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门关上的声音,秦越应激似地抬起头来,像只恐慌的小狗。
来念此刻就站在他面前,和他距离不到一米,突破了正常社交距离,室内又很安静,彼此呼吸相闻。
嗓子有点堵,说不出话来,费了好大的力气,他才开口:“你做什么?”
来念定定看了他一阵,忽然低头弯腰。
秦越往后退了半步,手指不自觉蜷缩。
来念把地上的东西捡了起来。
已经四五年的东西了,但这块表表盘还很新,没有什么磨损,只是时间不太准。
来念递还给他时,秦越久久未动。
于是来念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秦越。”
时隔多年后,又一次听见这个名字从她口中说出,还是那么清脆利落。
他以前很喜欢她叫自己,她叫得不温柔,也无任何亲昵意味,但就是有种会让他丧失任何抵抗力的魔力,每当这种时候,他就脑子泛空,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要,只想跟着她,无论她说什么都听。
但是现在,秦越难以说清自己是什么心情,像被浸泡在酸水中,身体残存着一部分想上前拥住眼前这个人的本能,脚步却被另一股更沉重的力量拖住停留在原地,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接那块表。
来念没有准备好说什么,但她非常明白关上门的那一刻自己是打算怎么孤注一掷的。
她能明白他对自己有怨恨,不能原谅,但只要还喜欢,在她看来,就都不是问题。
现在,她大可以亮明自己的意图,逼问他的态度,就算秦越不肯承认,她也有办法强迫他接受自己。
是的,比起一步一步慢慢来,她更擅长精心设计陷阱,让猎物自己往里跳,从而迅速达成目的。
这样的事情,她不是没做过。
几年前,来念开车经过一条河道,碰巧载了半夜偷跑出来摸鱼的秦越和陈跃平一程,那不是她们的第一次见面,秦越却以为是第一次。
一段路程近一小时,车里灯光很暗,秦越一脸烦躁地坐在后座,以为无人注意,总是不经意地从侧后方偷瞄驾驶座上的人。
来念从后视镜看到。
那时候他才十七八岁,有点什么都藏不住。
被发现了,眼神闪躲一下,以为就没事了。
而来念已经二十一二,是在商场上摸爬滚打过一遍,对付什么都十分游刃有余的人了。
过了一年,他们在一个酒吧再次碰面。
有人故意找秦越麻烦,来念顺手帮他解决。
就是那天,来念邀请他跟他们一起吃饭,他拒绝了,但却在酒吧外等了一大晚,说要感谢她。
来念问他要怎么谢?他犹犹豫豫说不出来。
无言一阵,来念忽然靠近他,带着酒气,手腕搭上他的脖颈,拉近,醉人的呼吸喷洒在耳侧,说——给你个机会,猜猜我现在想做什么,猜对了就当你谢了。
就这样,他们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