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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论(第1页)

五、结论

国语语言标准的争辩持续了近半个世纪。国故大师、新学巨子、左翼文化领袖、边缘知识青年纷纷加入争辩,歧见迭出。这些争论来自现代国家建设中的基本课题:如何塑造一个既能凝聚国人认同,又能满足各种群体平等诉求的一体性文化?其焦点则可用钱玄同、吴稚晖都提过的“代表全国”四个字概括。

国语运动仿佛一个竞技场,实际的推动力却来自场外,表达了不同人群的诉求。这些论述大致沿着地域、阶级等几条线索展开,而它们又是更大范围内的历史变动的一部分。1912年4月,天津《大公报》发表了一篇评论,列出“破坏共和之五大害”,“省界”和“种族”都厕身其中。[158]换言之,这几种观念都被当作负面因素,其满足的是私利而非公益——后者则是“共和国”所欲达到的目标。这一认知取向在国语运动中也有体现:争取平等的实际主体正是按照这些范畴所组成的社群,然而论者又往往刻意回避这种认同,反而攻击对手纯出私见,以示自己才有公心。不过,夷夏、雅俗等标准的介入,尤其是“国家统一”的目标,也都使得不少人确实超出了单纯的地域范畴,站在“全国”立场思考问题。这在20世纪20年代的“京国之争”中展示得最为明显。

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的方言都被认为具有竞争资格,国语运动难免受到现实政治权势与文化传统的影响。时人所言之“南”与“北”,皆有特定所指;尤其是前者,其实只是指江南。此外的南方地区,如广东、福建、湖南、江西等,便属弱势。吴稚晖在读音统一会上就很自信地宣称:欲统一国语,“不能不舍鱼而取熊掌。孰为熊掌?即通行力最大之一,合于天演之最宜。率言之,近于官音者是矣”。其余方音,皆无资格。他并且断言:倘若“声音最完全”的广东音被提出,“必广东人先出而否定”。[159]当然,粤语也不是完全处在论者视线之外。章太炎就曾提议,从广东音中提取一些其余地方已消失的古音以为“补苴”,但同样力主“取决于多数”的傅斯年就批评说:这种古音“自广东外,无能发者。令廿一省人徇一省,无论理有未惬,即于势亦有所不能行”。他还将此点提升为一通则:“故在古人为正音,在今人为方音者,宜径以为方音,不以入于国语。”[160]可是,以北京话为国语,也是强全国以从一地,虽反对声音不绝,却终能胜出。显然,平等虽具号召力,方言和方言却到底不同(参看第九章)。

那么,我们怎么理解,有关国语语言标准的论争主要发生在北京官话和“普通官话”之间,而不是在官话与非官话之间?这其中涉及一个不能被完全归结为社群认同的因素,即古今之争。正如前引傅斯年的评论所表明的,广东话之所以不具竞争力,乃因其太“古”;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官话(无论是北京官话还是普通官话,甚或南京官话)的天然优势则直接来源于其“近古”以来所处的核心地位。在这个意义上,语言传统(主要是“最近的传统”)对国语运动的制约力是不可忽视的。不过,对“现代性”的强调更能代表国语运动的主流(包括左翼文化人推荐的“普通话”在内)。当然,面向今天并不必然意味着排斥过去;如果“古”代表了正统,就更具**力。实际上,以“正统”为号召的复古现象在很多国家的国语运动中绝不鲜见,有时甚至会演化为极端的“语言净化运动”。[161]但这一取向在中国的影响有限,清末民初一部分人因受“排满”思想鼓动,对汉语为“胡人”所乱颇表愤愤,但说这些话的人也不全是要复古。20世纪20年代之后,因受文化趋新取向影响,“夷夏之辨”在国语运动中基本消失。新文化运动者揭示出的文化的“死活”对立关系,对京音取代更接近音韵“正统”的国音,起到了理论推手的作用,就是风势转移的表现。

国语语言标准的讨论,不仅涉及何种语言能“代表全国”,也涉及谁有权力来确定这个资格。在这一问题上,“主权在民”的理论对论辩起到了相当程度上的支撑作用:这既体现在论者区隔国语与“官”话的理论努力中,也体现在吴稚晖、范祥善对“国音”得名的解释里。此外,从章太炎到张士一都强调,制定国语语言标准应依据学理之是非,而非赞同人数之多寡,这看似反对“民权”,实是反对政治权力(无论何种形式)的干预;左翼文化人推倒“国语”,更被认为是阶级革命的一部分。问题是,无论是更为中性的“全国人”还是更具阶级意识的“大众”“民众”,都是抽象概念,国家的权力实际常由政府代表,故国语的确立也不得不寻求官方的支持。但官方本身也很多元,吴稚晖和顾实对国音是否应由国会通过就有不同意见,这其实源自他们对国家权力机关权能的不同认知。

