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士大夫的忠孝观及其转向
揆诸明代士大夫的忠孝观念,尽管所涉甚多,然究其要者,则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阐释忠与孝的关系,亦即究竟是忠孝不能两全,还是忠孝可以合一;二是梳理忠臣孝子的精神史源流,进而解释孟子所言的大丈夫“浩然之气”,与忠臣孝子之间存在着何种传承关系,以及忠臣孝子所具的侠义精神;三是忠孝的名实之辨,即从名副其实的“愚忠”实践者与名不副实的沽名钓誉者两个侧面,对忠孝观念重加论定;四是从整个明代的社会变动背景之下,进一步解析忠孝观念所面临的众多转向。
(一)忠与孝之关系
明代士大夫在论及忠、孝之间的关系时,首先通过对忠孝概念的定义而对其社会意义加以阐释。就忠孝概念的定义而言,主要集中于忠、义二字。如高拱首先承认人臣侍奉君主必须尽忠,而所谓的忠,其义就是“尽其心之谓”。人臣对君主一旦尽心尽力,那么,就会忧国如家,爱民如子,然后职业克修,事功可建。[19]田艺蘅在论述忠臣这一概念时,将其作了大小之分,末世忠臣,不过是“承顺过而弼拂微”,这不过是小忠而已。唯有能够犯颜直谏,才堪称大忠。[20]吴伟业又将“义”字引入其中,对“忠义”这一概念作了较好的诠释。这就是说,所谓忠,就是“不忘先朝”;所谓义,则是“保素节而出流俗”。[21]
忠孝概念一旦论定,接下来面临的就是对忠孝的社会意义加以进一步的阐释。正如明初学者商辂所言,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士君子读书学问,“所务者忠与孝而已”。[22]可见,忠、孝二字在明代读书人心目中的地位至关重要。蔡靉认为,在宇宙之间,最为贵荣者,不是荣华富贵,而是“忠臣孝子”。这些忠臣孝子,是天地之正气,躬行之君子。[23]正如林时对所言,忠孝是与父子、君臣对应的人生大伦,与天地并列。若是舍弃忠孝不言,则“人道几或熄矣”。[24]
基于儒家五伦关系之上的忠孝之德,与朋友之道的关系究竟如何?这可以引用李贽之说加以进一步证明。李贽将忠臣与贞友并论。他说:“世未有贞友而不可以事君者也。故求忠臣者,尤必之贞友之门。”[25]换言之,在五伦关系中,李贽将朋友之间的“贞”,上升到与君臣之间的“忠”相提并论的地位。至于人臣忠孝之道的维系,其关键更是在于人们的“廉耻”之心。而廉耻之心得以维系,则需要有刑、礼。[26]
传统士大夫有“忠孝不能两全”之说。明代的士大夫,很多亦陷于这样两难的境地。以罗伦为例,开始时因为双亲尚在,不敢以身许人,亦即出仕。但最后不得不以身许人,尽管可以找出借口,说这不是“许人”,而是“许国”。但一旦以身许国,就不再能全养其亲。而双亲不获全养,而“身将焉许”?这确实是一种两难的窘境。[27]然若细绎“忠孝不能两全”之说,确实已经道出了传统儒家士大夫忠孝观的精义,这就是以忠统孝。换言之,当忠与孝发生冲突时,孝道理当服从于为君尽忠。揆诸明代士大夫的忠孝观念,同样具有偏于忠的一面相。举例来说,如一个人父母俱存,兄弟却少。一旦出仕,遇到君主有难,死之则不孝,不死则不忠。此时又当作何选择?明代理学家吕柟认为:“当是时,君难为重,又非徐庶可比。”[28]这就是说,应该选择为君尽忠。
