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篮筐够近。
空间也够大。
陈极站住位置,背靠多尔特,伸手要球。
布伦森这就给了。
本赛季的尼克斯,布伦森作为联盟前十级別的球星,放在任何球队,都能有绝对的进攻自主权。
唯独在陈极身边,他成了一个完全的工具人。
把球交给陈极之后,他的任务就完成了。
陈极拿球。
转身,大迴环!
要起!
多尔特瞬间上抢,一手切入!
这个点卡的特別准!
他的目標也很明確,正是陈极的手腕,手掌和球的大概位置。
很多年以前就有球手一体这个说法。
但是这个球手一体的界限却在不断的放大和模糊。
以前只要切到手了就是犯规。
现在可就不好说了。
一个是演员太多了。
很多进攻球员会故意把球与手都露出来,吸引防守人下手,然后撩人造犯规。
比如哈登。
另一个就是规则放宽了。
裁判开始允许你真的切到手了。
那一瞬间,也就0。1秒的事情,不管是切到人了,还是切到球了,或者是同时切到了。
只要你下手够快,够狠。
裁判在没有明確看见你犯规的情况下,他是不会吹的。
哪怕完全切在人手上。
雷霆队和多尔特这一路走来,没少干这样的事情。
只是今晚是不同的。
陈极这齣手节奏,哪怕你研究了他一万次,你也不知道他下次会从哪个位置起步。
在多尔特上抢,切球的一瞬间,陈极却没有起手投篮,而是一个很简单的放球落地。
啪的一声,单手撩球。
身体上迎。
在两个人发生身体接触之后,立刻做出被撞歪了的动作,歪著身体把球甩出去。
嘭!
唰!
嗶!
砸板,刷网,哨子,三合一!
毫无疑问的3+1。
多尔特摊手了!
他很无辜,他就是上抢了一步,他真的,甚至收手,收力,收身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