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智强把刘锦荣近期通话记录快速录入自己另一台手机,翻阅寥寥几条短信,什么关键内容都没有,随即关机。
盛好白饭后,刘锦荣刚好从楼上下来,进了厨房。
“阿强,我与你手机调换了。”
“是吗?”徐智强惊讶,“真是不好意思,我还没开机,不知道这台是你的。”
二人又把手机交换回来。
迈出厨房,屠振邦抬眼,没好气地说一句:“吃个饭也不安心,起起落落搞什么?”
徐智强不敢说话。刘锦荣自觉解释:“手机没电了,上楼换块电池。”
屠振邦没有看向刘锦荣,反而与自己对座的陈姐相视。陈姐意会,立即放下筷子,对叶世文说:“文哥仔,你四姐没来,托你姐夫带了些顶级鹅肝到海城。屠爷特意交代我留到今日,我拿来给你尝尝。”
叶世文点头,又转过脸去笑话屠振邦:“契爷,没想到你一把年纪还口硬心软,明明最惦记我。”
屠振邦也笑:“内脏胆固醇最高,我是想毒害你。”
陈姐跟了屠振邦二十多年,厨艺精湛。海城富贵家庭如云,雇主却有不成文的共性:用人不得同桌吃饭。陈姐是例外,不是亲眷胜似亲眷,叶世文从来不敢得罪她。
初到屠家,只有陈姐半夜为饥肠辘辘的他煮一碗斋竹升面。不放葱,放韭黄,深夜的薄薄呛香,叶世文饮尽澄澈汤底,咽下筋道面条。她说:“文哥仔,多吃点吧,你太瘦了,出门办事别人看不起你,回来只能挨屠爷的打。”
他明知陈姐是屠振邦遣来的,却始终感激这一碗面。
屠振邦太厉害。收买人心,没人及他。
“文哥仔,屠爷爱吃卤水,你偏不爱。所以我还做了一味红酒烩鹅肝,你试试。”
叶世文夹起一块软糯鹅肝。
经酒烩,泛糜烂色泽。入口即溶,细腻得尝不出任何粉末,咀嚼吞咽,只存齿颊酒香、肝香,弥漫的荤气十分醉舌。
佳肴不过如此。
“这么大一块肝,鹅身应该不小。”刘锦荣也尝了一块,“我记得阿爸也爱吃卤鹅,下次让娉婷那个在妇女会的同学带些来。”
屠振邦没动筷,从口袋掏了一包烟出来。
刘锦荣想帮他点火,却被屠振邦抬手挡住。他要自己点,深深吸了一口,星火红透,再吐了一口,呼出烟雾以外的所有气息。
“一只鹅,只有一百日命。养得鹅毛丰绒,鹅冠厚实,就可以割颈放血。趁尸首未凉,先别拔毛,起刀剖肚。从胸口一刀过,挖出来的鹅肝还是热的,带血,才算新鲜。
“酒烩烟熏这种外国人玩意简直糟蹋,一定要卤水,要白斩。一个够香,一个够腥。中国人才是真正的美食家。好东西落到外姓人手上,烹不出滋味,只会浪费。世文,你说是不是?”
叶世文笑了。借病不来的屠娉婷,远在他乡的杜师爷。屠振邦把这一屋五人凑齐,讲似是而非的话,演给叶世文看。
他老了,不玩夺权,玩诛心。
在叶世文即将得势的当口,试探再三。到底姓冯,还是姓屠,到底酒烩,还是卤水,他不管,他只要叶世文表态,给他一如既往的忠诚。
肉体衰弛,容颜脱水,屠振邦心性依然高昂,踮着脚在期盼赌赢每一次利益博弈。这哪是品鹅肝,这可是鸿门宴。
看来今日是最后一次在屠家吃盆菜。
“我觉得是不是不重要,重要的是契爷吃得开心。”
叶世文放下筷子,伸手从屠振邦的烟盒里晃出一支烟。衔在唇边,自己点火。吞云吐雾间,两父子身旁贴座,心如隔河。
到底不是一家人。
屠振邦眼色滤了道烟气,反而不显老态,熠熠似夜火,抖擞得很。他有些不敢妄断,话在唇边兜转一圈,又轻声问:“那日的残局,我还留着,饭后跟我走完它?”
叶世文没有犹豫:“不了,我还要去银山区。”
“你爸叫你回去?”
“嗯。”
“打算什么时候改姓冯?”
“不改了,不姓冯也是他儿子,这是事实。”
屠振邦夹烟的手一滞,停了几秒。然后又抬起,把烟叼在嘴角,粗糙掌心在叶世文肩头拍了两下,二人再也无话。
不说了,便是缘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