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向启骇然:“人真的死了?”
“嗯。现在案发现场只提取到顾笙歌的指纹並且还有目击证人。”
“所以顾笙歌真的杀人了?”
“至少目前按人证和物证的指控都是。”
“不可能!”沈紓情绪激动:“小歌是医生,她只会救人怎么会杀人?”
容瑾狠狠地吸了口烟,脸色显得更沉重了一些。
相较於沈紓的激动,向启要冷静许多,毕竟从警这么多年,遇事沉著的道理他明白,“死者是谁?”
“安妮,美籍华裔。”
“我记得你说案发现场是在你们的酒店房间,难道死者和大妹子有结怨?”
容瑾扫了他一眼,点了点头:“酒店老板有看到二人爭执过。”
向启有些困惑地看向沈紓,后者朝他摇了摇头:“我不认识这个安妮,小歌也从来没提过有这个人的存在。”
“安妮是我在宾大的校友。”容瑾缓缓接口。
宾大?
“莫非是她?”向启驀地眼睛一亮,神色震惊地看向他。
后者沉默,默认了。
沈紓惊疑,她捅了捅向启的胳膊,急躁道:“到底是谁?”
“当年,阿瑾为了躲避老爷子的安排,交过一个女朋友。”向启思忖地开口,但是这个女朋友也是名不符实,他不明白为何笙歌会跟她起爭执,也不明白怎么这么巧,度个假就能遇上。
“就是这个死去的安妮?”沈紓了悟,看向容瑾的眼里顿时积满嘲讽:“小歌在出事前给我打过电话,说是跟容教授您吵架了,现在想来也和这个安妮有几分关係吧?”
容瑾拧紧眉心:“她给你打过电话?几点?”
沈紓冷冷一笑:“凌晨四点,在海崖边和一只猫,不知道那时候容教授您在哪里?”
气氛有些尷尬,向启拉了拉沈紓,示意她不要再说了,沈紓瞪了他一眼,只想为笙歌鸣不平,她原本是很赞成小歌跟容瑾在一起,可是现在她却不这么想了。
甚至,万般后悔!
“老板说见到笙歌回来的时候是四点二十分,而我回去的时候是四点四十分,那时候安妮已经死亡了,也就是说,笙歌和安妮的交集,是在这二十分钟內发生的事。”容瑾掐灭菸头,看向向启:“阿启,有没有办法让我接触到尸体,这样我才能確认我的猜测。”
“这个恐怕有点难度,毕竟你跟大妹子现在是法律上的夫妻关係。”
容瑾沉了沉眸,“如今认证物证俱在,顾笙歌不开口,就相当於放弃辩解权,若是依照当地的法律,没办法遣送回国,我怕当地警察草草会定案。”
向启凝眸:“这样的话就麻烦了,大妹子为什么不开口,难道是真的杀了人?”
感觉到沈紓拧了他一把,他抬头严肃道:“沈大律师,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毕竟如果没有杀人的话,没道理一直保持沉默,除非有什么不想让我们知道的原因,但是你也知道,后者理由很牵强。”
沈紓自然知道他说的是事实,但是她打心底没办法接受笙歌有杀人嫌疑这件事。
她抿唇,沉默了片刻才开口:“容瑾,我要见她。”
容瑾沉沉地看了她一眼,“这正是我叫阿启带你来的原因,因为你不仅是她的朋友,还是拥有usbar资格的律师。”
沈紓犹疑著:“可是我並不是刑事律师。”
“只要你是她的私人律师就可以,其他我来安排,最迟下午会让你们碰面,记住,一定要让她开口。”
沈紓肃然地点了点头,看了向启和容瑾一眼,往外走去:“我心里不舒服,去外面走两圈。”
沈紓走后,向启看向容瑾,不解道:“阿瑾,你刚才话里有话,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而且刚才沈紓说你和大妹子吵架,真的是因为那个安妮?可是我记得你跟那个安妮之间並没有什么,她怎么会出现在你们的房间,而且出事的时间那么晚,你出哪里了?”
容瑾推开窗户,看著一望无垠的碧波,淡淡道:“有人来信息,约我出去见面。”
向启的眼皮重重一跳:“怎么会这么巧?那大妹子她真杀人了?”
“我到现场的时候她拿著水果刀,而安妮倒在血泊中,目击证人说二人之前爭执过,所以目前认定是激情杀人。”容瑾顿了顿:“死者受伤的位置在头部和腹部,但是我无法接近尸体,所以我不能断定头部的伤是撞击还是钝器打击,而腹部的伤口长度和形状和她手上的水果刀吻合,但是致命伤是头部还是腹部得等当地的尸检报告出来。”
“可是按照目前的情况,结果出来並没有什么意义,警方办案看得是证据,如今人证物证俱在,尸检报告出来怕也只是盖棺定论而已!”
容瑾双眸眯了眯:“所以我让你带沈紓来,我希望她下午能发挥她的作用。”
向启瞬间明白,如果笙歌一直不开口,那么定案是早晚的事,但只要她一开口否认,那么事情就好办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