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孔狄亚克的语用观念论对法国哲学传统中的语用思维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应当看到,孔狄亚克从未发展一种施行理论或现代意义上的言语行为理论。因为他没有像后来的奥斯汀那样看到,在言说某事时,我们能够做该言说所意谓的事情。特别是他仍然主张符号代表着观念、语言具有表征思想的功能这一传统框架下的语言本质的理论。
(三)布列阿尔的讲话主体论
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受洛克感觉经验论、孔狄亚克的语用观念论、索绪尔的结构主义和社会学的影响,法国语言哲学普遍地感兴趣于通过作为工具的语言和符号来解释精神活动,认为对感觉影像的思考必须与作为符号的词相联结才能进行,因为物质世界可以还原为符号系统,每一个物质事物对人类而言都是一种符号,由此消除了语言是一种命名的信念,同意洛克意义上的词代表着我们形成事物的观念,而不是事物本身的思想。
这种看待符号的新方式启迪了语言哲学家布列阿尔(M。Bréal)通过语义方法来揭示语言的本质,以反对流行的语音方法的建构。当时,关于符号本质的思考,在英国是“表达论”,在美国则以“指号学”为名,而德国和法国则把语言分析为一种准生物的有机体,希望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语言,形成一种有机体的自然主义语言学。针对这种把人类自身从一种语言的自主分析中排除出去的思想,布列阿尔想通过辩护人类语言使用者在语言运行中的影响,把语言学返回到基于历史原则的观念理论,试图“对语言变化的原因做个体心理学的解释”。①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布列阿尔阐发了自己对语言语用的洞察,其思想主要体现在:
其一,对语言本质的新认识。基于当时对语言本质上是形式化语法的观念,布列阿尔指出,它实际上忽略了人类这一语言使用者在语言运行中的作用,因为人类自身不仅在持续地创造声音和意义,并使用语言形式进行知识表达,而且还赋予语言以更多的功能。布列阿尔因此认为,我们从来不会仅仅通过解码形式来理解语言,语言理解总是基于两个其他环境:潜在的精神观念系统和言说语言时的历史语境。语言符号的价值依赖于先前情景、当下情景、时间、地点和语言行为人。在此,布列阿尔的符号价值由它的使用语境所确定,即语用地确定。因此布列阿尔更多地研究语言理解问题,在那里心灵和语言协同做出意义,不仅是在自身中和出于自身需要,更是为了与他人交流的目的。可见,在关于语言本质的问题上,布列阿尔实际上继承了德国语言哲学家洪堡的思想,认为语法现象大部分是在语言表达之前就在思想中增加的,内在的语言形式像外在语言形式一样是逐渐获得表达的。这对于理解一个相互的对话同样为真,因为交流并不仅仅是从一个大脑向另一个大脑转换思想,而是把两个大脑置入同一个思维序列,尽可能把它们限制在相同的轨道上。
其二,语言的语用和对话理论。既然在任何情况中,语言的讲话者和听者对世界的认识,总是依赖于语词使用的语境而不仅是词的字面意义,所以事实上,心灵和精神总是在语言理解的语境中运行,只有在行为和对话的特殊情景中,交流和理解才有可能。“确定整个讲话主体的一个事实是,我们的语言被认定为是在词和事物间比例的永久失衡,表达式有时太宽泛,有时又太狭隘。我们并没有注意到这种精确性的缺乏。对于讲话者,表达式通过环境、地方、时间和对话的各种意向把自身应用于事物。同时,听者的意向,总是直接达到词之后的思想,而没有详述它的字面承担物,故依照讲话者的意向而限制或扩展了它。”①布列阿尔的语言和意义理论,因此就是一种认知的、语用的和对话的,考虑到了讲话者、听者、意向以及背景等所有使听者理解此言说成为可能的互动因素。对于布列阿尔,语言是一种人类行为,它不会在人类活动之外存在,语言中的一切都来自人类并面向于人类,所以讲话是心灵的行为,此心灵从它与其他心灵建立的对话情景中得出推理。在此,布列阿尔希望发现的是语言的理智规则,即语言的语义和语用规则。因为在此肯定不存在“自然的规则”,而只有“人类行为的规则”。
