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倩跟着林挽月,就像寻常姐妹一般并肩走出院子。
“王妃小心。”
林挽月先登上马车,赫连倩跟在后面。上车前,她深深地望向成风。
成风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恭顺地低下头道:“郡主也请小心脚下。”
赫连倩眸子一暗,低头登车。两人坐在马车上,一路无话。
到了西市,成风先命车夫将马车停在一处宽阔的地方。林挽月与赫连倩下车,散步而入。
此时时间尚早,街市里的人并不太多。林挽月没什么想买的,纯粹是陪赫连倩来采买带回去的东西,因此,只要是赫连倩感兴趣的店铺,他们才会进去转一转。
林挽月走在前面,赫连倩错后半步,而成风跟在林挽月身后,刚好与赫连倩也错后半步。
三人就以这样有些古怪的距离前行着。
因为身为护卫,林挽月与赫连倩进店挑选时,成风也跟在背后形影不离。赫连倩挑选东西时,还会下意识地询问成风。
“这种花色怎么样?是不是太鲜艳了?”
“你自己做衣服穿吗?”
“不,给我表妹,她今年十岁。”
“那很适合。”成风说。
林挽月站在一旁似笑非笑地看着两人,谁能想到成风有一天居然认真思考一匹布料的花色?
逛了一会儿,林挽月有些惊奇地发现,赫连倩去的店铺不是出售首饰,就是出售胭脂水粉,或者绫罗绸缎。
“郡主,我见你平日里似乎并不喜欢摆弄这些东西,为何要买这么多?”
林挽月指了指成风手中抱着的五六个大盒子,有些不解地问。
“让王妃见笑了。我们那边民风淳朴,工艺粗犷,这些精工细作的东西尤为少见。我虽然对这些不感兴趣,但我的一些姐妹朋友,都喜欢精致的胭脂水粉和首饰,多带些回去,也是为了送他们。”
“那郡主喜欢什么东西?”林挽月看似不经意地问着,顺势瞥了一眼成风。
成风也竖起耳朵听着。
“若是问我自己,我其实喜欢佩刀……”赫连倩偷偷地看了一眼成风,低声说,“但是之前身边的人都说,刀枪是男人用的东西,女子不该喜欢。”
“哪有什么应该或是不该,喜欢就是喜欢,不管是胭脂水粉,还是刀枪剑戟,都是同样的道理,单纯的喜欢没有高低对错。”林挽月说着拉着赫连倩向前走去,“既然喜欢,我们就去找找看,说不定能买得到。”
不过,西市的店铺主要经营女子常用的东西,再加上赫连倩与寻常人家的大小姐不同,她行动迅速,人也果断,看到不喜欢的直接摇头,转身出门,根本不会听店家多言一句,因此不过一个时辰的时间,三人几乎逛完整个西市的店铺。
赫连倩有些迷茫的看看四周。
“好像没有了,我们已经逛完了。”
言语中不禁透出几分失落,没想到这么快就逛完了。
“还没有找到你喜欢的佩刀,不然我们到前面去看看。我记得上次在那家店里看到不少新奇东西,说不定会有你感兴趣的。”
林挽月抬手一指,赫连倩顺着那个方向看去,正是寻宝阁。
当初她女扮男装出来游玩,正是被寻宝阁门前的孔雀吸引,人多拥挤间被周仁安刁难纠缠,还是林挽月出面帮了她。
没想到再来这里,已是离别前夕。
“也好,我们去那里逛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