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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余论(第1页)

四、余论

上述各方的意见虽不同,但都肯定官音切音字是统一国语的重要推助手。劳乃宣虽认为官话字母不便于南方民众掌握,仍力主保留北谱。在与《中外日报》的论战中,他也一直处在“守势”。然而双方的互相辩驳也提示出一个问题的存在:如果“声音”本身就是有待“统一”的对象,则不论是“强南就北”还是“引南归北”,都不得不面临相当一部分人“声入”无法“心通”的困境。因此,在切音字运动者内部鏖战的同时,另一种见解也日渐受到重视,那就是把包括官话字母在内的切音字皆视为统一国语的障碍。

1909年,四川省城劝学所教习蒲助孜呈文四川总督赵尔巽(1844—1927),请求推广王照的官话合声字母。四川提学使司奉赵命审察此议。现存档案中有份批文,似出自办事人员之手:

各省方音不一。现行王氏官话字母,以教北人则甚便,以教各省则不尽相宜。所以江宁、江苏等处于此官话字母必加添字母始能适用。川音虽与官话相近,究有不同,各府州县又各有别。今据此本以教川人,若必以正确官话教之,则教法繁重,川民必苦其难,而向学者少;且一时难得正确官话之教师。若仍就各地方音传授,则拼音非同文字,必有彼此不能相通之弊。是王氏拼音之法,于川省不能适用,亦不能有大益也。

不过,批文也同意:“就少数人言之,则苟明其法,虽不识字之人,亦能以其法自记其心中所用之事,以备遗忘;或形诸笔札,则乡里之间凡学此者,尚可共喻,似亦不无小补。”故允于其所教劝学所师范生内“加添此课,作为随意科,以便将来转相传习,为音学、语学进步之基础”。[99]

把此批文放在前述有关方音切音字的争论中,其立场是非常有趣的。批文作者一方面认为,以官话教授川民,人民“必苦其难,而向学者少”,这和劳乃宣对官话字母的见解一致;但另一方面,他同时强调,若以方音教之,人民“彼此不能相通”,有违“国语统一”之训,则又分明是《中外日报》批驳劳氏的口吻。批文作者的立场实际处于前述两者之外,故能在“左右逢源”的同时,又将二者一齐推倒。另外,批文以官话字母作为便于“少数人”利用的工具,也令人想起何凤华等人对官话字母的定性:中国“不患无上等教少数人之教育,所患者无教多数人之教育耳。何谓教少数人之教育?汉文、西文是也。何谓教多数人之教育,以语言代文字、以字母记语言是也”[100]。虽然两者所谓“少数人”并不一致,但对于切音字运动所追求的使“多数人”共喻的目标来说,这仍是一莫大讽刺。然则批文的作者只部分地认可切音字的“文字”功能,而不认为其具有统一语言的能力。

但是,提学使方旭(1851—1936)另有所见:“语言与文字相表里。语言统一,文字不归简易,则教育仍未易普及。”王照字母“取准京音,似足与定章统一语言之宗旨相辅而行。至称‘若仍就各地方音传授,必有彼此不通之弊’等语,殊不知定章特附设官话一门,正以民间多操土音,多所扞格。江宁等处于此项官话字母必加添字母,即能适用者,正于不易统一中,力求统一”,更何况“川音与官音相近”乎?方旭指示:“于省城试办一堂,以资模范,俾得辗转传习,定较江宁等处事半功倍。”二人均注意到江宁等处加添字母的做法,也都认为川音与官音相近,结论却南辕北辙。值得注意的是,在方旭看来,劳乃宣的做法乃是“于不易统一中,力求统一”,在一定程度上表示了支持。但这更可能是针对前批引劳氏做法以反对字母的意见而发,盖方氏并未表示川省应向江宁学习,增添川省方音字母,而是要直接推行官话字母,则他自己的意向可知。

