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物化”概念的迷雾
与“物象化”(Versag)概念相近,马克思还使用过“物化”(Verdinglig)概念。那么,物象化和物化有什么区别呢?要弄清楚这一点,首先得弄清楚两个词中的“Sag”的区别。
黑格尔曾对“Sag”作过区分,而且这一区分在《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和《法哲学原理》中都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我们试举两例黑格尔区分两者的例子:
例一,在《精神现象学》中:“所谓物象(Sache)是因自我意识而诞生的、自我意识的对象,仍然不失其为一个(自我意识的)自由的、真正的对象。现在,属于感性确定性和知觉阶段的物(Ding),对于自我意识来说,只有通过自我意识才有其意义。一个物(Ding)和一个物象(Sache)的区别就在于此。”[10]从这段论述来看,“Ding”是感觉和直觉的认识对象,是指没有进入到自我意识即人的世界的纯粹的物;而“Sache”则是指进入到自我意识即人的世界的对象。
例二,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说道:“跟自由精神直接不同的东西,无论对精神说来或者在其自身中,一般都是外在的东西——即某个物象(Sache),某种不自由的、非人格的以及无权利的东西。”[11]显然,在这里,黑格尔跟康德一样,将“Sache”视为与“Person”(人格)相对的“物件”。此时,“Sache”同人格相比,虽然“缺乏主体性”[12],但是同“Ding”相比,它是与人格发生了某种社会关系,譬如“所有”(Eigentum)关系的东西。从这两个例子来看,在黑格尔那里,“Sache”在自我意识或人的“所有”关系之内;而“Ding”则在自我意识或人的“所有”关系之外。
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对“Sag”的区分。譬如:“所谓物象(Sache)是社会的物(eiligs),其最初且最一般的表现就是劳动产品向商品的转化”[13];“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Ding)”[14];“资本不是物(Ding),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Ding)上,并赋予这个物(Ding)以独特的社会性质”[15]等等。从这些例子来看,在马克思那里,“Sache”指经过人的实践所加工过的对象,被赋予了某种社会规定的东西,或者是人们所有、占有、使用、处分、交换的对象,反映着某种社会关系,其典型形态是商品、货币、资本等;而“Ding”则不同,它属于构成商品物质基体那一部分,是物本身所具有的物的属性,当它被赋予了某种社会关系属性时,它才能变为“Sache”。为了强调它们之间的这一区别,我把“Sache”称为“物象”[16];把“Ding”称为“物”[17]。
有了上述对“Sag”的区分,我们就可以对物化进行说明了。什么是物化?先看黑格尔,黑格尔本人并没有使用过“Verdinglig”一词,不过他却使用过“将自己变成物”(dassigema)[18]、“将此岸的自己变成物”(dasdieseitigesigema)[19]、“将自己变成对象”(sichzumGegenstandema)[20]、“所谓加工(Verarbeiten)是意识将自己变成物(esistdassigemadesBewuβtseins)”[21]等这样的表述。从这些表述来推测,如果黑格尔有所谓的“物化”的话,那么它只能是指人将自己转化为物(Ding)的过程。换句话说,在他那里,物化也就是对象化或者异化。[22]
马克思使用“Verdinglig”一词的例子并不多,笔者在《资本论》中只找到过两处,其中一处出现在《资本论》第3卷当中:“在资本—利润(或者,更恰当地说是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中,在这个表示价值和财富一般的各个组成部分同其各种源泉的联系的经济三位一体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Verdinglig)、物质的生产关系和它们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的直接融合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23]单从这一例子来看,物化就是指社会关系变成了某种纯粹物(Ding)的属性,譬如金银这样的物质属性,其本身并没有什么难解之处。但是,由于后来一些研究者,譬如卢卡奇、广松涉、平子友长等人对该词的运用,结果使这一概念被附加上更多的内容,反而使对它的界定变得异常困难。
先让我们看一下广松涉的物化概念。广松涉出于构建物象化论的需要,必须要将物象化概念与物化概念区别开来。在《唯物史观的原像》中,他列举了物化概念的三种表现:(1)“人本身物化”。例如,人被当作奴隶买卖,或者人被单纯地当成机器的附属品等状态。在这些状态中,人被贬低为物一样的存在。(2)“人的行为方式的物化”。譬如,在车站的人流中或装满乘客的电车里,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行动。这种不由自主的存在方式与物的存在方式相同。(3)“人的身心能力的物化”。例如,人把主体的能力外化给对象,转变成雕刻或绘画等艺术作品。在这个意义上,“人的主体能力变成了物的存在”[24]。从这些表述来看,他所谓的物化是指主体向客体,或者人向物的转化;而“物象化并不是主体性的东西一下子成了物那样的存在之类的想法,而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被错认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以及物的性质这一现象”[25]。物化属于早期马克思的不成熟的思想框架;而物象化则是被晚期马克思所使用的科学范畴。马克思从早期向晚期的思想转变也可视为“从物化论向物象化论”的转变。[26]因此,他在事实上将物化当成了物象化概念的反例。
