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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来了个小混血(第2页)

“对,我才是那个傻瓜。”毕晓世没有看到他表情。但是能够听得出他在笑。不是嘲笑,不是调笑,而是真的笑,是那种宠溺地笑。

那年,夏天,傍晚,单车,少年,波点裙,每个都是美好浪漫的元素,堆叠起来或许真的会是一个美好的故事。却是错了时间,错了人。

当王潇惜将他的高中女友介绍给他们的时候,毕晓世的头脑是一片空白的。她准备好了王潇惜会拒绝,或者王潇惜会接受,或者王潇惜不接受也不拒绝,只是犹豫不决,想要考虑考虑。她已经准备好了话术,一遍一遍练习,害怕她的告白会让王潇惜不知所错,让场面不好收场。然而,她没有想到,他连给她告白的机会都没有。

毕晓世在头脑风暴,在想着要露出什么表情最合适,但是大脑真的是一片空白,何止是空白,简直是遁入一片虚无。所以连戴莹莹伸出手和她握手的时候,她竟然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晓世,你脑袋秀逗啦?”丛序敲了敲她的脑袋,她漠然转头看他,然后才反应过来,连忙伸手和戴莹莹握手。表情有些狼狈。

“你好,莹莹,我是丛序。”当戴莹莹伸手和丛序握手的时候,丛序很自然的回应,然后锤了下王潇惜的胸口,打趣道:“你小子隐藏的挺深呀,怎么从来都不和我说你交了这么漂亮的女朋友。”王潇惜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我们也是高考完之后才确定了关系。还没来得及告诉你们呢。”

“这都是借口,都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我和晓世,一会儿喝酒你自罚三杯。嫂子,你别拦着哈。”戴莹莹笑而不语。四个人入座。同龄人之间,很快有了共同话题。毕晓世努力装作没有事儿的样子,和大家笑着,只是不再像以前那样成为话题中心。她会不经意地用余光看戴莹莹,因为她不敢正视她。她长得实在是太漂亮,肌肤如雪,长发飘逸,带着波浪,脸上画着淡妆,睫毛长密而且微微上翘,樱桃小口上涂着淡淡的唇彩,娇俏动人,每次拨弄长发时,动作又有些妩媚。和王潇惜同款的白衬衫,牛仔裤白球鞋,两个人站在一起,就是金童玉女,才偶佳人。毕晓世反观自己,画着蹩脚的妆容,穿着平时风格完全不相符的裙子。鞋子上的大珍珠刻意做作,她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小丑。她不敢直视戴莹莹,也不敢看王潇惜。她总是刻意回避他们的目光,哪怕话题引到她这里,她也是笑着看向别处,然后打岔带过。她第一次觉得一顿饭的时间好像一个世纪那么长。她的身体每个细胞都好像被刺痛了一样,让她坐立难安。她想早点结束这顿饭,然后在没有人的角落里好好的大哭一场。她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让自己至少不至于崩溃,然后微笑着回应着他们每一个人,好不让自己的狼狈不堪漏出任何马脚。

戴莹莹就这样闯入了她们这个三人组。从那开始,三个人的聚会变成了一对情侣加两个电灯泡。毕晓世好几次称病拒绝参加这样尴尬的聚会,但是每一次,是的,每次都被丛序拆穿,然后把她从家里薅出来。

“丛序,你真的是我的好兄弟。”每次被薅出来的毕晓世都是欲哭无泪,然后重重地敲着她好兄弟丛序的胸口,让他吃痛,搞得他有些莫名其妙。

高考之后的那个暑假,漫长而无趣。考上大学的朋友们互相吃对方的答谢宴,然后喝醉,然后继续吃,然后继续喝醉。没考上的同学准备复读,考上的开始准备上大学的东西。说起来漫长,但是又好像是一眨眼的事。

他们四个一起去了京海。是的,戴莹莹虽然没有考上京海大学,但是考上了京海大学对面的师范学院。所以,毕晓世的三人小队依旧因她的存在而变成一对情侣加两个电灯泡的奇怪组合。每一次四人出门,在毕晓世的心里都是公开处刑后,被按在地上吃狗粮。