赵尔巽则认为,那位办事人员的批文“未为无见”。他指出:“语言为文字代表。我国幅员辽阔,方音随地不同,非统一语言不足以传达文明,促进社会。”学部既规定在学堂设立官话科,“果能实行此法,以官话厘正方言,即以语言就合文字,将来推广学校,渐可统一言语”。切音字运动者常云,中国各地都存在“有其言无其文”的现象,故欲言文合一,必须推行切音字。但赵尔巽认为,这种现象“为数甚少”。故“中国统一官话以文字为主”,意即用“同文之言,以易不同音之语,其奏效不难,而又可无流弊。此以音变音之法也”。王氏字母“用拼音之法,自为文字,则只能行于语言相同之地”,如“以此音教南人,南人虽得其所教之音,而仍不能以拼原来之语,则是北人所拼者一音,南人与南人所拼者又一音。音既不符,字亦随之而异,此因音为文之法,终于不可通也”。就以欧洲为例,虽然罗马教皇曾“以其势力强行字母”,但“其后英、法、德、奥各国仍多音其音,即各字其字。是因音成文者,文转因其原来之音而变”。而“文字为立国之本,各国皆汲汲保存”,中国“幸而为文字统一之国。若因语言不同,而用拼音以另成一种文字,则既足为汉文之障碍,而所谓官话者又不足以通行,其流弊可知矣”。

这里“语言为文字代表”一语最堪留意,盖其与切音字运动者以文字为语言之符号的见解恰好相反。双方对切音字在国语统一运动中的地位的认知南辕北辙,就是从这一点出发的。对于切音字运动者来说,文字本应是记录语言的记号,而汉字与语言则是两套系统,故一方面各地都存在“有声无字”的现象,文字无法涵盖全部语言,另一方面,由于方言众多,且缺乏准确的摹音工具,汉字本身的读音就常随地方转变,更进一步推动了语言的分化。1907年,有人发起改良文字会时就说:“窃思中国口音之素不统一,其理甚易明。因字以形成,非以音成故也。”同一个字,因出声部位不同,“而意遂变矣”。[101]

正如引文中“汉文难识”一句所表明,章太炎此说本也是针对时人对汉字繁难的指责而提出的解决方案。但单就汉字论汉字,在统一声音方面分明也是无能为力的。学部颁布官话读本的消息发布后,江谦就说:“课本既为语体,则与文殊。用音字拼合,则唇吻毕肖。若仍用形字,则各省读之仍为方音,虽有齐傅,不敌众咻。方法既乖,效力全失。”[104]程先甲等也认为,“但习国语而仍用汉字”是不对的,“盖国语者,声音也;简字者,国语之留声机器也。无简字则国语之音无所寄,有简字而后国语之音有所凭”。[105]这样,“声音文化”的两大潮流再次成为互相声援的因素。

然而,赵尔巽所忧惧的也就在这里。所谓“以语言就合文字”,他自己也说是“以音变音”,则前一“音”当是“读书音”。[106]他之所以要强调用“文字”统一语言,正是因为他在罗马教皇的失败中看到,不论主观动机如何,一旦“因音成文”,则“文随音变”的脚步也就无法阻挡了,这样,不但语言不能统一,连文字也要分裂,则中国势必如欧洲一样分崩离析。因此,中国“幸而为文字统一之国”一句是赵氏立说的关键所在。实际上,赵氏此前曾在盛京推行过官话字母,这里态度大变,恐与此考虑是直接相关的。《中外日报》编者的逻辑再一次被运用,而结论却大相径庭:《中外日报》反对的是方音切音字,而对官音切音字则取肯定态度;但在赵尔巽看来,既然破坏“书同文”是“因音为文”的路线造成的,则官话字母与方音切音字亦不过五十步与百步之差而已,都应是被“打倒”的对象。

但赵尔巽也部分地冤枉了官话字母。实际上,王照曾专门指出:“用此字母专拼白话,语言必归划一,宜取京话。……而南人每借口曰:京中亦多土话,京话不足当官话之用。殊不知京中市井俗鄙之语,亦吾京中士大夫所不道,无庸多虑也。”[107]则其所谓“京话”乃是“京中士大夫所道”,与“官话”同,实近书面语也(但这又和他为“妇孺”着想的立意产生了矛盾)。前揭“英教士利君”也注意到,“官话于文字相近,故中国能识字者,学官话为最易”,又说“士子即操土音,至京亦能改习”[108],则其所言亦“士大夫所道”,非“市井”之言。不过,当时不少论述对此并未做刻意区分,吴汝纶云官话字母皆“京城声口”,即有将二者混为一谈的嫌疑;赵尔巽所谓官话字母“只能行于语言相同之地”,显然也忽视了王照所说的“京话”其实也是读书人的话。

