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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文化转型 两个例子(第1页)

明朝的文化转型:两个例子

(一)珠玑巷传说

由于大多数的族谱的编纂不早于明朝,此前或明初的宗族历史也就必须在神话和传说中寻找,而其中却只有少数给写下来,珠玑巷的传说就是其中之一,基本上见于珠三角宗族族谱的开首。[10]

这个传说在不同的资料来源中有些微的差异,但主要内容则一致。话说宋朝时候,有个王妃逃出王宫,嫁了粤北南雄州珠玑巷的一个商人。珠玑巷的居民唯恐惹来兵灾,便移居珠江三角洲,在那儿落地生根。他们请求南雄州知州让他们离开;抵达后来的定居之地后,便向当地的县丞登记。南雄州发出的官方文件往往收录在这些记述之中。[11]

汉学家都熟悉这个传说,并且尝试确立其历史特性,但不大成功。历史学家的研究则似乎太老实。这个传说所说的是来自粤北的多个移民潮。如果说移民不一定是从南雄出发,而是从江西或更北的地方过来,也非无道理。移民潮可能与12世纪宋室的南迁,或13世纪蒙古人的进军有关。也许,这些移民潮的确是珠玑巷传说的灵感来源,但他们并没有解释这个传说为什么在族谱中或以这种形式保存下来。

解释族谱中保存着珠玑巷传说的第一个线索,就是这个传说现有的形式必须追溯至明朝,而不是宋朝。这个传说现有的最早成文记录出于明朝[12],尽管这个传说看来在口耳相传后不久便已写下来了。此外,其中所涉及的制度是明朝的,不是宋朝的。明朝建立的正是里甲登记制度,而我们从地方史和族谱的记录中知道,这个制度自14世纪以来顺利在广东广大地区实施。

第二个线索就是这个传说与宗族的基础有关,但是,首先必须指出本文的解释与牧野巽的解释之间的差异,后者认为这个传说的出现反映了定居于毗邻范围的多姓氏群体寻找共同祖先的愿望[13]。

差异在于理解这个传说的侧重点之不同。牧野巽的解释要成立的话,前提就是寻找多姓氏共同源头的愿望须有意义,也须假设居住在一起的多姓氏群体中间已经形成了安土重迁或其他的性格,把他们至少结成了松散的联盟。然而,根据那个传说,这可能是个涵盖了超过30个姓氏的联盟。还有,这个联盟也可能有某种形式的宗教表达作为重心;但是,在现有的珠玑巷传说中,没有一个版本有宗教元素。相反,这个传说是宗族历史的一部分,记录在族谱之中,突出的是逃离南雄的理由、准许迁移和定居的文件,以及与其他姓氏的共同经验而不是相互的责任。由于多姓氏联盟不在少数,所以建基于不同姓氏之间的共同经验的传说也就可能变得可以接受,但是,与其他姓氏的共同经验并不是把这个传说记录下来的基本原因。

我认为,可以把珠玑巷传说归类为宗族开基的传说。族谱里多有宗族开基的传说。这些传说通常包含了有关宗族起源的记述,把宗族的起源上溯至中国历史的早期,然后就是不同支派的先人定居于不同地方的情况。这些记述加起来形成了宗族从一个共同源头开枝散叶的历史。[14]

开基传说有种种不同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权利的分配。所有的开基传说都分配祠堂、神龛,或祖坟的祭祀权。然而,划分居住权的却是居住记录。某先人在某地安家,他的后人也就有在该地居住的权利,而他离去的话,权利也就丧失。以此观之,族谱把珠玑巷传说记录下来之时,不在于突出多姓氏的共同源头,而在于居住的历史。从同一个地方逃来的先人没有居住权留给后人:只有定居下来的人才有。但是,这个解释肯定有问题:如果珠玑巷传说的重点不在于多姓氏的共同源头,那么,为什么传说中的这个部分在族谱中如此重要?

要回答这个问题,拿珠江三角洲其他地方的开基传说来与珠玑巷传说作对比,可能会有些意思。例如,其他传说的共同主题是把崇高的地位归因于与宗室的姻亲关系。新会三江赵氏是大地主,称是宋帝之后(《赵氏族谱》1937),而东莞邓氏是香港新界的大地主,声称一位先人娶了宋宗室女[15]。邓氏并不是唯一声称膺此殊荣的宗族:南海三山乡冼氏和东莞河田乡方氏也有这样的说法。[16]更多的宗族声称与高层官员有关系。南海沙头崔氏声称是南宋宰相崔与之之后,而沙头附近的大老村莫氏则声称有一位先人是唐朝的状元。[17]相比之下,珠玑巷的先人并不出众,其中一些人在定居下来之后取得官衔,但在定居之时他们不过平民而已。