毕晓世有的时候会偷偷地想,他们会不会什么时间突然分手。但是,貌似他们的感情很稳定。因为在京海大学都是全国各地学霸们的聚集地,男孩子都是非常质朴,女孩子貌似也不太喜欢打扮,学习的氛围非常浓厚。而戴莹莹那个师范学院都是美女如云,但是帅哥确实寥寥无几。双方出轨,变心的可能性被大大降低。

好在丛序课程满,平时基本上没有什么时间。他们聚在一起的时间确实越来越少了。这点,对于毕晓世来说有些许安慰。

送别丛序的这个暑假返校,戴莹莹并没有来,他们学校有活动安排,所以她很早就回学校了。毕晓世对于这次能够与王潇惜的独处有些窃喜和忐忑。她不知道要以什么话题开始。他正想着,王潇惜却先开口了。

“没有丛序日子应该挺难过的。”

“是挺无聊的。”

“希望他在美国那边都好,他给你打电话了吗?”

“还没呢,估计还没有完全安顿好呢。不过听丛叔叔说,他已经安全抵达了。都还顺利。”

“那就好。”王潇惜不再说话。他带了书,然后在座位上看了起来。他们坐在对面,桌板下面腿和随着火车的摆动不自觉碰触。王潇惜没有任何异样,继续看书,反倒是毕晓世,她的心里已经开始翻涌起了惊涛骇浪。快到中午的时候,王潇惜从背包里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吃的。毕晓世也突然想起,妈妈千叮咛万嘱咐要给王潇惜带的卤蛋和一些酱肉之类的东西,一大包,放在毕晓世的行李包里差点给她压死。这么颠簸几个小时,不会坏掉吗?毕晓世有些担心。但是想到是要给王潇惜的,就拿着了。

她拿了出来,还好没坏。

“我妈特意让我给你带的,说你以前最爱吃这个,你好久不来家吃饭了,她就让我给你带点。”王潇惜自从搬走之后,确实很少回他们村子了。一般他们聚会,或者要去哪家留宿,他们都回去王潇惜家。因为他妈妈基本上常年不在家,没有大人的唠叨,他们更自由一些。

王潇惜有些惊喜,连忙打开,吃了起来,还是那个味道。

“我最喜欢吃阿姨做的卤蛋和酱肉。替我谢谢阿姨。”看着王潇惜吃的津津有味,毕晓世脑海里浮现出妈妈发现她初中写的关于王潇惜的暗恋日记时的画面。

“你们这三个孩子中,我最喜欢王潇惜。这孩子长得俊,有礼貌,还那么优秀的孩子,除了出身差了些,要给我做姑爷,我也是能接受的。”

“妈,你想多了。人家已经有女朋友了。”

“什么?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高考之后呀。”

“啊?你怎么不早点下手!哎,可惜了。你们俩能在一起,我是支持的哈。啥时候下手把王潇惜给我抢回来。”

“哪那么容易啊妈。你女儿没人要的,还和人抢。”

“这什么话,我闺女虽然不是倾国倾城,那好歹也是小家碧玉。还是京海大学的高材生。你这么优秀,那要是找对象,那还不是一抓一大把。别说是王潇惜,那就是王思聪来了,你妈我还得巴拉巴拉呢。”

“行啦行啦。”

毕晓世的爸爸放下报纸,摘下老花镜说,“别听你妈的。你不用和别人抢。抢什么,有合适的再说。”

“我就是这个意思,咱闺女不用在一棵树上吊死,咱不去抢,咱自己找,找比王潇惜更好的。”

毕晓世看着妈妈一副骄傲自满,犹如王婆卖瓜之势,知道她不是开玩笑。不由得叹了口气。看来天底下的那个父母都是觉得自己家孩子是最优秀最棒的。她有的时候幻想过,哪天她得了什么成就,第一个人应该感谢的就是她妈。她能够得到现在的成就,是和她妈妈年复一年的毫不吝啬夸奖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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