明代抗倭名将戚继光“忠以成孝”之论,显然已经证明了明代士大夫的最终取向,亦即以身许国。古人有“有母而未可以身许人”之说,其意是说不出仕,不食君主俸禄。至于已经出仕,父母同样享受了朝廷所给予的俸禄之养、荣封之秩,这就不能再有“未可以身许人”的借口。按照戚继光的说法,即“如以父母在堂,未可以身许人,则必不可仕。既仕,便当随寓而尽为臣之节,国尔忘家,忠以成孝,不可执古语饰非。”[29]“国尔忘家”“忠以成孝”,这是典型的以国统家、以忠统孝。至于将忠置于孝之上的典型,则可举明末的张煌言。史载张煌言被俘之后,当时地方官员也曾请出了张煌言的父亲,由其父来劝降。但张煌言在复书中却说:“愿大人有儿如李通,弗为徐庶,他日不惮作赵苞自赎。”所以,在复书中自称“不孝”。[30]不听父亲之言,虽说不孝,却是大忠。
当忠、孝发生冲突之时,亦有士大夫选择孝亲。自古以来节士,当遭逢人伦之变的时候,在忠孝的抉择上,往往处于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关于此,清代史家全祖望举多例如下:
赵苞势不能复顾其母,只应一死自谢,终为恨事。徐庶之从魏,先儒不以为非。然夷考之,则庶竟仕魏,无乃违其初心,岂方寸卒不自主耶?姜维自负远志,长往不顾,亦未为得。独周虓入秦,始终不可屈节,一奔汉中,再徙朔方,可谓烈哉![31]
这就是说,在忠与孝发生冲突之时,一部分士人确乎“忘亲为难”,有偏于孝的另面相。如汪道昆认为,“窃惟分莫严于君臣,分在则恩不掩义;亲莫逾于母子,亲在则义不胜恩”。一则分无所逃,一则心无所解,在君臣之义与母子之亲之间,并无轻重之分。士人一旦出仕,这是一种“倍亲”之举,无暇顾惜其家,亦在情理之中。这是“以忠为孝”,遑恤其家?尽管如此,汪道昆不得不承认,“忘家易,忘身难;忘身易,忘亲难”。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身者亲之枝也,亲者身之本也。本之其所自出,又焉能忘”?所以,“亲忘我非难,我忘亲为尤难耳”。[32]明清易代之际,著名诗人吴伟业没有选择“诸君子处其易”的方式而为国殉节,反而听从其母之劝:“儿死,其如老人何?”最后选择了“处其难”这一方式,确实如其所言,是一个“天下大苦人”,[33]但细究起来,还是一种全孝不尽忠的行为方式。
按照传统的见解,言忠必说“资于事父”,言孝必说“终于事君”。这就是说,服勤就养,昕夕不违,堪称孝子之行。若为君主,可以离亲出仕。瘁躬就列,险夷不贰,亦算得上忠臣之节。若是为了亲人,则可退而归隐。问题的关键,并非在于出仕抑或归隐,而是必须权衡时势,而后决定缓急、去就。所惜者,爵可縻心,位能骄志。无论是耽宠之夫,还是循名之客,为了一己的名利而辞庐不返,冯轼忘归,即使“亲有蒺藜之危”,亦留恋身处盘桓之地。这无疑是忠孝观念的异化,却亦是当时的实情。鉴于此,高拱在论及忠孝发生冲突之时,出于素心自洁、清尚镇俗的目的,主张“慨然逃禄,挽不可留”。[34]这又是偏于孝的见解。
无论是以忠统孝,还是“忘亲为难”,在忠孝论上,无不都是一种偏向之论。除此两者之外,忠孝可以两全之说,则更为值得关注。中国自古有言,“忠臣必出于孝子之门”。方孝孺的孝道观,可为此论的注脚。一方面,方孝孺认为,“孝以继志,忠以尽职”;“大孝尽忠,以显父母”;“夫孝为万善之原,移事亲之心,以事君,则忠莫大焉,推爱亲之心以及人,则仁莫厚焉”。另一方面,方孝孺又认为,忠与孝并无二致,唯有“知孝亲”,而后可以“事君”;唯有“忠于君”,而后可以称为“大孝”。[35]
