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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唐朝杂记(第2页)

4.一个真实的狄仁杰

提到狄仁杰,大家第一想到的肯定是电视剧中的形象。在剧中,狄仁杰侦破了很多大案、要案,推理能力与英国的福尔摩斯相比,完全不落下风。而他手底下的李元芳武功高强,帮助他抓获罪犯,立下了汗马功劳。

可是,历史上真实的狄仁杰到底是怎样的呢?先说外貌,狄仁杰到底长得什么模样呢?史书上对狄仁杰有过什么描述呢?其实,史书上并没有对狄仁杰有过多描述,只是提到他“倜傥”,也就是气质好。

狄仁杰曾在地方和朝廷担任司法官员,在职期间业绩突出。史书上只说他断案效率高,担任大理寺丞期间,一年断案一万七千八百起,平均每天就得断案四十多起。如果是推理破案,这绝对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所以说,他的断案其实是看卷宗复审案件,并非现场侦破。他要做的是发现案件的漏洞,需要重审就重审,该结案就结案。

不过,一天断案四十多起可不是什么轻松活儿,能力必须到位。实际上,狄仁杰是一名工作狂,工作能力很强。他当时担任大理寺丞,主要负责审阅卷宗,复审案件,而且他确实推翻了大量冤假错案。

狄仁杰,字怀英,在贞观四年(630年)出生于现今太原的一个地方,祖父辈是官员。狄仁杰在26岁时通过科举考试,在汴州当判官。他满腔热情地工作,但不久就遭到了一次挫折,对他来说可谓沉重的打击。原来他被胥吏诬告了。以他刚正不阿的性格来看,估计是触碰了当时官场的潜规则。不过他还算是比较幸运的,他刚正不阿,把状告到了阎立本那里。阎立本是著名的画家,当时也是钦差大臣,正好在汴州考察。他弄清了事件真相,发现狄仁杰德才兼备,便推举他做了并州的都督府法曹。

狄仁杰有个和魏征相同的优点,那就是敢于直谏。这也和他刚正不阿的性格有关。一次,左卫大将军权善才和左监门卫中郎将范怀义不小心把昭陵中的柏树砍掉了,唐高宗大怒,下令立即处死他们。狄仁杰上前进谏,认为他们罪不该死,并说明了其中的理由。他说:“按照唐律,他们两人的罪行不至于被杀头,如果陛下坚持要杀,法律就会失信于人,从而失效。现在陛下因为一株柏树杀了一个大将军,等以后人们记述历史时该如何评价陛下呢?如果我现在按照陛下的命令杀了他们,这才是陷陛下于不义啊!”

后来高宗觉得狄仁杰说的有道理,便采纳了狄仁杰的建议,而且还让史官记录了这件事情,以让自己流芳百世。因为狄仁杰的出色表现,唐高宗提拔他为侍御史。侍御史是一种监察官员,级别虽然不高,但这个官位对以后的仕途很有帮助,升迁速度比其他职位快得多。所以说,唐高宗虽然表面上对他实行平级调动,但实际上是将他列为重点培养考察对象了。

皇帝对狄仁杰寄予了如此高的期望,其非常努力,没有辜负唐高宗,很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因为侍御史主要负责审理官员的案件,所以狄仁杰在任期间上奏章弹劾了两位唐高宗的宠臣和权臣,这可需要极大的勇气。在他弹劾期间,唐高宗还替他的宠臣求情,但狄仁杰并不买账,最终还是将宠臣拉下马。朝廷无不为这件事肃然起敬,可以说,一个从六品的官员,生生为大唐的官场整了一回风。当然,这也得益于唐高宗对他的这一行为是持支持和宽容态度的。

狄仁杰在影视剧中的背景都是武则天在位期间,在历史上,狄仁杰也确实在武则天在位期间任职,并且由于平叛契丹叛乱有功,还获赐紫袍、龟带,并且武则天还在紫袍上题了12个金字,表彰狄仁杰的忠诚。几年以后,狄仁杰随武则天巡幸三阳宫,文武百官皆同前往,但只有他被赐予宅邸,可见他在当时获得的恩宠没有人可以相比。就连狄仁杰死后,武则天都为他举行哀悼,废朝三日,还给他起了谥号,追赠他为文昌右相。

所以说,狄仁杰不仅是断案高手,也是铁面无私的正义之士。

5.唐朝的忌讳

一提到忌讳,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存在的,其中有精华也有糟粕,精华是值得学习的,而糟粕是需要改进甚至丢弃的,应当区别对待。唐代的忌讳也是一样,呈现出丰富复杂的情况。

唐代的忌讳从不同方面来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人们生活习惯中的忌讳,另一种是文化交往即每个民族礼仪中语言文字方面的忌讳。

