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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第3页)

叶知栀捡起自己多年前的文化水平,冥思苦想好几天,绞尽脑汁的想,总算想到了一个十分贴切的名字。

银绯。

绯,也有红色的意思。

叶知栀可是想了很久才想到这个字。

因为她觉得银红配不上小狼崽的气质,她们的小狼崽这么可爱,配得上最好听的名字。

至于另一头小狼崽,叶知栀心知以后见面的机会可能会很少,但也没厚此薄彼,她又想了个的名字,叫赤金。

赤同样有红色的意思,后者都是小狼崽的眼睛颜色,虽然描述不是那么精准,但大致含义差不多。

赤就当是跟狼嫂嫂姓了,叶知栀想着,狼嫂也是狼王,直接称呼狼王就和她狼王爸爸重复了,在她心里,只有狼王爸爸是指代狼王。

她觉得自己应该也给狼嫂一个称呼,她仔细思考一番,决定称呼狼嫂为赤王。

这名字,威武霸气!

叶知栀很喜欢狼嫂嫂的眼睛,很独特,很美,在不同光线下还会变化不同的红色。

不过在初次看到狼嫂时,她最先注意到的是牠的强大。

第149章

叶知栀的狼嫂,另一个族群的狼王,那气息强大的,可以说是连狼妈都得退避一舍,而且牠还相当年轻,叶知栀估摸着,估计是和银一差不多的年岁,大也大不到哪里去。

她万分敬仰,能守住那么大的领地,领导那么强大的族群,除了绝对的实力,还得有相当智慧。

叶知栀早已发现了一点,越是强大的动物,牠们的智商越高,而牠们的学习模仿能力之强,如果不是身体条件限制了牠们的发挥,恐怕和人没什么两样。

叶知栀从不把这些动物当成普通的动物,牠们甚至给叶知栀一种,是披着动物皮的人类,她能听懂牠们的语言,从肢体动作表情分析出牠们的想法,牠们除了不会动手制作工具,同样有生存智慧。

也是因为有牠们的朝夕陪伴,免她孤寂,她才不至于崩溃在这片丛林中,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叶知栀望着狼嫂,眸光晶亮。

她其实很遗憾,那么晚才遇见狼嫂,如果她们早早认识,她们一定能成为很要好的朋友,甚至赤王肯定会同她一起,到处去探险。

早知道,她就先探索领地附近,先认识一下邻居了。

叶知栀觉得遗憾,殊不知赤王心里也这么想的,如果能和这头神奇的小幼崽早点认识,说不定会很有趣。可惜就算是同种族,但不在同一个族群,遇到的话反而很容易发生冲突,很难产生信任。

也就是现在多了层关系,彼此之间有了交集,这才有了互相接触的机会。

不过现在还是有了弥补的机会,叶知栀有小银绯在手,她可以借由这个机会,伺机多和赤王相处。

小银绯被她养得珠圆玉润,叶知栀估摸着已经满月了,就经常塞蛇皮袋里带出来,让牠和自己狼妈及狼弟多多相处。

赤王虽然还是不会留叶知栀和小银绯过夜,但最近这几天,会主动带小赤金出山洞,带牠到领地边缘和小银绯玩耍。

赤王的狼群在附近走动,排查驱赶附近的危险源头,这个时候银一也会冒出来,和她们一同看崽。

两头小狼崽那小短腿,跑来跑去也跑不出她们的视线范围,而且牠们互相扑腾打闹的时候,更喜欢在赤王附近追逐,而叶知栀就坐在牠的旁边。

银一现在不会被见一次打一次,不过仍旧没能靠很近,只能在不远处的岩石上趴着。牠倒是没强求,悠然的甩着狼尾,目光在叶知栀和赤王之间转悠,偶尔瞥一眼小狼崽们。

待到了下午,赤王叼着崽回去山洞,叶知栀也抱起小银绯坐上银一的背回去。

通常回到巢穴已经是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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