正如布列阿尔之前的里德和之后的维特根斯坦一样,这些规则之一是“意义就是使用”。对于布列阿尔,符号的使用总体上并不是由规则制约的。因为并没有精确的规则,而只有“弹性结构”。对于相互理解,唯一必然的事情是关于符号使用的心照不宣的一致。这种一致自身是可以改变的,但是,符号是有用的和可理解的,以至于它能够保持它的真值,以至于能够在把符号用于对象时不会被中断。故词的意义整个地依赖于我们如何使用它,理解一个词就是去懂得它是如何被使用的,词的意义并不会被包含在最初的使用中,而是在最终的使用中,最终的解释中,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意义是最终的解释”。
其三,语言中的主体性。所有这些关于语言的语用本质的洞察,是在布列阿尔反对那些认为语言是一种有机生命,可以独立于使用它的人类的观点时做出的。因为布列阿尔想强调的是人类和人类意愿的重要性。传统的把语法作为一种逻辑的语言自然主义观念中,一种逻辑的理想语言模式是虚空的,即语言仅仅用于描述事实,具有真或假。它所支持的语言方法是对日常语言给予适当的逻辑思考。尽管逻辑和语法总是和谐地联结在一起,但这两个科学并不是同一的,语法包含着大量被逻辑所忽视了的观念。在逻辑中,思想总是以判断的形式表征自己。而把日常语言从逻辑语言中区别出的是言语的语用域。因为在语言中,我们发现除了判断之外,还有怀疑、命令等。把所有这些言说都归结为仅仅是一种判断的形式显然是徒劳的。语言不仅仅是表述思想,更多的是用于表达愿望、要求和意愿。语言这种主体的方面应当得到更多的研究。没有人会单使用语法规则讲话。或者如奥斯汀所言,没有人会仅仅用陈述讲话。当我说“这只猫或许并不在那个席子上”时,我不仅仅做出了一个陈述,描述了一种可能的事态,我还给这一事态一种私人的、主观的观点。但是,对于一个命令表达式或命令句,主体的成分具有更多有力的影响。对命令句的描述就是结合了讲话者意愿观念的行为观念。大部分命令句的形式很难寻找到对这种意愿的指示。它是声音的声调、面部表达以及表达它时的身体的态度。为了理解一个命令,在给予命令句的形式中,听者不仅仅需要知道句子意义,而且不得不考虑讲话者的声音、姿态、态度,即整个言语情景。所以,语言并不是由描述、叙述或无意义的思考的目的组成的。语言的首要用法是去表达愿望,发出命令,去指出人或事的所有物。
语言的这些使用就是人们所称为的具有特定的施行语力的言语行为。布列阿尔写道:“语言并不被单一地定位于推理:它寻求变动、劝说和满足。”①除了表征思想或世界的描述功能之外,语言具有表达或影响功能。
(四)对话分析理论
布列阿尔的语言的语用和对话理论,开创了法国将言语和语言置于个体的和社会的心理学中研究的传统。在他的启示下,包括鲍汗(F。Paulhan)、柏格森(H。Bergson)和本维尼斯特(E。Bee)等在内的法国哲学家和语言学家,将心理的、社会的、功能的因素引入对语言本质和言语行为的分析中,改变了以往对意义和思想间关系的关注,而转向对意义和行为间关系的研究。正像后来的维特根斯坦那样,“‘语言的目的是去表达思想’——因此可以说每一个语句的目的就是要表达一个思想。那么,例如‘下雨了’这个语句表达的是什么思想?”②事实上,重要的不是通过语句来表达思想,而是由此引起听者的行为趋向。因此,语言具有双重本质,它是思想表征的工具和行为的工具,一个句子的言说不仅具有一种符号功能,而且具有一种社会的或实践的功能。
