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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太昂贵(第1页)

在那个时候,大部分的鞋子都是定製的,商场里也有专门的鞋子专柜,专门出售上海品牌的鞋子。

“小美姐姐,你的鞋是几號的?”

冯小美从来没有买过鞋,所以她一直都是李春霞亲手做的一双运动鞋。

冯小美顿时羞得无地自容:“红军,不要,我还是换一双布鞋吧,这鞋子太昂贵了!”

李建华对著导购员露出了一个最和善的微笑:“这位先生,我可以试一试你的鞋子吗?”

既然不能试,那就只能用冯小美的鞋子来测量鞋子的大小了。

“行,不过別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懂不懂?”

导购员被李先生热情的微笑打动了,她的態度也和別人不一样,並不像別人那样冷漠。

“那就谢谢大姐了。”

李建华一声“大姐”

叫的老大妈心里美滋滋的。

“这是个好男人,他的儿子也是个好男人!”

“我家老公还没送过我礼物呢!”

导购小姐絮絮叨叨的说著,觉得这个年轻人太可怜了,这身衣服,手腕上都有一块表,长得还挺俊的,要是还没有结婚的话,倒是可以把我们家的招迪、来迪、迪迪……

通过目测,李建华认为冯小美应该是要穿37號1。5的鞋。

不要惊讶,在那个时代,有一半尺码的鞋。

李建华按照“大而不是小”

的原理,购买了一款“膏药”

式的皮革鞋,或许说是“小皮靴”

更为恰当。

看在小美姐皮肤白皙的份上,他特地挑了一对鲜艷的大红鞋,结帐的时候,这一对小皮鞋三十七块五分。

一双短小的鞋子,只需要22块,但是冯小美却很喜欢这双红靴子。

他才刚刚加薪,才四十多美元,就掉了他一个月的工资。

由此可见,在那个年代,靴子已经是一种奢侈的东西了,一条靴子,抵得上一个工薪阶层的月薪。

要是家里只有一个工人,他的薪水连吃饭的钱都不够,更別说其他的了,能在今年年底给儿子做一套新衣服就不错了。

和李建华一家一样,一家四口都有工作,而且收入不菲,就算是在京城中心地带,也没有几个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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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美在他的指挥下,立刻换上了一双新的靴子,连鞋子都不想扔掉,直接放进了鞋盒里。

一英尺三毛七分的布,一米二十三一米的毛料,李建华一听就心疼,自己手里还有几百元呢!

但是西装外套,裤子,鞋子,都是那个时代最好的搭配了。

当然要去,但也不是马上就能去,前些日子,父母的生日礼物,李贵的表,陈金凤的缝纫机,冯小美的鞋子,都是她的。

了这么多钱,他又不想去买羊毛外套,这不是他想要的,回头再说,他还能说自己是兼|职赚钱的。

布他也没有去买,不如让陈金凤自己去拿,等下要去看一场电影,带著也不好。

三人走出商场,李建华搂著女儿,可能是商场內的气温实在是太高了,孩子的眼睛都快合不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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