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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页)

沉静持续着。

每个小伙子和每个姑娘的心里,似乎也在那种沉静中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某种美好的幸福。

“金嗓子”低声唱了一首鄂伦春族民歌:

威参拉哥哥,我有点小米,给你做点小米饭吧,那依呀!

韦丽艳姐姐,我来不是为吃你的小米饭,而是来找你的好意,那依呀!

威参拉哥哥,我有点树鸡肉,给你做点树鸡肉吧,那依呀!

韦丽艳姐姐,我来不是为吃你的树鸡肉,而是向你求婚来的,那依呀!

威参拉哥哥,我有点飞龙肉,给你做点飞龙肉吧,那依呀!

韦丽艳姐姐,我来不是为吃你的飞龙肉,而是为了和你过幸福生活来的,那哈依呀!

你果真有这个心意,咱们就往大兴安岭奔驰吧,那依呀!

咱们快备上马鞍,咱们快跨上猎马,咱们一块儿向大兴安岭奔驰吧!那依呀!那依呀!那哈依呀!……

小伙子们和姑娘们,就在他那情深意厚的低低的歌声中,一个接一个悄悄地离开了他们的家……

他双手捧住妻的脸,说:“你就是我的海伦!从今以后,我要叫你‘小女孩儿’,好吗?”

她莞尔一笑,说:“只许在家里。”

“有件事,你必须答应我。”

“我答应,你说吧!”

“从今天起,每天晚上,我要给小女孩儿洗脚。”

“你胡说些什么呀!这可不行,不行!我不答应……”她的脸又倏地羞红了,扭过身要离开他。

他拉住她的一只手,扳过她的身子,重又拥抱住她,凝视着她的脸说:“为什么不行?你使我感到自己是最幸福的人,你给我洗衣服,给我补衣服,每天给我做饭,我心里烦闷的时候你安慰我,你使我心里有了一座美丽的小花园。我也要用我的爱,在你心中建造一座同样美丽的小花园。你每天晚上,都把洗脚水端到我脚下,我为什么不能给我的小女孩儿洗脚呢?我真是不知道怎样爱你才……”

她的手捂住了他的嘴:“别说了,就让我做你的小女孩儿吧……”

当他像给一个孩子洗脚一样,给妻洗完了一只脚后,他捧着妻那只像她的小手一样秀美的脚,不由得痴情地吻了起来。

妻双手撑在炕沿上,将羞红的脸转向一旁,低垂着头,默默无声地承受他那痴情的爱……

也许,刘大文对妻的这种痴情的爱,是被某些“男子汉大丈夫”们所耻笑的。但于他,却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最自然的爱。他不属于那一类胸怀大志,好高骛远,为某种属于男人们的生活目标去奋斗不止,不达目的死而有憾的男人。他更接近那种被称作“凡夫俗子”类型的男人。他对“权力”二字从来没有产生过丝毫兴趣。如果他有这种兴趣,他可以凭他的好人缘,凭各级领导对他的好印象,在兵团总部宣传队解散后,留下来当个什么参谋干事的,以后混成个股长之类的小官。他不是党员,他入党并不难。但他总觉得像自己这么个人,距离一个党员的条件太远了。他的头脑中也从来没有进行过有关名利方面的思维活动。不错,他梦想当歌唱家,但这种梦想却与名利无关,乃是因为他爱唱歌而已。因为他比谁对自己都更加了解,唱歌是他唯一能为这个社会做得比别人好一点儿的事情,因为他希望更多的人能听到他的歌声,也还因为这种梦想的实现能给妻带来欣慰。所以沈阳军区歌舞团、省歌舞团、市歌舞团三番五次来人来函调他,被兵团各级主管文艺工作的领导一次又一次卡住不放,他也并不因此对那些领导们心怀怨恨。沈阳军区歌舞团一位亲自前来调他的老歌唱家,当面听他唱了几首歌之后,找到师长激动地说:“像刘大文这样的年龄,这么好的嗓子,有资格进中央歌舞团。他的音域实在太宽广了,经过一番专业训练,不但能唱出醇厚的低音,也能唱中音。请您让我把他带走吧,我一定要将他培养成为一名全国优秀的歌唱家!”

师长问:“他的嗓子果然这么好?”

老歌唱家回答:“我不但是一位歌唱家,还是一位共产党员!我和他无亲无故,我以党性保证,绝无半句谎话!”

