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到火铳声响,没看到弓箭……莫名其妙,身边同袍就惨死当场。
“厉鬼索命啦!”
“快跑啊!”
“……”
这一下,谁也阻拦不了他们了。
一群卫所兵瞬间崩溃,鬼哭狼嚎地逃走。
那个百户官带头,比谁跑得都快。
李良才看得心跳加速。
他知道榆树湾火器犀利,但是,没想到,竟然犀利到这种地步。
他就在车里,亲眼看着跟他同车而坐的那些战士,下车之后,抬枪扣动扳机。
车灯映照下,对面卫所兵的惨状,李良才看得清清楚楚。
这些火铳,竟然能接连发射,精准度十足,命中之后,一发铳子就能将敌人的头盖掀飞。
对面卫所兵有穿棉甲的,但是,在这铳子面前,竟然丝毫不起作用。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锄奸队士兵的火铳,射击的时候只有很轻微的声音。
李良才如果不是坐在车里,亲眼看着战士们在身边射击的话,甚至不会把这么轻微的声音当做是火铳击发的声音。
战斗时间非常短暂,一个照面就结束了。
拦路的卫所兵溃散,漫山遍野逃跑。
“走。”
钱勇一声令下,战士们返回车上。
越野车继续向前开,碾压过满地的尸体,往西安方向开去。
李良才心潮澎湃。
他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
榆树湾有这么犀利的火器,天下何愁不得?
他提前一步站在榆树湾这边,果然是明智的。
从庆阳府城,到西安城,五百里的路程。
这段路,李良才从记事起,就跟着家里人走。
不知道走过多少遍了。
他们的商队,用骡车马车,即使天晴的好日子,一路顺利,至少也要七八天才能赶到。
一旦遇上雨天,半月二十天到不了,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锄奸队车队,仅仅用了不到三个时辰,就赶到了。
夜路。
不到三个时辰。
中间,不止一次被卫所兵和贼寇拦路。
每次拦路,都是一个照面,就把敌人击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