另一方面,柏格森的生命哲学也为这一时期对语言功能的认识提供了启示。柏格森的二元论哲学把世界分为生命(或意识)和物质。他把进化解释为生命冲动的持续运行,是寻求把自身强加于反对它的物质之上的单一的原初冲动。我们通过理智来考察物质,但是通过直觉来考察这种生命力和作为不可分割之流的时间实在的。基于这种认识,在语言本质问题上,柏格森也主张语言的二元论,认为语言具有感情的和理智的功能。在他看来,语言首要地被视为一种人类约定,我们语言的每一个词可以都是约定的,语言对于人类来讲,就跟行走一样是自然的。现在,语言的首要功能,就是在合作中建立交流。语言传达命令和警告,规定和描述话语,在其中,不仅有即刻行为,而且指出了事物或它的某一属性,在心理中有一个未来行为。但在任一情况中,语言具有工业的、商业的、军事的和社会的特征。这个观点渗入了鲍汗等对语言功能的研究中,使当时一种作为自然的和创造的浪漫语言观点取代了启蒙的理性观点。
由此,鲍汗在语言上的两个主要功能,即作为符号系统和行为工具之外,增加了第三个功能,即启示功能。鲍汗指出,语言的每一个功能在社会中都有一个特定的作用。作为一种符号系统,语言为言语共同体建立了一种统一的精神世界,它为所有相同的实在符号化并建构了思想。作为行为手段,它能够创造新的实在,修改讲话者和听者以及他们所谈论的世界间的关系,其言说预设了社会的差异。最后,在它的启示功能中,语言创造了新的思想,符号不再替代真实对象,而是去发明和创造新的观念、未知的影像,以及去经验新奇的影像。我们能够通过语言创造可能世界和虚构世界。这就是所谓语言的诗的功能。
这些对语言功能的新洞察导致鲍汗给予意义一个新的定义。依照语言的这种双重本质,他在系统的、形式的、社会的意义和语用的、个体的、语境的意义之间作了区别。鲍汗的意义理论可概述为:“一个词的含义就是它在我们的意识中产生的所有心理事件的总和。它是一种动态的、流动的复杂整体,具有许多不同的稳定性领域。意义是这些含义领域中的唯一一个最稳定和精确的领域。一个词从它出现的语境中获得含义;在不同的语境中,它改变这种含义。但在含义的整个变化过程中,意义保持着稳定。”①在鲍汗的思想中,由此就可以发现与词的意义的语境方法相联的对句子意义的功能的或语用的方法。词的意义就不只是一种精神表征,语言也不只是思想的表达,不只是一种去交流我们灵魂事态的工具语言,而是在我们意想的方式中,成为一种去使其他人思考、感觉或行为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中,词不仅成为一种符号,更是心理的和社会的行为间的手段。
这种作为影响他人手段的、语言的、社会的和语用的观点,而不只是表达某人内部灵魂的手段,把基本的社会行为视为通过一个人的意识行为,去加于其他人的行为意识状态中的交流或修正。基本的社会行为并不是一种比较独立稳固的语言系统或社会表征的稳固系统,而是交流行为。鲍汗的心灵联想观点就这样解释了系统性,而他的语言的语用观点,则解释了语言系统如何依赖于有指向目的的行为并通过它而不断地进行改变。语言是心灵的核心的亚系统。它的成分,即词的意义,并不是通过它指称的对象所构成,而是通过对行为的倾向性和以特定方式对词的反应而构成的。这样,鲍汗预示了一种意义的行为主义的和功能主义的理论。
在所有这些对语言语用和行为的本质的新认识下,本维尼斯特对这一时代的所有语言和哲学传统进行了融合,在克服当时在作为语言的语言学和作为言语的语言学间分裂的基础上,形成了法国对整个语用思想具有重大贡献的对话分析理论。
本维尼斯特想用对话分析理论,来超越把语言分析为一种有意义系统的观点,而认为意义应当不仅是结构的,而且是功能的,它处理的是诸如讲话者、指称、谓词、指示以及更广阔的对话和情景中言语的理解。为此,本维尼斯特批判传统对第一、第二、第三人称代词的分析,而认为代词是一种语言事实,仅仅能作为对话现象,在特定言语行为中被使用和在特定情景中被说出,比如人称代词和指示词“这里”“现在”,仅仅在指到讲话主体和语言使用情景时才起作用。对于本维尼斯特来说,它们并不指任何实在或任何时间和空间中的对象,而仅仅是对话的例子,在每一个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是主体间的交流的例子。它们是被填充于对话中的空的符号,其作用就是提供转换工具。可以将这一过程称为语言进入对话的转换。通过这种自指的指示词,讲话主体为他们自身的目的而接受了语言系统。