另外,拿这个传说与“猺民”的传说[18]来作比较,也是有意思的。“猺民”在明朝时期居住在华南数省的山区。在广东,他们居住在粤北——其中一些地方邻近南雄。

有一点必须清楚,“猺民”的“猺”是汉人对这些人的称呼。此词来自“莫猺”,意即“免徭役”。[19]这个地位为“猺民”所接受,而且至今刊行过的超过一百个开基传说的成文版本,均突出强调这个地位,以下一段文字就是其中之一:

南京平王敕下古榜文一道,牒落天下一十三省。各治山头,摇人收执为凭。九忿岗山无粮地,赶牛不上,打马不行,捕水不上三尺之处,系是良猺祖业。[20]

“先有猺民,后有朝廷”是这段文字的前提,而凡是有违平王旨意,向“猺民”征税或侵扰“猺民”财产者,皆可能被捕,并送汉官究治。

“猺民”的开基传说与珠玑巷传说有明显雷同之处。官方的授权文件在“猺民”的传说中,也如在珠玑巷传说中那样,有重要地位。珠玑巷的文件证明先人获官方批准迁徙,而且已经向新的定居之地的县丞登记。随之而来的大概就是这些先人要负起里甲登记户口的赋税和徭役之责。“猺民”的传说要申明的就是他们的先人得到朝廷一份文件,只要他们一天住在山里,一天便可豁免赋税。换言之,定居于珠江三角洲,要负起赋役之责的汉人,保存着一个传说,说明赋役之责,而“猺民”也保存着一个传说,说明这个豁免。

考察一下“猺民”开基传说中的其他元素,当还有雷同之处。“猺民”的传说也如汉人的传说那样,由一个早期起源的部分和种种居住记录构成。“猺民”传说中早期起源的部分是众所周知的。[21]话说“猺民”的祖先盘瓠是一匹狗头怪物,曾侍奉平王,其女因而获赐婚,并获豁免赋税。[22]这个传说在文献中包含着三个片断。第一个片断叙述“猺民”从一个叫作“千家洞”的地方开始流浪,直至定居下来;[23]第二个片断,他们帮助汉人对抗乱臣贼子;第三个片断,他们与汉人“山主”订立成文协议。“猺民”的族谱显然是根据他们与这些“山主”所订的协议撰写的。[24]根据一个记述,明朝时期居住在一起的七个姓氏的“猺民”,受李姓“山主”的招引,在某处定居开垦。这个记述详载了李氏与这些他姓所制定的安排,注明每一姓所得地域的界限,以及缴纳给李氏的租税。制定这些安排的协议全文具载,并且包括了一个获得授地的家族的族谱,和一份他们被迫离开前居地的前因后果的记录,以及他们所得土地的界限。[25]换言之,成文记录是定居过程诱发出来的。

这些记述表明,“猺民”和汉人一样,清楚知道与定居过程相联系的权利与义务。所不同的,汉人并非与一个平民“山主”协议而获得权利,却是直接与明朝政府打交道。里甲制即平民登记制度造就了这种关系,而这就是珠玑巷移民的平民地位之所以被突出的原因。因此,珠玑巷传说中多姓氏群体的共同源头,与这些姓氏群体之间的相互责任无关,但却关乎一个共同的社会背景,以及确立居住权的需要。很多汉人宗族之所以从明初开始记述他们定居的第一代,就是因为他们最初乃由于赋税登记而与官员打交道,而里甲的记录,书面和正式的支持,授予他们居住权。[26]

(二)佛山镇

佛山在广州市外15公里,那里冶铁、丝绸和陶瓷工业云集,是珠江三角洲的商业中心;佛山的历史是赋税登记的宗族把他们的世系书写下来,并且兴建祠堂以彰显官位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也展现了随宗族发展而来的政治转型。

佛山成为一个商业中心是在明朝,尽管冶铁业较早时已有所发展。[27]最早出现在佛山这个地方的可能是建在一座山丘上的一间佛寺,此寺毁于1391年一次针对佛寺的举措之中。佛山意即“佛陀的山”,这间佛寺可能就是佛山得名的由来。邻近有一间北帝庙,北帝与民间信仰的神明有关。[28]元朝时候,北帝庙每年均举行庙会,善信远道而来参加。元朝末年,此庙为“盗贼”所毁,他们贿赂知事僧把神像污损,但在1372年明朝建立不久,此庙即重建。后来,此庙成为镇政府的所在地。[29]

