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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梦的明显心理特征(第1页)

第五节梦的明显心理特征

我们对于梦的科学考察是以假定它们是我们心理活动的产物而开始的。然而令我们吃惊的是,已经做过的梦对我们来说又像是某种身外之物。我们很少承认自己对梦负有责任,因为我们常常说“我遇到一个梦”,就像说“我做了一个梦”一样自然、习惯。梦是从外界进入我们心灵的这种感觉来自哪里呢?根据对梦来源的讨论,我们一定会推断说,这种陌生感并不取决于梦内容的材料,因为这些材料在梦中和清醒的生活中都很常见。问题在于,心灵的加工过程是否有所改变或修饰,由此产生了我们目前讨论的这种印象。所以,我们尝试对梦的心理属性做一番描述。

没有人比费希纳(G。T。Feer,1989)在他的《心理物理学基础》一书中更为强调梦与现实生活的本质差别,或者由此得出更为深远的结论了。在他看来,“仅仅将梦看作意识阈限之下的心理生活”,或者将注意力从外部世界所产生的影响下撤离,都不足以解释与现实生活对照之下的梦的生活的特点。他甚至怀疑,梦活动的场景与清醒的观念生活场景是不同的。“如果心理物理活动的场景在梦中与清醒生活中是相同的,那么在我看来,梦只是清醒观念生活的一种低强度的延伸,而且必须是同一材料和同样形式,但事实正好相反。”

费希纳所提到的这种心理活动场所的变化究竟是指什么还不清楚。据我所知,也没有人按照他说的方向继续探究下去。我想,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从解剖学的角度认为它是指生理上的大脑功能定位,甚至是指大脑皮质的组织分层。如果它可以应用到一种精神机制上去,这种机制是由一个接一个的一连串动力因素构成[23],这种想法最终将被证明是明智和有启发意义的。

其他一些作者则满足于注意梦生活的更为明确的区分特征,并且把它们作为起点以取得更深刻的解释。

我们刚刚说过,梦生活的一个主要特征出现在刚要入睡的时刻,这可以称为预睡现象。根据施莱尔马希尔(Schleiermacher,1862)的说法,清醒状态的特征是,思想活动以概念(cept)形式出现,而不是以意象(image)形式发生。梦基本上是用意象思维,而且随着睡眠的到来,我们可以看到自主活动变得困难,不自主观念则出现了——这些观念全都属于意象。不能完成那些需要有意识努力去做的观念活动以及意象的出现(习惯上伴有走神状态)——这两个特征会在梦中保留下来,梦的心理学分析又迫使我们把它们看成梦生活的基本特征。我们已经看到这些意象——入睡前的幻觉——本身在内容上与梦中意象是一致的[24]。

所以,梦主要以视觉意象进行思维,但也不完全如此,它们也使用听觉意象,并且也在更小的程度上用其他感官印象。在梦中,还会有许多事情作为思想或观念出现(正如在清醒生活中一样),也就是说,它们可能是以言语表达残余物的形式出现。然而,梦的真正特点是:它们的内容中表现为意象的要素,与记忆的呈现相比,更像是感知的呈现。我们先把关于幻觉性质的所有争论(精神病学家对此十分熟悉)放在一边。我们先和这方面的权威人物讨论一下他们所断言的梦产生幻觉的问题,即以幻觉代替思想。在这方面,视觉和听觉表现没有区别,人们观察到,如果入睡时头脑中有一连串的音符记忆,这段记忆就会转换成具有同样曲调的幻觉,而当这个人醒来时(这两种状态在临睡前不止一次地相互转换),这种幻觉又让位于记忆的表现,但这种记忆表现立刻会变弱,而且在性质上也与前者不同。

将观念转换为幻觉并不是梦与其清醒时所对应的思维的唯一区别。梦通过意象创造一个情景,这些意象表现了一个真实发生的事件。正如斯皮塔(1882)所说,它们使一个观念“戏剧化”。但是只有当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以下事实,才能全面地理解梦生活的这一特征:在梦中——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有些例外需要专门考察——我们似乎不是在思考而是在体验,也就是说,我们给予幻觉完全的信任。直到我们醒来后才意识到,我们什么也没有经历过,只是在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思考。正是这一特点才区别了真正的梦和白日梦,白日梦与现实从不混淆。