揆诸明代的士大夫,所谓的“忠臣必出孝子之门”,方以智堪称典型一例。史载顺治十一年(1654),方以智已经出家为僧,在高座寺闭关。钱澄之前去探望,寓居报恩寺。在卖卜人周勿庵的店铺中,听到过去曾是宦官的老僧,说起崇祯年间方以智的一件逸事。据这位宦官言,一日,崇祯帝经筵完毕回宫,天颜不怿,忽然叹道:“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如是者再。经宦官跪问原因,崇祯帝才说:“今早经筵上,有展书官陈某,乃陈某子。其父巡抚河南失机,问大辟,系狱候决。某衣锦熏香,展书朕前,略无戚容,不孝如此,岂能忠乎?”宦官跪进道:“展书官旧例皆然,跪近上前,防有不洁之气上触,故衣必鲜华,熏香盈袖,要令展书时芳香袭御坐耳。”崇祯帝听罢言:“既知此例,便当辞官;不然,辞差可也。朕闻新进士中,有一方以智,其父方孔炤亦以巡抚湖广,与陈某同罪下狱,闻以智怀有血疏,日日于朝门外候百官过,叩头呼号,求为上达。此亦是人子。”言讫,又叹道:“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未几,释放了方孔炤,而将陈氏大辟。[36]正是方以智的“血疏”之举,才使崇祯帝有“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之叹。
中国儒家传统文化中,一直认为忠孝不能两全。李贽却从李贤“夺情”起复这一事件中,对出仕与尽孝的关系作了下面的阐述:
余谓若欲尽孝,自不宜出仕;既出仕,藉君养亲,又持终丧之说以买名,皆无廉耻之甚者。苟在朝不受俸,不与庆贺,不穿吉服,日间入公门理政事,早晚焚香哭临,何曾失了孝道?况忠以事君,敬以体国,委身以报主,忘私忘家又忘身,正孝之大者,乃反以为不孝可欤!天顺反正八年之间,非文达挺身负荷,则曹、石之徒,依然败坏溃烈,不可收拾矣,何莫而非文达行孝去处,而必以区区庐墓哭泣乃为孝耶?吾不知之矣。[37]
从中可知,李贽对李贤夺情起复一事持肯定的态度,并认为这种行为正好是“孝之大者”,忠孝完全可以两全。
(二)忠臣孝子与大丈夫“浩然之气”
无论是为国尽忠的忠臣,还是为亲尽孝的孝子,其间的忠与孝,从精神史的源头而言,无不与孟子所谓大丈夫的“浩然之气”有关。鉴于此,需要从“气”的视角,对忠臣、烈士、孝子加以剖析。
毫无疑问,忠臣烈士的末后一著,无不与“气”有关。曹学佺对“忠臣烈士”有如下称赞:
予观古之忠臣烈士,片言只字,取珍当时,垂范后世,固重其人也欤?而其言亦有足重者。夫忠烈之性,得之天者独完,必有一段激昂直遂之气,蟠结于胸中而不可抑遏,恒先时而鸣,触事而发,以期得当,而报主知,匡世道,有所建立于时。虽为世所不容,而卒遇缺折,其光芒陆离,终不可以泯没。要之,君德为之一光,而世道亦终赖焉。[38]
这就是说,忠烈之性,其源头还是那一段“激昂直遂之气”。对于这样的忠臣烈士,在明代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讥其“不善用”,希望“进之于道”。其言外之意,就是说忠臣烈士不免意气用事,缺乏“道”的修养。对此,曹学佺作了下面的辩解:
此非真知人者也,亦非知言者也。何则?造物亦至大矣,中和之气称咸备矣。然使其光风霁日,不寒不暑,可以运四时而成岁功,亦何必为骄阳洹阴、雷电霜雪之迭见哉!盖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极盛之中,有至衰者伏焉。人情安于所习,以为固然,而倅不可动变,自非察几于微茫之表,转圜乎瞬息之中者,乌能有济。……故善知言者,知其根心,以及政事;知其顺理,而成文章。又知其无小大,无古今,而皆足以发之,不与世俗同。[39]
曹学佺的辩解,可以另一位当时之人的说法加以印证。他就是为曹学佺此说作评述的陆府治。陆氏认为,如果忠臣之言之行尚“有道可进”,就是一种“意气”,而不是“忠烈”。换言之,忠烈不是意气。当天下危亡,偏在厝薪积火,上下恬熙,蛊坏已极,忠烈之士看出其中之病,出自内心的忠诚,发出不同于世俗之言,岂是“逞少年意气,一击沽名哉”![40]