佛山早期历史的宗教性是显著的。在宗族发展起来之前,即大多数成文记录无从追溯的时代,佛山是一个地方宗教中心。其时珠江三角洲或其附近有几个地方宗教中心,例如广州以东的洪圣庙、肇庆附近的龙母庙、南头附近的赤湾天后庙,以及广州市内非常有名的光孝寺。[30]其中一些寺庙可能是地方组织的中心,拥有大量土地。打击佛山佛寺的举措和对北帝的崇奉,是改朝换代权力重组的标志。然而,到了明朝,零零星星由官员在不同时期推动针对所谓“**祀”宗教机构的举措此起彼落。[31]有些与官员有关系的宗族取得了宗教组织被迫放弃的土地也不足为奇。[32]

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必定是佛山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现存关于早期冶铁炉的文献,出自永乐(1403—1424)和宣德(1426—1435)两朝。冶铁炉就在北帝庙前,可见北帝庙与冶铁业的密切关系。然而,其时的佛山由乡村聚落构成,而其后数百年仍多少保持着这种格局。这些村落称为社,以村民定期祭祀的地方神明为中心组成。明初,这些村落就成了里甲单位。[33]我们不知道15世纪的佛山有多少个社,但一篇写于18世纪的文章指出,佛山一直以来分为9个社。[34]1522年,广东提学在4个社设立了学校,从庙宇没收回来的财产用作办学经费。这些学校显然没有办得很成功,仅仅20年便已衰落,后来须重新整顿。[35]

不妨假设,北帝庙附近一带日益兴旺起来,定居地之间的接触也相当频繁。庙宇管理的正式安排形成于15世纪中叶,这项安排大抵建基于心照不宣的共识,而这种共识则源自风俗习惯,也源自反复摸索。后来的文献把这个发展归因于1449年的“黄萧养之乱”。此次事件不但影响到佛山,也波及邻近的龙江、龙山和其他地方。根据记载,贼寇围攻佛山,但22名佛山父老得北帝庇佑,把他们击退了。为了表扬这些父老的忠义,朝廷于1452年下旨赐封北帝庙为灵应祠,赐封佛山为忠义乡。[36]

其中一些父老来自佛山根基深厚的宗族,但后来与官位相连的宗族结构当时还没有建立起来。[37]这些宗族是否控制了佛山,并不清楚,因为佛山的统治阶层不久即扩大至包括商人和手工艺人的家庭在内,而原来隐含在乡村组织中的社,则归入了24铺(店铺,或店铺组织)。新整合起来的权力结构确认了当权者的名望,因为在1553年饥荒之年,祭祀1449年的忠义父老成为定制。某个叫冼桂奇的,来自佛山一个最古老的宗族,在他主理下,佛山的大宗族与铺内的社群一起赈济饥荒。而赈灾之事应以尊崇忠义父老(其中一人为冼桂奇的先人)来纪念,表明当权者在新整合的领导层中占有核心地位。[38]

佛山的宗族在16世纪初取得官位,其时镇政府已经建立。一个例子就是佛山以南石头乡霍氏的士大夫模式宗族组织:这个发展肇始自霍韬(1487—1540)1514年进士及第。[39]霍韬考获进士后,编修族谱(当然是成文的)、建立祖尝和规条,而且于1525年兴建了一间祠堂。[40]下文将会说明,这些事情给佛山社会带来相当显著的变化。

石头乡霍氏宗族声称由元朝起已在那里定居,至霍韬已是第六代。霍韬在族谱的序文中声言,霍氏乃是汉朝以前的北方贵族之后,宋朝时从珠玑巷迁移至珠江三角洲。[41]然而,他的先人地位寒微。开基祖只带着一根扁担过来。元朝时期,定居于石头乡的第一个先人以运粮为生,却翻船遇溺。第二个先人生于明初,卖鸭蛋为生,但显然积了点钱。第三个先人(他的曾祖父)由于嗜酒而早丧。他的祖父读过一点书,但在佛山显然无权无势。在1449年的乱事中,他的房子被劫掠,他离开了佛山,回来时一穷二白。他日间在市集上卖布,晚上造扇子卖钱。霍韬之父所业大概也不怎样光彩,他说得不多:族谱里仅提到他父凭子贵,获赐封号。[42]因此,霍韬的先人可能是市集中人,随佛山的兴旺而富起来。如果宗族的规条是一些训示,那么族人便是一直在市集上做生意直至清代。[43]

在佛山,霍韬的宗族被视为暴发户,佛山世家大族对于霍韬宗族的鄙夷,相当明显。佛山以南的上园霍氏,与霍韬无关,上园霍氏的族谱中,有一篇1534年的序言,其中说道:

族之有谱,所以记世系、别异同而传久远也……然亦有……妄自攀援显贵以相矜夸而骇庸俗者……

序言这样总结:

余太原霍氏之谱,传自先世,盖由始祖子中公自宋熙宁间来于南雄珠玑里,传于侗之辈,已十有四世矣。虽无盛名伟绩,然衣冠相传,恒产相守,今昔不替,夫岂无所自哉![44]

这段序言恐怕不只是含蓄地影射霍韬的宗族建设。序言作者似乎想说:霍韬竟敢声称自己是珠玑巷的后人,你们在佛山还不过六代而已!