师长断然地说:“那我更不能让你把他带走了!”

老歌唱家不死心,“官司”打到兵团总部。

司令员亲笔在调令上批了一句:“还我知青。”

老歌唱家愤慨了,对兵团司令员说:“断送一个青年的音乐才华,你们这是犯罪!”

兵团司令员火了:“调走我生产建设兵团一个知识青年,就是动摇了我一批知识青年屯垦戍边的思想,你又该当何罪!”

老歌唱家怫然离开了兵团总部,又回到师里,找到刘大文,对他说:“今天你就跟我走!户口,不要了!粮食关系,不要了!档案,不要了!我养活你,我把你当成我的一个孩子!”

刘大文虽然感动极了,却没跟老歌唱家到沈阳军区歌舞团去。

没有户口,没有粮食关系,没有档案,那不成了一个城市中的“黑人”了?他宁愿当一辈子有户口、有粮食关系、有档案的北大荒知青,而不愿成为城市中的一个“黑人”。尽管老歌唱家说他有资格进中央歌舞团,他却不以当一名兵团战士们所喜爱的宣传队员为耻。我刘大文本就是一个兵团战士,几十万北大荒知识青年中普普通通的一个,他当时这么想。更主要的是,当时他正与他的“小女孩儿”在情书中恋爱,鱼雁频繁。他不能为了穿上一套沈阳军区歌舞团的军装而撇弃她,军人的妻子必须是“红五类”,虽然军装是他所向往的。

“歌唱家”三个字,对他来说“家”没有特殊意义,“歌唱”才是本质。从师里回到老连队,他也依然不觉为耻。在连队还是可以唱歌,为知青伙伴们唱。他们需要他的歌声,爱听他唱,他就心满意足了。

正因为他属于“凡夫俗子”之类,正因为他对生活所求甚少,企望很低,他在爱情方面也从没产生过什么浪漫的幻想。他曾现实地在头脑中为自己描绘的妻子的形象是:其貌不扬(因为他总觉得自己不扬其貌),脾气粗暴急躁(连里的一些知青们给他用扑克算过命,结论出入不大,认为像他这种好性情的男人,老婆必定如此那般,不由他不有几分相信),黑(因为他自己黑)笨(因为他自己太灵巧,缝被子,补衣服,细针密线使姑娘们都叹为观止,居然还会织毛衣!),心眼并不坏,所谓刀子嘴豆腐心(因为一个人的命相中总会有点儿安慰)……

命运女神却似乎偏要使那些用扑克牌为他算过命的知青伙伴“前功尽弃”,恩赐给他一个无与伦比的美丽妻子。如同一个人并不迫切地期待命运哪一天随手抛给他一个有也行没有也就算了的玻璃球,万万料想不到接住的却是一颗使珍珠翡翠黯然失色的无价宝玉!他始而被这种幸运搞得晕头转向,继而被这种幸运带来的幸福陶醉得神迷心**。他是一下子掉进爱的大洋中了!

一个正常的男人只能对他所认为是美丽的女性产生真正的爱并获得真正的爱。这样的爱一旦产生同时获得,那么在他心目中世界上只有一个最美丽的女人。

刘大文对妻的爱就是这样的爱。

她的美丽是典型的南方女性的美丽。皮肤白嫩,脸儿婉雅,修眉俊目,贝齿红唇,身姿娉婷。她成长于艺术之家。父母对独生女儿既爱且严,从不许她的性情稍有放纵。这培养了她时时处处循规蹈矩,庄重娴静的性格:生气时嗔而不怒,悲伤时哀而不娇,高兴时喜而不狂,快活时戏而不谑。这是所谓“书香门第”家教遗风的“成就”,是一种几乎被“史无前例”的时代彻底淘汰了的中国女性的古典式的性格美。也许因为她身上所具有的这种种内在的和外在的美,都属凤毛麟角,与那个时代常常用“飒爽英姿”“黑里透红的脸庞”“像小伙子一般强壮的身体”等等来形容的“无产阶级的女性美”大相径庭,才使刘大文感到妻的美丽是无与伦比的。那么他就要用无与伦比的爱情去爱她!他只是全心全意地去爱着而已。至于人们如何看待他对妻的爱,如何议论他对妻的爱,如何评价他对妻的爱,他是根本他妈的不去管的。而如果有人敢于嘲笑他对妻的爱,只要让他知道了,那个人就是他不共戴天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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