这样看来,王照欲以“官话”统一语言和赵尔巽以“文字”统一官话的观点也绝非势不两立,而是颇可相通的。不过,二者在态度上的差异仍应注意。盖王氏既拈出“京话”一名,在赵氏看来,仍只是“方言”之一种。《中外日报》上那篇《统一语言说》也明确提出,统一国语的可能途径之一是采用“通行最广之一种方言”之切音字,其举例即“王君小航之官话合声字母”。但既然官话也只是一种“方言”,哪怕其“通行”再广,对于其他方言区的民众来说,也不过是另一语言,又如何“声入心通”?

上述几种意见在正面主张上颇有差异(然亦未矛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而具体思路又彼此纠结,有时同一理由被用来为两个南辕北辙的看法辩护,有时关怀相近者却成为针锋相对的两方,彼时思想界在语言文字问题上见解纷纭,由此可见一斑。不过,在这些争论中,也有一个大体共同的取向:相当多数的论者都将破坏“书同文”作为攻击对手的武器,而被攻击者则避之唯恐不及,体现了其杀伤力之强大。显然,这是和时人对“形字”在维持中国统一方面的作用的肯定分不开的。

其时与赵尔巽意见类似的人还不少。1906年,宋教仁(1882—1913)在日记中提出,“中国语言文字,在太古时或杂混不堪,自黄帝平定各酋长而建一帝国,则必行国语统一之法,故命仓颉作文字。自此以后,中国文字遂皆成为单纯简秩之语言”,各种词“皆可以仅用一字一音表明之而无遗义,不须如各国语文一名词、一动词须发二个以上之音而始明,此中国语言特别之处也”。[109]这虽是讲古史,然正是典型的以文字统一国语的思路,且在宋教仁看来,也正是这一过程造成了汉语以单音字为主的特征。稍后,一位留日学生也对钱玄同说,“今之语言,渐不典则,犹赖有文字以匡之。若弃文存语,是无皮之毛”,语言又将焉附?钱氏颇表赞同。[110]其所云主题虽非国语统一,但以文字导正语言的逻辑与赵尔巽等人是一致的。

1909年,一位湖北士人潭渔隐创作了一部《汉文拼音》。据其《自序》可知,该书志在沟通各地方音:“如鄂人与浙人相接,欲通浙省之客音,只先取五十母子,一一叩之,浙人据浙省方音读之,然后按‘生音表’信口读去,顺天籁之自鸣,绝无诘曲之状。”从描述来看,其所谓“生音表”,殆与谭嗣同的“管音表”相类。潭渔隐之所以创作此书,正是要和官话字母“欲以都城首善之方音统一语言”的做法立异。他提出,“言与音”实为“二事”:“语言统一易,语音统一难。语言不通,彼此识字犹可以笔对谈,而语音囿于方隅,彼此各异,纵令勉强学似,终未若自然之为愈也。”[111]而语音出乎“天籁”,强迫人们学习不同的方音,终难成功。不过,潭渔隐又认为语音可以相通相转,只要掌握了通转规律,“信口读去”,仍可“顺天籁之自鸣”,唯这必须建立在自己熟知的方音的基础之上。

按此处所谓可以笔谈的“语言”,主要应是书面语。潭渔隐认为,汉字本来优越,不但元朝与清朝“未灭汉文”,即安南等处亦均用汉字,“其文之同,并不在强方音之苟同,殆有莫之致而致者。且汉文之趋乎雅而避乎俗,大率常用之字不过数千,以文言道俗情,毫无不达。故鄙俚之语皆不屑道,由文而明,理有固然,亦势有必然也,岂好为其难,故意歧语言文字而二之哉?”汉字长处本来在“睹文即能见意,足见古人作字,原示人以浅近”,只要教授得法,学起来并不困难。他也同意中国存在着一个语言文字由合而分的过程,但他强调那都是因为“后世庠序久废而人不知学”,非汉字艰深也。[112]汉字“同文”之力可以跨越国界,比较而言,“强方音之苟同”已非要务。这实际意味着言文一致可以通过以言就文的方式达成,与宋教仁所谓仓颉作字以“行国语统一之法”及钱玄同友人提出用文字“匡正”语言的思路是一样的。