布达赫(1838)将我们迄今讨论过的梦生活的特点进行了总结:“梦的基本特点包括:①在梦中,心灵的主观活动表现为客观形式,因为我们的知觉官能把我们想象的产物当作感觉印象……②睡眠象征着我们自我权威的结束,因此,睡眠带来一定程度的被动性……伴随睡眠出现的意象只有在自我权威削弱之后才可能产生。”

下一步要解决的是心灵对梦幻觉信任的问题。这种信任只有在自我“权威性”活动停止之后才产生。斯图吕贝尔(1877)坚持认为,在这方面,心灵在正确地发挥它的功能,并与它自身的机制协调一致。梦的成分绝不仅仅是一种表象,而是如同清醒生活中通过感官媒介产生的心理经验一样真实。清醒的心灵通过语词意象和言语来产生观念和思想,而在梦中,观念和思想是由真正的感官意象产生的。此外,梦中具有空间意识,因为感觉和意象也占据外部空间,就如同它们在清醒时一样。因此我们必须承认,梦中心灵同其意象和知觉的关系,与清醒状态下是一样的。但是,如果这种关系产生了差错,那是因为睡眠状态中缺乏一种标准,仅凭这一标准就能区分感知觉是来自内部还是来自外部。不可能把梦中意象呈交给能证明其客观现实性的那个唯一的检验。除此以外,心灵不能区分那些仅仅是任意互换的意象与那些其元素不具有任意互换性的情况之间的区别。它的错误在于它不能把因果律应用于梦的内容。简单来说,心灵脱离外部世界这一事实,也正是它相信梦的主观世界的原因。

德尔波夫(1885)在经历了一番不同的心理学争论之后,也得出相同的结论。他说,我们相信梦中意象的真实性,因为在睡眠中,我们已经与外部世界脱离,因而没有其他印象可以比较。但是,我们相信这些幻觉,并不是因为在梦中无法对其进行检验。一个梦似乎可以提供给我们这样的检验:它可以让我们触摸到我们所看见的玫瑰——尽管我们还在梦中。根据德尔波夫的观点,只有一个有效标准可以检验我们是在做梦还是清醒的,那就是我们醒来这一经验事实。当我醒来后发现自己没穿衣服躺在**时,我认为,我们在入睡和醒来之间所经历的任何事都带有幻觉性质。在睡眠中,我把梦中意象当成真实的事物,因为我的心理习惯于(这种习惯是不休眠的)假设有一个与我的自我相对应的外部世界存在。[25]

因此,与外部世界的脱离似乎可以被看作决定梦生活最明显特点的因素。这样,我们有必要引用布达赫(1838)很早以前的一些精辟论述,这些论述对于说明睡眠中的心灵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会很有启发,并且会防止我们过分高估前面几页总结的价值。他写道:“只有在我们的心灵不受感觉刺激激活的条件下,睡眠才能发生……但是睡眠的真实先决条件并不是感觉刺激的缺乏,而更加是对这种感觉刺激的兴趣的缺乏[26]。为了保持心灵的平静,一些感官印象可能是很必要的。磨粉工只有听到磨盘转动的声响才能入睡,夜间习惯点灯入睡的人,在黑暗中却难以成眠。”

“在睡眠中,心灵将自身与外部世界隔离开来,并从自己的外周部分撤回。……但与外部的联系并未被完全切断。如果我们在实际睡眠中,什么都听不到或什么都感觉不到,只有在醒来后才能听到声音,感觉到事物,那么我们可能就永远不会被唤醒了。……这种感知的存在可以通过下面的事实得到更清楚的证明,比如,唤醒我们的往往并不仅仅是印象的感觉强度,还有它的心理环境:一个睡着的人可能不会被与他无关的词语唤醒,却可以被喊他的名字唤醒……因此,心灵在睡眠中也能将不同的感觉区分开来……正是这个原因,如果一个感觉刺激对某个人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刺激的消失也可以将他唤醒。例如,灯熄灭了可以唤醒习惯开着灯睡觉的人,磨声停止也可以唤醒看磨的磨工。他们是因为感官刺激终止而醒过来的。这就说明这个活动仍然被他感知着。但是由于这种活动无关紧要或者让他满足,所以对他就不形成打扰。”