与广松涉消极地对待物化概念不同,平子友长不仅重新定义了物化,而且还肯定了物化概念在马克思经济学体系中的地位。[27]他说:“所谓物化(Verdinglig),是指物象化了的各种社会关系契机作为属于对象的物(Ding)本身的、对象的自然属性而现象的过程。物化是指社会关系的位相本身消失,转移成物——属性(Eigenschaft)的内在关系的位相。某个对象=客体,当它所承载的各种关系规定都被想象成其对象的对象属性时,就被规定为物(Ding)。”[28]也就是说,如果物象化是指社会关系表现为物象和物象之间关系的话,那么物化则是指物象和物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表现为纯粹的物的质(di)或者物的属性(dinglischaft)。他的这一区分,实际上是以“Person”、“Sag”的区分为基础的。“Person”是人格,“Sache”是指进入人格关系中的物象,而“Ding”则是指单纯的物。如果以离社会关系的远近为标准,它们按“Person→Sag”的顺序排列。其中“Sache”离社会关系较近;而“Ding”则离社会关系较远。所谓物象化就是“Person”成为“Sache”;所谓物化则是“Sag”。
在他看来,物象化和物化并不是彼此完全独立的规定。从物象化到物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会发生两次颠倒,即人向物象颠倒(第一次颠倒),物象还会向物颠倒(第二次颠倒)。经过这一双重颠倒,人们的社会关系会进一步附着于物上,会“作为物本身的对象的属性,固定于物中”[29]。由此看来,物化是一种比物象化更为深刻的对社会关系的遮蔽和神秘化。平子友长所作的这一区分与马克思对商品和货币的区分颇为类似。在马克思那里,商品已经是对人的社会劳动的一次抽象,而货币则是对商品的抽象,即对抽象的抽象。在这个意义上,货币是比商品更深一层的对社会关系的遮蔽。[30]
最后,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卢卡奇的物化概念。众所周知,物化概念之所以受到关注,主要是因为卢卡奇;但也正是因为卢卡奇,物化概念在内容上变得模糊不清。卢卡奇早在1923年出版的《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就提出了一个所谓的“物化”概念[31],并以这一概念为核心解读了马克思的思想,特别是《资本论》中的商品拜物教思想。由此推论,他的物化概念应该更接近物象化或者拜物教。卢卡奇还曾引用了上述《资本论》“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一节中的那段话来给物化定义作过佐证,并解释道:当商品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范畴时,就会在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发生重要的变化,在客观方面,“产生出一个由现成的物(Ding)以及物与物之间关系构成的世界(即商品及其在市场上的运动的世界),它的规律虽然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作为无法制服的、由自身发生作用的力量同人们相对立。……在主观方面——在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地方——,人的活动同人本身相对立地被客体化,变成一种商品,这种商品服从社会的自然规律的异于人的客观性,它正如变为商品的任何消费品一样,必然不依赖于人而进行自己的运动。”[32]从这点来看,卢卡奇的物化概念与我说的物象化概念颇为一致。
但是,在《物化和无产阶级意识》一文中,卢卡奇给出的物化定义却很令人困惑,即,“人自己的活动,人自己的劳动作为某种客观的东西,某种不依赖于人的东西,某种通过异于人的自律性来控制人的东西,同人相对立”[33]。从这一定义来看,物化又颇似我们前面所定义的异化,而且在整个《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也的确有很多关于人的异化的论述。《历史与阶级意识》的汉译者之一杜章智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写道:“‘物化’(Verdinglig)也是贯穿《历史与阶级意识》全书的一个中心概念。它是指人的活动、他自己的劳动成了对他说来是客观的和对立的东西。……卢卡奇是直接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拜物教的分析出发得出这个概念的。他当时还不可能看到马克思的1844年手稿,但是他关于‘物化’所说的却与马克思在那部手稿中关于‘异化’(Entfremdung)所说的某些东西极为相似。”[34]其实卢卡奇本人也承认这一点。在《历史与阶级意识》的“新版序言(1967年)”中他这样写道:“物化(Verdinglig)现象与异化现象有着紧密联系,但无论在社会中还是在概念上,两者都不尽相同,而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这两个词却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的。”[35]
不仅如此,卢卡奇甚至还没有区分对象化和异化。还是在“新版序言(1967年)”中,他曾这样反省道:“《历史与阶级意识》跟在黑格尔后面,也将异化等同于对象化(Vergegenst?ndlig,用马克思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使用的术语)。”[36]抛开这一反省中过谦的成分,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我们的确找不到他对这些范畴所作的区分。就笔者所掌握的文献来看,卢卡奇是在1937年秋天完成的《青年黑格尔》一书中首次区分“对象化和异化”的,至于他何时区分了“物化与异化”,目前还不得而知。总之,《历史与阶级意识》并没有区分物化、异化、物象化、对象化,而是统统将它们都作为物化来使用。正因为如此,《历史与阶级意识》反而加大了我们理解物化及其相关概念的难度。
综上所述,卢卡奇、广松涉、平子友长等人对物化的理解是不同的,笔者目前也不知道究竟该如何界定物化概念为好。如果非要给出一个物化规定的话,笔者更倾向于采用平子友长的意见,因为他的界定至少可以明确地将物化同物象化、异化和对象化区分开来。只不过,他的理解比较特殊,人们接受起来恐怕还需要一个过程。最后,我想强调的是,由于卢卡奇在我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地位及其影响,我国过去并不怎么重视对物化、异化和物象化的区分。现在,随着日本马克思主义成果的流入以及对这一问题探讨的深入,是坚持卢卡奇的做法,还是将这些概念区别开来,我国学者将不得不面临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