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眼,沈知棠不由怔住了。因为,她看到的“小梅”,果然是刘小梅,她的继母。万万没想到,刘小梅现在活得比在沪上时邋遢多了。她穿了一条圆领的灰色t恤,本地叫东风绸的廉价黑布裤,脸上松松垮垮的,还长了斑点,完全没有了以前在沪上时的贵气。以前在沪上,刘小梅虽只是中上之姿,但好吃好喝,衣着打扮也是质料上乘,还不用出门工作,自然养得白白嫩嫩的,一看就是有钱人的模样。现在的刘小梅,你要说她是路人甲也不为过。除非细看,还能看出原有的风韵底子。当然,如果眼睛毒的,也知道她这张脸,要是涂脂抹粉,肯定还能撑出几分颜色。这也正好对上皇宫歌舞厅的要求:有些男人就好这口。刘小梅听到这种侮辱人的话,却没有生气,反而一脸若有所思,问:“不签长约吧?我怕做不了久。我家那老头子现在虽然关在牢里,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要是他出来,知道我去歌舞厅做,肯定会打我。”“不签长约,很自由,你一个月想去几次就去几次,不去提前和主管说就是了,她好安排人头。”“要是这样,倒是可以考虑试试。”刘小梅说到这时,总感觉有人盯着她看。她下意识冲着那个方向看去,但只看到一对青年男女,手牵着手离开的背影。那对青年男女,都穿着顶级奢侈品的衣服,从背影就能看出是富家公子、有钱人的千金。刘小梅瞅着他们的背影,不由羡慕地喟叹。如果自己家的资产没有丢就好了,现在她哪里还要老着脸皮,人老珠黄还要去卖笑。拥有那笔巨资,她一家来香港,本应过上人上人的生活。沈知棠在刘小梅视线转过来一刹那,背过身,拉着伍远征的手,往相反方向离开了。她现在不想让刘小梅知道自己来香港了。她不知道,刘小梅看到他俩的背影,羡慕地直流口水。“棠棠,现在差不多要吃午饭了,咱们找家茶楼吃吧?香港这边的茶楼各有特色,真是每家都想试试。”伍远征提议。出来香港之后,二人有空就会出来逛街。沈知棠这才知道,伍远征也是个吃货。也是,会做饭的人,怎么可能不:()重生六零,千金囤货随军兵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