即使不考虑这些反对意见——它们绝不是无足轻重的——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迄今为止,我们将梦生活的特征归因于其与外部世界的隔离,并不能完全解释梦的奇特性质。否则,我们就能把梦中的幻觉变回观念,梦中情景也能变回思想,梦的解析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了。而事实上,当我们醒来后,从记忆中再现梦境时也正是这么做的,但不论我们是否成功地复制了全部的或者只是部分的梦,这个梦也不会比以前更容易解释。

确实,所有权威都毫不犹豫地断定,清醒生活的观念材料一定在梦中发生了其他更为深刻的变化。斯图吕贝尔(1877)就曾指出了这些变化之一:“随着感觉功能以及正常重要意识的中止,心灵失去了情感、愿望、兴趣和活动等植根的土壤。与清醒生活的记忆意象相联结的精神状态,即各种情感、兴趣、价值判断等也都受到……一种模糊不清的压力,结果它们与那些意象的联系也中断了;清醒时的人物、事件、动作等的知觉意象纷纷再现出来,但它们无一带有自身的精神价值。那种价值已经离开了它们,于是它们就按照自己的心愿在心灵中四处漂浮……”根据斯图吕贝尔的观点,意象被剥夺了精神价值这一事实(这又回到与外部隔离的理论)在创造意象的陌生性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这种陌生性使我们将记忆中的梦与现实生活区分开来。

我们已经知道,一旦入睡,就立刻涉及一种精神活动的丧失,即对观念秩序的有意识导向能力的丧失。现在我们面临一个无论如何都很有道理的提示,即睡眠状态的影响会扩展到心灵的所有官能之上,其中一些官能几乎完全停止了活动。但问题是,是否其他官能仍然可以正常工作。在这里有人会问,梦的区分性特征能否用睡眠状态中精神效能的降低来解释。这一观念在清醒时对梦中意象的判断上得到了支持。梦是不连贯的,它们可以无条件接受最矛盾的内容,它们承认一切的不可能性,对那些在白天对我们十分重要的知识置之不理,它们显示出对伦理道德的无视。如果有谁在清醒时按照梦中的方式行事,就会被看成疯子,有谁像在梦中说话那样在现实中讲话,也会被认为是头脑发昏或弱智。我们对梦中的心智活动评价很低,甚至断言在梦中一切高智能的功能已经暂停发挥作用,或者所有的事件都受到了严重的扭曲和破坏,这么说似乎是讲出了真理。

在表述对梦的这类观点时,权威们表现出不同寻常的一致性(例外情况在本章中也将论述);这些论断直接导致了对梦生活的一种特定理论或解释。但现在我要暂时停止一般性论述,而转向一系列作者关于梦的心理特征的论述,他们有的是哲学家,有的是医生。

根据莱蒙(Lemoine,1855)的看法,“不连贯性”是梦的一个本质特征。

默里(1878)也同意他的观点:“没有一个梦是绝对合理的,总会存在一些不连贯、时代误置、荒诞性等。”

斯皮塔(1882)引用黑格尔的话说,梦是毫无客观性、合理性和连贯性的。

杜加斯(1897a)写道:“梦是精神、情感和心理的无政府状态,是一种随意的功能发挥,既无目的又无控制;在梦中人们的心灵变成了一种精神的自动化形式。”

甚至沃凯尔特(1875)——他的理论与睡眠中心理活动毫无目的性的观点相去甚远——也说到“(梦中)松弛、不连贯和混乱的观念,在清醒状态时则被中心自我逻辑力量结合在一起。”

对于梦的荒诞性的评论,没有人比西塞罗(《占卜》)说得更为一针见血了:“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事能比我们梦见的更难以想象、更混乱或者更反常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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