在上述诸说中,文字都被视为比语言更为重要且能导正语言的因素。他们所说的“文字”包含了书面语(词汇、语法等表达方式)、读书音等不同层面在内。唯后者也是以狭义的文字为中心的,和切音字运动提出的以“声音”为本的观点不啻背道而驰。实际上,一旦以不同地区的人们之间的相互沟通为目标,汉字那“睹文即能见意”的优越性就立刻呈现出来。潭渔隐提出:“同文者,同其形,同其义。其音决不能同。苟必是此而非彼,势不至背天籁以求同而不止。”[113]但既然声音之不同属于“天籁”,便同时意味着“声入”有时无法“心通”,而潭氏注意到的“以笔对谈”现象又表明“目入心通”的力量似乎更强。显然,文字重要性的凸显和时人对文字分裂的担忧有关。因此,尽管江谦等人强调,要统一国语就离不开切音字,但文字作为一种正面因素在民族主义论述中的权重越来越大,抛开它讨论这一问题是不可能的。

简单说来,文字在国语统一运动中的地位的提升,经过了一个对官话切音字的肯定,到切音字被剥夺“文字”资格(参看第二章),再到以文字统一语言成为官方政策的过程,其中一个关键点即是否允许增添方音切音字的讨论。尽管劳乃宣反复强调“两次办法”的必要,但显然未被广泛接受。1910年资政院接到的要求推广切音字的五份文件,都把国语统一作为核心论据之一。这些说帖时常引用劳乃宣的话,可是它们要求推广的均为“官话简字”。其中,程先甲等明言:“简字之用,系以京音为主。教授国语,舍此别无捷法。各国莫不重国语学,故团体易坚;中国向无国语学,故性情扞格。此则急宜昌明以救危亡者也。”他们特别提到,江宁自设简字学堂开始,先后毕业数百人,“其颖异者,口操京音,与京城人无异”。[114]江宁是劳乃宣方案的主要推行地区,但程氏等人在此却以“京音”为号召,尤可看出官音方案已在切音字运动中占据了“话语霸权”地位(但同时也表明“两次办法”在实践中确有其效)。

如前所述,资政院接到这些说帖后,由严复起草了一份审查报告。报告除了规定将切音字定名为“音标”之外(参看第二章),还明确规定其“用法”为“范正汉文读音”和“拼合国语”两项。前者意在“令全国儿童读音渐趋一致”,以收“统一之效”。后者的具体目标有二:一是开启民智,以服务于“中流以下之人民”;二是融合各地民众的感情。这里的要点是:“以语言济文字之穷,又得音标为统一之助。”[115]在此视野下,文字才是中心,语言和音标只能是其辅助。

1913年的读音统一会可以看作“以文字统一国语”政策的正式启动。会长吴稚晖曾专门介绍过该会得名的缘由:“普通得称为语,约含两种性质”,一指“说于口中,限于方隅之达意声响”,一指“写于纸上,别于文学之浅易文字”;与此相应,所谓“音”亦有两种,一是“口音”,一是“读音”。口音、读音原本“互相关联。以广义言之,宜同时求其统一”。但在“进行程序上,遽从广义命名,含混其词,称为国语统一会,则读音口音,歧见纷起,无益于实在”,故“毋宁先从一部分之读音”做起,“将各有文字可凭之读音,讨论既定,而后即借读音之势力,用以整齐随地变动、止有声响可凭之口音,则有执简御繁之效益矣”。而这就意味着“以文字为讨论之目的物”。[116]换言之,“言同音”须以“书同文”为前提和途径,切音字运动关于语言和文字关系的理论在实际上被颠倒了过来(当然,这已是充分考虑到“语言”之后的“文字”了)。吴稚晖这段话正可视为对赵尔巽“以语言就合文字”一语的最佳注脚。