就“忠臣烈士”与“气”之关系,明末清初人钱澄之更是作了详尽的解析。他认为,自古以来,建天下之大功,犯天下之大难,不幸而为忠臣烈士,成天下之大名之人,无不因为“气”之所激。这种气,集义以生,至大至刚,塞乎天地之间。正因为此,“金石可毁,而此气不毁;星辰可移,而此气不移;世界可坏,而此气不坏;功业可朽,而此气不朽”。为此,钱澄之以明末东林党人攻击阉党一事,证明忠臣烈士之气,一脉相承,且能感动后世。一般的世俗之见认为,明末国事之坏、东林君子党祸的产生,无不都是因为东林君子相激而成。但钱澄之的观点正好相反,断言:“夫君子之祸,天为之也;君子之激,亦天为之也:不激则祸不成,不激则气亦不见。天盖早构一祸端,以成其必败自势,所以祸其身于一时,而存其气于万世,彼阉然无气者乌足以知之?”[41]明清易代之后,虽然人与事俱已往矣,但还使人读东林君子之书则凛然以生,过东林君子之里则慨然以慕。这是什么原因?显然是受到了东林忠烈之气的感染。
无论是为臣死忠,还是为子死孝,其行为与精神,无不可以动天地、感鬼神、贯日月、孚木石,甚至被传统的士大夫上升到“可以正万世之人心,位万世之天常”的高度加以认识。追溯这种士大夫精神,则明显导源于孟子所谓的“浩然之气”。正如明人罗伦所言,诸如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等一类的举动,无不奠基于“浩然塞于天地之间者”。[42]
忠臣孝子一旦与浩然之气结缘,必然使忠臣具有侠士之风。照理说来,侠客与忠臣之间,尚有一线之隔。具体来说,侠客为知己者死,则完全“动于气义”。若非如此,则为“郭解之假手”,与豢犬吠人无异。忠臣以大义灭亲,则完全“关于庙社”。若非如此,则为“逢蒙之负心”,与哺枭食母无异。鉴于此,君子不受难酬之恩,不树难事之友。[43]然而,真正的忠臣,一身兼具豪杰与圣贤的两面相。如陈继儒在为明代忠臣于谦所作的碑文中,对忠臣作了重新地诠释,认为一方面,忠臣为国,不惜死。唯因不惜死,才造就了忠臣有“豪杰之敢”的一面相,在气势上如黄河排山倒海之势;另一方面,忠臣又不惜名。唯因不惜名,才导致忠臣又有“圣贤之闷”,亦即既能伏流地中万三千里,又能千里一曲。[44]进而言之,真正的忠臣,显然具有狂、侠的另一面。从方孝孺忠义节烈的行为中,钱谦益已经看出了方氏所具有的古之狂士、汉之侠士的一面。他评论方孝孺道:
嗟夫!感嗣君,悲故主,九死不屈,赤族不悔,不可不谓之侠。谈笑刀锯,指叱鼎镬,噀血而大书,长歌而毕命,不可不谓之狂。自汉以来,士之矜名行、崇谨厚、卖国而鬻君者多矣,靡不以中庸为窟穴。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赴汤蹈火,惊世绝俗之为,圣贤之所不辞也。[45]
细绎钱氏之言,是说方孝孺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赴汤蹈火,做出如此惊世绝俗的举动,固然符合圣贤的行为准则,但同样具有侠士、狂士的精神。
忠臣死后,慑于奸臣的权威,很多人只能忍气吞声,甚至不敢出来将忠臣的尸体收殓掩埋。这当然是时势所然,也是人之常情。正因为此,忠臣才只能得到侠士的惺惺相惜。所以,每当此时,自然会出来一些侠士,不顾个人的安危,慷慨为忠臣安排后事。如于谦死于西市之后,当时“家人避祸,不敢收敛”。当时有一位都指挥陈逵,奋然说于谦是“第一忠臣”,前往西市拜哭,准备好衣冠,将于谦收殓,并将其棺抬到萧寺。[46]尽管陈逵自己说此举并非是为了“钓豪侠之名”,却确实具备了古之侠风。
(三)忠孝名实之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