本维尼斯特由此就在作为系统的语言和使用语言的主体的活动间作出了区别。前者是符号学领域,后者是语义学领域,实际上就是语言和言语之间的区别。他认为仅仅通过语言,我们形成了作为主体的我们自己。他讲道:“语言中‘主体’的建立创造了人的范畴,包括语言之内和语言之外的东西。”①这一思想的更多意义在于,主体在语言中的进入,能够具有许多变化的效果并能够以不同的方式得到表达,从而主体将语言转化为行为。语言的这些语用方面,在本维尼斯特的作为与指号学相对的语义学中进行了处理。从指号学的角度看,语言是作为一种符号系统来进行研究的。而从语义学的角度看,语言则是在它的使用中进行研究的。本维尼斯特看到,词对于前者来讲是核心的,而句子则对于后者是核心的。利用语义学的概念,我们进入了使用中的和行为中的语言的论域,我们把语言看作在人类间、人类与世界、心灵与事物间的中介。它们可以转换信息、交流经验、发出一种反应,等等。简言之,可以组织起人类的整个生活的和实践的功能。
本维尼斯特的对话分析理论,把系统的个体行为改变引入了对话情景的使用中。在讲话者和听者合作创造意义的这种转换和聚合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指称的建立,即词和世界的连接。语言使用和交流的先决条件是,一方面要求存在对话中的讲话者,另一方面是这种转换必须是可能的。在语用的一致中使每一个对话都成为合作的对话。由于指称是发音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对话理论的研究对象是指示词、样式、施行句和指称。
因此,本维尼斯特批判了语言表征思想,即认为语言是无形思想的唯一表达,是与思想和行为主体相分离的这一观点,而主张词建立了作为主体的讲话者,它在对话情景中,从讲话者到听者进行变化或转换。本维尼斯特认为,通过语言的使用,我们不仅形成了作为主体的我们自己,而且形成了社会。因此,指示词必定是语言的符号,因为它们有一个特定的形式,即它们必定总是可以从符号学的视角来分析。这些具有虚空特性的符号,只有在对话和交流中,才能根据语境的需用被填充了意义和获得指称。因此,它们应当成为语言的语义分析的明确对象。当然,它们并不全部都是虚空的符号,诸如名词或动词。
本维尼斯特的理论对于法国语用学的发展是积极的和解放性的,“他是第一个在语言学和其他领域,特别是与心理分析和符号学间建立联结的人之一。其次,他关注于代词的新语言学,把所有作为言说、作为静态对象的概念转化为作为表达行为的语言,即转向对话和主体间性。”①他认为,不仅语言形式应当得到分析,而且同样应当对语言的功能进行思考。语言产生了实在,也就是说,实在是借助于语言而得以产生的。讲话者通过他的对话,重新创造了事件和他经历的事件。听者首先把握和理解了这一对话,并通过这种对话,在讲话者那里的事件,在听者那里得到了重新产生。这样,内在于语言实践的情景,即交流和对话,由此就形成了关于对话行为的双重功能。对于讲话者,它表征了实在,而对于听者,它则重新创造了实在。这使得语言成为主体间交流的有力工具。
但是紧随着布列阿尔,本维尼斯特最后仍然主张语言表征思想的理论,或语言是精神思想的唯一表达式,而与思考和做事的主体相分离。他主张,从讲话者到听者的传递过程中,在对话情景中,词建立了作为主体的讲话者自身,即通过语言使用,我们不仅建构了作为主体的我们自己,而且也建构了社会。这些观点后来为英国语境论和功能主义传统所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