈夕问:“阿默,你有想学的专业么?”

陈默说:“什么赚钱学什么。”

陈夕说:“阿默你这么聪明,应该去搞科研,当物理学家什么的,如果你能当物理学家,肯定能得诺贝尔奖。”

陈默笑笑不说话,闭上眼装睡。

物理学家?开什么玩笑。

搞科研一年才能赚几个钱。

陈默早早就清楚这个世界的底层逻辑:权力和金钱。

想要拥有这两样,要么靠抢,要么靠骗。

如果靠埋头苦干,一辈子都只能当牛马。

陈默早已决定投身金融行业,这世界真有意思,骗术包装一下,就有了另一个更高大的名字: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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