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答肯或不肯。
叶世文性情狂妄,又饮得半醉。游戏人间的猛兽,情话至多保鲜一夜。他无非是看了记事本,贪新鲜又大男子主义,想演英雄救美的戏码。就算没杜元作祟,他俩也不会有好结果。
叶世文习惯了程真不会讲好话哄人,历经昨夜,只当二人默认这段关系。他低头:“你帮我剃。”
程真脸红:“我只有剃刀。”
“剃刀就剃刀。”
“我平时拿来剃腿毛的。”
“又想骗我?你浴室有一只未拆封的。”
程真只好拆开剃刀的塑封。
傍晚六点,艳阳终于被煮至九成熟,凝在天角,从炙热的白转黏稠的橙。上帝收紧火气,在最后上碟前拌入紫蓝靛灰的晚霞。
程真坐在沙发扶手,微俯身,托起叶世文下颌。刀锋锐利,她极小心,轻轻剃净薄唇边泛青的胡楂。仲夏的闷热被这副认真神情消弭。
夕阳映得满屋亮堂。
“你看什么?”程真抬眼与叶世文对视,被他带热度的目光烫着了心脏。
“看你。”叶世文嘴角勾起。
程真的视线在他的五官上流转:“你是不是长得像你妈?”
“嗯。”
“她很靓?”
叶世文笑意更深:“想赞我靓仔,不需要拐弯抹角。”
“是不是想破相?”程真脸颊微热,剃刀刮在叶世文颌线,“只得一张脸可看,有什么好骄傲的。”
“我妈是我见过最靓的女人,你说要不要骄傲?”
性感的不及她清纯,清纯的不及她娇娆。绮媚,绮丽妩媚。世间艳物大多致命,却赶不走趋之若鹜的贪婪者,叶世文厌恶所有觊觎叶绮媚的男人。
那种目光,对一个女人而言,是酷刑。
程真收起剃刀,手指在他脸上温柔抚摸,确认无一处遗漏:“我信她有这么靓。”
只有足够貌美的女人,才会是战利品。每个提及她的人,都在扼腕她的早逝——包括杜元。
“他妈死得早,否则凭那张脸,叶世文早就改姓冯了。”
“不吃醋?”叶世文摸上程真膝盖,凑近她脸庞,“我赞其他女人靓,你没反应的?”
程真笑了:“那人是你妈。”
她从来都不是有外貌焦虑的人。
“我妈也比不上你,因为你可爱。”叶世文仰视程真,难得深情,“那首歌怎么唱的?'说过请你别要别离,赞过你可爱动人无比……'”
万物有灵,阴阳有道,能量守恒,国际惯例。
靓仔注定不会有靓的歌喉。
程真皱眉:“好难听,走音走得隔壁七楼那个植物人都要被吓醒了。”
叶世文痞笑,吻在她脸颊。
“你不用送我,又不顺路,我自己搭车就行了。”
“就走个西隧过海,需要多久?”
“你去元村,我去乐川坊,南辕北辙好不好?”
“我真没见过你这种女人。”叶世文把皮带扣好,又忍不住凑上前去,“想对你好都不行。”
程真穿上长裤:“你怎么会有未见过的女人?”
“以前都是你情我愿玩玩而已,你不要那么小气去计较。”叶世文把手往后撑,仰坐在床,见程真穿戴完毕,他顺手拿起床头那只tweety,指腹在“辰”字摩挲,“谁送你的?”
这是林媛的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