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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幼儿学习的过程(第1页)

第一节幼儿学习的过程

学习是幼儿通过观察、操作或体验等获得知识、技能和情感的过程。从目标指向来看,幼儿学习的过程就是知识的建构过程、技能的获得过程和情感的获得过程。通过本节的学习,你将会从知识、技能和情感三个维度了解幼儿的学习过程。

一、幼儿知识的建构过程

(一)知识概述

1。知识的概念

纵观国内外,知识的定义一直以来是一个争论不止、颇受关注的问题。

在国外,韦伯斯特词典1997年的定义是:“知识是通过实践研究、联系或调查获得的关于事物的事实和状态的认识,是对科学艺术或技术的理解,是人类获得关于真理和原理的认识总和。”戴文波特(T。H。Davenport)和普赛克(L。Prusak)关于知识的定义是:“知识是框架性的经验、价值、前后相关的信息和专家见解的流动性的混合体,它提供了一个评价和合并新经验和信息的框架。”美国施乐公司将知识定义为:“知识是人们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信息。”也就是说,没用的信息不是知识。美国哈佛大学社会学家贝尔(DanielBell)在《知识的规范》一书中将知识定义为:“一组对事实或概念的条理化的阐述,它表示一个推理出来的判断或者一种经验结构,它可以通过某种信息工具以某种系统的方式传播给其他人。”一个经典的定义来自于柏拉图:“一条陈述能称得上是知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它一定是被验证过的,正确的,而且被人们相信的。”

在国内,《辞海》中把知识定义为:“人们在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经验,从本质上说,知识属认识范畴。”《教育大辞典》(1990)对知识的定义是:“对事物属性与联系的认识。表现为对事物的知觉、表象、概念、法则等心理形式。”《现代汉语词典》对知识的解释是:“知识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对知识是这样定义的:“所谓知识,就它反映的内容而言,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像。就它反映的活动形式而言,有时表现为关于事物的感性知觉或表象,属于感性认识,有时表现为关于事物的概念和规律,属于理性认识。”

基于上述诸多知识的定义,本教材将知识定义为:“知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是在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实践中建构起来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知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客观事物的改变或人们对事物的建构方式的改变而改变。

2。知识的分类

(1)根据知识能否清晰地表述和有效地转移,可以把知识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

显性知识(expliowledge)是能够被人类以一定符码系统(最典型的是语言,也包括书面文字、数学公式、各类图表、盲文、手势语、旗语等符号形式)完整表述的。

隐性知识(taowledge)是和显性知识相对的知识,是难以表述的,像我们在做某事时所拥有的知识。

如果说显性知识是露出水面的“冰山的尖端”的话,那么隐性知识则是冰山隐藏在水面以下的大部分,良好的学习习惯等隐性知识要比浮在外面显性知识博大、重要得多,因此,对幼儿教育来说,过早让幼儿追求显性知识不利于幼儿的学习与发展。作为幼儿教师,一方面要注重幼儿隐性知识的学习,促使幼儿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另一方面应鼓励幼儿通过交谈、倾听,分享别人的经验和经历,理解别人的思想和情感,以实现隐性知识的外化和共享。

(2)根据知识的状态和表现方式,安德森(Anderson,1983)将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

陈述性知识(declarativeknowledge),也叫“描述性知识”,它是指个人具有有意识的提取线索,而能直接加以回忆和陈述的知识。它主要关心的是“是什么”,主要是用来说明事物的性质、特征和状态,用于区别和辨别事物。这种知识具有静态的性质。例如,昨天下雨了。

程序性知识(proowledge)是个人没有有意识的提取线索,只能借助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论其存在的知识。程序性知识是一套办事的操作步骤,是关于“怎么办”的知识。这种知识具有动态的性质。例如,如何驾驶一辆汽车。

(3)根据知识的复杂性,斯皮罗等人将知识分为良构知识和劣构知识

良构知识(well-struowledge)指有关某一主题的事实、概念、规则和原理,它们之间是以一定的层次结构组织在一起的。

劣构知识(ill-struowledge)指将良构知识应用于具体问题情境时而产生的,即有关概念应用的知识,这意味着,良构知识中的同一个概念应用在各个具体实例中,其内涵表现出一定的差异。

(4)根据知识反映的深度,可以将知识分为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

感性知识(perowledge)是对活动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可分为感知和表象两种水平。感知是人脑对当前所从事的活动的对象的反映。表象是人脑对从前感知过但当时不在眼前的活动的反映。

理性知识(rationalknowledge)是对事物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的反映,包括概念和命题两种形式。概念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及其各属性之间的本质联系;命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规则、原理、原则,它表示的是概念之间的关系,反映的是不同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和内在规律。

幼儿在学习过程中得到的往往是感性知识,比如,幼儿常常认为汽车比飞机跑得快,因为天空中的飞机看上去的速度根本没有地下的汽车速度快,因此,幼儿往往认识不到事物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作为幼儿教师,一方面充分利用幼儿学习的特点,幼儿感性知识的形成是在学习内容的直观中完成的,在教学中应做到三观:实物直观、模象直观、语言直观。实物直观是以实际的事物本身作为直观对象而进行的直观活动,包括:实物观察、收集标本、野外考察、参观、实验等;模象直观是以事物的模拟性形象作为对象的直观活动,如模型、图片、幻灯、电影等;语言直观是指通过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使幼儿获得感性认识的活动。另一方面,要促使幼儿的感性知识理性化,通过言语解释、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而使幼儿掌握一定的理性知识。

(二)幼儿知识的建构

幼儿对知识的学习过程不单是被动的知识的传递过程,而是幼儿主动建构自己的知识经验的过程,这种建构是通过新旧经验之间的双向的、反复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新旧经验相互作用的具体方式是同化和顺应的统一。

1。幼儿知识的获得是一个主动建构的过程

幼儿对于知识的获得不是被动接受的过程,而是主动建构的过程,不是由教师把知识简单地传递给幼儿,而是由幼儿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这种建构是无法由他人来代替的。幼儿不是空着脑袋进入学习情境的,而是带着他的经验、情绪情感经验和对知识的态度,如探究而来的直接经验、探究过程中情感体验、对知识的热情期待等进入学习情境,主动建构自己的知识的。教学不能无视幼儿的已有知识经验,简单强硬地从外部对幼儿实施知识的“填灌”,而是应把幼儿原有的知识经验作为新知识的生长点,引导幼儿从原有的知识经验中,生长新的知识经验。教学不是知识的传递,而是知识的处理和转换。教师不单是知识的呈现者,不是知识权威的象征,而应该重视幼儿对各种现象的理解,倾听他们的看法,思考他们这些想法的由来,并以此为据,引导幼儿丰富或调整自己的解释。

2。幼儿知识建构的三种途径

在对知识的建构过程中,幼儿所接触到的新信息的来源和形式可能不同,它可以是自己直接接受来自客体的信息,也可能是从其他人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获得关于客体的信息,还可以是接受关于客体的符号化的信息,按照这种信息来源形式的不同,我们可以把知识建构分成三类。

(1)活动性的学习

即通过幼儿与客体的相互作用、通过活动实现的知识经验的增长。幼儿以现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带着一定的目的和对外界的预期,对现实的事物(客体)展开实际的观察、操作和实验等,直接获得关于客体的信息,同时在头脑中不断进行分析、判断、综合、推理、概括等,并对自己的活动过程及结果进行反思抽象,从而建构起关于客体及活动的知识经验。这是个体经验获得的最原本、最直接的途径。杜威的“在做中学”、皮亚杰及其后继者的研究等,基本就是对这一知识经验增长的途径进行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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