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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4章 古往今来第一舔狗第一狂人(第2页)

狗哥摇摇头:“不碍事的,我在家的时候,一直都是我做饭,这里交给我就行了,我给你们好好露一手。”

李兆廷闻言有些惭愧。

想我堂堂21世纪五好青年,老干妈拌饭专家,泡面十二级学者,穿越二十多年后,成了四体不勤的废柴。

不是不会做,而是特别懒。

身体里多了一条懒筋,梅竹和江玉燕轮流浇水,让懒筋生根发芽。

时至今日,彻底变成生活白痴。

这证明了什么?

证明李兆廷懂得反省过错,用自己的缺陷提点弟子,把他们留在北邙山荒野求生,就是不希望他们堕落!

真的是为了历练弟子!

五鼠应该能明白师父的用心!

狗哥的厨艺没的说,自幼被梅芳姑各种培训,又给谢烟客做了几年饭,吃遍天下的浑人丁不三,吃过狗哥做的炖鱼后,再也吃不下别人做的鱼。

只见狗哥麻利的把大块野猪肉分别做成段、块、片、丝、馅。

肉段做成炭烤大棒骨肉,就是路飞最爱吃的大骨肉,滋味最是浓郁,拿着骨头咬一口,满口都是肉香气。

肉块炖着吃,加入一些梅兰竹菊刚刚采摘的蘑菇,滋味鲜香甜美。

肉片一部分烤,一部分涮,狗哥把所有调料都品味了一遍,很快调出符合众人口味的蘸料、酱汁,这份技艺,惊爆一地眼球,真让人叹为观止。

肉丝加上蔬菜,炒着吃。

最后是肉馅,一部分包饺子,一部分包馄饨,还有的做成酥油馅饼,剩下两三斤肉馅,煮了一锅丸子汤。

大雪纷飞的山谷,在狗哥巧夺天工的厨艺下,简直比樊楼更繁华。

狗哥笑道:“李大哥!还是你带的作料最全,师父说过,行走江湖带点食盐就行了,最多带点五香粉,带着锅碗瓢盆米面粮油出门的,李大哥或许是江湖独一份,来,尝尝我的手艺。”

竹剑称赞道:“史公子,你应该去食神居拜师,或许能成为厨神!”

狗哥问道:“什么是厨神?”

兰剑道:“做饭最厉害的!”

狗哥点点头:“那也不错!做菜比混江湖有趣多了,江湖好无聊啊,整天打打杀杀,出来这么久,只有李大哥和阿绣不喜欢杀戮,你们是好人。”

听到这话,众人哄堂大笑。

阿绣清纯善良如雪莲花,最是厌恶江湖仇杀,李兆廷厌恶杀戮……

怕是从李兆廷步入江湖开始,首个这般评价李兆廷的人,李兆廷生出几分知己的感觉,转瞬间,理解狗哥听到狗杂种这个称呼,为何那么兴奋。

在正常人的理解范围内,狗杂种是骂人的话,在狗哥视角中,狗杂种是他的名字,是他母亲对他的昵称。

别人骂他一句“狗杂种”,狗哥不仅不会生气,反而是欣喜若狂。

狗哥闹出的笑料都是如此。

不是狗哥故意挑事,而是双方看待问题的视角截然不同,狗哥用的是最诚挚最本真的视角,如同一尊佛。

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男相,女相,没有区别。

如果把易筋经送给狗哥,他或许能在懵懵懂懂间突破至高境界,领悟无间易筋经,易筋经那些晦涩难懂,完全是在为难修行者的入门条件,对狗哥而言完全不存在,根本看不到瓶颈。

当然,狗哥不需要易筋经。

罗汉伏魔神功是佛门至高秘典。

就算没有绝学武技,那又如何,狗哥不想练武,练武哪有阿黄有趣?他不是江湖人,从来没有涉入江湖。

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从初生婴儿般的视角,感受到李兆廷的本心。

李兆廷不喜欢杀戮。

李兆廷选择的是——以杀止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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