这一讨论也揭示了“言文一致”的两条路线。在理论上,言文一致既可以是以文就言,也可以是以言就文。切音字运动强调声音为本,文字为末(参看第一章),自然走向以文就言的道路。但这或可能造成国家分裂,已使蔡元培感到危险,故而才提出先统一“言”的主张,并在未来理想的文字中为“会意”留下位子。赵尔巽则根本认为:“我国文字,不主音而主义。主音者字母虽简,拼音可以不穷;主义者字母既繁,不能以声统驭。”[117]宋教仁的主张与此相类,均倾向于以言就文。吴稚晖也在与章太炎辩论万国新语的文章里强调,中国人在采用万国新语之前,应有一过渡阶段,即语言文字之统一是也。“至夫统一之术,非有奇法殊能,特矫于天然之适宜。”汉字本来统一,“而言语则必有一种适宜之音字,附属于旧有之文字以为用,于是声音亦不得不齐一”。[118]

吴稚晖使用的“天然”一词,和沈学、王炳耀等使用的“天籁”“天性”等表述相类,而态度则恰好反背。沈、王等认为,声音既发自天然,故文字须趋近语言,才能声入心通(参看第一章)。吴氏则认为,声音既“天然”不齐,则必以文字齐之而后可。有意思的是,章太炎也说:“余闻风律不同,视五土之宜以分其刚柔侈敛,是故吹万不同,使其自已。前者唱喁,后者唱于,虽大巧莫能齐也。”[119]章、吴二人似乎再次殊途同归。不过,太炎的意思是,语言不同,乃是天性,故中国永不能采用万国新语;吴氏则强调,正因声音天然不齐,所以必须以外力矫之,才能归于一致。比较起来,潭渔隐虽亦主张“天籁”不同,与章、吴相近,但仅就“声音”而言,又不认为有特意“矫正”的必要。显然,各方立论中虽然不无重合之处,但具体论述纠缠错落,层次和关系都异常复杂,难以一概而论,只能放在论者各自的特定意图与观念系统中才能获得确切理解。

整个民国时期,用文字统一语言的主张成为官方语言政策的基本内容,不断得到重申[120];而且这一主张并不仅限于狭义的文字和语言领域,也被当作衡量文体改革的标尺。比如,1918年,钱基博(1887—1957)在江苏省立第三师范学校暑期班中强调:言文一致,“必不可改变文字以就语言,致文字日即于纷歧;只有改变言语以就文字,使言语渐归于统一耳”[121]。此处的“言语”和“文字”其实都是在文体的层面上使用的,而钱氏的话锋所指,不用说,就是其时正方兴未艾的白话文运动。在这里,文字改革和文体改革又一次展示出一种平行关系。而这同时也提醒我们,无论是在哪一层面的意义上,故事都远未结束。

[1]苏易:《书同邑卢君切音字书后》,见《万国公报》第84册,1896年1月,15752页。

[2]王炳耀:《拼音字谱》,13页。

[3]佚名:《某氏通字平议》,载《中外日报》,1908年9月29日,第1张第2版。

[4]陈虬:《新字瓯文学堂开学演说》,见《新字瓯文七音铎》,12~13页,括号内的说明为笔者所加。

[6]南京中医药大学编著:《黄帝内经素问译释》(第4版),41页,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

[7]孙宝瑄:《忘山庐日记》上册,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1897年12月7日),150页。此是孙氏记录的大意,非叶氏原话。

[8]李孝悌:《清末的下层社会启蒙运动:1901—1911》,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李仁渊:《思想转型时期的传播媒介——清末民初的报刊与新式出版业》、陈平原:《有声的中国——“演说”与近现代中国文章变革》,见王汎森等:《中国近代思想史的转型时代——张灏院士七秩祝寿论文集》,6~14、383~428页。王东杰:《口头表达与现代政治:清季民初社会变革中的“言语文化”》,载《学术月刊》2009年第12期,121~133页。

[9]佚名:《敬告宣讲所主讲的诸公》,载《大公报》,1905年8月16日,第1页。

[10]黎元洪:《大总统演说词》,载《晨报副刊》,1922年12月22日,第1版。

[11]黎锦熙:《国民学校一二年级教学注音字母的主张·其一》,见朱麟公编:《国语问题讨论集》,47页(类页),上海,中国书局,1921。

[12]佚名:《白话演说学堂教课法》,载《南洋日日官报》,1906年1月12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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