然而,上园霍氏族谱前言的作者也明白到官衔的重要。他到底只是个监生,地位并不高于一个县丞。他唯有提起宗族的光荣事迹,尽量把自己的宗族拉上当官的边缘。第七代的一位先人有一篇碑文,为宋朝进士李昴英于1320年所撰。另一位先人(1321年生)是元朝末年一位地方官,明初“此人被召往京师,几度被委任为广州地区的官员”。1426年,给这位先人泐石立碑。上园霍氏先有祖坟,后有成文族谱,但还没有祠堂。祠堂到1588年才建成。[45]

明朝时期,尚有其他霍氏得以把自己组织成以官式祠堂为核心的宗族。这些人之中包括了22位忠义父老其中三位的后人,以及一位忠烈之后。这位忠烈被供奉在他所倒下之处的一间小屋子里。这些群体追溯与定居社群的宗族关系,其中一些与佛山的关系密不可分。在这些群体中间大概产生了一种同根同源的理解,因而于1686年编修起族谱来。他们是否为了公祭而兴建祠堂,还没有弄清楚,但即使族谱中所载的那一间祠堂是为宗族联盟而不是为宗族分支而建,一些大宗族也用了差不多二百年才掌握宗族组织的士大夫模式。[46]

霍氏的经验为冼氏所效法。冼桂奇于1535年中进士,1553年重新举行忠义父老的祭祀,而佛山的祠堂刚于1552年才建成。一个宗族联盟也像佛山霍氏那样发展起来,1622年28个散居在珠江三角洲各处的分支在广州兴建了一间祠堂。[47]另一个例子是李氏宗族。李氏是明初的佛山铁匠,后来逐渐富裕起来。他们也出了一位进士李待问(1582年生,1604年进士),李编修了族谱,并兴建了官式祠堂[48]。第三个例子是佛山金鱼堂陈氏宗族,明朝时期族中无人曾任高官,但族中于1589年编修族谱并在差不多同一时间建了一间祠堂,上溯至元朝的一位开基祖,这位先人是一举人,也曾经当过官。不过,陈氏宗族显然有相当的影响力:他们拥有佛山的其中一个墟市,一名女儿嫁给霍韬的儿子,而1628年的一篇族谱前言则由李待问以一位陈氏族人弟子的身份署名。从这些例子看来,官位在16世纪和17世纪的地方社会成了地位的标志,有别于以往的习惯,而官式祠堂则是共同提升地位的一种工具。

社会地位的变化影响了佛山的管治。广东社会科学院专门研究佛山历史的历史学家罗一星指出,由于佛山商业发达,很多人从邻近的顺德和香山来到佛山定居。罗一星引述清末佛山人冼宝桢写的《重修佛山堡八图祖祠碑记》云:“(佛山)自前明设镇后,四方辐辏,附图占籍者几倍于土著”。[49]此外,尽管佛山在明朝时期没有派任官员,清朝时却先有一名五斗口司巡检,后有一名广州府佛山海防捕务同知,设立于雍正朝。原来称为八图的登记户口(登记为八图,每图十家),认为他们有权管理北帝庙的钱财,与官绅在北帝庙非正式会面交涉,而自1628年起,正式在一个名叫嘉会堂的地方开会。八图的官员因为源于里甲制,故称里排,他们一直负责举行祭祀,每年给八图中人分猪肉。此项安排于1739年以北帝庙外一个名为赞翼堂的集体祠堂的名义,正式建立起来。[50]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胜出的是文士官员。1757年,佛山五斗口司巡检禁止用庙宇的钱来分肉,他提出的理由相当重要:

谓庙为合镇之祖庙也可,即谓庙为天下商民之祖庙也亦无不可。区区里排,宁足尽其远宗近祖之义也哉!体此而如以福胙当颁,则凡阖镇绅耆士庶,远商近贾,谁其不应?[51]

里排有权代表遭到挑战的镇领导层。官方模式的宗族已经抬头,而从这时起,掌权的组织已是北帝庙的文人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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