先来说一说生活习惯上的忌讳。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忌讳是许多方面的。在婚姻方面,中国从周代便有相同姓氏不通婚的规定。《礼记》中曾写道:“结婚娶妻是不可以娶相同姓氏的人的,娶妻应以厚礼来聘。如果纳妾,不知他的姓氏,则需要同卦来算一下卜。”这反映了古人禁止同姓人通婚的观念,实际是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的婚姻实践总结出来的。用现代的观点来看,即是禁止近亲结婚,这对于子孙后代的健康是有很大好处的。在唐代也有法律进行约束,条例中有写到同姓相互结婚,即犯诛杀的罪过,同时认为在五服之内的同姓通婚,简直就像禽兽一样,应当判死罪。

唐高宗永徽元年(650年)时,出现过一个涉及近亲结婚的实际法律问题,曾引起朝廷有关方面的一番争论。郑州人郑宣道娶了少府监主簿李玄乂的妹妹为妻,但是这个人又是郑宣道的堂姨。李玄乂刚开始未考虑这个关系便答应了,后来觉得于礼不合,便请求解除婚约,但郑宣道不同意,官司打到尚书省。尚书省有关部门的有关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定禁止,便判郑宣道成婚。但是御史大夫李乾祐把这件事上奏皇帝说:“有的堂姑堂姨是一个家族的,虽然他们分开了但还是同一家族的,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动物都知道自己的母亲,怎么可以让自己母亲的妹妹嫁给自己当妻子?”经过一番讨论,皇帝下圣旨采纳了他的建议: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姨、堂姨母,和姑舅家的姊妹,堂外甥不能进行联姻。可见只要有血缘关系,就禁止通婚。这无疑是正确的。

婚姻之外,在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忌讳。比如躺着吃饭、没事叹息、睡觉像尸体、在碗中插筷子、以父母发誓的都是不吉利的。还有关于失态不文明的:穿着衩衣出门迎客,不敲门直接就去客人家的,主人没请就先上厅坐,主人没动客人先拿筷子,骂人家奴婢,钻壁窥人家等一系列都是不吉利的。由此可见唐朝人很讲究言谈举止,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接下来说一说语言文字方面的忌讳。在古代出现最多,容易引起误解的则是语言文字方面的忌讳。如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面对什么人应当说什么话,写什么字。如果稍不注意,轻则惹人生气,重则还会耽误前程,更严重的甚至会被治罪。

在语言文字的忌讳方面,又可分为公讳和私讳两个方面。

所谓的公讳,也叫国讳。大体上就是有关国家的忌讳,即整个社会百姓都要规避的忌讳。这种忌讳主要来自皇帝家族的名字,主要是皇帝的名字。如唐高祖叫李渊、唐高祖的父亲叫李虎,唐太宗叫李世民,这样,“渊”“虎”“世民”便都是要忌讳的字,臣子在上奏章和其他一切文字材料中都不能用这几个字,百姓也不能用,如果用了,就是大不敬,轻了受处分,重了挨板子或蹲大牢。

当然,这一规矩由来已久,据说孔子的母亲名叫徵在,所以孔子从不说徵在,这是忌讳的基本常识。地名犯讳的,也要改名。如隋炀帝杨广立为太子后,凡是有“广”字的郡县一律改名,广福郡改为浙阳,广昌郡改为上谷,广长县改为修成等。正因为皇帝的名这样重要,如果用一个最普通最常用的字作名,麻烦就太大了。所以皇帝即位后往往改名,尽量用一些生僻的字,这样就避免了对百姓造成困扰。

所谓的私讳也叫“家讳”,即针对当事者本人的忌讳。唐代约定当事人以上三代的名字需要忌讳,即父、祖、曾祖需要忌讳。唐朝人的名片上都写上三代名讳,便有这种作用。这是当时稍有文化常识的人都知道的。这样人名就不仅仅是个人名的问题了,弄不好会影响后代的前途。如李贺的爷爷就是因为给儿子起个李晋肃的名,结果耽误了孙子考进士,虽然当时韩愈尽力为之辩驳,但李贺就是因为这一点被取消进士考试资格的。在给儿子起名时,要考虑孙子的前途、利益及社会交往的便利,在当时那个历史时期,不能不说是有深谋远虑的经验之谈。

在进士考试时,如果题目中有需要忌讳的字,则马上要以有病为由退出考场,这一年就算白费。学子的努力就因考题里的一个字而白费了,在当时这可以说是最不道德的陈规陋俗。任命官员时,也要注意新任官职中有无忌讳之字,如果有,被任命人要主动提出,看情况来决定。在古代社会生活中,如果不知避讳,在上层社会便无立足之地。但如果过了头,也会有人不满。