这当然不是说“人民”的力量就此可以忽视。人民本来兼具性质、数量两层含义,实际则常被理解为以数目取胜。在国语语言标准的争论中,除少数例外,“取决于多数”几成共识。尽管谁才代表多数,大家皆自说自话。与此同时,传统语文观念中更受重视的“雅”,在清末民初还是考虑的要素;新文化运动后,“雅”则已成为被刻意忽略甚或打倒的对象(实践中当然未尽然)。文化评判的标准由“质”的高下向“量”的多寡移动,其背后动力乃是政治观念的变革:在传统社会理想中,士居四民之首,身为社会表率,地位、责任皆与其他群体不同;在现代政治理论里,“人民”则是一同质概念,无论角色、地位如何,数字(包括虚拟数字)相加即代表公意所在。不过,如前所述,在“多数”之外,“学理”这样的因素也没有被完全摒除。

整体来看,四十多年的论争虽有阶段之分,但有一些东西似乎很少改变:自这一主题受到关注开始,那些基本主张、论点,都再三出现。在前一阶段似乎已达成共识的话题,到了下一阶段又卷土重来,似乎重回起点,唯攻守之位互易而已。独用京话和会通异言这两大主张,犹如钟摆一般,来往起伏。其中的主因即现代国家建设的一体化和平等化这两大价值之间永恒的内在紧张:既要有一个统一的语言标准,又须兼顾各方的平等诉求;且这“各方”中,还包括了地域、阶级等面貌各异的社群,确是一桩难事。这提示我们:现代国家建构并不是一套统一制度的建立所能完成的,它也需要人民内部不同群体的协商。[162]

然而,在众多主张中,两大主要观点的实际差距并不很大。在读音统一会上,王照、吴稚晖主张的不同字音,按吴氏估计,只有5%。在20世纪20年代的“京国之争”中,张士一专门拿王璞的《国音检字》做了一番统计,发现两种主张的相同率为92%,以驳斥“京音与国音有99%相同”之说。张氏坚持,不是100%,“这个标准音就是没有自然这样用的人而行不通的”[163]。但即便是92%,差别又有多大?及至新国音颁布,大家都说北平话成了标准语,实际也是误会。不过,若换一个角度,这微小的差异就重要起来。美国史家巴森评论西方宗教改革之后层出不穷的教派,说他们之间的“差异可能极微,却极具象征意义”[164]。这同样适用于国语运动——各种差异虽小,却被赋予重大的“意义”之别:对吴稚晖来说,国音不能是北音,因为它代表了地方的平等、民族的独立、国民的权力,后者则是被皇权、清朝玷污了的;对张士一来说,京音不能被国音混淆,因为它是“活”的,后者是“死”的;对瞿秋白来说,普通话不能被称作国语,因为它是“无产阶级”的,后者是“官僚的”。

故相似主题下,具体旋律仍在改变。受不断变动的政治理论和实践驱策,同样的主张使用了不同的术语(或对同一术语赋予了不同意涵),援引着不同的理论。以“阶级”观念说,清末民初,这主要体现为“官”与“民”的政治分别;在新文化运动中,“阶级”则被表述为“贵族”与“平民”的社会区分;左翼文化人在继承所有这些含义的同时,又把生产关系和社会发展阶段论投入其中。同时,阶级观念的变化也影响了左翼人士对地域观念的认知:此前的地域之争,仅被看作地方意识的冲突,其与阶级因素的关系,主要是由京城的象征意义如“朝廷”“君主”“官方”等造成的,官民之争附属于地域之争;在左翼文化中则恰好相反,地方冲突在本质上成为阶级压迫的一部分。

这也和国家观念的变化有关。清末民初,以人民、领土、主权三要素构成的国家观占据了主导地位。受其影响,国语语言标准的决定权被认为掌握在“人民”之手,那些与“人民”对立的因素,如君主、官僚、首都等,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排斥。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左翼人士更多地把国家看作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暴力机器,国语也就顺理成章地被当作了“阶级”压迫的工具。以“普通话”替代“国语”,背后的理论动因盖在于此。而“人民”也就从国语运动的推动者,变成了其掘墓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语”一词很快就退出历史舞台,“普通话”成为官方的正式术语。二者实际所指虽无甚差别,然必要“正名”也者,仍应从“意义”层面寻找原因:名称寄托着不同人群的尊严,也寄托了不同的国家理想(参看第十章)。“意义”之为用大矣哉!