还有一个很过分的忌讳陋习,就是唐代参加考试的举子不但要避自己的家讳,也要避主考大人的私讳,就连举子的姓与主考的家讳同音都有麻烦。根据有关史料记载,崔殷梦在科举考试中担任考官时,吏部尚书归仁晦托他照顾自己的弟弟归仁泽。崔殷梦一再推延,不作明确答复。归仁晦想,自己是吏部尚书,而且与他的关系很好,就让他明确表态,崔殷梦见没有办法推托,便说出了自己的私讳,归仁晦这才明白是自己的姓触犯了崔的家讳。原来,崔殷梦的父亲叫崔仁龟,归又与龟同音,所以崔殷梦当主考,凡是姓“归”的举子都不能考中。归仁晦也明白这个道理,总不能因为推荐自己的弟弟中举而让人家辞官吧,所以归仁晦便作罢了。当然,这在现代人看来是毫无道理的陈规陋习。

6.唐朝的圣旨

在现代看古装电视剧时,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说了一大堆,最后是两个字——“钦此”。毫无疑问,这是古代帝王们颁发的“圣旨”。可是唐朝时期的圣旨可不是这个样子的,那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

提起圣旨,它是指中国处于封建社会时皇帝下发的命令或者发表的言论,代表了古代帝王们的权力。所颁发的圣旨颜色越丰富,则说明接受封赠的官员官衔越高。圣旨的轴柄质地也是根据官员的品级不同而存在严格的差别,一品官员接收的圣旨为玉轴、二品官员的为黑犀牛角轴、三品官员的为贴金轴、四品和五品官员的为黑牛角轴。

圣旨代表的是皇帝的权威,所以坚决不能出现仿冒的情况,因为涉及权力斗争和腐败政治的因素。为了防伪,圣旨的两端有翻飞的银色巨龙作为防伪标志,还有些圣旨有另一个防伪绝招,绢布上印满了祥云图案,而且这些圣旨开头的第一个字必须要写在右上角第一朵祥云上。可见先人们在辨别假冒伪劣物品方面有着很深的远见。

圣旨的制作材料也同样考究,它们均为上好的蚕丝制成的绫锦织品,其中的图案多为祥云瑞鹤,光彩照人。因为它们可是作为历代帝王下达的文书命令及封赠有功官员或者赐给爵位名号颁发的诰命或敕命。

唐朝的“圣旨”其实更多被称为“敕旨”,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立皇后立太子、封亲王和三品以上大官的称为“册书”,这种是写在竹简上的,是那种很有范儿的仿古风竹简。第二类被称为“制书”,它是用来颁行赏罚、授予大官爵、改革重大的旧制度、赦免战俘等的,这种圣旨则是写在绢黄纸上的,这种纸不会生蛀虫,可以安心保存。第三类被称为“慰劳制书”,这种是颁发给大臣们的表扬信与奖状,它也应该是写在不生小蛀虫的绢黄纸上的。这三类敕旨的内容与格式都大同小异,所以可以统称为“制书式敕旨”。如果皇帝想落实自己的想法,他便会下发命令到中书省,中书省内的官员会揣度皇帝心意,去草拟公文,而这个公文按照不同的规则与制度写好后要派送到门下省去审查。所以这些公文开头都是门下,后面则直接说出政务内容,最后署上起草文件的日期,最后把文件送给皇帝过目。

在皇帝过目后,会提笔蘸朱砂把日期填好,作为阅览凭证,这便称为“画日”,随后再发回中书省,中书省内的官员们会按照发回文书照抄一份,原件则存档保留,再将抄好的文件按照官位等级依次签名,完事之后派发到门下省去审核,一致通过后,也同样按照等级签名,再发给皇帝。

若皇帝同意后,便会提笔写一个“可”字,这个步骤叫“画可”,再发回门下省。当他们再次接收到公文时,要先在上面注明收文时间和承办单位,然后从尚书省最高官员到具体办事员,一一签名后,具体办事官员会去向接收人宣读。

最后,负责抄写这份制书并存档的几个低级办事员,也要签名并注明抄写与存档时间,这样流程才算是走完了,步骤十分复杂,还有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签名一定要按照等级,若官位欠缺或者出差在外或者休假,格式也不能改变。

以上是处理重大的事务的圣旨,处理琐碎之事的敕旨,大部分是写在黄麻纸上,程序简单,内容丰富。宰相们商议后,上奏状于皇帝,然后结束。以上说的这两种圣旨都是需要皇帝亲笔签字才可以下发办理的,但敕书里还有一小类叫“敕牒”。它用来处理大量的、有前例可循的琐碎政务之事,这种就不需要皇帝亲笔签名,而由宰相附上一句“此事我们已经告知皇帝,他同意我们的意见”,便结束了。

综上所述,唐朝时期的圣旨有册书、制书、慰劳制书、敕旨、敕牒等形式,每种形式语言组织、落款单位还有承接部门官职是不同的。

旨中的那个红色的印章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呢?对于诏书的不同皇帝其实是拥有六种不同的玉玺所对应的,它们分别为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与天子信玺。

凡封命诸侯王及各位官员就使用皇帝行玺,对于赐诸侯王书使用皇帝之玺,关于派发兵队使用皇帝信玺,而征召大臣则用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则是处理外国事务,而最后的天子信玺则是事天地鬼神时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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