[1]《中华民国国语研究会征求会员书》,载《官话注音字母报》第25期,1917年。

[2]胡以鲁:《国语学草创》,96页。

[3]一个简要的概括,参见平田昌司:《文化制度和汉语史》,228~229页。

[4]相应地,时人所谓“官音”,通常也就是指北京音。有关此问题,可参见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编:《中华新韵》,1页,上海,正中书局,1947。

[5]张玉来:《近代汉语官话语音研究焦点问题》,见耿振生主编:《近代官话语音研究》,34页。需要说明的是,张玉来认为,近代汉语并不存在两种官话,“官话只能是一种”,而“官话方言”有很多,北方官话和南方官话皆属于“官话方言”,与本书采用的通行说法有异。对于这些论争,笔者无力也无意置喙。我所运用的这些概念,仅仅出于论述的方便。它们相当于几何解题中的“辅助线”,主要作用在于帮助我们找出答案。大功告成之后,自可擦除。

[6]此外,“官话”还有第三项含义:清末提倡语言统一之初,很多人把“官话”和“国语”混用,指代标准语。到了后来,才统一到“国语”一词上。具体过程参看第十章。

[7]佚名:《论统一国语之方法》,载《大公报》,1910年11月30日,第6页。

[8]刘照藜、陶柟:《陈请资政院推行官话简字说帖》,见文字改革出版社(实为倪海曙)编:《清末文字改革文集》,132页。此类说法当然不无依据。不过,首都语成为国语,也有多种条件,未必皆因其仅为首都。至少有学者指出,伦敦方言成为标准英语,主要是其经济地位决定的。(详论参见张尚莲:《英格兰民族语言形成的社会历史根源》,113~115页,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6。)不过,至少在清末的讨论中,这一点很少被人提起。

[9]曾家庄:《论统一国语之方法》,载《大公报》,1910年12月31日,第3页。

[10]缪钺先生(1904—1995)尝云,正音“以京都为准,此乃吾国传统之习惯”。(缪钺:《北朝之鲜卑语》,见《缪钺全集》第1卷上册,286页。)持类似意见的还有张维思:“所谓‘雅言’者,只是当时政治中心所在通行之语言,即所谓‘通语’。……一旦政治中心移动,则前所谓‘雅言’‘通语’,亦随之而改易。”不过,张氏的主要目的是批判所谓“语音历史观”,认为语音变化,“地域之关系多,时代之关系少”,与缪文立意不同。(张维思:《语音历史观解蔽》,载《齐大国学季刊》新第1卷第2期,1941年,1页。)然揆诸事实,此论未必尽然,比如,《说郛》引《谈选》谓:“寇莱公与丁晋公同在政事堂日,闲论及天下语音何处为正。寇言惟西洛人得天下之中。丁曰:‘不然,四远各有方言,唯读书人然后为正。’”(转引自刘晓南:《朱熹与宋代方音》,见《汉语历史方言研究》,48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读书人为正”,不是以京都为正。

[11]陈光垚:《老新党王小航先生》,见徐一士:《一士谈荟》,236页。

[12]佚名:《论统一国语之方法》,载《大公报》,1910年11月30日,第6页。

[13]章太炎:《规新世纪(哲学及语言文字二事)》,见《民报》第24号,1908年10月10日,24页。

[14]萨孟武:《学生时代》,50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15]赵杰:《满族话与北京话》,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96。

[16]杨秀清:《奉天讨胡檄》,见郑振铎编:《晚清文选》卷上,78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17]刘光汉(刘师培):《新方言后序一》,见《章太炎全集》第7卷,134~135页。

[18]吴稚晖:《书神州日报东学西渐篇后》,见《吴稚晖先生全集》第5卷,55页。

[19]吴稚晖:《答评国音字典例言》,载《时事新报·学灯》,1920年11月28日,第4张第1版。

[20]长白老民:《推广京话至为公义论》,见王照:《官话合声字母》,59~60页。从名字来看,不排除这位作者是旗人的可能。

[21]秦德祥、钟敏、柳飞等记录整理:《赵元任程曦吟诵遗音录》,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2]彭翼仲:《语言合文字不同的病根》,载《京话日报》第221号,1905年4月1日,1页。原文未署名,作者身份据文中自称“本馆主人”推断。

[23]不过,有人从长白老民的话中推断,“如果北京不是清廷首都,如果不是敢于玩命者如王照,恐怕在当时是鲜罕有人敢挑战‘显宦名士’,斗胆提出以北京话来统一天下语言之主张的”(市川勘、小松岚:《百年华语》,45页,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恐怕也高估了南音的势力。果真如此,我们也很难理解何以相当一部分人“皆默许以京话为正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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